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2024-10-18

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共19篇)

1.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一

受降镇人民政府文件

受政„2008‟24号

关于开展二00八年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巩固和提高我镇的计划生育水平,顺利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强基础、破难点、优服务、上水平”的总体目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二00八年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这次活动的宣传对象是广大育龄人群。孕、环情监测的对象是:①除新婚未育、安排生育和结扎、丧偶、不育外的已婚育龄妇女;②结扎未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③外来务工、居住的已婚育龄妇女。

二、活动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8日

2、开展服务阶段:孕、环情监测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5日,地点在原各村计生服务室,具体安排如下:

三、活动要求

- 1 -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村、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本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

动抓好抓实。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单位要组织班子,明确

职责,协调力量,摸清底细,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资

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确保本次宣传服

务活动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3、精心组织,明确重点。各村、单位要精心组织,做好

宣传发动工作和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工作(常住人口与外来

流动人口分开造册),并把这次孕、环情监测的时间、地

点通知到每个普查对象。

受降镇人民政府

2008年2月29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通知抄送:市计生局

受降镇人民政府2008年2月29日

(共印65份)

- 2 -

2.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二

《通知》强调,2015年遴选支持100名“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2名为军事院校在职专任教师,由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遴选。

《通知》提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3.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三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019(2009)7-0284-01

[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計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入21世纪以来,不断变化的国内、国际形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开展计划生育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计划生育;卫生宣传;新时期;局面

新时期,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解决好我国人口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良性运行的可靠保障。因此,本文认为新时期我国的计划生育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应该走法制化的道路。

1计划生育卫生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局面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有效的缓解了人口过多、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深刻烙印,形成了主要依靠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进行调整控制的工作模式,行政强行制约,政府管理的色彩很浓厚。再加上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地区发展也很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完善,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现行生育政策还存在较大差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严峻的形势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化进程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尽管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与国际社会的普遍标准相比,我国的生育法制明显落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势的需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并没有形成科学的人口观。

30多年的计划生育发展史,是一部“曲折、悲壮、辉煌”的历史,也是一部从最初的“人治”逐步走上“法治”轨道的历史。30多年的计划生育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给了大家一个重要的启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因此,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实现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已经越来越紧迫。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很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正当权益,才能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

2开创计划生育新局面的具体措施

2.1增强全民计划生育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法治意识是加强立法、完善法制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公民遵守法律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是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越强,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就越高,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就越有保障。总之,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化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实现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全民的法治意识还不能适应全面、深入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的现实要求,还存在着种种落后、错误的思想意识,其中封建“人治”思想、部门本位思想、封建传统的生育文化等对人口计生法治化进程的消极影响表现得十分突出。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方面的法治宣传与教育,争取使他们认同我国现行的人口政策与法律制度。

2.2实行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以引导群众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为此,必须探索建立落实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的社会风尚;积极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扶持救助制度,使独生子女家庭得到关怀与慰藉;通过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建设中,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以及各种新技术推广工作中,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等。与此同时,对于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纪超生现象要加大惩处力度,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立法力度,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通过对违法事件的严肃惩戒。

4.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四

各中心、厂(院):

为迎接和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到来,丰富集团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弘扬她们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激励她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学年工作中,树立“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形象,后勤集团决定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结合后勤集团部门多、女职工多以及岗位特殊等原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3月8日14:30,在后勤集团会议室召开女职工代表座谈会,由各部门抽调部分女职工参加。

二、各中心、厂(院)可结合部门实际组织看电影、趣味体育活动、歌咏赛等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三、集团女职工发纪念品一份。

请各部门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做好本部门女职工工作的衔接。

5.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五

‟4号 工会„201

4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为了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踊跃投身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让广大女教职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女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活动结束及时做好总结宣传。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活动在3月16之前组织完成,总结宣传材料于3月18日前报校工会。

三、活动经费

校工会按各单位在职女教职工每人给予50元活动经费补助,此经费只能用于“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不得直接发放给个人,— 1 —

没有组织活动的单位不予补助。

四、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立足实际,认真策划,突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庆祝活动,努力为广大女教职工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总结宣传材料(包括照片等)发送到校工会,邮箱地址:ndghb@nxu.edu.cn,联系电话:2061932。

宁夏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庆祝三八活动通知

抄送:

校内发送:

工会

6.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六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工会及妇委会:

