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2024-08-21

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通用8篇)

1.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一

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

2.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未取得规定的学分,不具备毕业资格;

4.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外语考试成绩: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成绩,计算公式为:百分制成绩=考试成绩×100/710(注:即425分记为百分制60分)

(二)从2010届毕业生起,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其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物理专业:CET4考试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或英语综合成绩(CET4考试百分制成绩占50%,校内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占50%)达到60分。

计算机成绩:

通过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

5.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不四舍五入);(计算方法见学生手册)

学士学位的补授:

学生因学习成绩方面的原因,毕业(结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在毕业(结业)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回校重新学习、考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中日期按颁发日期填写。

2.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二

一、我国学士学位标准的表述及问题分析

(一) 我国学士学位标准的表述

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是我国三级学位中的基础学位, 对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 在我国实行的三级学位中, 硕士、博士学位由于层次较高, 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且在学位授予上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而学士学位, 由于社会上许多用人单位在评价一个本科生时往往看重的是毕业证, 以毕业证书作为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的依据, 再加上学士学位授予的人数比较多, 使得学士学位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得不到充分体现, 导致大家对学士学位的基础性、学术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因为, 在学士学位的授予上没有一个特别统一的完善的标准和制度, 也影响了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以下简称“学位条例”) 规定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则性标准, 具体表述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成绩优良,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1)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这个表述非常简练, 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我国的学位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但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这种过于简练的表述还是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二) 我国学士学位标准存在的问题

1. 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比较笼统, 可操作性不强, 导致各个高校补充附加说明且标准不一。

多年来, 我国高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 因此, 师资力量、资金投入与教学设备便有较大的不同, 生源质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这在客观上导致了不同高校的教学质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我国“学位条例”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上文所述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 没有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于是,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各高校都制定了自己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其核心要点有: (1) 学位授予条件与本科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不及格门数或不及格课程学分挂钩; (2) 与学生的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 所达到的水平挂钩; (3) 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挂钩; (4) 与学生的升、留级及在校期间的所受处分挂钩; (5) 与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挂钩。

上述几点可将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描述为“只要不怎样, 便可授予学士学位”, 而不是一个具备什么资格方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表述, 这就使得各校制定的细则宽严幅度偏差较大, 标准不够统一, 授予率也相差悬殊。对学生而言, 在这个学校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而在另一个学校在同样条件下就可能授予学士学位。这种学位授予标准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士学位授予质量难以得到基本的保证。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与学位挂钩的标准不统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全面实施以来, 各高校普遍要求本科生参加每年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并普遍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与否作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但在施行中因各校生源、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的差异, 执行的标准不太一致, 例如全国重点院校以通过英语四级为标准;部分院校以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参考, 制定校内分数线380-420分为通过标准;又有一些学校因极少数学生英语水平较差, 便降低英语标准, 采取学校内部四级标准授予学士学位。由于掌握标准宽严不同, 导致了学校与学校之间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产生了差别, 影响了学位授予的统一性。

3. 现有的可操作性不强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目前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影响,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 在校学习期间, 为了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遵循“大错不犯, 考试过关”的原则, 学习上不求上进。就学位授予条件与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不及格门数 (或学分) 挂钩而言, 有部分学生就持及格即过关的思想, 没有更高的要求。再比如学位授予与英语四级成绩挂钩办法的实施, 使相当一部分学生背上了包袱, 一进校便将达到英语四级的某一分数线作为奋斗目标;也有的学生认为只要“目标”实现便万事大吉, 从而消极地对待英语课程的学习, 学习自觉性下降。这对英语这一需长时间、全过程培养的课程是极为不利的, 如有的学生一入学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 但到三、四年级英语成绩却不及刚入学时的水平。笔者认为这与他们在校期间一味地应付英语四级考试, 为了拿毕业证、学位证而学英语, 而不是真正地为了掌握一门语言有直接的关系。再从“德”的角度来衡量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 那么简单地讲就是在校期间不受记过以上处分而已。由此可以看出, 现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践行已不能很好地充分调动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积极性, 也不符合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

4. 现有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上, 一份好的学位标准, 无一例外地具有学术性、时代性和国际性, 给出各级学位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learning outcomes) , 并且以最直接的方式说明学位的质量和水准。也就是说学位标准要能反映出符合现时代要求、通行于世界的学术水准来。所以, 清晰易懂的学位标准, 既能指导国内的高等教育, 又便于让世界各国了解, 这样才便于开展交流与合作, 以至于相互承认。

