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2024-11-03

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10篇)

1.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一

利川市工商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工商消函[2010]8号)和州工商局的统一布署,我局十分重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6户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0件,案值45.57万元,召回不合格摩托车313辆,罚没收入3万多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件,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办结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国家拉动内销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坚持由局长刘慎锐同志亲自抓,分管局长扶山燕同志具体抓,市场分局负责全市家电、汽车摩托车市场管理的协调工作,经检队负责家电、汽车摩托车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消保机构负责消费者诉的受理和处理,注册分局负责家电和汽车摩托车经营者的登记工作,商广科负责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广告的规范和指导,基层所具体负责辖区内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使我市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组织保证。

二、强化巡查和市场抽检力度,确保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局把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基层分局所工作目标考核中,各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家电市场、汽车摩托车市场的巡查力度,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全年共出去执法人员12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6户次,经检队抽检摩托车2批次,对经销国Ⅱ摩托车进行了查处。有效的维护了家电市场和汽车摩托车市场的质量安全。

三、做好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申投诉的处理工作

我局以消保分局牵头,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申诉和处理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各所建立了一支消费维权队伍,把这项工作纳入他们的重要工作中,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件,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处理5件,办结率100%,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二

务、监察、公安、物价、文化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拍卖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泸州市拍卖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泸州市拍卖市场发展较快,现有本地注册拍卖企业8家,外地拍卖企业常在我市举行拍卖现场会的有4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全市拍卖企业员工总人数49人,注册拍卖师8人,其它专业人员41人。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共举办拍卖活动101场,成交拍卖金额43588万元。

泸州拍卖市场总的发展趋势是健康有序的。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培育,拍卖企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服务,在促进市场繁荣,盘活不良资产,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我市拍卖企业规范较小,内务管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市拍卖市场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一是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庞晓龙任副组长,工商、商务、监察、公安、物价、文化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场科,市场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了《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二是及时召开“两会”,迅速布置专项整治工作。6月24日,市政府在市工商局七搂会议室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市工商、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为规范拍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拍卖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拍卖市场环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联合,于2010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讨论通过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在会上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二要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严格依法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三要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6月27日,由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了由泸州市拍卖企业参加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学习了《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拍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1、清理和纠正违法发布拍卖公告(广告)、竞价公告、拍卖信息、竞价信息,违法举办拍卖活动的行为;

2、查处拍卖企业违法拍卖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

3、不经拍卖程序处分拍卖标的;违规发布拍卖公告,诱导或阻扰竟买人参与竟争;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竟买人身份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会并举牌应价;

4、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本公司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5、故意隐满拍卖标的的真伪或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

6、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与竟买人恶意串通,给委托人或买受人造成损害的;

7、在自己的拍卖活动中,采取恶意抬价或压价的方式给其他竟买人或受买人造成损失的;

8、采取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等不正当行为的;

9、拍卖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拍卖经营权的;

10、雇用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者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或雇用未与拍卖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的拍卖师主持活动的;

11、擅自到异地挂牌或未经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的;

12、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

13、开展拍卖活动不依法到工商机关办理备案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拍卖违法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拍卖市场经营活动,支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和动员会的同时,邀请了泸州市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泸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参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深入拍卖企业分送有关资料,主动向他们宣传讲解拍卖法的有关知识,让拍卖企业全面了解拍卖活动中应履行的职责,从而更好的从事拍卖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拍卖经营活动,支持参与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落实具体措施,为每个阶段整治工作打下基础。一是开展认真摸底调查,摸

清泸州市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泸州市共有拍卖责任有限公司8家,他们均具备经营拍卖业务的资格,但在经营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拍卖企业拍卖情况自查表”,下发企业自查填写,要求拍卖企业自查报告,限期报送整改情况,逾期则按相关规定从重查处。8家企业自查报告均已完成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职能。

