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2024-11-24

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共9篇)

1.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一

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施行两年多,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摸索了一些有效办法,逐步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但就整体而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五不”,即:机构建设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监管经费不保障,监管工具不具备,监管程序不规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上级重视,下级不重视;粮食系统内重视,社会上不重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视,粮食企业不重视,导致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难以开展,甚至缺位。因此,笔者就如何加强粮食依法监管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要在行上下功夫。所谓知就是认识,行就是工作落实。目前,对依法监管粮食的认识已基本形成共识,问题的关键是抓工作落实。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精力投入不多,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造成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在社会上不被完全认可的被动局面。如何解决工作落实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三到位”,即:工作责任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精力到位。要把粮食工作当成事业来干,要象抓粮食企业经济效益那样想办法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象抓粮改那样舍得花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监督检查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当作执政兴粮的第一要务来抓,工作上要有韧劲、磨劲,舍得花精力解决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大事,如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落实等,只有这样粮食依法监管工作才能上台阶,才能向纵深发展,才能全面推进。

二、正确处理政企关系,要在履行职能上下功夫。通过调查,有三种现象值得深思: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组建的粮食购销企业因国有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绝大多数市县粮食局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没有真正分开,许多局领导兼任企业法人,在开展粮食督查时,有意、无意之间就把国有粮食企业当成自己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种袒护心理;二是有些县区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把目光往往只盯在个体或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存在着查外不查内现象;三是粮食市场放开后,社会上其它成分的粮食企业创办人大多数是原粮食系统的职工,在熟人熟事面前,监督检查工作也只能走走过场,难以拉开情面较真。造成这三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政企不分和职能缺位,其影响很大,一方面容易给社会上造成错觉,认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可有可无,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有损粮食执法队伍形象。粮食依法监管是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抓手。可以这样说,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与亡的大事。因此,我们在处理国有粮食企业关系上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来把握,要本着“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先量内再量外,先量国有企业,再量其它企业。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按内外一致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经营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

三、正确处理经常性检查与专项督查的关系,要在经常性上下功夫。粮食具有流通量大,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难度大,责任重。近两年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侧重于专项督查多,侧重于抽查多,侧重于查案多,工作上处于被动、应付的现象。原因就是此项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通过调查,粮食市场放开后,经营主体虽然很多,但分类来讲主要是三种类型。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粮食购销主渠道,储存能力强,收购量大且收购时间长;二是粮食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是边购边加边销;三是粮食经纪人,多是没有储存能力,无固定场所,流动收购,随收随卖,这就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由此可见,依法治粮工作要想有效地开展,必须在经常性和制度化上下功夫。一要对辖区内粮食经营户进行摸排、登记、建档,实行信用等级考评制度,进行分级监管;二要进行巡查。在粮食集中收购期间,县区粮食局要组织执法人员面对辖区内粮食流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巡视,主动出击,对无照或违规经营者要给予坚决查处,特别是近两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更要延伸到每个收购点,延伸到农村,这样既确保了政策的落实,也更体现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到位。三要坚持监督检查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法治粮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粮食监管工作必须与业务相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到那里,监管工作就跟到那里,这就有利于构建监管工作平台,不留死角,不挂空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整体工作的关系,要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粮食市场化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要肩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行业服务的职能,又要承担粮食市场监管的重任。面对这一全新的任务,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同、执法体系建设的不平衡、现行机关体制的不合理,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执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特别是粮食执法工作对外涉及多个部门,对内涉及各个业务环节,如果不妥善协调好各方关系,势必会出现重管理轻执法、错位缺位、推诿扯皮现象。因此,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还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各方的关系,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处罚,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而行业管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政策,开展行业指导、服务和监督。两者在具体工作中,既相互促进,又各有所侧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加强配合与协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二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机构和内设的法制机构之间的关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是专司法制工作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制宣传、调研立法、复议听证、案件审核等法制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是受粮食行政主管机关委托而组建的专门从事粮食执法检查、督查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授予的执法职能、执法宣传、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这两个内设机构应各守其责,依法行政,相互协作,加强监督。三是正确处理粮食监督检查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粮食执法涉及面广、难度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的分工,在违法行为处理上又有局限性和限制性。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主动协调好与工商、质监、卫生、价格等部门的关系,在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要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经验,积极争取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2.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二

当前, 我国实行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经营事实, 这必须依靠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将大量生产农资的企业和空间分散的农户有效连接起来。因此最终形成农业生产成本的农资价格是农资的零售价格, 其不仅包含农资的出厂价格, 还应该包括流通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因此, 讨论农资价格和农民增收之间关系就必须深入分析农资流通成本和收益构成。

同时, 农资流通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 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握农资流通特点及其成本和收益情况, 不但能够深化对农资价格与农民增收关系的认识, 还能够为政府制定相关农资政策、提高农资流通效率、确保农资的有效供给和价格合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为此, 本文选取了农资中的化肥为例, 以农业生产规模大、农资市场容量全国最大、市场发展较为完善的山东省德州市为对象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过程中对山东省德州市200多家农资流通企业进行了深入访谈, 并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 收回有效问卷118份。

一、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按照化肥流通过程将化肥价格区分为生产者价格 (出厂价格) 、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零售价格是最终价格, 是由化肥生产者价格、批发商经营成本和利润、零售商经营成本和利润所构成。《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 (试行) 》规定, 物流企业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包装成本、装卸搬运成本、流通加工成本、物流信息成本、物流管理成本、资金占用成本、保险和税收成本。参照化肥流通的具体特点, 我们将化肥流通成本区分为化肥采购费、运费、装卸费、耗损、租赁费、交易费、存货费、利息费、工资和其他费用等10项内容, 并以此来分析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经营成本费用。

(一) 农资生产价格上升导致农户收益空间缩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化肥、农业机油价格和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统计数据, 2003年到2009年期间, 种植业农产品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波动中交替攀升, 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农产品生产价格的平均指数为107.2%, 化学肥料和农机油料的平均指数则是108.0%和107.6%, 化学肥料和农机油料与农产品价格指数之差分别为-0.80%和-0.42%。也就是说, 尽管农产品价格年均上涨7.2%, 但是因化肥和农机油料价格的上升导致农户生产利润空间, 每年分别缩小0.8和0.42个百分点。