我国学位条例对于学位标准的陈述过于简单, 难以全面体现对人才的要求;没有时代气息, 对于国际上所关心的各方面的教育质量未作交代;也看不出我国的学位标准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的可比性和相容性。这样的标准, 一定程度上在国内已经缺乏实际指导作用, 在国际上也无助于外国人对中国学位标准的真正了解。特别是学位标准是法定的, 在它之外再附加补充规定的做法也是不足取的。学位标准应该能同时向国内外发布, 且表达界定清晰, 不必再另加补充。

二、西方部分国家学位标准

(一) 美国工程学位质量标准

表达学位标准最直接的方式是阐明学生在结束大学教育后具有怎样的能力。美国工程和技术鉴定委员会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简称ABET) 在它的鉴定准则中提出了全美国各工程专业毕业生应该具有的11种能力[1], 即: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制订实验方案, 进行实验、分析和解释数据的能力;根据需要设计一个系统、一个部件或一个过程的能力;在多学科工作集体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对于工程问题进行识别、建立方程以及求解的能力;对职业和伦理责任的认知;有效的人际交流能力;宽厚的教育根基, 足以认识工程对于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有关当代问题的知识;在工程实践中运用各种技术、技能和现代工程工具的能力。

这个标准适用于本科教育。美国的ABET 60多年来一直从事工程教育的专业鉴定, 致力于确保和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促进工程教育改革、推动工程专业 (program) 的国际互相承认, 为学校、专门职业团体、公众、学生和雇主服务。这里的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同时又是工程师注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工程师注册制度规定的工程师注册条件主要包括大学教育、资格考试和专业工作经验等三个方面。而大学教育指的主要是经过ABET鉴定认可的四年制本科教育。

(二)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的标准和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荣誉学士学位[2]是学士学位的一种。西方国家的学位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习得性学位 (earned degree) , 它与高等教育层次相对应, 完成了某一级高等教育就可以获得某一级学位;二是荣誉性学位 (honorary degree) , 它既可以作为习得性学位的一种形式授予某一层级高等教育中成绩优秀的毕业生, 又可以授予对人类、社会或本单位做出积极而重要贡献的人 (社会人士) 。

1.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标准[3]。

对于确实达到下列学术水平的学生, 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1) 系统理解他们所学领域的主要方面, 并获得连贯而详细的知识, 其中至少有部分内容是处于本专业中某些方面的前沿。 (2) 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内准确选用已有的分析和探索方法的能力。 (3) 具有概念性的理解, 使他们得以运用本专业的概念和方法以构思和维护论点, 或解决问题。所用概念和方法至少有部分内容处于本专业的前沿, 能对当前某些特定的研究或先进的学术成就予以描述和评论。 (4) 能鉴别知识中的不确定、不明确和局限性。 (5) 有能力安排自己的学习, 能运用学术评论和主要资源 (例如, 适用于本专业的评审过的研究报告和原始材料) 。

2.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以下能力: (1) 运用学过的方法和技术, 去评论、强化、扩展和应用其所掌握和理解的知识, 并能创建和完成专题项目。 (2) 批判性地对论点、假定、抽象概念和也许是不完整的资料, 进行评价, 做出判断, 并能就某个问题, 构成适当的题目以得到解决, 或提出若干解决方法。 (3) 能与专家和非专家交流信息、想法、问题和解决办法。 (4) 应具有为就业所需要的素质和应变能力。这种就业要求:个人能承担责任并能创新;在复杂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下进行决策;有学习能力, 能接受适当的专业进修或类似的培训。

(三) 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学位标准[4]。

2005年5月召开的欧洲高等教育区教育部长会议, 决定采用欧洲高等教育区学术框架作为自己的学位标准。其框架中将学士学位获得者的期望学习产出描述为: (1) 已经具有在普通中等教育之上的某一个领域内的知识和智力能力。其典型的水准包括学生所学领域高级教科书中的某些前沿知识。 (2) 能以专业的方法在工作或职业中应用其知识和智力能力, 典型的表现是在其学习领域内据理争辩, 从事设计和解决问题。 (3) 能收集和解释相关数据 (通常是在其学习领域内) , 以做出正确判断, 包括关于社会、科学或伦理问题的见解。 (4) 能与专家和非专业听众交流信息、思想、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5) 已经具有高度自主的持续进修所必需的学习技能。

