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024-08-10

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用10篇)

1.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一

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17]155号)精神,指导开展新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类别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新北区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三、普查内容、技术路线

(一)工业污染源

1.具体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常州国家高新区、常州综合保税区、滨江经济开发区须进行单独登记调查。

2.普查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3.普查技术路线: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分行业分类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基本单位名录和初测结果,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全面入户调查。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二)农业污染源

1.具体普查对象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2.普查内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3.普查技术路线: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

1.具体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2.普查内容: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3.普查技术路线: 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具体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2.普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3.普查技术路线: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五)移动源

1.具体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2.普查内容: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3.普查技术路线: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工作步骤

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培训、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和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一)前期准备(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成立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经费渠道,收集、梳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确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普查信息系统,建立新北区污染普查制度,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

(二)清查建库(2018年3月):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查市政入河排污口

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三)普查培训(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组织对各镇、街道及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普查指导员等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四)全面普查(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五)总结发布(2019年3月):总结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

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一)建立普查机构,落实组织保障。成立区、园区(镇、街道)两级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区、园区(镇、街道)领导小组须下设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挂牌,实行实体化运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建立普查人员数据库,合理配备普查人员类别,形成合理高效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机构框架。区党政办、区经发局、区环保局等23个单位作为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抽调区经发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和区农业局等4个职能

部门的业务骨干及其他相关人员组建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其余部门和单位选派联络员,形成联络机制,配备环保咨询专家;园区(镇、街道)的领导小组和普查办的建立参照执行,配备专职技术员,组建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并建立企业联络员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保障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办公场所及设备、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成果验收、总结表彰等普查全过程的经费,并对每个园区(镇、街道)给予15~30万进行补助,普查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园区(镇、街道)财政承担。

(三)聘用普查指导员,落实技术保障。区普查办委托专业技术团队参与调查和数据终审;镇(街道)、园区根据普查名录库数量聘请相应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对辖区的污染源普查进行具体指导。

(四)广泛合作各类媒体,落实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六、责任分工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普查办:负责汇总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并最终审核计算、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课题研究。

1.区委宣传统战部: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办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2.区经发局: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负责提供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行业名录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参与普查方案设计;指导污染源普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参与指导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3.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4.区城建局: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等抽样调查;配合做好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5.区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制订新北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负责统一招标环保咨询机构。

6.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做好医疗废物、医院放射源普查。

7.区农业局:负责提供有关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相关水文资料成果,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及其对应污染源的调查。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农业机械和渔船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注册登记信息。负责提供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以及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

9.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行政审批相关汇总信息。10.常高新集团:配合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普查。11.国土分局: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为污染源空间定位提供地理空间公共基底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名录库建库和相关普查成果分析、应用。

12.地税三分局:负责提供纳税单位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二)园区(镇、街道):组织开展入户登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等,根据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测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形成各单位普查统计表、各镇(街道)普查统计表、常州高新区和常州综合保税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普查统计表等报表并按时报送区普查办。

(三)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七、普查质量保障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区、园区(镇、街道)普查办须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二

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8]29号)的精神,北京市将全面开展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此次经济普查意义重大,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普查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调查项目较第一次经济普查有所增加。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搞好经济普查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经普办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在奥运之年北京市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北京的经济普查宣传要体现首都特点和奥运之年的背景。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集中在奥运会以后;二是经济普查宣传突出媒体作用,突出区县经普办作用,突出网络作用。三是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计划地进行宣传。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登记的时点和如何配合支持普查;清楚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是每个被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同时被调查对象也享有填报内容依法保密的权力,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的

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形式。

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组,具体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42个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站和宣传资源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宣传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及各经济普查对象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全市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门要直接领导和参与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协调所有相关部门和区县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全力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

四、宣传形式和实施

市区普查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和教育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普查人员依法普查,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通过有针对性地宣传,向普查对象解惑释疑,确保实际效果,把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把宣传工作贯彻经济普查工作始终。

五、宣传工作安排

根据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从-2-

2008年6月开始至2010年6月结束,各阶段宣传任务是:

第一阶段:普查宣传的准备阶段(2008年6月—9月底)完成宣传准备和培训。

1.成立市和区县经普办宣传组,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2.落实经费,市和区县完成各种宣传物资准备。

包括:经济普查电视剧、广播剧、小说、专题文章、宣传挂图、宣传横幅、致被调查单位的一封信等。

3.200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以市委宣传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4.2008年9月份,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经普办联合召开经普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经普宣传工作。

5.建立与各委办局宣传部门(网站)的协调和经普宣传联动机制。

第二阶段:普查清查阶段的宣传(2008年10月-11月)掀起第一个高潮,突出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作用、内容、方式方法、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结合统计法的宣传,提高其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普查,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6.北京电台、电视台、北广传媒的各电视平台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

7.电台、电视台播放电视剧和广播剧。8.市属报刊连载刊登小说、专题文章。

9.区县建立宣传站(可设在服务大厅),做好宣传品发放工作,向普查对象分发《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组织张贴宣传挂图、横幅,组织在区县电台、电视台播放公益宣传片

(公益广告)、电视剧和广播剧。

10.普查成员单位门户网站和市、区县普查网宣传经济普查。11.组织部分商业网站宣传经济普查。

12.由市普查办在城八区利用站牌广告、地铁广告等进行宣传。

13.各种媒体报道普查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针对经济普查发生的违法行为,利用社会公众最关注的媒体进行案件曝光,引导和教育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普查人员依法普查。

第三阶段: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2008年12月—2009年1月)结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向全社会宣传参加经济普查法律义务、责任、权力、普查时点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内容。掀起第二个宣传高潮。

14.北京电台、电视台、北广传媒的各电视平台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

15.2008年12月28日,安排宣传日,介绍经济普查的准备情况。

16.2008年12月30日,采访市经济普查领导,启动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17.2009年1月1日,中央和北京市属各主要媒体、区县主要媒体全面报导经济普查第一天登记日,各级领导到登记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宣传各级领导重视普查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

18.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通过入户登记、统计登记、借助工商年检、税务申报、楼宇物业等手段,张贴宣传画,播放-4-

宣传片,面对面地宣传告知普查对象。

19.市和区县经普办通过市属主要媒体和区县媒体跟踪采访报道经济普查的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填报登记阶段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第四阶段: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4月—2009年7月)20.报道进展情况.第五阶段:数据发布及开发阶段(2009年9月—2010年6月)

向社会公众宣传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认识经济普查。

21.2009年下半年,在本市主流媒体全文刊登经济普查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普查数据结果,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2.2009年9月至12月,市和区县经普办通过媒体宣传经济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23.2009年11月,出版画册、摄制纪录片记录和反映普查工作的精彩过程,普查人员的先进事迹。

六、宣传工作的总结与表彰

3.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三

报告

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迎接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的检查,根据XX省污普办和XXX州污普办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对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准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污普工作,印发了《XXX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XXX号,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范围、部门分工和时间安排,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农业和科技局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同时,为保障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如期实施和顺利开展,我县将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前期拨付了XX万元普查经费,配备了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为全面做好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全省召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后,及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分解细化各部门和乡镇的职责任务,积极筹备好各项前期工作,确保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我县污普相关工作,我局于XX年XX月份成立XXX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包含了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等。严格落实“固定场所、固定设施、固定人员和专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等工作,目前县级已确定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也已安装到位。

二、清查底册

根据XX省下发的(国发)清查底册,结合XXX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我县B/C/D类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清单,县农业局提供的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形成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底单,具体如下: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省级下发的清查对象数量:XX个,新增对象:XX个,现有清查对象XX个,已清查数量XX个,清查完成率XX,经现场核查符合入库标准的单位数量XX个。

(2)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

省级下发的清查对象数量:XX个,新增对象:XX个,现有清查对象XX个,已清查数量XX个,清查完成率XX,经现场核查符合入库标准的单位数量XX个。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省级下发的清查对象数量:XX个,新增对象:XX个,现有清查对象XX个,已清查数量XX个,清查完成率XX,经现场核查符合入库标准的单位数量XX个。