(二) 化肥的运输流通成本导致农民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

根据调研数据 (如表1) , 2011年化肥的平均出厂价格为1998元, 批发价格为2117.1元, 零售价格为2290.1元。零售价格比出厂价格高出292.1元, 在出厂价格的基础上又上升14.6%, 使得农户生产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了。

单位:元/吨

(1) 根据调研结果, 复合肥的权重平均是60%, 其他权重相同。

(三) 化肥的流通环节中成本占70%, 基本维持在盈亏平衡状态

根据调研 (如表1) , 化肥的流通运输推动价格上升的292.1元中30%是利润, 70%是经营费用。其中, 批发环节推动价差上升118.3元, 零售环节价差为172.9元。批发环节每吨的利润为64.2元, 批发企业的利润率 (利润占批发价格的比重) 仅为3.03%, 而零售环节每吨的利润仅有23.8元, 零售企业的利润率 (利润占零售价格的比重) 更是微薄, 仅有1.04%。

二、化肥流通成本构成及其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化肥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粮食产量的稳步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2010年我国共生产化肥6619.8万吨 (折纯) , 再创历史新高。但是这并没有完全解决化肥价格在波动中不断攀升的问题, 2003-2009年期间, 化肥价格年均上涨了8%。这主要是由3个原因造成的:一是硫磺、天然气、煤、石油等化肥主要生产原料价格大幅上升;二是我国工资等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 加之水电涨价, 化肥企业生产成本刚性增长;三是在开放的化肥市场下, 国际市场化肥价格高于国内限价, 造成化肥大量出口所致。同时, 化肥流通不畅是导致化肥价格攀升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一) 流通体系不健全、效率低下

从全国范围来看, 流通企业经营规模较小, 流通成本费用较高。2009年仅化肥一项, 全国市场规模就达到了2094亿元, 而整个农资市场的规模更是达到了上万亿元。但行业集中程度不高, 业内聚集了上万家的农资流通企业。根据调研, 批发环节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大, 平均年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 零售环节企业经营规模则显著下降, 平均年销售额仅有60万~70万元。批发环节的每吨平均经营成本费用为54.14元, 低于零售环节的149.11元, 二者相差94.97元。经营规模越大经营成本越低, 相反则越高。

同时, 销售模式亦较为落后。当前绝大部分企业采取了批发分销的传统经营模式, 而该模式流通环节多, 流通成本高。化肥从生产地运到批发商的库房要经历4次装卸过程。这使得每吨化肥增加了1.92元装卸费, 约占经营费用的3.5%。在零售环节这个现象尤为突出。装卸费每吨高达20.20元, 占经营成本的13.55%。化肥的不断分销导致销售网络向下越来越分散化, 这一方面导致规模效果失效, 劳动力和资本使用效率下降, 拉低了企业的利润率;另一方面加剧了行业无序竞争, 加剧了流通复杂化程度, 导致流通效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二) 货物运输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不论是在批发环节还是在零售环节, 运输成本都是最主要的经营成本。其中, 批发环节每吨为46.32元、零售环节每吨为51.39元, 分别占其经营成本的85.57%和34.46%。说明货物运输是化肥流通过程中最重要的成本构成, 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对提高农资流通效率, 降低流通成本的作用最大。

(三) 供销不畅, 农资的大量囤积问题突出

农资作为应季的产品, 其销售往往呈现集中性的特点, 即农资的销售集中在夏秋农作物播种的季节。但是农资流通作为农业生产的上游环节必须在农业生产之前完成储藏和销售等一系列准备工作。这就要求化肥流通企业对农户化肥需求做出事前的预测。但是农户生产的不确定性、自然条件变动造成的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等使得化肥流通企业很难对需求做出准确的预测。农资流通企业往往依据上一年的农业生产情况进行预测, 这很容易使其陷入供销不畅的局面。结果往往会导致农资的大量囤积, 使得库存成本和损耗成本上升。调研中发现不论是化肥的批发企业还是零售企业都把开拓市场, 联系业务作为主要任务。大多数批发商中有30~80名销售人员, 零售商通常也有2~5名销售人员。在这两个流通环节每吨化肥的人工成本即销售成本分别为0.91元和48.12元, 分别占经营成本的1.69%和32.27%, 这也是造成农资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 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显现

因为批发商的经营规模大、流通资金需要量大, 相应的融资需求总额也较大。年销售额在1000万以上企业的平均融资额在2000万以上, 平均每吨的融资成本达到2.1元/吨, 利息费用成为大企业的第二大费用, 约占总经营费用的3.8%。

尽管1000万元以下小企业融资总额相对较少平均在500万元左右, 但是单位融资成本却维持在较高水平。与大企业91%以上融资来自银行贷款不同, 小企业融资的67%以上来自民间融资。造成小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为10.02元/吨, 维持在较高水平, 约是大企业的5倍。这间接反映了小企业处于融资困难的现实境况。

(五) 农资企业经营积极性不高

在对农资流通企业的调查中我们发现, 虽然最近国家实施了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但是农资流通企业并未获得补贴的收益。2006年石油综合配套调价之后, 中央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 从石油特别收益中拿出财政资金125亿元, 通过粮食直补渠道补贴了农民。2009年国家提出建立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 即定时测算市场化肥价格上涨幅度, 及时按相应的幅度给予农户农资综合直补。2010年中央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 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 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但是农资流通企业的获利能力基本没有改善, 仍然维持在盈亏平衡水平。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 主要结论

1.农资生产价格上升是导致农资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2011年化肥的平均出厂价格为1998元, 批发价格为2117.1元, 零售价格为2290.1元。出厂价格占到零售价格的87%以上, 是农资价格上涨的主推手。

2.农资价格上涨速度超过了农产品价格上涨速度, 导致了农民利润空间的缩小。2003年到2009年农资生产价格上涨速度高于农产品价格上涨速度。同时, 由于流通成本的上升, 导致农民的生产成本价格在生产价格基础上又提高约15%。

