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2024-09-18

申请进出口许可证(精选9篇)

1.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篇一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

(请用正楷填写,带*为必填项)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代码:

*(进出口企业13位代码)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英文):

* 企业类型:

口 内资企业

口外资企业

* 企业注册经营地址:

*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 企业所有制: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海关登记号:

外汇登记号: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用户登录名:

*(大写的英文或拼音,不超过8位)外经贸主管机关:

* CA证书存放方式

口 电子钥匙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联系人姓名:

*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所附责任书中所明确的职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

受理人: 申请企业盖章:

受理点盖章: 日期:

日期: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地址: 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网址: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

(请用正楷填写,带*为必填项)

国富安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国富安CA依法向社会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国富安CA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与用户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遵循《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已发布于)中的有关规定,与《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约束国富安CA和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在申请人递交过签名的申请表格时,申请人即明确同意本协议内容,且对《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关于证书订户和证书依赖方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已完全知晓。

3、申请人递交签名过的证书申请表并得到国富安CA确认时,即表示申请人:

a)b)c)d)e)f)g)a)b)c)d)e)      a)b)c)d)申请时所做的陈述、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担不真实带来的责任。

订户在证书申请后,有责任将证书申请时的信息资料变更或授权人变更等等立即通知国富安CA或其受理机构。

对于密钥对在用户端产生的订户,必须保障密钥对产生的系统是可信的,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密钥的安全,防止任何的密钥遗失、泄露和防止非授权使用。

接收证书签发通知时,应当检查证书,以保证证书中所包含的用户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按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以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该证书。

保障按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方式和用途使用证书和相应密钥对,并评估和知晓了该数字证书的潜在风险。

当私钥面临任何事实上的丢失、泄漏、或其他危及私钥安全的情况时,应当迅速通知国富安CA(或RA、受理点)吊销证书。

除非其他授权豁免,同意就申请该数字证书支付费用。按照时限发出并公布证书;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申请拒绝,或拒绝的原因; 通知证书受理完成,用户按照相关规则下载或提取证书; 公布证书吊销清单;

对于下列原因,将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证书用户不支付证书费用; 证书包含的信息发生变化; CA的私钥泄露;

证书用户已不再是国富安CA客户;

证书用户违反《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因证书申请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证书发放错误; 证书上载明的内容及申明完全真实无误; 签名私钥只有用户自己所有,无披漏其他人; 该证书及其相对应的私钥只能用于合法的途径;

依赖方接受证书,即表示已明确知晓信赖该证书国富安CA所能承担的赔偿上限。

4、受理用户证书申请时,国富安CA根据其《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确保系统向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5、用户证书一旦公布,国富安CA向信任此证书的依赖方明确如下:

6、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证书用户有支付国富安CA更新费用的义务;国富安CA保留修订证书费用的权利,并公布在其运营网站()。

7、将汇款单随同申请表传真至010-67800318 或 010-67800202汇款信息见国富安公司网站首页,网址:(费用标准: 电子钥匙费用:150元/支(一次性)、电子证书费用:200元/年)。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地址: 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网址: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

(请用正楷填写,带*为必填项)

8、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国富安CA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及注册机构。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收到通知十四日之内,向国富安CA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协议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9、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国富安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用户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网址:

2.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篇二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监管规定

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下列情况下的出口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应交验出口许可证

1.加工贸易项下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2.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3.我国企业在国外及香港、澳门投资设立的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 需国内供应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4.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为履行国 (境) 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目合同出口的设备 (含成套设备) 、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5.出口成套设备需运出境外项目自用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6.偿还国外贷款或者补偿贸易项下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7.赴国 (境) 外参加或者举办展览会带出的展卖品、小卖品, 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

8.经营者运出国 (境) 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 (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除外) , 每批货物价值超过3万元者, 视为正常出口, 经营者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应当注明“货样”字样。

