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2024-09-17

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共10篇)

1.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一

永德县小勐统镇教育办公室教师职称晋升推荐

考核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教育办公室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程序,全面、科学、准确地对教师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德、能、勤、绩、廉、学,创设公正、公平的教师职务评聘环境,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各种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维护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43号)和《永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突出重点;以绩则优,以证求实的原则,促进我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目的(一)通过考核,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新机制,强化教师校本研修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二)通过考核,激励教师不断学习,熟练掌握所任教学科基础知识、钻研教材、探究新的教学方法,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通过考核,突出教师工作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确保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对象

当年具备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具体为:高级教师(副高级)和一级教师(中级)资格职务者。

(一)担任统测科目教师

(二)非统测科目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43号)和《永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结合我镇教育办公室实际情况,以教学实绩为重点,结合德、能、勤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职称晋升综合考核。

(一)教学实绩:(100分)

1、担任统测科目教师:提取最近两次县组织的年终统一检测成绩(两次各占50%,如果申报晋级当年担任统测科目而前一年不担任统测科目的教师以最近一次县组织的年终统一检测成绩100%计入)。实绩的测算办法分为二步计算。第一步:先求出教育办公室辖区各年级各参考科目平均分,然后将教师所任参考科目得分与平均分做比较,再以70分为基数,高于平均分几分,就在该基数上加几分,低于平均分几分,就在该基数上减几分,此时得出该教师所任科目的单科成绩;任多个参考科目的教师,将各个单科成绩相加后除以所任科目数,所得到的平均成绩就是该教师的最终科目成绩。第二步:以以上所得科目成绩为基数,根据教师所任参考科目数、学科参考学生数和参考率进行加分和扣分(若一位教师任多个班级或多个科目,以平均分值计入),所得成绩就是该教师的本次检测教学实绩。

(1)参考科目数加分:以实际参考科目数(同一科目,不同班级,以班级数计算)为准,任一科不进行加分;任两科加2分;任三科加3分;任四科加4分;以此类推。

(2)参考学生数加分:以实际参考学生数为准,10名以内(含10名)不进行加分;10名以后每增加1名加0.1分。

(3)参考率扣分:以学年初在校学生数为基数,参考率达不到10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班主任扣0.1分,科任教师扣0.05分,百分点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参考率=实际参考学生数÷(学年初学生数-休学-转出-死亡+转入)

2、非统测科目教师:根据个人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考核组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组成员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所得分数即为个人的实绩分。

(二)专业技术水平:30分

根据教育局对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考试结果的30%计入职称晋升考核分数。(此项如果教育局不组织考试则不计入职称晋升考核分数。)

1、小学教师以六年级检测水平的本学科专业知识、课标和教材教法为主。其中:课标和教材教法占30%。

2、幼儿园教师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及“五科”教学法(即体、音、美、认知、计算常识)为主。

(三)德:25分

根据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思想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由考核组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组成员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再乘以20%,所得分数即为个人的该项考核分。

(四)能:20分

根据学校工作现状,学校根据教师教学以外的工作能力会承担上许多其他工作,依据教师承担工作和工作效益,由考核组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组成员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再乘以25%,所得分数即为个人的该

项考核分。

(五)勤: 5分

根据教师一学年内个人所请事假、病假,在扣除公休假和加班天数外,剩余事假、病假按事假每天扣0.1分、病假每天扣0.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出现迟到、早退的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出现旷工的不给分。

(六)论文:10分

考核组成员以满分10分对教师所提供论文的内容质量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所得分数即为个人的该项考核分。

(七)业务自传:10分

考核组成员以满分10分对教师所提供业务自传的内容质量、真实情况进行实际考评打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所得分数即为个人的该项考核分。

(八)加分:

1、工龄加分:工龄按照事改人事信息计算方法计算(以周年计算),每个工龄加分0.4分。

2、奖项加分:根据证书按国、省、地、县、镇各级分别给予5、4、3、2、1的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报名: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年职称推荐相关文件做好宣传,并组织好报名申报工作。

(二)资格审查。组织职称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落实。

(三)组织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晋级教师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将教师各项考核、考查落实结果累计得到教师职称推荐最终得分,并通知本人核查。最后根据当年晋级名额按职称推荐考核结果排序推荐。当年担任统测科目教师和非统测科目教师按3:1的比例分配晋级名额。(如果只有1至2个晋级名额,非统测科目教师无条件退出晋级申报;如果只有3个名额,担任统测科目教师占2个,非统测科目教师占1个。)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永德县小勐统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办法关系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站在全镇教师的高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留下痕迹。

3月21日(本周星期五)前各校组织好学习讨论,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教育办公室。

3月24日(下周星期一)上午10:20各校负责人借教务主任QQ进入教研群讨论下一稿。

3月24日至3月27日组织教师学习讨论,有疑问,意见要快速反馈教育办公室。

3月27日下午个校最后一次组织学习,并做出本办法表决。3月28日3点以前将27日参加学习讨论教师签到册和表决情况报告盖好学校公章上报教育办公室。

3月24日至3月27日期间希望大家在教研群里随时留意本办法的新搞,不再做电话通知。

联系人:杨文清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谢谢合作!马年大吉!