3.尽管农资价格上涨快于农产品价格, 但是农资流通企业并未获得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批发企业的利润率 (利润占批发价格的比重) 仅为3.03%, 零售企业的利润率 (利润占零售价格的比重) 更是微薄, 仅有1.04%。

4.分散流通模式的流通成本费用较高, 效率低下, 流通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 中小流通企业融资困难。批发环节的平均经营成本费用为54.14元吨, 零售环节的149.11元/吨, 二者相差94.97元。同时中小企业融资的67%以上来自民间融资, 这无疑又增加了其经营负担。

(二) 对策建议

1.调整农业、能源和农资三方面的关系, 促进农资生产技术进步的同时, 要加强磷、硫等矿产资源和进口农资的宏观调控, 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督力度。

2.建立市场主导机制, 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农资价格形成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放开农资流通渠道, 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从事农资经营。发展农资信用销售, 推广针对农资赊销的信用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的农资赊销信用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在充分利用市场调节的同时, 规范农资批发市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一个区域中, 农资批发商数量超过当地需求的同时, 农资价格又存在着虚高的现象。因此, 必须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 规范农资销售市场, 形成其良性的竞争循环。

3.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 扩大连锁门店覆盖面, 构建连锁的农资超市。以大规模的农资连锁取代鱼龙混杂的小商户农资经营, 降低经营成本, 避免过度竞争, 保障农资质量。

4.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 完善配送、信息功能, 提高农资统一配送率。支持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在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大宗生产资料现代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 促进生产资料流通集聚式发展, 减少流通环节。鼓励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强化物流服务功能, 从单一的交易中心向展示、仓储、交易、加工、配送等多功能、多业态发展, 形成一批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建立科学的仓储货物监管制度, 制订质押仓库资质认定办法, 规范仓单质押行为, 促进供应链融资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5.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鼓励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 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 增强核心企业的活力。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 (试行) .机械工业出版社[M], 2004.

[2]刘绍吉.我国农产品价格与农民增收关系的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J], 2009 (8) :32-33.

[3]李智.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效应有限性的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J], 2009 (5) :20-21.

[4]茆志英, 安玉发.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情况调查[J].调研世界, 2011 (6) :37-40.

[5]中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1.

3.粮食依法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一、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要在行上下功夫。所谓知就是认识,行就是工作落实。目前,对依法监管粮食的认识已基本形成共识,问题的关键是抓工作落实。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精力投入不多,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造成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在社会上不被完全认可的被动局面。如何解决工作落实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三到位”,即:工作责任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精力到位。要把粮食工作当成事业来干,要象抓粮食企业经济效益那样想办法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象抓粮改那样舍得花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监督检查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当作执政兴粮的第一要务来抓,工作上要有韧劲、磨劲,舍得花精力解决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大事,如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落实等,只有这样粮食依法监管工作才能上台阶,才能向纵深发展,才能全面推进。

二、正确处理政企关系,要在履行职能上下功夫。通过调查,有三种现象值得深思: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组建的粮食购销企业因国有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绝大多数市县粮食局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没有真正分开,许多局领导兼任企业法人,在开展粮食督查时,有意、无意之间就把国有粮食企业当成自己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种袒护心理;二是有些县区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把目光往往只盯在个体或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存在着查外不查内现象;三是粮食市场放开后,社会上其它成分的粮食企业创办人大多数是原粮食系统的职工,在熟人熟事面前,监督检查工作也只能走走过场,难以拉开情面较真。造成这三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政企不分和职能缺位,其影响很大,一方面容易给社会上造成错觉,认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可有可无,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有损粮食执法队伍形象。粮食依法监管是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抓手。可以这样说,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与亡的大事。因此,我们在处理国有粮食企业关系上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来把握,要本着“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先量内再量外,先量国有企业,再量其它企业。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按内外一致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经营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

三、正确处理经常性检查与专项督查的关系,要在经常性上下功夫。粮食具有流通量大,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难度大,责任重。近两年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侧重于专项督查多,侧重于抽查多,侧重于查案多,工作上处于被动、应付的现象。原因就是此项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通过调查,粮食市场放开后,经营主体虽然很多,但分类来讲主要是三种类型。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粮食购销主渠道,储存能力强,收购量大且收购时间长;二是粮食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是边购边加边销;三是粮食经纪人,多是没有储存能力,无固定场所,流动收购,随收随卖,这就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由此可见,依法治粮工作要想有效地开展,必须在经常性和制度化上下功夫。一要对辖区内粮食经营户进行摸排、登记、建档,实行信用等级考评制度,进行分级监管;二要进行巡查。在粮食集中收购期间,县区粮食局要组织执法人员面对辖区内粮食流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巡视,主动出击,对无照或违规经营者要给予坚决查处,特别是近两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更要延伸到每个收购点,延伸到农村,这样既确保了政策的落实,也更体现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到位。三要坚持监督检查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法治粮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粮食监管工作必须与业务相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到那里,监管工作就跟到那里,这就有利于构建监管工作平台,不留死角,不挂空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对互联网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的思考 篇四

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中国网民人数已跃居世界第一。网络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国人的消费观也发生了改变,“网购”这个词已走进我们的生活,现在通过网络平台即使你足不出户都能买到各式各样你日常需要的商品,其中近年来较受网民欢迎和青睐的是“网购食品”。可由于立法的空白,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不可靠性,导致目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如何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也就成为我们工商部门不能回避的责任,也是现在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

尽管网络食品交易问题多、隐患多,但对于这种新兴的食品交易模式,我们不能一下子完全否定它,而应积极地去规范和引导,促进网络食品交易良性发展。鉴于目前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真空”,本着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原则,工商部门理应积极参与监管,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探索新的方法和思路。

(一)、明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处罚依据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监管分工

由于《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的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的相关规定及行政部门的监管分工,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建议由地方政府

出面,建立一个网络食品监管平台,工商部门与各行政部门共同协调好监管分工与配合,以工商执法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主体,以其他部门的技术力量为依托,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教育消费者在谨慎进行网购食品的同时,还需掌握一些网购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工商部门应当利用“12315”消费举报平台和消费维权联络点做好有关网购食品安全方面的消费提示和宣传工作,建议消费者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连锁店购买自己熟悉或大家熟知的品牌,留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有食品安全认证“QS”标记、绿色食品认证标识,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