9.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对外提供货样。

10.中国政府根据两国政府间的协议或者临时决定, 对外提供捐赠品或者中国政府、组织基于友好关系向对方国家政府、组织赠送的物资, 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下列情况可免领出口许可证

1.对外经援项目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免领出口许可证。

2.赴国 (境) 外参加或者举办展览会所带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非卖展品 (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除外) , 免领出口许可证。

3.经营者运出国 (境) 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 (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除外) , 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 (含3万元) 以下者, 免领出口许可证。

4.报关出口的大宗、散装货物的溢装数量不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5%的。

·对外贸易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

1.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 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正本) 1份, 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 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

2.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 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 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

·出口许可证管理实行“一证一关”制、“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制

“一证一关”指出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下列情况实行“非一批一证”制, 签发出口许可证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非一批一证”:

(1)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2) 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3) 其他在《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

“非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报关使用, 但最多不超过12次, 由海关在“海关验放签注栏”内逐批签注出运数。

不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装货物, 每批货物出口时, 按其实际出口数量进行核扣, 最后一批出口货物出口时, 其溢装数量按该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溢装上限5%内计算。

·出口许可证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1.出口配额的有效期为当年12月31日前 (含12月31日) , 另有规定者除外, 经营者应当在配额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2.各发证机构可自当年12月10日起, 根据商务部或者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下一年度出口配额签发下一年度的出口许可证, 有效期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

3.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核发, 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4.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 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发证机构收回原证, 在发证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销原证后, 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 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5.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 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未使用部分的延期申请, 发证机构收回原证, 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 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 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 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3.为什么不提前申请销售许可? 篇三

—Rosemary

要在中国内地合法销售手机,需要具备“三证”: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进网许可证》。十一长假前,苹果公司终于集齐了iPhone 6&6 Plus在中国内地上市的“三证”,预售从9月30日开始,而正式发售被定于10月17日。

《进网许可证》是我国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络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的进网许可制度。缺少《进网许可证》的电信产品不能够在境内销售,而负责颁布《进网许可证》的是工信部。

往年苹果智能手机在发布会之前便会引发全民猜测与窥探。为了保密,苹果公司在今年发布会前夕才向工信部申请各类许可,结果出人意料,苹果公司并没有直接取得《进网许可证》,而是分别于2014年8月27日和9月2日获得了共4张《进网试用批文》。

根据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申请进网许可的新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的电信网上或者工信部指定的模拟实验网上进行至少3个月的试验。也就是说,苹果所获得的试用批文只说明它的产品被批准进网试验,而《进网许可证》则需等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后再按程序办理。

iPhone 6&6 Plus进网许可证的迟到源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对iPhone 6手机产品的进网审核期间,工信部对于苹果iOS系统存在的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进行了安全性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苹果iOS系统3个后台服务程序存在被利用的可能性,用户数据及隐私面临被泄露的风险。

另一方面,则是4G网络的制式问题。工信部要求境内支持4G网络的手机全部屏蔽FDD-LTE网络,仅有试点城市运营商销售渠道的则不在此列。同时工信部还要求在未颁发FDDLTE牌照前,不得官方解锁FDD-LTE网络并进行广告宣传。目前工信部正在优先推动中国拥有自主产权的TDD(即中移动在运营的4G网络制式),尚未正式发放FDD牌照,只给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了FDD试验牌照。但iPhone 6&6 Plus是支持双4G(TDD/FDD)的机型,目的是确保每个运营商的制式都能够使用。因此,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iPhone 6&6 Plus需要经过一些调整,才能拿到《入网许可证》,从而在内地市场正式发售。

《第一财经周刊》实习记者 顾加敏子

微博互动专区

高高亮亮亮儿又高又亮:五线小城市就是伤不起啊!星期一的杂志今天星期天了都还没有到!卖杂志的阿姨看到我都无力了,去年真是脑子进水了才没有订半年!@第一财经周刊

RE:你拔打4008110021,现在订阅全年50期,仅需399元哦,还来得及!