简言之, 学士应具有在常规条件下的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

三、启示和建议

(一) 西方国家学位标准的特点

1. 学术性和可操作性。

学位标准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水准的体现, 当然应该首先强调的是它的学术性。上述学位标准以学位获得者学习产出的形式将其学术性逐一列出, 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 开放性。

学位标准应该考虑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国力, 考虑本国学位与他国同等学位水准的高低差别, 使之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另外学位标准的格式和语言应该符合世人的阅读习惯, 做到易读易懂。上述学位标准无疑都达到了这些要求。

3. 时代性。

时代性就是要符合现时代的要求。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 教育质量一直是国际高等教育界的热门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 科学与文化的进步, 经济全球化的进展, 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体而言就是知识、能力、素质。比如, 对毕业生而言, 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还要具有对所学专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评价和批判的能力;对有关社会、科学和伦理问题的判断能力;为就业所需的团队合作意识、交流沟通与应变的能力;独立进行终身学习的能力等。现代学位标准应该对这些要求有所交代, 并以明确的语言表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内容。

(二) 建议

1. 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标准化的学位管理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学、合理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另一方面是标准的, 有理论根据、实施细则、监督检查的完整的学士学位授予过程。

由于学士学位授予的人数比较多, 使得学士学位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得不到充分体现。这就导致了大家对学士学位的基础性、学术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在学士学位的授予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影响了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随着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逐渐提高和对学位的日渐重视, 制定一套好的学位标准和授予质量保证制度已经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同时, 在本科生培养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学士学位的宣传力度, 使学生意识到毕业证是证明学历的, 而学位证是证明学术水平的。学位的获得是对个人在学术及科研上获得成绩的认可, 也反映了本科毕业生所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2. 制定标准。

科学、合理、规范的学位标准有助于国际间文化交流与合作, 利于与国际接轨。由于各单位授予学位的标准不一致, 已造成了学位授予质量的不同, 影响了学位授予的统一性、公正性, 也失去了对学位质量检查评估的依据。因此, 建立规范、具体并相对统一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它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使学位真正起到评价学术水平尺度的作用。

普通高校对学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大体可分两类:一类为合格授予, 即对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要求、准予毕业的学生, 授学士学位, 结业生则不授;另一类为择优授予, 即以补考门数、补考次数、留级等为限定, 或以某一学分绩点作为择优标准。在建立学位制度的初期, 两种方式在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上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高校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 原有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已暴露出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问题, 学位制度的完善也势在必行。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新的《学位法》, 以法律条文进一步具体规定取得学位的标准和条件, 以改变当下《学位条例》对学术水平的模糊描述和笼统要求的现状。

3. 规范管理, 保证质量。

学位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竞争机制的逐步建立, 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已从过去的满足人才的数量方面向人才的质量方面转变。为了更多地培养复合型人才, 学位工作必须进行改革, 要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实现规范管理。所谓过程管理是指学位管理人员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学位申报程序的管理、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等几方面, 而目标管理则重在人才最终培养目标的达成。

要对学位管理工作中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中的每一环节加强评估, 并制定与之配套的评估体系和标准, 将质量第一的意识贯彻到每一个管理工作者的日常工作中。

4. 用系统的眼光对待学位制度, 将学籍管理引入学位授予制度中。

目前, 我国高校频频发生的学位纠纷, 最主要的原因是学位制度的规定无法有效地调整学位的学术功能与社会对人才培养期望之间的矛盾。此外, 学位标准的表述不够具体, 学位制度缺乏学籍管理的补充也是值得考虑的重要因素。

学籍管理是高校完成人才培养的保证, 是提高高校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具有育人和保障功能。规范的学籍管理本身就可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忠于职守的素质, 是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若将学籍管理纳入到学位授予中来, 使二者能有机地结合, 则学位管理可以通过学籍管理的一部分功能来加以补充。但两者的关系只能是结合, 而不能把两者关系混淆为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学籍管理是高校掌握学位授予制度的关键环节, 如果没有学籍管理, 高校要么忽略学位授予的思想道德因素, 要么就是违背学位标准的基本要求。在学籍与学位的关系上, 学籍直接与学生行为规范挂钩, 学位直接与学术水平挂钩, 如果学位授予能将学生行为规范与学术水平相联系起来, 那么就能在保证学术水平的基础上, 从根本上解决所谓的学位授予中的道德底线问题。