(三)、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

网络食品交易都是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完成交易的,加强对其平台的监管能有效杜绝网购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明确网络食品销售平台及食品销售信息发布论坛为第一责任人,建议其网络平台禁止卖家通过网络向消费者出售自制、未经许可的食品,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四)、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

由于网络食品经营户都无固定经营场所,监管起来相对困难,因此要求规范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是最好的监管方式之一。

(五)、建立网络食品经营户信用评级制度

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网络食品经营户建立网络食品经营户信用评级制度,动员网民参与网络食品经营户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级别低、信誉度差的商户进行技术屏蔽。

5.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五

民朋友,从整体情况来看,农资价格上涨给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现综述如下:

一、农资价格上涨情况综述

1、化肥 尿素:40公斤装,2007年价格74元/袋,2008年3月25日,**区部分农资经销商已涨至85元/袋,平均每袋上涨了11元,涨幅达14.86%。磷肥:25公斤装,2007年价格12.5---13.5元/袋,2008年3月25日多数商贩已涨至18.0---18.5元/袋,平均每袋上涨了5.25元,涨幅达34.55%。复合肥:25公斤装,2007年价格29.5---30.0元/袋,2008年3月25日多数商贩已涨至38.0---40.0元/袋,平均每袋上涨了9.25元,涨幅达31.1%。

2、农膜 农资市场中等质量的农膜综合价格:2007年价格12.5---13.0元/公斤,2008年3月25止,多数经营商贩已涨至15.0---15.5元,平均每公斤上涨了2.5元,涨幅达19.6%。

3、农药 杀菌剂类:10克袋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1.3—1.5元/袋,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1.8—2.2元/袋,平均每袋上涨0.6元/袋,涨幅达42.85%;二两瓶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2.6—2.8元/瓶,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3.0—3.5元/瓶,平均上涨0.55元/瓶,涨幅达20.37%;300克瓶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7.0—8.0元/瓶,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9.0—10.0元/瓶,平均上涨2.0元/瓶,涨幅达26.67%。杀虫剂类:10克袋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1.2—1.4元/袋,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1.8—2.0元/袋,平均上涨0.6元/袋,涨幅达42.85%;二两瓶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2.4—2.6元/瓶,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3.0—3.2元/瓶,平均上涨0.6元/瓶,涨幅达24%;300克瓶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6.5—7.5元/瓶,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8.5—9.5元/瓶,平均上涨2.0元/袋,涨幅达26.67%。除草剂类:10克袋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1.0—2.0元/袋,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1.8—2.5元/袋,平均上涨0.65元/袋,涨幅达43.33%;二两瓶装综合价格价格:2007年价格7.0—8.0元/瓶,2008年价格普遍涨到8.5—10.0元/瓶,平均上涨1.75元/瓶,涨幅达23.33%。

4、农作物种子 杂交水稻种子:岗优系列品种2007年价格24---26元/公斤,2008年价格一般在18---24元/公斤,普遍降低了3---4元/公斤,降幅达16%;优质稻系列品种2007年价格28---30元/公斤,2008年一般在24----28元/公斤,普查降低了3元/公斤,降幅达10.34%。杂交玉米种子:普通杂交玉米品种2007年价格18---24元/公斤,2008年价格一般在13---18元/公斤,普遍降低了5.5元/公斤,降幅达26.19%;特别优秀的高产玉米品种2007年价格22---26元/公斤,2008年一般在20----22元/公斤,普查降低了3元/公斤,降幅达10.34%;但个别品种在个别乡镇由于人为操作,零售价格仍然较高。

二、农资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四类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分析中,不难看出,涨幅高低顺序依次排列是:化肥、农药、农膜,农作物种子不但没涨反而有所下降,究其价格上涨的原因有:一是成本的增加。从2007年四季度开始,化肥、农药受原料供应偏紧,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推动,一路上扬,尤其是煤炭、石油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迫使农资产品生产厂家不断提高了生产成本。二是冰冻雨雪天气的影响,导致部分生产厂家停电停产,据相关报道,西南地区的肥料生产企业因雨雪冰冻天气的影响减产200多万吨,贵州磷肥厂减产达50多万吨。三是运输费用的上涨。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造成汽油价格的不同程度的上涨,继而造成国内交通运输成本的增加,运费上涨,据调查了解,国内运输市场运价上涨2元/吨•100公里。四是国家实行紧缩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综合政策措施,资源配制受限等综合因素的作用,农资生产厂家扩大生产规模受限较多。

6.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六

一、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背景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经过长期的演化, 一直都在不断的渐进改革中。1998年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处于以下背景下进行的:

(一) 粮价下跌, 农民利益受损

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在1996年以后粮食再一次供过于求为的背景下进行。从1996年开始, 我国粮食持续丰收, 供过于求的矛盾持续更加突出。国家虽然及时增加粮食储备, 全国粮库基本都爆满。但政府的调控措施依然未能阻止粮价下跌的趋势, 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得到了严重的挫伤, 农民的利益被极大的损害了。

(二) 国有粮食企业亏损, 国家财政负担过重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粮食企业既承担一定的行政任务, 又要获得足够的利润维持自身的发展。两种职能、两种身份造成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不分, 亏损挂账逐年增加。这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国家财政用于其他方面的财力。粮食企业经营亏损对地方来说也是沉重的负担, 正所谓“粮食大省, 财政穷省”, 严重地影响到了粮食主产区的生产积极性。

(三) 中央和地方在粮食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责不清

我国一直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粮食储备体制, 原则上中央只负责全国性的粮食调控, 省级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粮食调控。但由于职责不清, 地方政府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 在调控粮食市场中与中央调控目标不相符, 甚至有时候出现矛盾。如在粮食供过于求的情况下, 国家要求敞开收购。而地方政府为了减轻本级财政对存粮补贴负担, 会故意少收粮食, 从中赚取利差, 这与国家的调控目标背道而驰。