按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既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市商务局作为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拍卖企业核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拍卖情况统计表,对于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对于没有经营业绩、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依法吊销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加强了对拍卖协会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规范拍卖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拍卖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拍卖企业建立健全拍卖管理制度,加强对拍卖企业和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拍卖活动备案,依法查处各类拍卖违法行为,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拍卖企业登记、年审等工作中共同把好拍卖企业的准入关。物价部门负责检查拍卖企业是否按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安、文化(文物)、监察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加强对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今年1-11月拍卖企业到工商部门共办理拍卖备案141件。今年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在强化备案的同时,加大了现场监管力度,今年共实施现场监管17次,现场监管次数较过去有明显增加,促进了拍卖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为进一步提升拍卖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拍卖市场具有特殊性,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在加强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市突出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监管:一是规范拍卖公司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展示,拍卖公告的内容、时间、公告方式、标的展示时间和方式要符合拍卖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举办拍卖活动的企业提前七天提交拍卖“标的”的相关备案材料,经工商部门审核后才能到媒体刊播、公告。对有争议的和国家禁止拍卖的物品一律不予备案,并通知其禁止拍卖;在拍卖成交七日内,还要将拍卖完毕的“标的”、竞买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以保护拍卖活动竞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拍卖公开原则。二是对拍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方式:查以来所有的备案资料、查统计报表、查拍卖公告、查成交确认书、查企业的相关制度及人员资质等档案资料,维护拍卖活动严肃性。今年共实施现场检查21人次,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强监管拍卖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拍卖备案工作,确保拍卖备案资料和内容符合要求,杜绝不办理拍卖备案、拍前办理备案拍后不办理备案、拖延办理拍卖备案等不依法办理拍卖备案的行为。四是加强拍卖现场监管。重点加强以下拍卖活动的监管:

1、标的特殊竞买人数较多的土地、房产等公物拍卖;

2、国家行政机关、政法部门依法没收的物品的拍卖;

3、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

4、拍卖企业有违法违规记录,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拍卖。把主要精力放在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参与人数众多的拍卖活动、大宗国有资产拍卖活动、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拍卖活动、其他有违法嫌疑的拍卖活动。对重点的拍卖活动工商、商务、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对拍卖现场进行监拍。五是查处违法违规拍卖活动。目前,工商、公安部门正联合查办一起案件。现初步查明:刘昭阳等21名竞买人在竞拍一宗国有土地之前,共同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现场拍卖时由刘昭阳以240万元应价成为该宗国有土地的买受人。之后,21名当事人又在龙马潭区一茶馆内对该宗土地私下进行竞购,最后又是由刘昭阳以300万元应价竞买成功。这两次竞买的差额为60万元,由刘昭阳拿出平均分配给其他的20名竞买人,每人3万元。经公安机关对涉案的21人立案侦查后,因此案不构成刑事犯罪,现已移交工商部门办理,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此案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人员多,调查终结后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曝光。

为切实增强拍卖市场的监管实效,我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面对新问题,寻求新方法。工商部门将市场巡查与拍卖现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紧密结合,细化巡查内容,科学划分巡查类别,为规范拍卖行为奠定基础,促进职能到位。针对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对内市场合同、商标广告、企业注册、公平交易等业务科室间及时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对外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查不按规定备案、恶意串通竞买等违法违规拍卖行为。建立巡查督导制度,在市场巡查中,制定巡查计划,确定巡查内容和重点,督促巡查监管到位,做到巡查必到场、到场必检查、检查必记录、记录必录入的原则,健全完善拍卖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三、我市拍卖市场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拍卖行业的复杂性,监管的艰巨性,目前,我市拍卖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恶意竞争拍卖资源。有的拍卖企业抱着“先拿下标的再说”的心态,盲目取得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之后长时间无法将标的卖出,使委托方利益无法实现,拍卖从业者信誉受损。无序竞争、相互抵毁、恶意压低佣金、操作不规范的拍卖行为时有发生。

2、恶意串通现象比较严重。在土地、房产、废旧机器设备拍卖的现场,竞拍者串通以底价成交,因串通不成发生纠纷,甚至暴力事件的情况也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给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公物拍卖活动极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价值增值率很低,多数拍卖以“对价”成交,公物拍卖实质意义的拍卖并不多。在公物拍卖中,有的委托人、拍卖人授意限制他人参与合法竞买,或授意在外地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以便达到自己或亲友从中得利的目的。