(4)全县清查新增的入河排污口数量XX个(5)全县清查新增的生活源锅炉数量XX台 目前我县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基本完成。

三、宣传与培训

污染源普查十年开展一次,参加普查工作人员都是“新”人,都需要通过培训后着手开展工作。为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州普查办采取“上级培训+现场指导”方式组织三县市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开展培训,通过各个层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普查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同步开设XXX污染源普查微信群及QQ群,普查工作人员之间可通过信息平台随时随地进行交流学习,为推动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打好扎实基础。同时我县通过XXX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查信息。并印制了XX份《污染源普查宣传手册》,以“6·5”环境日为契机,深入村寨、校园、机关、社区、企业,重点围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宣传,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普查,切实为我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两员”选聘 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普查员至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普查指导员至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要求,县普查办对乡镇上报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进行选聘并由州污普办通过对选聘的“两员”以集中学习,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查,通过考试者,才能选聘为“两员”。我县共有普查员XX人,指导员Xx人。

五、调度与督办

自XX年XX月省普查办开展调度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日”调度制度执行,及时上报我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通过调度,全面了解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补短,干在实处。对辖区内落后的乡镇(街道)开展走访、约谈,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档案体系建设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可查性,县污普办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污普信息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普查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污普信息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七、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底册数据量大。

2、抽调的普查人员素质不高,审核水平不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大多为非环保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标语 篇四

(一)普查意义类。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2.李克强总理要求:“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

3.开展地名普查,建设人文中国

4.做好地名普查,方便百姓生活

5.搞好地名普查,助力中国梦想

6.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

7.地名普查是搞好地名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8.地名普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9.地名普查是一项民生调查

10.深入开展地名普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把握地名基础数据,巩固国防信息建设

12.摸清地名家底,规范地名服务,造福人民群众

13.做好地名普查,()了解中国地名,惠及国计民生

(二)普查动员类。

14.地名普查,人人有责

15.地名普查,利国利民

16.地名普查,造福桑梓

17.地名普查,惠泽民众

18.地名普查,服务万家

19.普查时有你,普查后为你

20.开展地名普查,强化地名保护

21.开展地名普查,搞好公共服务

22.开展地名普查,掌握地名现状

23.准确规范地名,普查十分关键

24.支持地名普查,规范全国地名

25.完善地名信息,优化城市环境

26.规范地名管理,创建文明城市

27.搞好地名普查,服务地方发展

28.地名普查功在当代,利及千秋

29.搞好地名普查,方便万户千家

30.参与地名普查,履行公民义务

31.全民动员搞好第二次地名普查

32.地名关系你我他,普查准确靠大家

33.地名普查走万家,掌握详情靠大家

34.家事国事天下事,地名普查全民事

35.地名普查还记忆,乡愁就在地名中

36.地名普查,再小的`力量也是正能量

37.掌握地名基本信息,加强地名服务管理

38.地名普查为民靠民,普查成果便民益民

39.地名反映社会变迁,普查记录文明中国

40.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搞好地名普查

41.参与地名普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42.如实汇总地名资料,真实反映基本国情

43.地名普查人人参与,规范地名人人使用

44.地名涉及千家万户,普查关系百姓生活

45.地名普查人人助力,服务社会个个受益

46.人人支持地名普查,家家共享便利生活

47.凝聚地名普查正能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

48.手牵手搞好地名普查,心连心推进地名文化

49.地名普查,历史所需,社会所期,民众所盼

50.全民动员,军地合作,查清地名,服务社会

5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

52.用微笑支持地名普查,用行动参与地名普查

53.保护弘扬地名文化,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54.全社会动员起来,认真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55.齐心协力做好地名普查,同心同德弘扬中华文明

56.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57.如实填报地名普查资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58.依靠大家开展地名普查,普查成果惠及百姓万家