二、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内容

1998年5月,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发起了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时期。此次粮改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 即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 完善粮食价格机制。1998年6月, 国务院进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实行“三项政策, 一项改革”。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这项内容是延续了1997年实行的政策, 并再次重申了敞开收购, 目的是把粮食收购在国家手里, 垄断粮源, 控制粮价。二是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敞开收购、垄断粮源的基础上, 按保护价加上合理的费用和适当的利润。三是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这主要是为了保证粮食收购的资金不被挪用。因为在之前, 收购资金常常都会被企业挪用或者亏损。四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以达到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为保证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成功, 我国也在随后也出台了相关方面的法律作为辅助。如在1998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收购条例》和1998年8月的《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法》。

三、对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分析

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过程实质上是制度的变迁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即政策制定者把注意力集中在适度的政策变革上, 在已有的政策基础上进行调整。对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分析可以利用渐进主义的模型进行。

(一) 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因

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原因在于追求效率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变迁的预期效益包括规模经济、降低风险、纠正外部性等市场失灵以及降低交易成本等带来的利益, 而预期成本则包括制度变迁的调整成本。在粮食流通体制变迁过程中到底选择哪一种交易方式, 取决于这种交易方式的效率, 主要是交易成本的大小。无论是政府组织, 还是依靠市场组织, 都是一种交易方式。而如何依靠政府或市场组织, 政府或市场组织到什么样的程度, 也都是不同交易方式产生的过程。从不断追求效率改善的角度看, 这次粮食流通制度的改革必定是为了效率的不断提高而提出的。而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直接原因是源于对合同定购、市场收购和价格双轨制时期的粮食流通体制的延续与改进。那个时期是政府直接控制的市场与自由交换的市场并存的“双轨制”粮食购销体制时期。在那个时期, 取消了统购为合同定购, 定购以外的粮食可自由上市。同时统销制度取消, 销售价格放开。随后, 又提出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并提高粮食定购价格、议购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在这些先进的理念和制度实施的同时, 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粮食价格的回升使得合同定购制度遇到困难。当时粮食大幅度减产, 市场粮迅速回升, 国家无力提高粮食合同订购价格, 农民不愿意与政府签订合同。另外, 在定购价格和议购价格不断提高的同时, 定销价格并未得到相应提高, 财政补贴负担越来越重。而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农民的利益。要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 在继承现有的体制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历史是不断进步的, 要适应新的情况, 解决新的问题, 就必须不断地对现有的体制进行改进。

(二) 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首先, 仓容矛盾突出, 敞开收购缺乏必要的基础条件。随着粮食产量的不断提高, 虽然全国的粮仓都敞开收购, 可依然都爆满, 无法满足需求。其次, 私商活动频繁, 管理难度大, 给粮食顺价销售带来困难。私商的个体收购规模虽然不大, 但群体数量却十分多。并且他们都勤收快收, 低收低走, 这使收购价高、经营费用高的粮食企业所收购的粮食根本无法实现顺价销售。再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无法掌握全部的粮源, 并未真正做到敞开收购。粮食收储企业收储业务量大、面广, 但人员数量有限, 不能及时到辖地所有村庄进村入户收购。一些农户就会从自身利益和方便的角度考虑将粮食卖给私商, 客观上为私商经营提供了需求市场。最后, 人为地干预了粮食市场的均衡价格, 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粮食市场的价格信号, 误导农民生产, 盲目增加粮食生产数量, 导致粮食产量进一步过剩。

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展望

按照渐进主义模式的理论, 粮食流通体制变迁应是对原有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在粮食流通制度变迁过程中, 不能完全割断新制度与原有制度之间的联系。如果改革引起的调整成本过大, 甚至超出了改革带来的效率改善, 则改革不可能顺利完成。当然, 从改革的角度看, 除了考虑效率之外, 也应考虑分配问题, 即利益调整问题也是重大的影响因素, 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未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 推动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是历史的必要要求和发展方向。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坚持市场化取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国家有效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型粮食流通体制。

摘要:新中国成立至今, 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先后经历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自由购销体制时期, 统购统销时期, 合同定购、市场收购和价格双轨制时期, 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时期。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是一个十分关键的转折点。从此, 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逐渐的走向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方向。通过对此次粮改的分析可以发现, 其出现是历史的必然。同时, 这次粮改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从渐进主义的角度分析, 在未来的粮改中必定要坚持市场化取向, 追求粮食流通体制效率的提高, 同时应考虑到分配问题, 即兼顾公平, 建立国家有效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型粮食流通体制。

关键词:渐进主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1998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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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马斯.戴伊著;孙彩红译.理解公共政策[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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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颖.基于国际粮荒背景下的中国粮食流通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8.

7.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七

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闭幕。这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系统总结工作,全面分析形势,认真梳理思路,交流典型经验,进一步明确粮食流通工作目标和

任务。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新颖,开得很好。

大家在讨论中认为,振邦同志的工作报告结构严密、思路清晰、文字精炼。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从系统和行业角度全面客观总结了2009年粮食流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形势比较透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粮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坚持上情和下情相结合比较系统地提出了5个方面重点;对2010年的工作部署,措施明确、要求具体,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对做好全年粮食流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大家在讨论中对过去一年来的粮食流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去年初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确定的“抓好收购促增收、充实储备强基础、清仓查库摸家底、加强调控稳市场、深化改革促发展”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粮食安全。会议对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坚定了大家做好粮食库存监管工作的决心。会议讨论热烈,发言精彩,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典型经验交流,特点突出,可参照性强,对各地都有借鉴意义。

总之,通过这次会议,总结了工作,听取了意见,交流了经验,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把握了方向,振奋了精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具体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