鲍勃先森-:全家到北京了,开启全新便利店模式……三大日系便利店集团齐聚北京,势必也可以带动本土便利店品牌,比如好邻居、快客等……文章看了两遍,确实从布局写起,落脚到前端与后端的配合、单品管理、商品组合……便利店的几个要素,都看到了,赞一下……不过为什么不延伸到国内本土品牌的现状呢…… @第一财经周刊

RE:多谢建议,的确可以再延伸延伸。

自鸣钟密码:希望能多介绍一些比如机器人、生物医药等其他领域的成功者,感觉现在什么杂志都是“互联网”,只靠互联网,一个国家是撑不起未来的。@第一财经周刊

RE:收到提醒,互联网目前是有点“宠儿”的感觉,其他行业我们也会多加关注的。

哭泣的稻艹人:《中国创业者到硅谷去》讲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到硅谷创业。这个内容告诉我们,天朝步入的地方,就是衰弱的东西。鉴定完毕。

RE:这么笃定?

读者来信

求“KU话题”“KU指数”iPad版

你们好!订阅一财周刊已经有两年多了,每次拿到杂志都习惯从后往前看,最喜欢“KU话题”和“KU指数”两个栏目,读后常常会心一笑。有时朋友聚会,想和大家分享,但苦于没有保存杂志,而且就算保存了,也不方便经常携带在身上。能否把之前刊登过的内容汇总成PDF版或iPad可以阅读的格式呢?出售的话我第一个购买哦(不要太贵^_^)。拜托了!谢谢。

—QueenZhai

RE:谢谢你这份“会心一笑”。不过你提到的两个板块,iPad上目前都有。所有的合集,这个还没有汇总。如果哪天我们推出,一定会大张旗鼓推广的。

高二小弟的真心话

一财您好!

小弟是名高二的学生,看贵刊也一年多了,之前都是零零散散地买,后来觉得太麻烦,就让母亲大人去邮局订了。我自己是个很爱浏览商业信息的人,之前一直没找到渠道,现在有了CBNweekly方便多了。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我不太喜欢学校的科目,很喜欢商业的知识,甚至很想早些出来创业,心里一直飘飘浮浮,到底该怎样才好。学业固然重要,但个人还是更喜欢到社会上学习。

我很喜欢马云和阿里巴巴,在初三的时候就开始关注了,在9.29和10.6的合刊上终于看到了阿里巴巴上市的文章,颇为激动。当初受马云的感染想出去创业,看了周刊后倒是找到了很多信息,有点指明方向的感觉。一直想给一财写信,但是又怕自己写的不合胃口,今天在回学校之前终于决定给一财写信了!

我们学校是寄宿学校,回家的机会挺少的。在学校里没有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CBNweekly,到了周末就会偷偷出去买本回来,一周没拿到心里就空空的,真是无法割舍了!希望小弟的信能被刊登~祝贵刊越办越好!:)

—Nancelglap

RE:同学你思考自我还挺早的,恭喜你这么自觉。祝你思路越来越清晰。

我也想喝酸奶不舔盒

一财君好,刚刚喝酸奶忽然心生对“喝酸奶不舔盒的”土豪的嫉妒,又想到,为了我们芸芸穷屌丝的舌头和尊严及心理着想,可否买个小秤量下各品牌酸奶用吸管吸过之后还有多少残留(估计会很可观哦),然后统计下,看看最亲民的是谁。不为别的,我只想知道***哪家强?说点正经的。这两天被《土豪新定义:喝酸奶不舔盒》刷屏。酸奶的包装打出生就那么浪费吗,不管最小的塑料盒还是高档多了的纸盒,喝到吸管发出“滋滋滋”的声音之后总感觉盒里还剩不少,但只有用勺子吃的老酸奶能吃净。各品牌都是清一色的小包装,估计剩下的量占总量的比重会具有统计价值的。一财君如果想看看消费者在各酸奶厂商的盒子里到底扔了多少酸奶那就称称吧,虽然除了发明能喝干净的酸奶盒再找不到什么法子解决这个除土豪外所有人的忧伤,但还是请一财君关注下。