5. 加强毕业设计 (论文) 的管理, 宏观控制学位授予率。

毕业设计 (论文) 最能反映出毕业生的综合业务能力, 是对学术水平的最直接、最准确的综合反映。在日常管理中应明确规定毕业设计 (论文) 必须达到良好以上的成绩方可授予学位, 以便将学校学位授予率宏观控制在一个合适的水平:若授予率过高, 则难以发挥学位制度的作用;若授予率过低, 则难以调动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

总之, 完善学位标准和学位授予制度时不我待。

参考文献

[1]毕家驹.高校专业培养计划设计[J].比较教育研究, 2006 (01) .

[2]骆四铭.学位的起源、发展及其特征[J].比较教育研究, 2006 (04) .

[3]毕家驹.国家学位标准要与时俱进[J].高教发展与评估, 2006, 2 (06) .

[4]毕家驹.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学位标准和质量保证准则及启示[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05 (04) .

3.缩水的学士学位 篇三

来自白人中产阶级高等教育背景家庭的休·格林和特纳·詹金斯就属于此类孩子:每个人都期待着他们在六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怀揣学士证踏上社会,但他们实际上都走了一条与传统美国人不同的求学——就业之路。他们中的一个人相信仅凭一个学士学位是远远不够的,而另一个则认定学士学位是多余的。

格林先生选择了一套速成课程,这样他在亚特兰大埃默里大学再多上一年(5年)便可拿到硕士学位。詹金斯先生则全身心地投入到在马里兰州盖瑟斯堡举办的一个厨师培训班中,他希望他的职业先从厨师开始。

学士学位曾经是有学识、可获得稳定工作美国人的标志物,如今它正在失去优势。在更快捷、更便宜的培训计划提供有吸引力的求职新途径的同时,含金量更高的硕士学位也在入侵学士学位的传统领地,使得学士学位沦落为一块踏脚石。

研究表明,与一生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相比,拥有四年本科学历的人的收入会更高,工作机会更多,而且一旦就业,其接受在职培训的机会也会高出一倍。这种形势使得人们挤破了大学的校门。但研究就像摄影:它们记录下的是过去的东西。过往的研究报告均未述及学士学位正在面临的既清晰又现实的危险性,那就是学士学位正在丧失价值。

刚刚卸任的高等教育研究协会会长兼爱荷华州立大学副院长哈格多恩教授指出,在高教界,有些新观点和作法是要“进一步模糊学士学位的界限及其内在含义”,由此带来了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激增、研究生学历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大学本科教育的质量和重要性的广泛批评。

有学士学位的侍者

美国高校协会的凯伦·麦克泰·穆希尔暗示,“学士学位的人干的是原来高中学历人干的活。”按照俄亥俄大学经济学教授暨美国企业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理查德·韦德的说法,这种现象被称为“螺旋式学位膨胀”。在他看来,这种现象的危险性在于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在无谓地负担起沉重的学生贷款。韦德教授说,“事实上谁也无法确保你能得到一份高薪工作。”而且收入差“将继续增长并扩大”的想法也多少有些不可信。

他说,拥有学士学位的人比高中毕业生的收入要高66%,也比两年制学历的人高出35%,但他同时也指出,对每个年收入超过54000美元且拥有学士学位的人来讲,从事邮递员、出租车司机或其它工作的人的收入相对就要低一些。调查显示,全国几乎有16%的侍者和几乎14%的泊车员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迈克尔·休斯和阿曼达·库斯勒即是其中的两位,2007年时,他们在密歇根州安阿伯市的一家餐馆做服务生,他们三年前都是高中毕业。库斯勒女士当时已经是密歇根大学的大三学生,正在准备按部就班地完成四年的大学学业。

而休斯先生上大学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他先是在一家社区学院修学分,然后接受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提供的奖学金到其州立学院继续学习,但是由于转校过程中出现差错,他没能拿到奖学金,于是不得不回到原来的社区学院学习。

就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库斯勒。休斯说,“我有些迷茫”,于是“选择了‘休学’”。‘休学’,学生们为了评估一下自己的未来或者准备求学的资金会选择暂停学业。“事实上餐馆的给的报酬很不错。”他说,尽管经理们还会有额外的福利待遇,但“服务生挣的钱比经理要多。” 而且他还注意到,“经理们人人都有大学文凭。”

当然这一切他的女朋友也看得很清楚:“你肯定听说过有人仅凭高中学历便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从此步步高升,”她说,“但当他们失去这份工作时,又要从零开始。”不久他们开始约会,库斯勒鼓励休斯申请复学并争取拿下学位。她说,“特别是在目前,至少你要拿到学士学位——有没有用先不要管它!”