第一,认清当前全国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国有效遏制了经济增长明显下滑态势,率先实现了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增大。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经济出现复苏回暖的迹象,但是复苏的过程缓慢曲折,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全球性挑战压力增大。从国内环境看,国家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济政策刺激效应不断显现和加强,但是经济回升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管理通胀预期的压力不断增大,经济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农业基础仍不稳固。我们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从农业和粮食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粮食工作对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深刻领会中央对粮食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7个中央1号文件部署“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制度;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搞好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以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为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同时,明确将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作为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要求努力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号不能变、要求不能松、支持不能减;要加强和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价格合理水平。我们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粮食工作的基本要求上来,从服务“三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高度出发,正确把握粮食流通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三,认真分析当前粮食流通面临的基本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6年丰收,首次实现连续3年产量超万亿斤,国家粮食库存充裕,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增强。但是,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世界粮食供求不稳定,受能源、气候以及资本市场等多种影响,粮食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国内粮食生产的基础仍不稳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难度加大,实施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依然很重;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粮

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够,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与坚持立足国内保证粮食基本自给的关系;正确处理提高粮食价格、促进农民增收与防止通货膨胀预期的关系;正确处理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培育发展多元市场主体的关系;正确处理粮食总量平衡与品种、区域结构平衡的关系;正确处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

作用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二、以良好作风抓好今年的粮食流通工作

今年的粮食流通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挑战多、难度大,这迫切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做好调查研究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粮食流通工作,与广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与城乡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与各类粮食企业及市场主体的经营息息相关。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提出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做出科学的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注重和加强学习,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传统优良作风,是党员领导干部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多次重要讲话都要求领导干部加强新时期的学习和调查研究。我们要努力成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思考的过程是对学习升华的过程,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过程。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对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等业务知识学习,并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不断提高解决粮食流通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切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特别是对粮食流通重大战略性问题以及当前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政策理论储备。要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以实践创新推动行业发展,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服务。要引导农民、粮食企业、消费者等相关利益群体,参与重大粮食政策研究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发挥民主决策在粮食政策研究制定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第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当今世界正处于经济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各种新理论、新观念层出不穷。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不能发展。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立足国情,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勇于探索,敢于尝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出发展的新经验。

第五,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粮食问题,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我们务必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务必要从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粮食产业升级;务必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搞好粮油市场调控,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要本着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态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各项粮食流通工作具体措施,确保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落到实处。要心系人民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戒浮夸急躁、急功近利,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和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

这次全国粮食局长会议闭幕之后,请大家务必抓紧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各地要尽快将会议精神向省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大力支持粮食流通工作。同时,要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工作,统一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认清当前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形势,准确领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

第二,制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科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责任,确保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我再强调一下“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们要对“十一五”粮食行业发展的经验进行认真地总结,针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质量安全等方面,认真研究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编制好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这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工作,各地要把这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第三,加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今年的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工作措施已经部署,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抓好贯彻落实。要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程序和制度,按照确定的全年工作计划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各项工作都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有成效。

第四,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防火、防烘干机伤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力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避免生命财产损失。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二是重点抓好节日期间的粮源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加强对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加工体系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困难职工及家属,帮助困难单位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安排好节日期间职工生活,确保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8.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八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的普遍关注,各级各部门都把食品质量安全建设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件大事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近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我市已经初步构建立起了食品安全体系、监管体系、标准

体系和检测体系,从田间到餐桌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提供了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多、小、散、乱、差的食品生产企业还依旧存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一些设备落后、厂房简陋、技术水平差、人员素质底的小作坊式生产企业还随处可见。近日我们对广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61家,其中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罐头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方便面、饼干、膨化食品、速冻面米食品、调味品等15类企业925家;糖果制品、茶叶、酒类等13类企业12家;其他食品企业224家。1161家企业中,具备生产条件的有140家,占总企业数的12,不具备生产条件的1021家,占总企业数的88。有出厂检验能力的85家,占总企业数的7,无出厂检验能力的1076家,占总企业数的9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不具备生产条件或不具备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普遍存在。如何规范这些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食品质量,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们认为,要解决目前作坊式食品安全生产现状,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以企业规范企业,以大带小

广安市岳池曲酒厂是四川省名牌企业,也是广安市酒类行业的龙头企业。今年,该酒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与广安市的其他部分小酒厂签定了“双赢”的合作协议。协议明确这些小酒厂定点为其提供原酒,但其使用的原料必须经岳池曲酒厂检验把关,并严格按照岳池曲酒厂提供的工艺流程组织生产,产品经岳池曲酒厂检验把关后收购使用。这种经营模式,一方面减轻了岳池曲酒厂的资金投入压力,借鸡生蛋。另一方面解决了小酒厂的生存压力,有效提高了小酒厂的产品质量。从管理角度讲,龙头企业在无意识之中规范了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更有利于行政部门的高效监管。这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但这种模式值得管理部门借鉴和推广。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其他行业监管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选择实力雄厚、技术可靠的企业为龙头,整合零散资源,既为大企业锦上添花,又为小企业雪中送炭,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一举多得。

二、以制度控制过程,提高门槛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该制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企业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主要采取自检或委检的方式进行。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施行,为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明确了发展的目标,也为政府管理部门实施监管职责提供了一个标准。然而,我们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能够达到市场准人条件的企业屈指可数。“一刀切”显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对达不到准人要求的企业,要循序渐进,采取“三个一批”进行处理,即“淘汰一批、整合一批、强化一批”。“淘汰一批”就是对基本没有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产品基本属假冒伪劣的地下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取缔,不留后路。“整合一批”就是对有一定生产技术和设备、但离准入条件尚远的数家同类生产作坊共同出资,资源共用,建立联合生产企业,达到准入要求。“强化一批”就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生产条件、但尚有部分环节或设备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三、以检查敦促效果,把好厂门

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企业自律是基础,行政监管是关键。特别对于作坊式食品生产企业,行政部门的有效监管对提高食品质量显得犹为重要。目前,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方式主要是通过检查、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检验,应作到五个到位:一是检查覆盖面到位。由于这些作坊式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对检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但如果放松了对其的监管,形成监管真空,就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二是检查过程要到位。在检查过程中,要留意生产加工的每一道环节,用火眼金睛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改正,而不要走马观花图过场。三是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和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跟踪整改效果,作到不整改到位决不放过。要消除侥幸心理,认为数量少或影响面窄而放任不管,殊不知正是这样的产品投放市场带来的破坏力和影响力,造成了人们觉得食品安全形式严