59.普查好少数民族的地名,传承好少数民族的文化

60.今天您为地名普查提供资料,明天普查成果为您更好服务

61.您为国家提供详实地名资料,国家为您营造无限便利渠道

62.全面开展少数民族语地名普查

6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2月31日

(三)普查原则类。

64.地名普查,从细节做起

65.质量是地名普查成败的关键

66.坚持依法普查,保障普查质量

67.地名普查,重在参与,贵在真实

68.珍惜地名始于心,认真普查践于行

69.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力搞好地名普查

70.准确报送普查资料,真实反映地名现状

71.认认真真搞地名普查,踏踏实实走群众路线

72.遵守地名法规,搞好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

73.创新工作方法,掌握先进技术,全面抓好地名普查工作

74.有章、有条、有序、有时,认真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75.明确普查任务,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普查质量

76.严谨作风,端正态度,加强协作,高质量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77.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依法开展地名普查工作

78.开展地名普查,健全数据档案,加强信息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79.全面普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文明普查,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圆满成功

(四)地名文化类。

80.关注地名普查,了解地名文化

81.保护地名遗产,讲好中国故事

82.珍惜地名遗产,传承地名文化

83.保护传统地名,弘扬传统文化

84.爱护地名标志,建设文明社会

85.留住历史记忆,传承地名文脉

86.搞好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

87.地名普查求真实,挖掘文化促发展

88.搞好全国地名普查,保护地名历史文化

89.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用心感悟地名文化

90.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亮化美化城市风景

91.地名彰显中国文化,普查促进科学发展

92.认真做好地名普查,推动地名文化建设

93.地名是历史名片,记载着人类文明的脚步

94.地名是民族文化的记忆,是人类文明的载体

95.地名普查,全民参与,尊重历史,保护文化

96.开展地名普查,传承地域文化,促进地方发展

97.搞好地名普查,掌握地名资源,保护地名文化

98.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推动地名文化创新发展

99.开展地名普查,记录地名故事,传承地名文化,添彩美丽中国

5.乡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篇五

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查办的大力支持下,从11月开始启动,通过乡、村以及辖区内各单位的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广泛动员,严格按照《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全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乡普查办精心组织,人员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各村委会及乡直各单位按照乡普查办的统一安排,认真搞好了清查和正式登记工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政府、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后,乡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全乡经济普查工作各阶段的动员培训会议。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整个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管领导对工作作出(来源:好范文 http:///)具体安排,并将普查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各阶段的工作细化到人。全乡召开经济普查工作培训会议2次,发放宣传台历150份,张贴宣传画20张,写宣传标语10条。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增强了各普查员的业务水平和被调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力度,为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普查力量,及时开展普查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村及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小组。全乡共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18人。

二、全面清查被调查对象,确保全乡第一阶段摸底工作完成第一阶段按照县普查办的要求,全乡统一行动,逐一清查。第一阶段截止11月中旬,全乡共清查登记上报了法人单位16个;产业活动单位15个;个体经营户67户。

三、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核实,查缺补漏

由于第一阶段摸底调查时间紧、具体操作人员对普查项目概念模糊、工作的细化,加之普查对象顾虑大,不能提供准确数据,导致调查数据和实际还欠准确。

乡党委、政府针对上述情况认真研究并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使普查员能正确地理解普查工作的各项指标,能运用调查访问的技巧和方法。通过宣传发动,同时也得到了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在乡党委、政府和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普查员的努力工作,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任务。全乡个体经营户67户;共登记上报了法人单位16个;产业活动单位15个,根据对乡实际情况调查、评估,确保了这次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圆满地完成了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

总之,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负责,紧密配合,经过5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虽然已经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但是在普查期间,难免还有不足之处,比如个别普查员工作不细致,个别普查对象一开始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不够、配合不好,导致前段工作的暂时难度。通过对普查工作的总结,在今后其他工作中引以为戒,认真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力争今后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6.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六

自2006年以来,历时两年多,我市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历了普查的准备阶段、现场登记复查阶段、数据录入审核阶段,目前,已转入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在上级普查机构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和广大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上下数千名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有关我市农村、农业、农民的丰富资料。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大量的人力,耗费较多的资金,涉及到农村的千家万户,工作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它的开展,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必然会有一定的不足之处。下面,对丰城市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一个总结,以供今后的普查参考借鉴。