乔治敦大学教育与劳动力中心主任安东尼·卡内瓦说,几十年来一直就是这样,但现在不是了。“过去是一旦拿到学士学位就有了职场的敲门砖。”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学士学位本身不是价值所在,现在人们越来越看重的是哪个专业的学位。”他补充道,现在各种教学计划“存在明显差异,以致于取得某些学位比理学士用的时间还要短,但却更有价值。”

一般人都赞同高等教育在我们日趋全球化和以信息为载体的经济环境下非常有必要的说法。问题是:考虑到市场的需要,什么样的高等教育最贴合个体?

卡内瓦说,教育已然变得“更有质感了,与职业的关系也更加密切了。”这意味着学士学位的替代方案正在迅速增多。

其中既有昂贵的营利性机构也有免费的、非学历的在线培训班,比如Novell计算机技术证书或微软云技术资格证等。

哈格伯恩教授也补充说,“即使是在大学层面,我们也注意到各类证书颁发量的增加。”它们针对的是提供特定培训内容的系列短期课程。一些教育机构,比如东密西西比社区学院和马科姆社区学院在航空电子技术和汽车技术等领域,与当地雇主单位合作开办特殊培训课程。

但有报道称,一些制造业领域正在苦于合格技术工人的短缺,而各州削减经费的举动又在迫使许多社区学院转而举办成本更低的人文类课程代替职业课程。

好焊工哪里找?

奥杰伊·麦肯德里在加州贝克尔斯菲市经营一家中等规模的职业介绍所。石油公司是这个地区最大的雇主之一。大批缺乏经验的大学毕业生都期待从事管理工作,而雇主却无法找到急需的高技能工人,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二者之间的脱节。他说,“找一个好焊工很难,而且相关的大规模培训计划也非常少见。”他还注意到,在其它专业领域,那些“需要多种技术培训”的岗位都招不够人,因为“培训课程难觅或者收费很高。”

经合组织最近的一份全球技能战略分析报告呼吁关注美国技术工人短缺问题以及笼罩在职业培训计划头上挥之不去的社会污名。如果美国能注意到这个警告,形势也许会发生变化。哈格多恩说,由于学位全面贬值,因此人们对一些证书项目反而“增加了些许尊重”。

在最近的一个早上,米切尔在金斯伯拉社区学院设立了一个有人值守的招聘展位为一档在美国公共广播公司和纽约市区域内公共频道播出的电视新闻杂志招聘无薪实习生。米切尔先生说,他不太看重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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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高分未必能体现一个人的主动精神、才华和工作意志。“但说到证书呢?”米切尔眼睛眯起一条缝:“我会仔细看一下他们的证书的。”米切尔同样也很看重学位的等级:“肄业证书一文不值,学士学位稍好些,硕士学位更好一些。”

在某些人比如库斯勒看来,学士学位是必须要超越的。一直以来她的目标就是做一名理疗师,当然没有研究生学位证是干不了这个职业的。即使某些职业在形式上不需要研究生学历,可有些雇主已经开始把研究生学位当作入职门槛了。

国家大学和雇主协会战略与基础研究部主任埃德温·夸克说,“在劳动力市场一直有一个渐变的趋势,即雇佣学位更高的人,特别是有硕士学位的人——注意我说的不是MBA,而是普通的硕士。”他注意到职业介绍所的很多会员单位都在雇佣工程硕士,但在他看来,学士学位就足够了。夸克先生推测,“许多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并不准备大学毕业后直读研究生,而是倾向于先工作,”这样可以让他们更有吸引力。

然而,拥有硕士学位的美国人的供应量正在呈现爆炸式增长也是不争的事实。与2000年时相比,在今天的劳动力市场上,拥有硕士学位的人增加了50%以上,而且增长率正在加速:在经济依然动荡、工作机会寥寥的情况下,研究生注册人数显著增加。