4、拍卖成交后的移交、过户工作比较困难,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违约现象较多。因一些拍卖标的存在一定瑕疵,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缺乏灵活性,给拍卖标的产权转移、尤其是不良资产的成功处理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5、零佣金现象有所发生。当前市场竞争还不够规范,有的委托人选择拍卖公司不是优质的服务和拍卖师的拍卖水平为标准,而是以低廉的佣金作为条件,由于极个别拍卖公司的恶意竞争,出现了零佣金的怪圈,由于减少了佣金收入,拍卖公司势必降低拍卖成本,草率拍卖,导致拍卖质量日趋下降,伤害了委托人和拍卖人的利益。

6、拍卖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市拍卖企业规模较小,内务管理薄弱,存在内部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拍卖活动的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经营场所设施等方面还亟待提高。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拍卖市场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拍卖市场的监管,促进我市拍卖市场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机构不撤,人员不散,保持对拍卖市场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拍卖行为。

2、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拍卖市场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拍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的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4、引导全市拍卖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守法的经营底线,全面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一是完善备案资料。除《拍卖法》规定的外,备案时还应提供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拍卖标的瑕疵情况;拍卖活动与拍卖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异地举行拍卖活动),提交由企业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异地拍卖委托监管函》及拍卖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杜绝不办理拍卖备案、拍前办理备案拍后不办理备案、拖延办理拍卖备案等不依法办理拍卖备案的行为。二是规范拍卖公告形式和内容。要求拍卖企业必须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具有权威性、可读性的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同时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拍卖的时间、地点;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三是明确现场监管内容。对以下拍卖活动一律实行现场监督管理,即:土地、房产等公物拍卖;国家行政机关、政法部门依法没收的物品的拍卖;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拍卖企业有违法违规记录;标的特殊,竞买人数较多的;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必要时工商、商务、公安、监察等部门可联合对拍卖现场进行监拍。四是严格拍卖程序。备案的时间必须按法定要求进行,坚决制止超越法定期限,临时备案,杜绝拍卖随意性。

3.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三

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地两级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狠抓“六项”重点,努力营造“四个”环境,进一步提升“四力”,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真抓实干,立足职能严监管,优化服务促发展,强化素质树形象,党组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年初工作会议和百日市场整治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党组班子建设情况

讲学习的班子。认真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落实,不断提高学习思考、综合分析、统筹管理的能力等。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局、地区局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讲民主的班子。局党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科学议事和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分层沟通酝酿机制、党组例会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等,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维护集体权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局党组用人的基本原则。近年来,我们选拔任用的科所长、评先评优的干部都是群众拥护的、党组肯定的;讲团结的班子。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从我做起,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多理解、多支持,在

1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和稀泥,做到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讲廉洁的班子。以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为重点,加强以构筑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为主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落实“双述”延伸工作,强化“两务公开”,提升廉洁从政能力。

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干部队伍在勤于学习中提高效能。知识、才干和经验都要在工作实践和刻苦学习中获得。全局干部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把握住主流和重点工作,干部职工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

干部队伍在转变作风中提高效能。干部的作风建设,对内影响着机关效率的全面提高,对外影响着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我局在去年开展“三项”活动的基础上,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解决个别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拖、贪”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干部队伍在制度落实中提高效能。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开展机关效能考评和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尽责,失责就问责”,促进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三、落实年初工作会议情况

区局和地区工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动员,周密部署,全力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了“抓班子、带队伍、讲团结、促和谐、正作风、树形象、重服务、强监管”的工作思路,紧紧把握“确保不出事、奋力干成事” 的工作标准,牢固树立“服务发展高于一切,服务人民高于一切”、“各项工作让上级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优服务,围绕市场安全抓监管,围绕消保维权护民生、围绕队伍管理强素质,确保在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在服务裕民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是高效服务。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抓住重点环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开展食品安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行动等专项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机制,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