一、各项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1、组建普查机构,做好工作安排。2006年3月,丰城市成立了以分管统计的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

副市长为第一副组长,2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市农普办从有关单位共抽调了24名工作人员,分成了业务组、秘书组、后勤组、宣传组、数据处理组等五个职能组,每个组的组长由一名科级干部兼任,各乡镇也都在6月份之前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级农普办由3—7人组成。为了搞好全市的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以丰府发[2006]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农业普查办也印发了全市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对普查的各项工作及进度做了详细的安排,接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由各乡镇领导及农普办主任参加的全市农业普查动员大会,对全市的农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

2、认真选调普查人员,抓好业务培训质量。要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就必须有一支政治、文化、业务素质高的普查员队伍。丰城是一个农业大县市,按要求需配备约6000名各级普查人员,市农普办对选配普查员高度重视,对乡镇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先是由村、乡两级共同确定好人选,然后填好基本情况表上报市农普办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调换,全市共调换掉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普查员约400人,补充了大量的教师及乡、村干部进入普查员队伍。通过严格的选调,基本上保证了普查队伍的素质。搞好普查业务培训是保证普查质量的重要一环,对于这支近6000人的庞大队伍,我们采取了分三批两级培训的办法,先是市农普办内部培训,同时也是授课老师的练兵,然后是培训乡一级的普查业务骨干约100人,最后是乡镇培训本地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每个乡镇都有市农普办人员指导培训并解难答疑,最后考试的试卷都由市农普办统一出题印刷,不合格者都要重新学习考试,人员到得不齐的都要进行二次培训,确保了培训效果。

3、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提高社会配合程度。目前全社会对普查的配合程度不是很高,因此,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非常重要。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市里制定的宣传实施规划,广泛地开展普查宣传。全市上下充分地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画和大量的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了“逢集市必有横幅、宣传画,逢村必有标语”,使普查做到人人皆知。在宣传月活动中,电视台每天播出农业普查宣传口号,并制作了多期专题节目,有市领导讲话,有市农普办主任答记者问,有对农业普查人员和工作的采访报道等等。通过大量的宣传,使全市的广大普查对象都基本上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配合登记。

4、积极筹措经费,保证普查需要。任何普查都需要大量的经费做保障,而经费落实又是近些年来开展普查的难点,我市主要是乡一级经费较难筹措落实。丰城市委、市政府对普查非常重视,经费一般都能保证工作需要,这次农业普查在2006—2007年共拨款80万元,确保了市级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农普办对乡一级普查经费的落实非常重视与关注,市统计局长和市农普办主任几乎跑遍了每个乡镇,具体过问,督促普查经费的落实情况,并将各乡镇经费落实情况公开发通报,对经费落实到位较好的几个乡镇的典型材料向各乡镇转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通过多方面的工作,全市各乡镇的普查经费都得到了落实,没有出现因经费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5、认真调查摸底,力求心中有数。摸底是正式普查登记前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我们在摸底前专门召开了一次全市性的会议进行布置,反复强调摸底的重要性,要求对摸底工作认真进行,对摸底结果要进行评估,和实际出入太大的要重新摸底。在摸底期间,市农普办全体人员也都深入到村、组、户,随时掌握情况,督促指导,对有些乡镇部分指标不太切合实际的,要求他们认真进行核实,重新摸底。到最后的摸底结果上报时,都要有乡镇政府盖章,分管领导和农普办主任签字,以示负责。通过认真的摸底,得到了全市的一些重要数据结果,做到了基本心中有数,也为正式登记打下了基础。

6、搞好现场登记,做到不重不漏。按照国家方案的统一规定,我市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全市历时20天时间,到1月20日基本全面结束。现场登记是整个农业普查的关键阶段,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纷纷下到登记现场,了解情况,慰问普查人员,鼓舞士气,并解决有关问题。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熊红亮也亲自下到河洲沧溪村,和普查人员一道对三户农户进行了现场登记,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普查人员的工作热情,各乡镇领导也都亲临普查登记第一线。市

