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报告

2024-08-23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报告(精选8篇)

1.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报告 篇一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职,全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均按期整改销案。为巩固和提升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XX〕14号)精神,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保持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心理,继续强化源头管控,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狠抓重大火灾隐患认定、挂牌、公告公示、跟踪督办、整改销案等环节,健全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挂牌督办及立案销案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各级公安、住建、文化、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本行业、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形成有效的整治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隐患整治“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火灾预防、扑救和火场逃生技能等消防常识。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附件:关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6日

2.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篇二

编号:

我防火检查人员于年月日对你,进行了防火检(巡)查,发现下列第项问题: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八)其它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现责令当场改正

签名:

年 月 日

收文人签字:

3.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篇三

为认真贯彻《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有效预防加油站火灾事故的发生,减轻火灾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加油站财产安全。针对我站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平安加油站的高度,牢固树立“家油站工作人员及顾客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消除加油站火灾隐患,确保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加油站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加油站。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制度

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核算员为副组长、各加油员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加油站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开展和落实。

2、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进一步完善加油站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管理制度,使之更切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

(3)、定期进行站内火灾隐患大检查,力求工作细致,落在实处。

(二)、加强教育,筹集资金,标本兼治

1、加大与区消防大队共建联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提高加油站工作人员防范火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本领。

2、在站内未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及时申请发放和补建消防器材,做到防范于未然。

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篇四

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

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找到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6、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已经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期限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篇五

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x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无论是路局、公安局、公司、分公司,还是地方消防机构检查发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均适用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第四条 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第五条 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 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第七条 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

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第八条 物资储运方面:

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

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油脂配装,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汽油与酒精等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第九条 消防安全防护方面:

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2、油罐、门(桥)吊、机床等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油库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针杆塔落、引下线氧化腐蚀严重,工频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第十条 明火作业方面:

1、火源(炉灶、火炉、烟囱等)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

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设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

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第十二条 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第十四条 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

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火灾隐患的责任分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2、对于分公司能够自行整改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单位应当制订过渡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单位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

4、对于分公司无力整改的,分公司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公司按照自身的能力和责任分工进行整改。公司无力解决的上报路局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对于公司、路局等上级检查发现通知、通报的消防隐患,责任分公司在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第十六条 对于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如直接下发到分公司的,由分公司建立“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表,上报公司复印件(下发到公司的由公司建立),由责任分公司在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上报到公司安全部,然后由公司安全部进一步进行整改和回复。

五、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中的火灾隐患范围仅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主要内容,不是全部,详细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篇六

一、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部门限期整改,然后由院消防安全监督部门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部门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部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六、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部门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七、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火灾隐患整改规定(定稿) 篇七

为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8.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篇八

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提高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

一、高度重视健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机构

完善消防安全机制,建立以石峰石诚石材有限公司为领导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成立意味着消防安全建设组织机构得到完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当前的重中之重。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员工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根据消防支队整改要求,结合石峰石诚石材有限公司自身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新增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重点部位防火要求”、“消防控制室上岗制度”、“义务消防员职责”、“巡逻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和发放到各部门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并与各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在召开了一次全体员工大会。让每一位员工了解阻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危害性;让各个部门自查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安全位置,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让每位员工能够认识到“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三、加强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切实维护本公司、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通过上级消防队不定期对我公司的指导和检查,完善了公司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整改了一部分消防安全的不安定因素。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更换了一部分损坏的应急灯、灭火器、水带,将老式的疏散标志更换为新式常亮的。各项总投入近6000余元。

四、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大对消防安全各项制度的完善。让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危害性、怎样扑救初起火灾、怎样疏散人员逃生。完善了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重点部位防火要求”、“消防控制室上岗制度”、“义务消防员职责”、“巡逻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公司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加强对库房、加工房、财务室和厨房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公司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加强对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的检查。每周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立即收缴有关电器。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宿。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能力建设

为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石峰石诚石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司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消防法》,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了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树立了“人人都是消防员,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并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检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共同查防,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零差错。

总之,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事关公司财产与员工生命安全。我们决心以上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就在本月上旬,又组织了一次消防器材的专题培训。

四、对消防隐患整改后的思考。

1.通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及时整改,坚定了隐患可改、隐患必改的信心。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有咬牙坚持之后才能获得成功。在本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之前,公司领导就已经将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列入了计划,但由于涉及面广,对某些消防知识的学习领会还总觉得不够扎实,导致计划没有及时付诸实施。消防隐患被发现后,公司全体员工迅速统一思想,树立信心,痛下决心,保障投入,确保彻底将隐患整改到位。通过这次隐患整改工作,不仅排除火险,更为我们公司加强消防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消防隐患暴露出我们在消防知识普及和日常方检查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公司决定定期对所有消防栓和灭火器材认真检查,缺损的及时配置和更换,每周五由安全员检查、每月由“消防安全专项.治领导小组”检查,互签责任状,并建有检查台帐,层层落实,做到道口通畅,警示牌醒目,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决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消防预案、三级消防预警及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确保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到人,提高公司综合消防防范能力。

3.隐患整改给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具体消防隐患的整改,公司全体员工抓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成就感也随之高涨,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公司的安全管.工作推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各类“习惯性”消防违章,确保长效管.,确保“硬件过硬,软件不软”,两者互为推动、互为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总之,通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整改,暴露了我们管.中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们今后篇二:火灾隐患整改 9.3 火灾隐患整改 9.3.1 原则

火灾隐患整改是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组织消防安全的基础。组织应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定隐患的重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控制,以防止隐患继续存在。组织应提供辨识、评估火灾隐患的性质和程度的方法。组织应明确火灾隐患辨识、评估人员的职责及其权限。

组织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具体负责火灾隐患的整改。

9.3.2 火灾隐患辨识

组织应采用下列方法对火灾隐患进行辨识;

a)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如果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火势蔓延的,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b)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行为,应定为火灾隐患; c)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不符合消防法规的行为。9.3.3 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a)火灾隐患评估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评估,判定其严重程度; b)根据火灾隐患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c)根据整改措施,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提供隐患整改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监督整改措施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d)对整改后的火灾隐患进行验证; e)当火灾隐患的整改未达到要求时,应对火灾隐患重新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继续进行整改;

f)整改后的隐患应建立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其内容为: 1)火灾隐患基本情况; 2)评估、认定结论;

3)火灾隐患整改方案;4)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5)资金情况等; 6)整改结果。

9.3.4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9.3.4.1 当场改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f)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g)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h)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i)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j)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k)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l)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m)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9.3.4.2 限期改正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按9.3.3条的要求执行。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9.3.5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9.3.6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复查、验收。篇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海安集实验学校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奥会期间学校社会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校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26日,在全校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下列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响水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青奥会期间学校社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内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学校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2、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示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消防巡查、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四、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3日-15日)

学校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2、检查督查阶段(7 月16 日一8月15日)。一是由县局在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二是做好县消委会组织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专项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 月16 日一8 月31 日)。青奥会举办期间(8 月16 日一8 月28 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我校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并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一系列的活动举措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保障学校及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学校积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减少火灾隐患,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二是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发布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开办消防安全知识栏目,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夏季高温安全防范。

3、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做到责任明确,要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到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提高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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