四是转变作风,打造高素质队伍。查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精神状态、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作风、增进团结、提振精神,打造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四、百日市场整治情况

“四到位”扎实开展好百日市场专项整治

认识到位。先后召开局务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开展该项行动的文件精神。使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监管,是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促进部门履职到位的必然要求,在全局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掀起“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高潮。

宣传到位。充分借助各级媒体的舆论宣传,依托横幅、标语、公告栏和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本次执法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社会共同监管的氛围。

方案到位。我局把“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找好重点监管领域和行动方向,突出抓好食品安全和涉及生产和消费安全的重要商品质量,严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假冒名牌商品、公共服务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责任到位。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所,落实到每个人。对在行动中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没完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成立了“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小组,及时督办工作进展

4情况,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五结合”扎实开展好百日市场专项整治

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扩大市场巡查面,提高市场巡查频次,发现案件线索,提高案件转化率,增加案件数量。

专项整治与年检验照相结合。专项整治期间也正是年检验照高峰期,注册登记部门在开展年检验照时,对超范围经营、逾期未年检验照等违法情况,及时向市检队移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

基层监管与协同巡查相结合。扎实做好局领导与基层监管服务责任区片管员协同巡查工作,局领导在专项整治中切实做到一线调研、靠前指挥。

自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收集梳理案源线索。

部门联动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积极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县委、政府对“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与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突出整治制假售假、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2个,检查各类经营户1100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7户,捣毁3个食品加工窝点,没收过期食品20余公斤,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4件,总罚没款5.57万元,其中罚没款1万元以上案件2件;罚没款5000元以上案件2件;发布百日市场整治信息11篇,其中政务信息8篇,外宣信息3篇。

4.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四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确保****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繁荣有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双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双节”期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为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和中层领导会议,进行了严密的布署和安排。各分局也召开了工作会议,使全体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为应对节日期间食品突发事件,预留出足够的机动执法力量担负执行应急值守任务,要求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切实履行好节日值班在岗职责,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确保做到果断处置。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一)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

以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专业市场、乡镇村庄的食杂店为重点区域,以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整治。

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积极联合**市农牧局开展了猪肉市场突击检查,严防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等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销货台账登记等情况。

(二)突出重点经营者,强化日常巡查

城区加强了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乳制品经销商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乡镇村加强了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巡查中重点对他们的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严格检查流通环节经营者是否有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把乳制品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检查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经批批检验合格后重新上架销售的乳制品,是否批批索要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否有生产厂家或本地代理商加盖的公章及签字确认,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报告是否由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是否加帖了“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

标志。全市****户食品经营者全部签订了保证书,张贴在食品信息公示栏内,接受消费者监督。

鼓励指导城区大型超市自行购置了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之熟练掌握了食品快速检测的方法和技巧,把好了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关口。

(三)强化食品检测,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加强对重点食品品种的检测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发现问题的及时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确实不合格的,坚决立案查处。

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行动,不定期地对我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看其有无经营“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三,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消保维权。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协会和“一会两站”作用,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受理来自全市城乡群众的举报和投诉。12315指挥中心、市消协与各分会紧密联系,共同指导农村“两站”,开展食品消费纠纷的受理调解工作。

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动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户(次)共查缴各类过期变质食品****公斤、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为消费者提供咨询***人次,受理调解消费

纠纷**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快速检测食品***个批次,有效规范了我市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秩序。

5.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五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根据省、市两级工商局要求,县局积极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全县工商系统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于2012年4月26日成立了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效能建设,确保“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抓出成效,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为保证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县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拉动内需为目的,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得到有效遏制,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使用行为不断规范。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为: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及实施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备案工作。专项行动自2012年3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三、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大型商场和超市、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物流快递、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网络商品交易、通讯服务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金融服务企业、保险、房地产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依托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通过企业主体数据库查询,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实地走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掌握相关行业企业数量、格式条款使用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2年4月7日至8日,工商局向相关企业发放了《提交格式合同样本的通知》10余份,要求其把正在使用中的各类格式合同提交备查。目前,移动、联通、太平洋保险、泰康保险、金鑫房地产已提交。根据初步了解,这些企业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均由各自的总部统一制作下发,这些企业都是被动使用。因此,我们认为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来自于上面。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执法。各工商分局、所要以辖区管理和“经济户口”监管为依托,通过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寻找案源。积极集中行政执法力量,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学习交流。各分局、所要认真做好案件查处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工作,尤其是要认真领会《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明确法律适用。要通过课堂学习、典型案例分析及办案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大学习研究力度,领会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力争查处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并及时整理和点评典型案例,形成有质量的案例分析及办案经验材料。