—王宏德

RE:依我看,没吃到的酸奶扔了就扔了吧,再去专门测量它有点那个啥。有缘人终会再相聚,节省之人终会舔干净。喝酸奶不舔盒,作为土豪特征,不过是个一时兴起的小调侃。

关于便利店

一财君好,看了全家在北京开店的文章,突然想起了我身处的南京,好想吐槽南京(其实是整个江苏地区)。无论超市还是便利店都被一个叫做苏果的庞然大物垄断了,全家、7-Eleven等根本看不到,超市的话,据说沃尔玛和家乐福在南京都举步维艰。于是,我只好忍受苏果便利店的品类不全不新不便宜和店员服务的让人崩溃。其实我想说的是,不是说垄断敌不过市场规律么(好吧我知道我天真了),其实我不明白的是,就算垄断,那么多实力雄厚的全球巨头怎么连进都进不来?进来的怎么会都快做不下去了呢?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贵刊能不能分析一下这种奇葩现象呢?

—nicklittrell1003

RE:好的,你暂且忍一忍。

狱警的再次来信

我是名狱警,曾在2009年第31期杂志上表达了对贵刊的支持。现在不管同仁还是服刑人员,都是你们的忠实读者。时隔5年再次写信,却是要给你们挑错的。2014年第39期《荒诞指数》一文中作者使用了“认罪伏法”一词,“伏法”的意思是罪犯被执行死刑,从文中内容看,并不是希望那些犯了罪的各界名人名士都被处以极刑,而正确的写法是应该是“服法”。认罪服法是评判一个罪犯改造态度的重要标准之一。虽然这个词汇和经济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出于职业敏感性,还是想向贵刊指出这个问题。事实上,许多报刊杂志经常会在这个词语上出现纰漏。

由于监狱总是给外界一种神秘感,一旦出现在新闻报道里往往负面居多,很多人都对监狱存在一些误解偏见。其实新时期监狱正在运用各种手段去教育感化服刑人员,以使他们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最后还是希望贵刊能越办越好!

—上海 陈可慰

RE:谢谢你的指正。监狱的负面形象恐怕短期还是这样,还得依靠你们努力,欢迎多来信展示不同声音。

为什么它会是这样?

一财君好!本人大三,从高二看一财到现在,感谢一财给我的生活带来的精彩。大二的时候从一个校区搬到主校区,搬家公司在搬家途中临时要求加价,不然就不搬到原本约定的地点,明显是钻不签合同的空子。后来听说是基本整个东北地区做生意都是不签合同的,要求签合同就没人和你做生意。本人在某书店订阅一财,预付书款后也是不写收据的。个人觉得这十分不合理和让人诧异,想问,关于签不签合同、写不写收据这样的事情是地方特色,还是整个中国对此都不重视?为什么它会是这样?

最后,祝一财越来越好!

—吴琪

RE:这应该是部分地方特色,相对落后的地区,对规则会简单粗暴一些吧。

本周我推荐

宇航员眼中的地球

加拿大宇航员C h r i s Hadfield最近出了本书,名叫You Are Here:Around the World in 92 Minutes(《你在这里:92分钟环游地球》)。书中是他2013年在国际空间站俯拍地球的150张照片。其中包括底特律、旧金山、曼哈顿、哈瓦那、威尼斯、毛里塔尼亚、喜马拉雅山、尼罗河等。看完,身为地球人有没有轻微的愧疚感?