这种形势反过来又加重了一些学生的忧虑,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埃默里大学学生格林就认为“硕士学位似乎要绑架我们的求职方向了。”由于无法立刻找到好工作以及研究生云集的机构削减招聘岗位数,许多大学毕业生都在推迟实践机会,转而希望尽速拿到硕士学位。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高校都在让具备条件的大四学生修读研究生课程,这样既算到完成学士学位的学分中去又计入研究生院的学分。很显然,这样会给拥有学士学位人增加求职时成功的砝码。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杜安·拉里克称,大多数高校“都已为高分本科生建立了攻读(速成)硕士学位的某种机制。”

60分万岁——学术通胀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推进硕士学位教育在增加了对学士学位的需求的同时却又暴露出学士学位的弱点。

理论上讲,4年的本科教育应当培养学生审辨式思维和适应职场快速变化的能力。但事实上美国的大学教育近来正遭到严厉批评,而且学士学位已经无法保证一个名为学士的人实际掌握了上述关键技能。

休斯说,在他的同学们中间,"关于成绩分布曲线和“易过课程”,有太多话要说。就像休斯经历了漫长的学位之旅一样,许多同学也都在工作和学习之间反复了好几次,“休学”然后复学。他们不在意田园诗般的校园生活,不会在草地上讨论倾心的话题,他们所关心的“就是拿到那张薄薄的纸片”。

在首次踏入大一的教室之后,时隔八年,休斯即将于今年12月份从纽约市的巴鲁克学院毕业,这份学位证书将使其踏上一个新的人生转折点。尽管国家大学和雇主协会新做的一份调查显示,今年大学毕业生中有多一半的学生没有得到工作机会。尽管来自学生债务项目的一份报告哀叹2010届的大学生面临创纪录的失业状况,但是大学毕业生的境遇依然比没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好很多。

来自加利福尼亚的招聘专员麦肯德里先生说,“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学士学位所代表的应是某人有完成某事的智力水平和主动精神”,而具有上述能力的美国人不足全国总人口的30%。但麦肯德里先生与招聘专员的柯林·星格莱恩均对“学士学位本质上是职场成功的敲门砖”的说法丧失了信心。

他们的观点在于,根据他们的判断,新的一代人缺乏工作道德和对待权利的态度。由于受到来自雇主一方的压力,两位招聘专员依然将大学学位作为比较的基准。星格莱恩先生说,“我确实发现有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的好学生,但我却无法让雇主单位考虑他们,因为公司有规定,想当经理就必须有学位才行。”

文化因素也要考虑。哈格达恩说,“每当报道称某人的学历比他们还低,人们就会感到不公平。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公司不稳定。”

同样地,情侣关系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学习勤奋的库斯勒完成在哥伦比亚大学三年学习之后,拿到了理疗学的博士学位,现在终于如愿以偿地在费城儿童医院做了一名儿科理疗师。休斯说,女朋友的意思很清楚,如果他拿不到学位,就有可能失去她。

正像哈格达恩所指出的那样,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教育仍是受人尊重的,”而且在有学位的人和没有学位的人之间很可能一直就存在经济与社会两方面的差距。但是职场和教育机构也在发生变化,同时,对学士学位的态度也在呈现改变的迹象。一些雇主更看重经验、技能和态度,而不是他们的学位;而另外一些雇主则从一开始就要求更高的教育程度。

另外,还有一些雇主就像雇主协会主席杰克·霍利斯特所说的那样,只“看重某些学校和某些研究领域培养出来的学士,并且要求学习成绩至少应达到GPA(平均分数)”。换句话说,他们眼中的学士学位已经贬值了。

4.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四

(2008年9月1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为做好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条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二)在校学习期间,按本专业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并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为1.8及以上(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不计入,下同)。高水平运动员平均学分绩点要求为1.5及以上;国防生平均学分绩点要求为1.7及以上;

(四)英语专业学生通过本校组织的教育部考试中心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受到处分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除考试作弊外)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经学校组织评议无明显改进者。

(三)两次以上(含两次)因考试作弊或违纪而受处分者。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一)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对各院(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一)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但高于1.7(含1.7),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并经教务处确认者。

(二)高水平运动员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但高于1.4(含1.4),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并经教务处确认者。

(三)国防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7(含1.7)但高于1.6(含1.6),且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为优秀,并经教务处确认者。