2010年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纪念日。为纪念这一光辉的节日,彰显新时期教育系统广大女教职工的时代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勤学苦练本领、立足岗位建功、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热情和干劲,各学校(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学校(单位)工会和妇委会要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并以“三八”百年大庆为契机,大力宣传“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历史,宣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工作、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在岗位练兵、技能比赛、课改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新时期女教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和巾帼风采,把广大女教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干劲调动起来,鼓舞全市广大女教职工为构建和谐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二、精心策划,广泛开展庆祝活动

各学校(单位)工会和妇委会要紧紧围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一主旋律,通过召开纪念会、座谈会、表彰会以及组织文艺汇演、体育健身等活动,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不断进取,奋勇争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以更加积极的工作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不断进步与发展。要以争当“学习型、知识型、智慧型女教师”为主题,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读书、演讲、征文、培训等专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各学校(单位)要围绕市妇联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暨首届“最佳文明家庭”颁奖大会这一契机,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以女性的文明和家庭的和谐推动社会的文明与和谐。要积极开展以“促进创业就业,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增强女教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积极开展“展巾帼风采,促乡村教育”活动,各学校(单位)要组织优秀女教师赴对口联系农村学校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促进城乡教育和谐共进。

三、深入群众,认真开展关爱女职工活动

7.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七

一、征文主题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精神, 推进《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 围绕“弘扬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强国”主题,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探索质量文化的内涵、建设方式和政策措施,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进一步推动我国先进质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二、征文内容

(一)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质量理论与实践。

(二) 先进质量文化的内涵。

(三) 国外质量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四) 中国特色质量文化建设体系研究。

(五) 企业文化与企业质量文化的关系。

(六) 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经验。

(七) 消费者质量文化的引导与建设。

(八) 行业质量文化建设研究。

(九) 政府推动质量文化建设的职能定位和政策措施。

三、征文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8月15日截止。

四、征文评选与表彰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对优秀论文汇编成册, 以中国标准化杂志社《标准科学》杂志2013年增刊的形式出版, 并对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对质量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将邀请参加由主办方开展的质量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征文要求

(一) 论文应紧扣主题和内容, 紧密结合质量文化建设工作实际。论文文体应为议论文, 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二) 论文标题自拟;论点要鲜明, 有新意, 有创见;论据充分, 数据准确, 案例典型;论证严谨, 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文字精炼。

(三) 论文应是原创作品, 文责自负, 引用他人的文章应注明出处, 数据事实应附注依据。

(四) 字数控制在4500字以内。

(五) 来稿请注明详细地址和电话。

(六) 稿件中的参考文献其格式请参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表达方式如下:

[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 年, 卷 (期) :起止页码.

[书籍]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 出版年:起止页码.

六、报送方式和要求

论文及附件按Microsoft Office Word文档保存。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rqc2013@126.com, fanzhp@cnis.gov.cn, 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质量文化建设征文”。

联系人:孙中瑞 (山东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3386402289

范洲平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64906721。

8.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小学生诗歌艺术教育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5广东小学生诗歌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学生诗歌节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承办,天空城中小学生兴趣社区协办。成立组委会及评委会,组委会负责诗歌节期间诗歌创作展示及相关活动的筹备组织,评委会负责诗歌节作品的初评、复评和终评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方日报社文体新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 89号大院南方传媒大厦A塔1601室,邮编:510601;电话:020-83003705;官方电子邮箱:xxssgj@126.com(该邮箱用于日常联络,不设投稿功能);诗歌节官方网站、投稿地址为:天空城(www. tiankong520. com),诗歌节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天空城”(微信号:tiankongcheng520)。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举办小学生诗歌创作展示活动,建立并完善儿童素质教育互动线上平台,举行系列小学生诗歌艺术创作展示、系列小学生诗歌艺术展览、系列儿童审美养育和素质教育讲座等线上线下活动。

1. 5月-10月,启动诗歌节并开展诗歌创作展示征稿及评审。诗歌节官方网站“天空城”以及同名微信公众号接受参展作品投稿,交流活动信息,同时组织诗歌创作展示初审、复审,评选“每周之星”。

2. 11月上旬,现场展示及评审:评出1 000名左右选手参加,采取现场开题、限时交卷形式开展诗歌创作,由著名诗人、作家、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衡量,评选出获奖作品。