推荐人:麦栗

4.办理进出口权(进出口许可证) 篇四

内容提要:指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无进出口经营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并可参与外贸谈判等。

新政策,所有进出口权公司,注册资金要求50万起(包括50万)

注意:本文针对已经注册完成的公司,想申请进出口权的办理流程和办法。新公司注册有其他流程和办法,请具体查看萧山公司注册网。目前萧山的进出口权,必须具备以下可能跟别的地方不同的.几个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起 2.商贸企业,公司名称必须为:杭州XX进出口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联系萧山公司注册网0571-8327

企业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如下: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或“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5)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手续如下:(1)到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2)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3)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4)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5)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6)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7)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8)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

(9)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10)海关IC卡开通使用;(11)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中小型民营商贸企业都可以自主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但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手续,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

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无注册资金大小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办理):1、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已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依法纳税;3、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找专业的代理公司代办进出口权。

1、在网上下载外贸进出权申请表,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后,至外经委备案。

2、至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

3、至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海关预录、IC卡。

4、至检验检疫局办理申请备案。

5、至外汇管理局办理开户及进口、出口备案。

6、至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申请。

基本程序就是这些,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各部门的表格均有详细说明。

申请企业进出口权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申请外贸流通性经营权

(一)、资格条件

l、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1 0 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8、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外贸流通性经营权由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转报到省外经贸厅核准。申请材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省外经贸厅二份。

二、申请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3、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

9、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提餐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

(三)、报批程序

生产企业自营口进出口权由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到省外经贸厅登记。申请材

料上报本局二份,上报省外经贸厅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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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必须去当地的工商局,去变更你的经营范围,就是要在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加一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然后你才能去你当地的外经委办理备案登记,(要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已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表这个表要到网上去下载.2个工作日就会审批下来)

3)接下来是去你们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6)选一家国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

7)去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

8)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5.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篇五

12月22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58次部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条法司关于对《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度进行修改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随着我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1999年12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印发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已与现行许可证管理工作不相符合。会议强调,为完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的管理,确保发证机构在工作中有法可依,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商务部会同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共同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2006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执行以来,对我国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会议审议通过了《管理规定》(修订稿)和《办法》(修订稿)。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6.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 第 1 号

修订后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第5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同时废止。

部 长:陈德铭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类进出口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许可证书是指由商务部监制完成且尚未发放的各类具有许可进、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等。

第三条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受商务部委托,管理各类许可证书,并监督、检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所属进出口许可证签发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发证机构对许可证书的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发证机构应建立许可证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章 许可证书的征订

第五条 为提高许可证书的使用率,发证机构须认真核算下一的许可证书需求量,合理上报征订数量。

第六条 许可证书的征订分为征订和补充征订。

许可证书一般一年集中征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多次集中征订。商务部每年10月下发通知征订下许可证书,发证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需求量报送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送单),并报许可证局。

征订后如仍有不足,发证机构应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向许可证局提出补充征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报送单,并报许可证局。许可证局审核后,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补充或调剂。

第七条 发证机构上报报送单,须同时在商务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征订信息。

第三章 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

第八条 许可证局本着科学规划、确保用证、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计划、合理安排许可证书的印制工作。

第九条 许可证局应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通过规定程序,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中选择质量信誉好、技术力量强、证书安全有保障的印制单位。除许可证局委托的印制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许可证书。

第十条 许可证局负责监督印制单位按其提供的许可证书样式、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印制各类许可证书。

第十一条 许可证局根据发证机构报送的各类许可证书的征订数量,结合印制单位实际库存量、发证机构实际使用量、剩余量等情况,制定许可证书印制与发运计划。

第十二条 许可证书一般一年集中印制一次。集中印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发证需求的,许可证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追加印制。

第十三条 每批次印制完毕,许可证局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许可证局负责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入库登记。经检查不合格的许可证书,印制单位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 对征订的许可证书,许可证局应在征订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发运至各发证机构。补充征订的许可证书,应自收到报送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运至相应的发证机构。第十五条 许可证局确定发运明细后通知其委托的发运单位组织发运,发运后发运单位应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发运登记。