(四)在校期间曾有一次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但处分后经学校组织评议在各方面有明显改进者。

第六条平均学分绩点为1.5及以上的毕业生(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平均学分绩点为1.4及以上),仅因未满足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未获得学士学位,可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回校申请重修绩点系数低于1.8的课程(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或毕业设计(论文)(重修总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重修后如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对于已经授予学士学位者,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开始执行。

5.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五

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

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有关部处: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学校制定了《福建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

位工作实施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1

福建农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建农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几年来我校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我校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指函授、业余和脱产学习的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应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的原则,达到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中自考生应从首考时间起,在四年内必须通过本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考核,取得毕业资格。

(四)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任一条件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

分的;

(三)考试作弊者;

(四)超出规定的授予学位申请时限的;

(五)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学位的;

第四条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一)具备申请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3门学位课程考试,分别为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和外国语1门(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

(二)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3-4月进行,考试时间一般提前1个月时间公布。

(三)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具体考试科目,由成教学院会同相关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并报校教务处审核。

(四)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由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五)有以下情况者可凭有效成绩证明,申请免试学位外语课程: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入学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2、在原专科院校或入学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395分以上。

(六)学位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须由本人在次年2月20日前提出补考申请,安排参加次年学位课程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则不再授予学士学位。学位课程考试作弊者和原来未提出学位考试申请者,不得提出补考申请。

第五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程序

(一)成考生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

个月内,自考生应在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3、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成人教育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于每年的2月20日前报送给校教务处。

(三)校教务处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将需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名单反馈给成人教育学院,并组织安排好考务工作。

(四)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后,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表决。

(五)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中注明学位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式,获得何种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六)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过程中,若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撤消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或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其他

(一)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建农林大学学位委员会。

(二)原《福建农林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闽农林大成教字[2006]3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6.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篇六

2016-03-18文字: 摄影:

内蒙古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成绩表明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按学校规定参与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计算的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1.7。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一)修读学校双学士学位专业的我校毕业生,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且完成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在我校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其他高校毕业生,获得学生所在高校学士学位,完成我校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取得所规定学分,并达到第四条第三款成绩要求的。

第六条

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且毕业时尚未解除处分者。

(二)结业后取得毕业证书者。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况。第七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6月和12月召开全体会议,对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或不授予进行评审。

第八条 对于因未达到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而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毕业当年规定的要求,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修读双学士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达到第五条要求的,可以向学校申请双学士学位。

第九条

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及要求:

(一)教务处于每年5月1日前公布当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要求。

(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于每年6月、12月第一周前填写《内蒙古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进行逐项审查,向教务处报送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和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四)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在教务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学士学位决定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复核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可适当放宽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第十一条

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予补发。第十二条

对已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细则的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7.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七

关键词:英语课程考试,题型,答题方法

一、考试性质和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是由各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其目的是客观地测试非英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的英语语言知识和英语运用等相关能力,考查其是否达到普通本科教育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的一般要求。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基本语法和常用词汇,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考生在英语运用能力方面应分别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一)会话技能。

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日常会话交流,根据对话的情景、场合、人物关系、身份和讲话人的意图及话语含义做出正确判断和用语选择。

(二)阅读理解。

考生应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读懂难度适中的一般性题材(经济、社会、政法、历史、科普、管理等)和体裁(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的英语文章。能够基本上掌握文章大意并能领会作者的意图和态度。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80个词。具体要求为:(1)能够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和细节;(2)具备根据上下文把握词义的能力,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3)能够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4)能够对文章的结构和作者的态度等做出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三)词汇。

掌握本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英语词汇、常用词组、常用词缀,并在阅读、写作等过程中达到相应程度的应用能力,即(1)领会式掌握4250个英语单词和500个常用词组;(2)复用式掌握其中1800个左右的常用单词和200个常用词组;(3)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词缀,并根据构词法和语境识别常见的派生词。

(四)语法。

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能在阅读、写作等过程中正确运用这些知识,达到获取有关信息和表达交流思想的目的。具体需要掌握的内容如下:(1)名词、代词的数和格的构成及其用法;(2)动词的基本时态、语态的构成及其用法;(3)形容词、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构成及其用法;(4)常用连接词、冠词的词义及其用法;(5)非谓语动词(不定式、动名词、分词)的构成及其用法;(6)虚拟语气的构成及其用法;(7)各类从句的构成及其用法;(8)强调句型的结构及其用法;(9)常用倒装句的结构及其用法。