3. 5月-11月,开展“诗歌进校园——诗歌,在你身边”名家系列培训活动,以及“诗歌进校园——诗歌公开课例交流”活动;举行基层(山区、农村)学校诗教推广、帮扶系列大型活动。

4. 9月-11月,与省内特殊教育学校合作,举办“爱在一起”诗歌公益主题活动。

5. 5月-11月,举办“人文岭南少年行”诗意户外体验项目及人文小导游评选。以诗歌为媒介和载体,挖掘、盘活、弘扬岭南人文历史资源。

6. 5月-11月,开展“好好说话,天天读诗”大型系列活动,将诗歌节优秀作品朗诵与经典诵读相结合,将线上分享与线下朗诵会相结合。

7. 12月上旬,举行小学生诗歌教育总结研讨会活动。

8. 12月中上旬,举办小学生诗歌节作品音乐会暨儿童诗歌艺术嘉年华活动,并评优、颁奖。

三、活动要求

9.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九

关于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2007-02-06 12:27:20

关于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妇联、系统妇委会:

今年是我区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的起始之年,是××加快“富民强区”和“两个率先”进程,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颁布周年的纪念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团结动员全区妇女创造新业绩,创造新

岗位、创造新生活,在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实现妇女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根据市妇联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今年“三八”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

××××年“三八”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弘扬当代女性学习成才、拼搏进取、自强创业的时代风采。着眼于弘扬主旋律,着眼于提高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着眼于促进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组织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掀起新一轮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的高潮,团结动员全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践中。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握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颁布周年的契机,抢抓“三八”期间集中宣传的社会效应,切实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贯彻力度。要充分利用妇联系统的宣传舆论和活动阵地,开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持续宣传效应,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在社区、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悬挂有关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尊重妇女、理解妇女、促进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同时,要继续利用“三八”维权周、广场咨询等活动载体和各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自主意识。

二、加强宣传互动,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环境

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善于团结凝聚广大妇女群众的优势,自觉地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要向广大妇女宣传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宣传党和国家改

革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宣传××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教育妇女参与、理解、支持改革,激发全区妇女为实现×ד两个率先”目标不断奋斗。要向社会大力宣传妇女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展示我区妇女创业创新、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大力宣传在我区新一轮大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敬业女性,弘扬她们的典型事迹和爱岗敬业、敢于创业、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妇女敢创业、会创业,鼓励广大妇女做学习型、创业型女性,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进程中建功立业。

三、注重实际效果,精心组织主题鲜明的纪念活动

根据市妇联安排,结合我区妇女工作实际,今年“三八”妇女节区妇联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⒈召开全区纪念“三八”妇女节周年暨表彰大会;

⒉组织参加市第三届“爱我××、绿

色××”活动月活动;

⒊组织开展“庆三八”优秀宣传展板评比活动;

⒋组织全区妇女及家庭代表举行“迎十运”登山比赛;

⒌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宣传活动;

⒍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周——广场咨询活动;

10.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区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为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妇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在建设生态和谐富裕现代化新滨城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区将开展“三八”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区八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以“巾帼勇争先 建功新滨城”为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宣传教育活动,团结凝聚全区广大妇女为加快推进我区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2012年“三八”节期间,区妇联主要组织开展以下五项行动:

(一)“巾帼建功”行动。召开“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庆祝暨表彰大会。在区电视台、《魅力滨城》开辟专栏,大力宣传2011涌现的各类优秀妇女典型。

(二)“巾帼增智”行动。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组

11.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一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12.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 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 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 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并授予“中国 (××1·××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为具体“地区”, 2为具体“产业”) 称号 (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 完善快速维权工作

1. 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

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 大力简化办案程序, 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 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 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

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 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 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 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 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

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 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 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 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 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二) 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

1. 有序拓展快速审查的权利类型。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机制, 积极优化审查程序, 合理配置审查资源, 全面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

2. 合理延伸快速审查的产业领域。

根据集聚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 将快速审查由单一领域向相关领域拓展。

3. 协同提升专利质量。

明确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 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提高队伍稳定性, 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格专利申请的主体条件、格式、内容的预先审查, 建立健全快速审查质量检查与奖惩机制, 协同促进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

4. 快速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通道。

(三)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 推进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推进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

2. 促进建立社会调解与仲裁机制。

有序推进与各类社会调解及仲裁机构的合作, 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四) 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1.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特点, 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 跟踪国内外产业专利布局态势, 预警产业专利风险, 引导产业专利布局, 围绕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 加强专利导航工作与快速审查联动, 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2. 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充分利用保护中心全链条服务资源, 加强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与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 探索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推动行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