农普办人员全力以赴,会同乡镇农普办人员农村督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现场登记。对于发现的带有普查性的问题,市农普办立即通报全市各乡镇予以注意和纠正,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系统性登记差错。因为这次普查是用光电表一次性填报,我市有至少三分之一的乡镇自行印刷了普查草表,避免宝贵的正式表格浪费。

7、反复复查审核,严把质量关口。对农业普查表的审核把关,主要是在三方面。一是各项汇总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实际;二是普查表的逻辑与平衡关系是否正确;三是编码是否正确,字体是否符合要求。从现场登记开始到编码结束,我市进行了反反复复的评估、审核、改错,从普查小区开始,逐级审核,层层把关,最大幅度地减少差错。市农普办首先对主要指标进行评估把关。同时将所有乡镇落实到各职能组,落实到人,对全市的每一份普查表都进行审核验收把关。各乡镇也都采取逐级审核改错,逐村审核把关,集中各村交叉审核,乡农普办人员分村包干审核等多种办法,做好农业普查表的质量审核把关工作,全市40余万份普查表,在本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下,前后有6万份左右进行了重填。由于严格要求,逐级把关,我市农业普查的主要指标及表格的质量是较高的。

8、周密安排人员,搞好数据处理。我市共有40余万张表要进行光电录入,而且在宜春进行,需要大量人员进行跟班,并且对有问题的表要进行改错或重填,市农普办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派2人参与全市集中的光电录入,统一安排,组织对需要改错或重填的表格各自负责。各乡镇对此项工作也都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先后有100余人到宜春参与光电录入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数据处理任务。

二、农业普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1、各级领导重视是搞好普查的前提。我市领导对农业普查高度重视,从组织协调到经费保障,都是有求必应,毫不含糊,因此丰城市的农业普查整体工作才有一个坚强的保障,才能顺利、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从全市各乡镇来看,大部分乡镇的领导是重视的,工作开展也是正常和顺利的,但也有极少数乡镇领导口头表示重视,但实际行动不到位。如经费落实迟缓或者偏少,以至对普查工作开展有些影响;乡级普查办人员安排不足,或者安排了一定人员但不是能到岗到位,以至于有时是乡统计员(农普办主任)孤军奋战;领导平时过问关心普查工作少,解决存

在的问题不力等等。通观全市各乡镇的农业普查工作,凡乡镇领导真正重视,关心农业普查的,工作就开展的有声有色。如曲江、上塘、尚庄、孙渡、隍城等乡镇,经费到位充足迅速,人员安排到位,分管领导始终直接参与各普查过程,他们的农业普查就搞得有特色、有质量,反之有的乡镇的农普工作就显得较为被动。

2、工作高标准,责任明确是搞好农业普查的保障。这次农业普查,除了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普查工作责任书外,市农普办也制订下发了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奖惩方案。对各乡镇的普查工作各阶段情况进行登记打分,最后评比奖励以平时各项工作登记得分为依据。市农普办内部也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将乡镇普查工作及办公室本身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农普办平时工作对各地都是严格要求,毫不含糊,反复强调,质量不过关的,必须返工,平时对乡镇的工作督查力度较大,在普查繁忙半年多时间里,局里两辆小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基层跑农业普查工作。市农普办对各乡镇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3、普查人员的责任心是搞好农业普查的关键。普查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工作,就目前而言,对普查员来说又是一项报酬很低的工作,我们始终认为,无论是普查办工作人员,还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搞好普查工作,首先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才会有奉献精神,肯吃苦耐苦,才会对普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才具备了做好普查人员的前提条件。在这次农业普查中,我们市、乡两级农普办人员中,有不少是挑重担,吃大苦,辛苦工作,默默奉献,有的连续作战而累病了,有的每天骑车往登记现场跑而出车祸骨折了,但他们都毫无怨言,我们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不计较报酬的多少,认真地填报每一张表,每一个指标。他们有的丢掉自己的生意或打工不做,有的顾不上家中的农活,有的甚至顾不上照顾家中的病人,来从事参与农业普查工作,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精神是令人感动的,正是有了大批这样的普查人员,正是有他们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我们这次农业普查才有一个较高的质量。反之如果是一个责任心不强的普查员,随意应付普查,甚至闭门造车,坐在家里填表,普查的质量就难以保障。