(五)完形填空。

能够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在语篇的水平上理解一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并完成短文中的选择填空。短文中的完形填空内容一般涉及英语的基本句型结构、语法规则及词组搭配等。

(六)写作。

应具备一般性英语书面表达能力,根据所给的提纲、情景或图表等按要求写出相应的短文。所写短文要求主题明确,条理清楚,语言比较规范。

二、试卷结构与题型

本考试试卷分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以客观题为主,包括会话技能、阅读理解、词汇和语法结构、完形填空四个部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数为85分;试卷二为短文写作,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卷面分数为15分。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时间共计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试卷各部分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会话技能。会话技能共有15段不完整的简短对话,每段对话后设有四个选择项。考生须在理解每段对话的基础上从所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15分,每题1分。第二部分,阅读理解。本部分共有4篇短文,4篇短文的总长度为1200个词左右。每篇文章后设5个问题,共20道题。考生须在理解文章的基础上为每个问题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40分,每题2分。第三部分,词汇和语法结构。本部分共设40道题,其中20道为词汇题,20道为语法题。每道考题中有一个空白,要求考生在了解句意的基础上根据词汇或语法要求在四个选择项中选择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20分,每题0.5分。第四部分,完形填空。完形填空是一篇200个词左右的一般性短文,短文中有10个空白,每个空白为一题。考生须在理解短文意思的基础上为每个空白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本部分满分为10分,每题1分。第五部分,短文写作。本部分采用提纲、情景或图表作文等考试形式。考生应按照要求写出一篇100~120个词的英语短文。本部分满分为15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三、答题方法

(一)阅读部分。

这一部分的主要问题是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对答题技巧和方法掌握得不够好。如, (1) 划出问题中的关键词并在原文中准确定位。哪些词是关键词(数字、主要动词),如何在原文中快速扫描关键词为问题定位(scanning),如何仔细阅读原文信息找出答案(阅读长句找出主、谓、宾或词组,挑出句子框架,抓住句子主要含义。) (2) 如果四个选项中有两个考生都认为是正确的,就应仔细比对两个选项找出不同点,再与原文定位的信息比对,看哪个选项更接近原文意思。 (3) 问题中含有否定词“Not”的问题错误率较高,问题在文章中定位后,应采用排除法,在文章中找不到的选项即为“Not”指示的信息。综上所述,如何给问题在原文中准确定位成为阅读解题的关键。

(二)完形填空部分。

在这一部分考查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能否抓住完形填空这一题型的主旨,注意上下文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在上下文语言环境中找到这些词组相互依存的依据和相互的暗示性,因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词汇部分。

(1) 继续加强基础训练,扩大学生的词汇量,准确掌握常见词、词组的词义及惯用法,掌握常见词汇的一词多义。 (2) 强化答题技巧。

(四)语法部分。

加强对于较难语法项目的学习和训练,做到准确理解过去分词和现在分词的概念及意义,虚拟语气在固定词、词组及句型中的使用,定语从句关系代词的使用,熟记动词后的接词形式等。

(五)翻译部分。

把握整个句子的句型和句式,准确翻译重点词。

(六)写作部分。

(1) 加强对考生写作基本要求和技能的训练,熟悉各类题目文章的写作方法。 (2) 大量阅读常见题材、题目的范文,熟记观点。 (3) 多进行书面表达的训练,尽量减少母语对英语学习的干扰。作文由句子构成,一个正确的句子,需要用正确的句型,需要用正确的词组构成。写好作文,没有诀窍,只有多读、多记、多写、多练。

四、结语

8.北京工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设置情况,制定北京工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第一条我校学士学位按照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等相应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管理。工作程序为: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将初审名单提交教务处复审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三条学位授予工作应坚持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的原则,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门知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有正式学籍,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2;对于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竞赛中获一、二等奖励者(若为集体获奖项目,应为主要成员),平均学分绩点最低要求可以降低到1.5;

4.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艺术类部分专业另行规定);

5.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2.在校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考纪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因其他原因(非考试作弊、违纪原因)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4.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处分者。

第五条仅因出现第四条第3、4项情况而无法取得学位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1.毕业前最终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者;

2.经学校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以证书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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