二、保护中心的申报与审批

(一) 申报条件

1. 申请的主体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地区。

2. 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产值在全国同类产业的产值占比中居于领先地位。

应结合产业实际需要和本地的相应条件, 选择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别 (外观设计专利类、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三种专利类) , 相应类别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或有效专利量以及发明创造质量在全国同类产业中占比居于领先地位, 相关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

3.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在同类城市 (地区) 中居于前列, 当地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位居全国同类城市 (地区) 前三分之一, 或本省份前列。

4. 当地政府重视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能对保护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参见附件) 。

5. 申请的主体一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或者设立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城市;同样条件下, 优先考虑以上城市的申请。

(二) 申报与审批

申报建立保护中心的城市 (地级及以上) 或地区, 由当地政府向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知识产权局 (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条件, 明确和细化相关内容, 并提出保护中心建设方案, 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条件。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 以推荐函形式报请我局审批。申报的地区如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则由地方政府直接申报。

我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申报材料完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地区组织现场考察, 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条件与需求, 择优批复设立保护中心。

三、工作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应积极推进保护中心各项建设, 对保护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协调地方政府, 在政策法规制定、队伍建设及条件支持等方面, 加大对保护中心的扶持力度。保护中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指导各项业务工作, 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委托保护中心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保证人员到位, 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岗位需要;配合监控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非正常申请。

地方政府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积极支持保护中心的条件建设、队伍建设, 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机制。

保护中心应制定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办理流程, 根据委托或授权加强快速办案工作, 确保办案质量, 提升办案效率, 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一般在十日内办结, 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根据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型, 细化工作流程, 及时进行预审, 确保预审工作质量与效率。严格遵守专利申请受理及审查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四、督导与考核

我局对保护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给予监督指导, 加强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业务交流和工作督导活动。组织对各保护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情况、预先审查的数量与质量、非正常申请与非规定领域受理情况, 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情况, 以及工作机制构建运行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 (60分以下) 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责令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 取消其参与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及快速维权工作的资格。

特此通知。

13.关于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篇十三

(皖国土资[2004]13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测绘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推进测绘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测绘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测绘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国测法字[200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测绘法宣传的重要意义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测绘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主权、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新修订的测绘法,总结了我国测绘活动的实践经验,把党和国家对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发展方向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确立了一系列影响测绘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制度。新测绘法强化了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了基础测绘的法律地位,对测绘市场准入、加强地图管理、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等作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促进测绘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 1的法律保障。测绘法是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是各类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规则,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监督管理和测绘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实施好测绘法,对于促进我省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空间地理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测绘法制建设和测绘依法行政,加强测绘统一监管,规范测绘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宣传的主题是:加强统一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测绘服务与保障能力。

宣传的主要内容:继续宣传测绘事业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等主要内容;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等工作,向社会公示测绘行政事项的有关内容;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对测绘工作做出的“要加大测绘统一监管力度,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树立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宣传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围绕房产测绘中出现的问题,宣传测绘工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宣传与测绘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活动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宣传活动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二)工作要求

1、在8月29日前后一段时间内,不仅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进行宣传活动,而且要重点组织测绘行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形成规模,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8月29日当天,各地要组织在主要城市的繁华地段设宣传站,悬挂宣传横幅、彩旗,放彩球,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其中重点为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内容。

3、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讲话或撰写文章;请新闻单位采访本单位领导,宣传测绘事业、测绘法制。

4、邀请当地人大等部门进行测绘法执法检查或邀请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到测绘单位视察工作、听取汇报,针对实施测绘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5、宣传日前后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泛地进行宣传,在8月29日形成以宣传日活动报道为主题的宣传高潮。可制作宣传测绘法的电视短片、或以打字幕形式等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根据当地情况,也可采取其他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四、加强领导,保证测绘法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测绘普法工作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筹考虑,统一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积极探索提高测绘法制宣传效果的长效机制。

要树立全局观念,及时与司法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测绘法制宣传的合力,促进测绘事业健康发展。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测绘法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送有关新闻媒体或传送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有关宣传活动总结请于2004年9月20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14.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四