这次农业普查,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注意和改进,如经费筹措困难,普查员选调难度加大,报酬待遇难以落实,以及如何对待统计年报与普查结果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普查与统计部门的社会形象,进而影响到下一次普查的配合程度。

总结过去,是为了未来。我们将在今后的资料开发及各项普查工作中,吸取以往的经验,克服存在的不足,把工作做得更好,为丰城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丰城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7.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七

【发布日期】2009-08-31 【生效日期】2009-08-3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深圳市

关于对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经普办,市直有关部门:

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查处普查中违法违纪行为,是搞好经济普查的重要措施。为此,市统计局、市经普办于2008年12月10日以深统通〔2008〕69号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的通知》。2009年7月13日至24日,我们又根据省统计局安排,专门成立了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对我市9个企业开展了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对全市经济普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经济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公开。

二、各地要积极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和沟通,建立切实可行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认真总结经验,写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包括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和经验、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于9月25日前连同 “2009年经济普查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2009年经济普查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8.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八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清查和登记工作,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为了完成国家任务、了解奥运大背景下首都经济总量及经济社会运行状况;为了全面摸清奥运会后二、三产业的发展态势,重点掌握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产业状态,把握总部经济、非公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找准各功能区及各区县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支撑点;为了整合各部门统计数据资源,推进北京市宏观数据库建设,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普查时间

普查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清查登记时点数据为2008年9月30日数据,时期数据为2008年预计数。

三、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清查对象包括全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外省市法人单位在本市兴办的产业活动单位;驻京军队系统所属从事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军队房地产的地方企业,以及营区内的非隶属经济单位;武警系统的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所属的生产性企业、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企业和营区内的非隶属经济单位,以及消防部队。清查对象还包括全市辖区内实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营活动的全部个体经营户。

四、普查工作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是每一个经济普查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特 此 公 告

北京市及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83172178 东 城 区:65129773

西 城 区:63286930 崇 文 区:87556041 宣 武 区:83551278 朝 阳 区:51393870 丰 台 区:63838035 石景山区:68879742 海 淀 区:88487982

门头沟区:69868844

房 山 区:89350511 通 州 区:80881367

顺 义 区:89452467 昌平区:80106915

大 兴 区:81295487 怀 柔 区:69641789 平谷 区:89980501 密 云 县:69021627 延 庆 县:6917469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881981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9.商南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篇九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8]4号 【发布日期】2008-01-11 【生效日期】2008-01-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0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地查清基本省情省力,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本次普查将全面调查了解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为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阶段要对我省境内所有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登记,通过鉴别确定普查对象。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人民政府将成立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等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另发)。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省财政厅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方面的事项,由省经委、省工商局、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方面的事项,由省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方面的事项,由省民政厅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省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查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省监察厅负责协调。省人民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普查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也应成立普查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普查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成员单位包片制,即:上级人民政府应与下一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应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省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包市,市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包县,县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包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普查关键阶段,及时组织督查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应协调解决。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及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的有关要求,将普查经费列入预算,足额核定,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对因经费落实不力而影响全省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各市人民政府要在确保市级经费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做好本行政区内各县(市、区)普查经费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经费的督促落实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历次普查实际,市级普查工作经费应按辖区内人口每人不低于1元预算。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按人均不低于1.2元预算,10-30万人口的县应按人均不低于1.3元预算,10万人以下的县应按人均不低于1.5元预算。

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及普查机构要切实解决好基层聘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问题。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制订翔实的宣传工作计划,推进普查宣传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深入,在全省形成应有的宣传氛围。省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宣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在普查宣传月期间,新闻媒体要利用黄金时段和黄金版面,播发或刊登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资料。各级普查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板报、标语、文艺活动等形式,在全省掀起普查宣传高潮,达到使普查对象知晓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效果。

严格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做好业务培训,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防范,并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做好总结表彰。为提高全省普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增强普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激励机制,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普查机构和人员,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10.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篇十

(一)切实加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1、组建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做到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三落实”。