第四章 许可证书的验收与保管

第十六条 发证机构对许可证书实行专人、专柜、专库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 发证机构须在收到许可证书当日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按货运单数量认真清点无误后予以签收,并填写《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签收单》(一式三份,见附件2),签收单应于次日寄送发运单位和许可证局,签收单须存档三年。

第十八条 发证机构在验收许可证书时,发现有单证不符、包装损坏和许可证书缺失等情况,应立即封存,作出书面检验记录,由验收人员及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连同检验记录报许可证局处理。

第十九条 发证机构在验收许可证书后,应将检验无误的证书及时存入专用库房,并按证书的种类、箱号、流水号分类整理,有序存放,同时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接收登记。第二十条 存放许可证书的库房须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设施。库房、专柜的钥匙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第五章 许可证书的进、出库台账登记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 发证机构应建立各类许可证书的进、出库台账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证机构原则上应分设许可证书保管人员与许可证书领用人员。

第二十三条 领取许可证书时,保管人员和领用人员应同时在场对许可证书逐一清点,并填写《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进、出库台账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经保管人员和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方可使用。登记表应由许可证书保管人员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领取许可证书时,如发现有缺号、错号、纸张缺页、流水号不连续、无防伪标记等印制错误,应立即封箱,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并对检验情况进行书面记录,由保管人员及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连同该箱许可证书一同报许可证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证机构在启用各类许可证书时,须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使用登记。

第二十六条 对印制错误且已发运到发证机构的许可证书,发证机构应退回许可证局,由许可证局按废证予以登记处理。

对库存期间因火烧、水浸、蛀蚀等造成许可证书损毁的,发证机构应立即书面报许可证局,并将受损证书按废证予以登记处理。

对打印错误和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许可证书,发证机构应予撤销,并按废证予以登记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在保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证,发证机构须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废证登记。

第六章 许可证书的调剂与遗失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特办之间不得擅自相互借用各类许可证书。特殊情况下,确需临时借用许可证书,须由申请使用方向许可证局提出书面申请,许可证局审核并协商双方同意后统一安排调剂,并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登记调剂信息。

第二十九条 同一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设立的延伸打印终端间的许可证书调剂由该商务

主管部门自主安排,并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登记。

第三十条 许可证书在仓储、运输、保管、使用过程中发生遗失的,相关部门均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报许可证局。

第七章 许可证书的核查

第三十一条 发证机构每季度应对许可证书进行清点核对,核查许可证书的种类、数量等出入库登记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第三十二条 发证机构发现许可证书出入库登记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的,应立即查找原因,追究相关责任,采取必要防范和整改措施,同时书面报许可证局。

第三十三条 发证机构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填写上一《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并报许可证局。

第八章 许可证书的销毁

第三十四条 对因改版而过期的空白许可证书,发证机构须在《商务部过期空白进出口许可证书封存/销毁登记表》(见附件5)上登记,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无误后封存。

新版许可证书启用当年,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批准,旧版空白许可证书按保密文件销毁规定予以销毁,并在《商务部过期空白进出口许可证书封存/销毁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有关销毁的请示签批件及销毁清单须留存备查。销毁情况报许可证局。

第三十五条 发证机构应将废证在《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废证封存/销毁登记表》(见附件6)上登记,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封存。废证保存期为两年。

保存期满的许可证书废证,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批准,按保密文件销毁规定予以销毁,并在《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废证封存/销毁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有关废证销毁的请示签批件及销毁清单须留存备案。销毁情况报许可证局。

第九章 检查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许可证局对发证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范围。

第三十七条 许可证局对发证机构检查或抽查内容包括:

(一)发证机构许可证书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许可证书的征订、验收情况;

(三)许可证书的保管及专库、专柜的安全措施情况;

(四)许可证书的进、出库台账登记情况;

(五)许可证书的使用情况;

(六)过期空白许可证书和废证的封存/销毁登记情况;