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今年是“五五”保密普法活动的最后一年,也是保密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起始之年,保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经县委保密委研究,今年将保密工作同样纳入县对各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之内,由县委保办、县国家保密局牵头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实行积分制,最终得分报县考核办计入县对乡镇、部门考核总成绩。因此,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搞好今年保密宣传月的各项宣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的宣传不断增强公民保密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保密观念,促进保密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县今年的保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学习保密知识法规,强化保密意识,增强保密管理能力,不断推进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营造氛围,使保密宣传月活动成为学习和宣传保密保密知识法规、保密技能的重要阵地,成为教育和培训涉密人员的重要渠道,成为增强广大群众保密意识的重要载体。

二、活动内容

保密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部署,紧扣活动主题,突出自身特点,着力抓好以下几项活动:

1、认真组织学习保密知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的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有关防范失泄密的基本知识技能,进一步夯实保密理论基础,强化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法纪意识。

2、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工具,创造性的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重要场所、部位悬挂保密宣传横幅、标语。二是开展保密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墙报、内部刊物等开设保密知识专栏、专刊,分专题进行保密知识宣传;外宣、广电、网络公司、电信、移

动、联通等部门要领用本单位内部便利条件开设保密法制宣传月网页、播发保密宣传月影视教育片、编发保密群发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三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寻找保密典型案例,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查找漏洞,寻找问题,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四是积极参加县保密局组织的各项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好各单位保密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各阶层对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进行保密自查和整改。把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和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结合起来,对本部门本单位涉密载体、定密工作、办公自动化、涉密人员和涉密信息系统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落实工作上下功夫。县保密委员会、县保密局随后将安排时间对各单位保密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进一步促进保密工作有效落实。

三、几点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筹划,广泛动员,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2、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保密局组织的各项保密宣传活动,为县保密局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展板、横幅等保密宣传资料,各单位宣传展板、横幅必须于5月18

日前制作完成和悬挂到位。

3、各乡(镇)、各部门保密工作今年将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4、保密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保密局。

附:保密宣传标语口号

中共**县委保密委员会

**县国家保密局

15.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五

1 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是指特定行业利用工业窑炉等设施, 在满足企业生产要求且不降低产品质量, 符合环保要求情况下, 将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部分原料或燃料等, 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处理方式。推动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对解决废弃物处理、传统产业转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上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始于上世纪70年代。目前, 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产业废弃物已成为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为普遍采用的技术。目前我国水泥企业协同处理废物种类主要限于粉煤灰、矿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通常作为混合材加入熟料中。据统计, 2014年我国水泥总产量约24.8亿吨, 年产量增长约1.8%, 占全球总产量约60%, 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约8亿吨, 水泥工业已成为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近年来,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污染土等固体废物进行了积极探索, 但技术工艺上还有待完善, 仍存在缺乏针对性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 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 政策激励不到位。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强等特点, 同时利用现有水泥窑设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不但可以节省新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 还可以缓解社会固体废物处理压力和新建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占地等问题。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 完善技术工艺装备, 探索可复制的推广模式, 实现水泥工业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对于带动水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1) 关于基本思路。本次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分析解决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 重点围绕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4个方面, 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选择一批生产情况稳定、技术水平高、污染控制设施先进的水泥窑, 开展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试点工作, 以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支撑, 以标准研制和技术评价为保障, 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形成可复制的推广模式, 引导水泥生产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2) 关于基本原则。本次试点工作提出三条原则:一是先进性原则。试点项目应选择具有先进的生产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的水泥窑。二是科学性原则。试点项目应在试点期内对其污染物排放、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科学的连续监测。三是客观性原则。应对试点项目的污染控制水平、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行经济性进行客观评价, 为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提供依据。

(3) 关于主要目标。本次试点工作在综合考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号) 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要求的基础上, 设定了以下目标:通过对试点生产线的技术、经济和污染控制水平进行评估, 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 突出解决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问题。

3 试点工作内容

按照问题导向原则, 基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确定了本次试点工作的5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一步研究生活垃圾替代原料和燃料的技术, 优化协同处置过程中生活垃圾预处理、生产过程控制、旁路放风灰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

二是加强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加快研发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核心装备。突破生活垃圾预处理、渗滤液处理、臭味控制与处理、自动化控制装备及其他配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三是健全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综合能耗、污染控制、预处理技术、产品质量控制和等级评价等相关标准规范, 完善操作规范、技术流程和检测标准。