2009年8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09〕42号文件精神,我县以绥政通〔2009〕53号文件行文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任组长,财政、发改、经贸、监察、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统计局局长杨楣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后,随即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绥政发〔2009〕47号文件,并从经贸、发改等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到启动经费15万元,购置了办公设备。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落实,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普查工作要开好头,起好步,制定实施方案是第一件大事。我们吸取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经验和不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依据《××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阶段划分,整个普查工作从2009年8月起到2010年8月完成,分为准备阶段、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和数据发布、应用及总结表彰阶段四个阶段。

3、优化关键环节组织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普查工作。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我们优化关键环节的组织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普查工作。一是做好“三员”的选调工作。尽可能把熟悉会计、统计业务的人员选聘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被调查单位调查员,把好人员素质关。全县共选聘普查指导员24名,普查员42名;二是整理和规范基础资料台帐。全县“限额以上、规模以上、资质以内”的三上单位不是很多,大部分是三下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规范,有的企业没有会计账簿。为使正式调查登记时有据可查,我县以绥经普〔2009〕1号文件通知各被调查单位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统计台帐,尤其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三是单位清查。我们采取先比对、后清查的方式,由相关部门提供单位名录资料,电脑程序汇总生成《单位清查底册》,然后由普查员带着《单位清查底册》进行“地毯式”清查,做到不重不漏;四是普查表的发放。县经普办分专业直接培训到被调查单位调查员,由被调查单位调查员领取普查表,在正式普查登记时,依据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普查表,之后把普查表连同单位统计、财务台帐资料一并交回相应负责的专业人员审核验收,专业人员进行手工快速汇总,初审过关后,进行数据录入;五是数据处理责任到人。数据处理是相当繁琐的工作,县经普办建立了数据处理责任制度,由分摊普查表的相应专业人员负责普查数据的录入、审核、错误修改等环节的工作,直至市级审核验收。这种操作方式既增强了专业人员的责任感,也保证了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

(二)积极营造经济普查工作的良好环境氛围

经济普查要整体推进,顺利实施,加强宣传,大造声势是必须做好的工作。我县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营造经济普查工作的良好环境氛围。一是进行动员部署,组建工作机构后,县政府立即召开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和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进行启动动员,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正式普查登记前,县政府杨杰副县长发表电视讲话,总结准备阶段工作并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搞好业务宣传。采取书写标语、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广播、电视、刊物类新闻媒体和以会代训、现场讲解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普查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达到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刊物有文字的效果。共书写张贴标语167条、宣传画179幅,出动宣传车22次,以会代训9场次;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各种时机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提高被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做到依法普查,依法如实提供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三)严格制定经济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度

1、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县政府结合市政府制定的××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相应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并与五个乡镇分管经济普查工作的政府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

2、制定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我县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建立起普查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办法和验收标准,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

(四)认真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明文规定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为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抓。同时细化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依法责任追究。

2、强化物资保障。采取上级匹配和本级购置的办法积极组织普查物资的就位和到位工作。

3、强化法制保障。成立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不定期深入一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保证普查工作依法进行。

二、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

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扎实细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清查不重不漏。全县共有法人单位493个,其中企业法人212个,机关法人67个,事业法人140个,社团法人31个,其他法人43个。有产业活动单位285个,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63个,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22个;二是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县生产总值、二、三产业增加值及企业成本、利润、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水及能源(售电量、用水量)等各项主要指标与一经普、年快报比对能分析出其中差异因素所在;三是初步建立起单位名录库与电子地图。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前提;二是经费落实是搞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三是超前的思维、精心的组织、严格的工作制度是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四是抓住重要环节创造性开展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五是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根本;六是依法普查是普查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根本保证。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多来所做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工作超前思考和总体部署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工作进展过程中处理好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对业务技术的指导上做得还不够超前;四是在对工作的督促检查上做得还不够及时;五是在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上做得还不够到位。上述不足,导致工作中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问题出现了才采取措施补救的现象以及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普查报表的现象。

四、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的普查工作,要确保取得高质量、高效率,提出如下建议:

1、各项普查工作要做好提前谋划、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使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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