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采购合同

2024-10-06

学校物品采购合同(通用10篇)

1.学校物品采购合同 篇一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送货(送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公司执照复印件)。

六、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七、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八、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之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九、货款结算: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00000.000)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十、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口,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2.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篇二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

大宗物品购置(___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

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___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票。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

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

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注:

购物流程:填写购物申请表→校长签字→交总务处购置→物品交总务处(总务主任建帐、副总务主任签收入库)→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报校长签字→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给报账员。

龙山中心小学

____-1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二)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

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

“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注:

购物流程:各部门书写采购申请报告→交总务处汇总→报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会计报预算)→校长签字→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交总务处→采购小组→采购物品交总务处(总务主任建帐、副总务主任签收入库)→发票、发货清单报校长签字→发票、发货清单交会计报销。

红星四场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侯谦儒、尹守青

副组长:付红波、杨永生、孙兰英

红星四场学校采购小组成员:

组长:付红波

成员:杨永生、李丽、所购物品相关人员或应用负责人。

红星四场学校

_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由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

大宗物品购置(___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四、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

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五、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___人以上。

六、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七、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票。

八、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陈靖主任)验收。

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九、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

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政教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织金县自强中学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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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篇三

(一)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作好财产物资采购的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1、一般财产物资的采购:

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的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专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大批量的财产物资采购以及采购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定手续。并由区教育局设备组统一采购。

2、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

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采购理由、效益预测、造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仪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或由区教育局统一采购。

3、仪器设备的自制或改造:

自制仪器设备或改造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在加工制造前应先制定出自制或改造的预算计划;在加工制造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避免材料及零配件的浪费;在试制完成后,应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才能予以验收入帐。

二、作好财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1、购物必须先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务处主管签字审核后安排统一采购,(超过500元须经校长签字)大件物品的采购规范,单件物品10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应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

2、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劳务费”,确有“回扣、劳务费”发生,应及时入帐,对劣质产品以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3、凡属政府采购的商品学校必须在上一的预算制定时予以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凭政府采购编号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凡没有列入计划的,又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

(二)财产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原始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产品合格证)、保修日期、安装调试等逐一进行核对验收。对精贵仪器设备应会同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2、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自己留存,并根据此单入帐,同时将其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可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其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4、经费报销者必须持采购物品的发票和由财产管理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的验收单,到财务部门报销,凡未经验收的,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报销。

4.学校校服采购合同 篇四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乙方: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鉴证方:广州市教育局

签名:

日期:

学校校服采购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5.学校食堂肉类采购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京山县白马中心小学“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2013 年9 月1 日至 2013年9 月 10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13年秋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6.学校食堂采购合同范本 篇六

供货方(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所需鸡、鸭等肉食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2月 31 日。

第二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册亨县弼佑乡政府食堂,货物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每月月末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结账时由乙方提供正式票据(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7.学校食堂肉类采购合同范本 篇七

供货方: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采购方、供货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供货内容:供应当天鲜猪肉(每公斤低于市场价1-2元)

二:质量要求:

1、 商家提供的鲜猪肉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符合生产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确定的品质、数量及时间要求将所需肉产品运送到中心完小,运送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事项由供货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 售后服务:供货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三、 交货地点:采购方所在单位。

四、 验收办法:由需采购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五、 结算办法:月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行为外,供货方不能按时将米制品运送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并由供货方偿付每日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在月底结算时抵扣。

2、 需求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按逾期天数偿付供货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 其它补充:如市场变化须调整价格,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八、 合同一式二份,采购方、供货方各执一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采购方(签章) 供货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8.学校物品采购合同 篇八

甲方:辰光学校 乙方:

为保证学校食堂原料采购质量,保证师生就餐安全,按照教体局《学校食堂采购指南》的规定,学校经考察决定将:

在乙方定点采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二、供货时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逾期不送,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另行采购,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做出赔偿。

三、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内供货,应每月20日、21日持税务发票到甲方进行月终结算,每月26日结算一次货款(星期

六、星期天或节假日顺延)。

四、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只准供应中标的供货产品目录上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代理商还要提供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送货人的个人《健康证》,并向甲方提供原始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2、乙方必须是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货上门,如发现达不到上述要求或提供的产品不是供货产品目录内的、提供的产品质次价高、产品使假掺假、超过保持期、食用油产品中含有棕榈油等,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从货款中扣除5000元----10000元作为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按中标价格供货,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乙方须持教体局批准的调价通知予以调价,如遇价格下调而不及时下调将扣除2000元----5000元作为违约金。

4、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制度,严禁使用准入企业外的产品,乙方有权监督,发现此种现象,教体局将对此类行为严肃处理。

5、乙方供货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给学校每一批次有效的检验报告,提供所供物品的合格证明、检疫证明、其它必备的质量和价格证明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

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如遇中考、会考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供货,乙方因故停业或减少供应时,应最晚三天前通知甲 方。

7、乙方不得与甲方的任何一个分餐厅私下做有悖于甲方质量要求的交易,如经发现,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另行采购。

8、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使甲 方遭爱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9.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篇九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购物制度: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根据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由使用人按要求填好《物品采购申请单》报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确定人员进行采购。

2、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3、采购人员对学校负责,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学校;日常采购要勤跑多问,善于比较,力求做到学校采购用品物美价廉。

4、资金在二千元以上的采购或建设项目需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通过后按有关制度方可采购。

三、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凭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登记入库。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须申购部门陪同购买,在使用中出现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负责。

五、后勤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10.学校食堂肉类采购合同 篇十

简阳市阳安中学食堂肉类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肉类食品采取招标采购。参与竞标的单位一旦中标须向学校缴纳缴五千元(500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后,学校才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至 年 月 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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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是简阳市统一定点屠宰。(2)必须经县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7、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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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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