四是完善政策机制。试点过程中逐步协调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协同处置衔接机制、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与结算机制等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项目评估。对试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连续检测, 客观评估试点项目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连续运行能力、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水泥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行经济性等。

4 试点的组织实施

本次试点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如下:

(1) 2015年5月31日前,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自愿申报试点项目,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试点项目申请和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发布试点名单。

(2) 试点企业在每季度初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季度项目进展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乡建设司) , 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3)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4) 试点期间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管, 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

5 试点工作的主要亮点

一是市场主导, 政府引导。本次试点项目要求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范围内进行自愿申报, 以企业为主体, 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强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 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 分类指导。通过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 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确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16.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六

入选理由 提出要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广大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结合本地本校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教育部继续组织2013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培育凝练并发布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第10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着力推动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学生、凝聚学生、激励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宣传新时期学雷锋典型事迹。组织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各地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筹划,继续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

17.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七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深厚的法治的氛围,促使各族公民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逐步形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经农业局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五个“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制宣传保稳定”。

二、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和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宪法和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制宣传保稳定”的主题,积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更要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力求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法律实践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律、法制观念的过程。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泸西县农业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具体举措开展各项活动,特别是要针对每一“进”要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受托执法机构和执法主体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抓好领导班子法制化建设,依法尽责,预防职务犯罪,全面抓好“法律六进”活动。

(四)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等价交换、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法制保障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广大农民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问题,广泛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食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整治和打击农村入室偷盗、抢劫、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危害农村治安违法犯罪教育,积极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加强教育和引导,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及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重点宣传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六)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统筹城乡发展和劳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

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宣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云南省种子管理条例、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自六月一日开始到六月三十日结束,历时一个月。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把做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各单位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普法办的协调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各单位要在抓好自己单位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深入农村、企业进行宣传,通过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促使全县各族公民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逐步形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

(四)加强六月法制宣传月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单位开

展活动的安排、进展、特色成效等情况要及时报送农业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报送至农业局农业科。

18.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八

2010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为纪念国际妇女运动100周年,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妇女运动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的发展进程,县妇联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宣传“三八”节的历史由来和政治意义,宣传百年妇运的巨大成就和妇女社会地位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的作用、贡献和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要把纪念“三八”妇女节100周年系列活动作为2010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协调社会各方,齐心协力搞好纪念活动。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根据全国和省妇联的总体部署,围绕纪念主题,突出活动重点,彰显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展现妇女事业百年的发展变化,展示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3、求真务实,服务妇女。要把开展各类纪念活动与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根据妇女群众的迫切需求,组织开展各种送温暖、献爱心、促发展、创和谐的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妇联组织的关爱送到千家万户,激励广大妇女群众弘扬“四自”精神,立足岗位,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再立新功。

三、主要活动“三八”期间,县妇联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召开“百年风采、百年辉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表彰大会

2、制作“百年奋斗、百年华章”展板宣传

3、开办 “漆园展风采 欢乐庆三八”宣传专栏各乡镇妇联、县直妇工委活动情况,请于3月12日前报县妇联。

××县妇女联合会

19.关于开展“三八”计划生育宣传的通知 篇十九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发挥教育报刊在教育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为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促进我省现代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优秀教育报刊在教育宣传中的主导作用

教育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发挥着正确思想舆论导向和教书育人释放正能量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教育报刊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教育、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开创全省教育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思想舆论氛围,促进云南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中国梦,云南梦,教育梦”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教育报刊主阵地作用,进一步让广大教职工获得教育权威信息,进一步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优秀读物,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报刊发行工作。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云南教育报刊社旗下的媒体现已发展为两刊一报,形成品种齐全、覆盖各级教育的初步格局,从而进一步确立了在我省教育系统宣传工作主流媒体和权威媒体的地位。

《云南教育》是云南省教育厅主管,云南教育报刊社主办的我省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的重要媒体,是做好我省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云南教育》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全省教育系统,着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政策部署,指导教育改革,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获取先进教育理念与方法的途径。《云南教育》先后获得“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云南省优秀期刊”、“云南省优秀社科期刊”、“云南省A级期刊”等多项荣誉。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自创刊以来,坚持服务教育科研、服务基层教学的指导思想,着力研究基础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时反映教改成果,指导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由于办刊成绩显著,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期刊,并荣获改革创新奖、优秀栏目奖、优秀装帧奖等多项荣誉,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人编刊物、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刊物。