(七)按规定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对未执行本规定的发证机构,许可证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对不执行本规定造成许可证书丢失、被盗的发证机构,商务部将按照《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需求量报送单

2.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签收单

3.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进、出库台账登记表

4.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5.商务部过期空白进出口许可证书封存/销毁登记表

7.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篇七

禁止进出口制度

限制进出口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是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将长期存在,并广泛应用。编辑本段进出口许可制度的管理范围

1、禁止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2、限制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3、自由进出口技术及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4、其中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

编辑本段禁止进出口制度禁止进出口管理•

(一)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麝香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 第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第六批:履行《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而颁布的,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 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 滴滴涕、氯丹等;• 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3)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 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 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氯酸钾、硝酸铵禁止进口的技术《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第一批:涉及钢铁冶金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等技术领域。禁止出口货物•(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如: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禁止出口的货物•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3)其他:如劳改产品禁止出口的技术《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的技术

编辑本段限制进出口制度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一)限制进口管理• 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1)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

口有关措施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4)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5)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6)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

平衡•(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方式• 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两种。•(1)许可证件管理• 包括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濒危物种进口、限制类可利用废物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进口、黄金及其制品等管理。•(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规定关税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A、07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 B、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等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实施目录管理• 程序:签订合同前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再次向商务部申请并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两次申请、两次核发)。程序(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第一批: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和石油化工以及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16项技术。• 报关时,应主动提交进口许可证。限制出口• 限

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1)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限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4)保护自然资源•

(5)输往国市场容量有限•(6)出口市场秩序严重混乱•(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方式• 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确定允许出口的数量。分为:• A、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B、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②出口非配额限制• 许可证管理,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两用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

行出口管理。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程序: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8.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篇八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三条: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八条: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二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注册资本、技术能力、人员资格等条件,经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五十七条 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超出其业务范围,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检验鉴定业务;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其检验鉴定资格证书。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第58号令)。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于35万美元的人民币;

3、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管理体系;

5、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2/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在本国独立注册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合法机构;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3、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美元;

4、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跨国经营的能力;

5、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管理体系;

6、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2/3;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3年12月11日前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暂不允许外资控股。2005年12月11日前暂不允许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检测条件、技术能力的材料

质量管理文件

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证明

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从事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向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检测条件、技术能力的材料

质量管理文件

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投资各方在本国提供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

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从事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1、申请设立中资检验鉴定机构应向浙江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的中资检验鉴定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2、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向浙江检验检疫局和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中方投资者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大型企业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提出申请

3、申请设立外商独资检验鉴定机构,应向浙江检验检疫局和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委托的其代理人提出设立申请,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申请人的申请委托书)

(二)提交材料

1、《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

申请表应使用中文填写,申报材料为其他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为准,并声明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受理申请

浙江检验检疫局对申请材料提出的设立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需补正材料的,应在三十日内补正材料,逾期未补的视作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属浙江检验检疫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浙江检验检疫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受理凭证。

(四)初审

浙江检验检疫局受理申请的,由浙江检验检疫局负责初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最终审核。初审应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五)上报

浙江检验检疫局初审符合的,应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及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最终审核,初审不符合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符合或不符合的决定(现场审核时间不包括在内)。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9.申请进出口许可证 篇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店为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XXX、XXX、XXX,经营方式:零售。

我店经营面积 ㎡,有药品陈列柜 组,陈列货架 组,空调 台,阴凉柜 台,电脑 台,其他验收养护,防鼠防尘等设备均齐全。我店现在员工 人,其中 文化 人,文化 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为中药师,均在职在岗。

自通过GSP认证以来,我店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从未出现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同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购进、验收、存列、养护、销售、售后服务等各环节严把质量关,各项程序基本符合GSP要求。

现我店原《药品经营许可证》于××××年××月×× 日到有效期,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店零售企业有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相关规定,特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报告。

××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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