3.加大宣传力度。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及专项工作宣传的同时,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主观能动性,主动搜集当地经济交易中使用的各类合同文本,含补充协议,对其中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调研和筛选,挑选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平等条款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设立专栏等形式进行揭露、点评和曝光,提高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引导的执法氛围。4.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特别对执法重点行业要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积极推广工商总局及有关部委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推广参考合同文本,促进行业合同文本的规范化、标准化。

6.区工商局春节市场整治方案 篇六

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助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稳定,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节市场专项整治的领导,市局成立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鹏

副组长: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法平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先平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小娥

成员:刘堂海、黄瑞、林雪晴、熊见梅、严

一、程世捷、杜影、万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股,黄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商品

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液态奶)、保健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候鸟)、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食品礼品(礼包、礼盒)、取暖器具、防寒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电热毯、电取暖器)、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数码产品等。

(二)、重点区域

1、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经营网点。

2、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部及包储地。

3、各加工作坊及销售各类糕点、食品、饮料的经营单位和经营者。

4、卤制品、腌制品加工场所。

5、宾馆、饭店、酒楼。

6、文化市场、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等。

(三)、重点行为

1、无照经营行为;

2、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礼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的违法行为;

3、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候鸟)及其制品的行为;

4、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及与其有关的违法行为;

5、制售非法出版物行为;

6、非法经营娱乐活动的行为;

7、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

8、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9、不正当促销活动,虚假、欺骗性有奖销售活动。

10、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

此项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至2011年2月6日截止。

(二)、工作方法及步骤

1、春节前,采取各级联动,城乡互通的形式,集中力量对节日市场进行执法行动。公平交易股、各分局要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辖区责任制,狠抓落实。

2、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采取地毯式巡查,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认真填写巡查记录,重要商品监督检查记录卡,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能当场处理的当

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应立案查处,快查快结。同时要对市场上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检,严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

3、在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行“五制二查一打击”措施,在巡查中,必须做到“六查六看”,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大执法力度,排除阻力,强化节日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同时注意工作方法和执法形象,做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

3、进一步落实节日市场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4、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市局报告。

5、各单位要充分发挥12315执法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率高的商品进行重

点抽查,并追根溯源,力争捣毁一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地下窝点”。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查处的大要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以震摄不法分子。

7.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七

车、摩托车下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了我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不断深入,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商品市场主体准入、交易行为、质量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和扩大社会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0年,我局对县内151家“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75人次,检查经营户1245户次,受理消费者有关“家电下乡”市场咨询220件。其中,4月份,我局会同当涂县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对我县辖区内的146家“家电下乡”经营网点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改,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现就上半专项整治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省、市局有关今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在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诚

信体系上有新的突破,促进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农村“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网点体系的建立。整治工作确定以乡镇、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域为重点开展,选择一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经营网点进行重点排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受理投诉,逐步建立起案件受理、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工作机制,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常态工作中去,依法维护广大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加速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县局党组为领导核心,以县局消保股(原公平交易局12315指挥调度中心)为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上传下达、资料汇总等日常具体工作,12315为举报、联络电话。各工商所也建立了由工商所所长亲自抓,全所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分工明确、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汇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内容: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销售网点主体经营资格、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加强商品质量管理、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结果:

截止十二月初,全县范围内未发现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严重违法行为,未收到农民关于“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相关问题的投诉,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经营网点出现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五、发现问题:

1、个别经营网点未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电子账务记录未及时更新,多出现错误记录、信息缺失等现象,极个别商户账务混乱,甚至未做台帐。