峻的认识。

四、以责任提高意识,强化管理

食品企业监管是否到位,关键在监管人的责任是否落实。要建立食品质量监管“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定责任”的责任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的工作职责和相应的责任,作到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到一区一街、一乡一村均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在人力不够充沛的地方,可以推行协

管员制度,通过一定的培训,成为政府食品质量监管部门的眼睛,使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基层的食品生产动态。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在不断的探索和工作实践中寻找规律、总结经验,才能有效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提供可靠保障。

9.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调研分析 篇九

关键词:乡镇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粮贩子,粮食贸易

一、乡镇粮食流通市场改革后的市场体系新架构

我国乡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实行国家调控下的市场调节, 逐步实现以粮食购销市场化为取向, 对过去长期作为乡镇粮食流通主渠道的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了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 实现了国退民进, 建立在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之上的传统粮食流通市场体系也随之终结, 重新构建了新的乡镇粮食流通市场体系。[1]从湖北省宣化店镇粮食流通市场运行的情况来看, 这个市场体系包含粮食市场主体、粮食流通环节、粮食流转路径、粮食监管调控等四个部分。

粮食市场主体。在2008年6月份宣化店镇粮食收储公司实行产权改革并被注销以后, 国有粮食企业完全退出了粮食流通市场, 市场主体全部为民营经济。从流通市场的起点到终端, 参与粮食流通的市场主体分别有农户、粮贩子 (粮食经纪人) 、粮贸公司、粮食收储公司、粮库、粮食加工厂、终端经销户等。在粮食市场主体中, 粮贩子 (粮食经纪人) 的应运而生是粮食流通市场化最明显的标志, 是构建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的核心主体。

粮食流通环节。从农户出售原粮到消费者购买成品粮, 粮食经营与流通要经历四个基本环节, 即粮食收购、粮食储备、粮食加工、粮食终端经销等, 构成一个完整的流通渠道。

粮食流转路径。根据粮食在市场流转的不同路径和参与的市场主体来判断, 宣化店镇粮食流通主要有四种路径:外流型、封闭型、回流型、循环型。

外流型:农户→原粮→粮食经纪人 (含本地粮贩子、外地粮贩子、私人粮食收购点、粮食收储公司、粮贸公司、粮食加工厂) →原粮或成品粮→外地粮食市场 (含外地粮库、外地粮食加工厂、外地粮食批发商) 。

封闭型:农户→原粮→粮食纪经人 (含本地粮贩子、外地粮贩子、私人粮食收购点、粮食收储公司、粮食加工厂) →原粮→本地粮食加工厂→成品粮→本地粮食经销户→居民。

回流型:外地粮食加工厂 (主要是罗山、黄站加工厂) →成品粮→本地粮食经销户→居民。

循环型:宣化店农户→原粮→粮食经纪人 (含本地粮贩子、外地粮贩子、私人粮食收购点、粮食收储公司、粮贸公司、外地粮库) →原粮→外地粮食加工厂→成品粮→本地粮食经销户→宣化店居民。

粮食监管调控。履行监管调控职能的相关部门主要是县粮食局、工商管理部门、国家直属储备库、地方政府。其中, 县粮食局主要履行政策管理和业务监督职能, 工商管理部门主要履行市场规范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能, 国家直属储备库主要履行储备粮食质量检查与监督、调节粮食供给等职能, 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主要履行扩大本地粮食产量、提高粮食综合供给能力,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等职能。

通过改革, 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充满活力的乡镇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二、乡镇粮食流通市场改革成效评价

1.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对农村粮食生产的积极影响

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催生了大量的粮贩子 (粮食经纪人) , 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 对加速粮食市场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在实行对农民粮食收购保护价的基础上, 放开粮食购销价格, 稳定或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收益, 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减少了田地抛荒的现象。三是增加了农民对粮食价格决定的话语权。实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以后, 农民成为粮食市场的真正主体之一, 他们根据自己搜集和掌握的粮食市场供求信息, 可以与粮贩子讨价还价, 可以根据粮价的高低选择销售的时机, 起码是获得了与粮贩子平等的粮价话语权, 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四是有利于调整粮食作物种植结构。粮食购销价格市场化通过价格机制决定和反映粮食品种的需求偏好, 以利益目标影响农民对粮食作物品种的生产偏好与选择, 自发地引导农民调整和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 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

2.激活了粮食市场, 减轻了国家在粮食经营方面的损失和负担

粮食流通市场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和成效就是激活了粮食市场, 带来了粮食市场的竞争与繁荣。民营经济成为粮食流通市场的主体, 产权清晰,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 经营机制灵活, 在粮食流通、粮油深加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等多个粮食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 乡镇粮食企业的国退民进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粮食流通企业的投入大、经营机制不活、亏损严重、负债多、包袱重等问题, 并且可以盘活国有资产, 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减少国家在粮食流通领域的投入, 收到了既激活粮食市场, 又减轻国家在粮食经营方面损失的双重效果。

3.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为乡镇居民生活带来了实际利益

从改革的实际效果来看, 作为市场终端的消费者——乡镇居民从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粮食销售价格公道合理。二是经销的粮食品种齐全, 应有尽有, 能够满足居民的各种消费偏好与选择。三是享受优质服务。

三、乡镇粮食流通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粮食安全隐忧

1.对粮贩子缺乏规范化管理

粮贩子是现行乡镇粮食流通市场的主体, 但其经营行为缺乏监管。据调查发现, 一些小的粮贩子走村串户, 收百家粮, 挣短途运费和每斤几分钱的粮食差价, 但粮贩子具有追利的商人本性, 他们中的一些人利用信息不对称, 或是掌握农民急于变现 (急用钱) 的心里, 压低农民收购价格, 高价卖给粮食承储或加工企业, 赚取高额差价。甚至有的不法粮贩子在粮食收购中偷偷在称砣底下粘上吸铁石, 短斤少两, 坑害农民的利益;有的使用假钞欺骗农民, 出现弄虚作假、骗买骗卖现象, 诚信度较低。同时, 粮贩子的粮食专业知识普遍缺乏, 甚至没有任何检化验设备, 无法对粮质进行把关, 不能实行优质优价, 更有甚者会把有害有毒、霉变粮食混进粮库。为了追求利润, 大粮贩子还会将大量粮食囤积在手中, “囤积居奇, 待价而沽”。对于粮贩子的这些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经营行为, 却出现了监督与管理真空, 有些部门想管而不能管, 有些部门该管而不管。对粮贩子的管理不规范, 会产生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也就无从谈起, 同时对粮食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2.乡镇粮食流通市场存在四大“软肋”