《学生新报》是云南省教育厅主管、云南教育报刊社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指导的一份质量优秀、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少儿读物。《学生新报》自创办以来,一直以为全省各族少年儿童提供丰富营养的精神产品为己任,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出了努力,为此,《学生新报》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两次评为优秀学生报纸并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被中国少儿报刊协会三次评为全国优秀少儿报刊,是云南省教育厅向全省中小学生推荐的优秀读物。

二、切实加大优秀报刊的宣传发行力度

教育报刊是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搞好教育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是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基础。为扩大在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优秀教育报刊的覆盖面和增强宣传效果,这些地区可使用公用经费订阅少量的教育报刊。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有效指导当地云南教育报刊社通联站、通联组和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云南教育》的宣传发行工作。要把宣传发行《云南教育》作为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扩大教育杂志的覆盖面,努力增强宣传效果,为我省现代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大基层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提高对《云南教育》特殊功能的认识,广泛宣传利用教育报刊推进教育工作的事例。在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教师进修学习计划时,要注意利用教育报刊的特殊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报刊的教育功效;要注意发挥当地教育通联站、通联组和行政综合部门的教育信息整合职能,向《云南教育》提供先进典型事例和报道线索,提升宣传效益。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有效指导当地教科所、教研室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课程教材教学研究》的宣传发行工作,要把宣传发行《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作为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教育杂志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畅通服务基层学校师生的渠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中,尤其是在新课改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利用好《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这一平台,广泛交流,相互学习,同时,通过刊物获取有益的教育信息,结合各地各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导好本地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有效指导当地云南教育报刊社通联站、通联组和学校,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新报》的推荐和使用工作,切实把推荐订阅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力量抓一批发行工作中的学校典型,及时总结宣传,着力解决订阅工作中存在的空白点。

各級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报刊了解和反映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荐各地探索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品牌活动等方面的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学生、教师在创建和谐校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使师生有更多展示的空间和舞台,为推动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认真做好优秀报刊的征订推广工作

(一)请各地、各学校积极宣传和动员广大教师自愿订阅《云南教育·视界》、《云南教育·小学教师》、《云南教育·中学教师》、《云南教育·幼儿教育》、《云南教育·学前教育研究》。

《云南教育·视界》主要读者对象为广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及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措施,各地教育事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和经验,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职业修养、心理健康等,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学习、了解、掌握教育方针、政策的工作业务指导刊物。

《云南教育·小学教师》主要读者对象为教学第一线的广大小学教师,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课堂教学案例与评析等,直接为实施课堂教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理论修养和教育素质等服务。

《云南教育·中学教师》主要读者对象为广大中学教师,主要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等重要学科的精选文摘,直接为中学教师参与课改、实施课堂教学,准备中考、高考,提高理论修养和教育素质等服务。

《云南教育·幼儿教育》于2013年2月创办。以全方位服务幼儿家长和幼儿为理念,以共同体验、科学育儿、科学家教、快乐成长为宗旨,让宝宝在快乐中学习、生活、成长,强调现代幼儿教育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有效性。主要读者对象:0~7岁的幼儿、幼儿家长以及幼教工作者。

《云南教育·学前教育研究》致力于学前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刊物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成果,交流幼儿园(所、机构)的教育教学经验,提供学前教育教学活动参考,突出可读性、实用性、权威性。

(二)请各地、各学校认真做好《课程教材教学研究》杂志的宣传、征订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改革。

(三)请各地、各学校向中小学生做好自愿订阅优秀少儿报刊《学生新报》的推广工作。

《学生新报·小学生周刊》已于2012年9月全面改版,实现新开本、全彩色、精包装,在保留传统优秀栏目的基础上,增设少儿喜爱的新颖、时尚的栏目,同时新增专为一、二年级量身打造的全拼音注音低段版,适合三、四年级学生阅读的中段版,适合五、六年级学生阅读的高段版,实现小学阶段全覆盖。

《学生新报·中学生周刊》是最适合云南初、高中学生阅读和使用的学习指导性报纸。一线名师和专职的编辑队伍,精心烹制各学科学习辅导,中、高考模拟试题等,着力为初、高中学生答疑释惑。《中学生周刊》又分为“初中生版”和“高中生版”,是初、高中学生课外学习的良师益友。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报刊宣传工作的管理,防止放任自流,坚决制止质量低劣或内容不健康的报刊进入校园。

联系人:钱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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