2、个别经营网点“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挂于店面明显处,没有张贴消费者投诉电话和农民购买须知公告;

3、个别商店在工商局、财政局、商务局所登记备案的字号名称互不一致,少数商店存在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字号名称,却在店面擅自使用未登记的店名的现象;

4、个别商店管理混乱,没有正确地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上贴附价格标签,经常出现实际产品与标签内容不符,甚至某些商店没有在所销售的产品上贴附价格标签,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5、少数商店由于搬迁等原因,导致现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地址不符,却没有及时变更营业执照。

6、极个别经营网点还存在超范围经营、营业执照过期、营业执照遗失等现象;

7、宣传还不到位,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消费者存在逆来顺受心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没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加大宣传力度;

8、部门间配合协调工作有待加强,监管过于分散,各部门一般只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监管,缺少沟通协作。

六、整改措施:

1、配合商务、财政部门督促各经营网点建立健全电子台帐、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电子账务系统操作不熟的商户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争取尽早建立科学的“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进货、销售、监管体系;

2、配合商务、财政部门严格要求各销售网点在明显位臵悬挂“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公示栏、宣传公告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销售网点所销售的“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必须按照国家限价要求销售,并出具发票,以引导商户构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对有实际情况与营业执照内容不符、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等现象的经营户,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当地工商所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加大对本辖区内“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网点的监管,杜绝上述现象的产生;

4、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保障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拓宽“12315”和“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咨询热线等维权渠道,做到一经群众投诉,立即响应并妥善处理。同时,加大对任何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为名,实施变相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家电市场良性有序发展。

5、加强我局与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的分工协作,建立定期检查的机制,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网点实行即时、流动的监管,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我局重点工作应放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混淆视听、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上,努力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做好上一阶段整治总结工作,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一些好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进行梳理、归纳并推广,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队伍的创新能力。

2、各股室、工商所各司其职,继续加大对我县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网点,尤其是示范网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和完善对经营者的基础管理,推进监管的规范化、日常化。

3、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排查的频率,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4、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8.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八

元旦、春节将至,**市工商局从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2月28日,将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和谐有序。

一是周密部署,强调责任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八项制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岗位监管职责。建立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坚决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食品消费安全事件。

二是突出重点,强调监管整治到位。我局结合监管区域实际,以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市场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米、面、油等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类别,开展监管和整治。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活动;二查经营户自律情况;三查经营食品状况;四查进口食品及散装食品标识情况。

9.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九

面对即将迎来的春节市场消费热潮,伽师县工商局按照“百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辖区特点,细计划,早部署,快行动,展开对大宗商品、重大案源的全面整治。

该局将工作重点放在家电、厨具、家具等该县崛起行业,以三查三看,严格检查,登记纠错,督导整改,违法查处。

一查产品包装,看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假冒厂名、产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的包装,向经营者宣传商标维权,对产品包装及标识规范进行解释说明;二查质量要求,看是否存在伪质、劣质产品,是否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向经营者提出产品质量自查,并规范进货查验和备案制度;三查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促销,冒用用相关产品标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向经营者开展广告知识普法宣传。

10.工商局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篇十

走私贩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

2011年我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局和政府工作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打击走私贩私力度,根据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于2011年5月起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物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办局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了以局长文敬为组长,副局长王仲明、甘军、何益刚为副组长的打击走私贩私领导小组,经检大队、办公室、市场股、消保股,登记股为成员,经检大队负责打击走私贩私具体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二是制定方案。深入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后,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三是动员部署。公布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成效显著

今年来,XX县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公安局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烟草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和为期30天的“零点行动”。先后查处各类烟草违法经营案件155件,罚款3.9万元。其中,查处假冒卷烟案件17件,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3.106万支(假冒卷烟1.324万支)。6名涉烟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名不法烟贩被逮捕,12名不法烟贩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不法烟贩贩售假冒卷烟行为,打击了不法烟贩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打击走私贩私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加强防范,预防和控制走私活动在辖区内发生,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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