从湖北宣化店镇粮食流通市场的情况来看, 乡镇粮食市场还存在着一些软肋, 制约其长远发展。其一, 缺乏粮源控制权。虽然乡镇是粮食流通链条的起点, 但是, 由于宣化店镇已经没有粮食收储企业, 私人粮贩子绝大多数都是“赚几个零用钱”的流动贩子, 几家规模较大的原粮经纪专业户也都是将粮食销往外地赚取差价, 几家米业加工厂就有两家停产或关闭, 仍在经营的一家加工厂所加工的粮食也都销往外省, 原粮所有权流转速度快, 流转过程利润增值低, 流转目的地为外地粮商, 粮贩子充当了外地粮商获取粮源的工具。粮源的最终控制权为外地粮商所掌控, 对宣化店镇的粮食保障造成威胁, 也不利于优化宣化店镇本地的产业结构, 提升其经济实力。其二, 缺乏粮食定价权。由于宣化店镇的粮源被外地粮商控制, 粮食加工流通也被河南罗山等地的粮商所垄断, 尽管是粮食产地, 乡镇居民的粮食制成品消费主要依靠外地市场调入, 粮食制成品的销售价格却只能被动地接受外地粮商的控制, 对本地居民的粮食供给、粮食应急管理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潜在的风险。更为担忧的是, 国际资本与跨国粮食企业已在我国布局建立和购并中小城市和乡镇的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 意图掌控我国粮食定价权。[2]其三, 缺乏粮食产业化能力。宣化店镇作为粮食产区, 粮食总产量的几乎一半乃至大部分是以原粮的形式流通到外地市场, 这说明当地的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太少, 粮食加工产业落后, 没有以粮食为基础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既不利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也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形成支柱产业, 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其四, 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宣化店镇的粮食流通市场主体成长于“草根经济”, 几乎都是本镇区的农民或市民, 资本规模小, 经营观念不开放, 设备和技术落后, 人才匮乏, 所开办的粮食流通企业只能在低水平上经营。

3.粮食生产成本的快速上涨威胁着粮食生产与供给的基础

近两年来, 物价节节攀升, 导致化肥价格暴涨。粮食生产是化肥高消耗产业, 化肥价格的暴涨对粮食生产成本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此外, 近年来外出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 而且外出打工的主体都是青壮年, 留在家里种田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女, 粮食生产的许多环节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包工和机械化, 而包工费用和机械使用费用上涨得也很快, 生产成本被全面地抬升。为了弥补化肥、农药、种子、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中央政府实施了粮食补贴政策, 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 共计每亩补贴达80~100元,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食生产成本上涨的压力。然而, 在粮食生产成本继续上涨, 不断侵蚀粮食生产利润, 动摇农民种粮的信心和积极性的严峻形势下, 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稳定粮食生产和供给的基础。

四、完善乡镇粮食流通市场的对策建议

1.加强对粮贩子的培训与管理

首先, 要建立粮食经纪人管理制度和准入标准, 对粮食经纪人进行由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 培训内容为国家相关粮食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从事经济活动所需的知识、技能等。考核合格后,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经核准后发给《粮食经纪人资格证书》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其次, 要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防止管理部门过多与职责不清, 避免出现都管与都不管、相互扯皮的现象。最后, 要切实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 防止出现只收钱办证而不监管其经营过程的行为, 杜绝监管盲区, 更好地发挥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收购市场中的作用。

2.加强对粮源和粮食定价权的控制, 提高粮食有效供给能力

粮食的有效供给能力由粮食总量、质量、种类、流通、储藏、调控等综合因素构成, 其中最重要的是粮源、储藏、加工流通等因素, 只有掌握了这些因素, 才能有效地调控粮食流通市场, 确保粮食的有效供给能力。要通过乡镇粮食流通市场深入农村粮源的优势, 充分利用和发挥粮贩子的作用, 取得对农村粮源的控制, 保持必要的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 [3]运用资本纽带、契约纽带等多种方式控制粮食加工流通环节, 增强粮食终端的控制力, 完善粮食价格的形成和调节机制, 发挥乡镇粮食流通市场对控制粮源和粮食定价权的基础作用与影响。

3.要清醒判断和把握国际资本与跨国企业对我国乡镇粮食流通市场的冲击

在我国政府加强防范国际粮商控制我国大型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的情况下, 国际粮商已经把进军我国粮食流通市场的突破口转向中小城市和乡镇的中小粮食加工流通企业, 以此为立足点, 然后逐步发展和垄断我国粮食流通市场。为此, 我国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牢牢掌控粮源, 加强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 并同时强化对本土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保护和扶持, 尽快实现央企联合、中央与地方联手, 建立粮食加工流通的国家队和大型企业集团, 培育实力强大的粮食流通龙头企业, 增强与跨国粮商抗衡的能力, 占据粮食流通市场的主导权。

4.控制粮食生产成本, 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减少流通市场粮食价格波动

必须掌握化肥定价权, 从源头上控制影响粮食生产的相关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过快上涨。进一步完善和出台粮食补贴惠农政策, 宣传和切实履行政府的保护措施, 减少和弥补农资价格上涨过快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同时, 也要防止粮食补贴享受“搭便车”的行为, 使真正种粮的农民得到实惠。[4]引导和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严格控制土地的用途, 严禁土地抛荒, 发展土地有偿流转, 推进规模经营。

参考文献

〔1〕黄玖辉, 黄钰王君.后粮改时代的回顾与思考[J].粮食问题研究, 2006, (05) .

〔2〕董振国, 王春雨.力防“粮袋子”受制于人[J].了望 (新闻周刊) , 2008, (24) .

〔3〕李全根.建立健全多元市场主体粮食购销网络体系[J].中国粮食经济, 2004,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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