2.XX中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长:

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

工作的组织)

长:

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

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

(三)、出勤情况(20分)

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

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11、指导学生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多人指导得奖按平均分加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不同项目就高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

12、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见原证书):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13、教学成绩:在近一年教育局组织的统考科目中获得全区乡镇学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五、几点说明

1、指标分配分两大块:中高、中一属初中部,小高属小学部,原则上实行统一分配。

2、竞聘上一级资格年限及资格(高级:任中一五年,本科学历,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中一:任中二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获区级或以上论文;小高:任小一五年以上,大专学历)。

3、本细则解释权归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本细则适合中学初中部,中心完小,村小。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定领导小组会商决定。

5、职称评定时,采取本人和直系亲属回避原则。

6、参评教师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书必须需要本校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的本不能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师德师风败坏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讲政治、不讲团结,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5、工作责任感不强、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反应较强烈、满意率不高的。

6、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

7、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如材料或证书未通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职称。

XXX中学

3.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三

职称是对教师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综合素质的评定,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对符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教师,实行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推荐。特制定《新丰镇方强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方案》。

1.资历、学历

1.1 教龄职龄:教龄每年分别记0.5分,职称评定年限每年分别记0.5分,受聘职龄每年分别记0.5分。

1.2 学历资格:取得晋升规定层次的学历每满一年记0.5分。

2.教育工作

2.1 教育管理:任现职以来,担任正副校级领导、中层正副职、班主任等,每年分别记3分、2.5分、2分、1.5分、1分;任现职以来任教毕业班的教师每年记1分;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每册分别记3分、2.5分、2分。

2.2 考核:任现职以来,考核为优秀的,每次记1分。

2.3 表彰奖励:获得各级党政、教育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等综合表彰奖励的,国家、省、市、县、镇(含县市级教育局、县市级教育工会等正副科级机构)每次分别记5、4、3、2、1分;专项工作表彰的,国家、省、市、县、镇(含县市级教育局、县市级教育工会等正副科级机构)每次分别记4、3、2、1、0.5分。

3.教学工作

3.1 教学能力:获得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记1、2分,1

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记3、4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称号的,按高分计入,不重复记分)。

3.2 评比竞赛:任现职以来,获得学校共同体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优质课评比及教学基本功竞赛(含教学设计、命题、案例评析、三字一话等)单项奖的,学校共同体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记1、0.5、0.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记2、1.5、1分,市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记3、2.5、2分,、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记4、3、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记5、4、3分。累计满分为10分。

3.3 指导学生: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竞赛获奖,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记5、4、3、2分,二等奖分别记4、3、2、1分,三等奖分别记3、2、1、0.5分。为体现学科间的公平,每位申报者只记与申报学科一致最高级别的一次。

4.教科研工作

4.1 课题研究: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省、市、县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的,每个分别记4、3、2.5、2分,参与成员不分等级每个记0.5分。

4.2 论文专著:任现职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2、1.5分,在省市级教育教学类报刊公开发表的每篇记4分;根据评审要求,正常申报人员提交3篇,3篇累计满分为12分。论文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管理人员提交的教育管理论文不超过1篇。

4.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提高职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积分方案制定的方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能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责,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积分细则

1、职业道德(6分)

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学校制定的评价标准量分(近四年,每年1.5分)。

2、学历(4分)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具备职评文件所规定的合格学历给 2 分,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另给 1 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再加1分);取得硕士学位的直接给4分。累计给满为止。

3、资历(10分)

按照晋升各系列高一级教师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起算(以聘任时间为准),任职期满给3分,任职每超一年加1分,加满为止。

4、教龄(15分)

每任教一年给0.5分,给满为止;离职学习期间不计教龄。

5、工作量(10分)

按照《上蔡县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上教[2008]21号)规定,能完成规定的课时标准给8分,每多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累计加满、扣完为止;其它人员的工作量参照此《办法》折算。(注: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按近五年工作量平均值计分,晋升中级职称原则上按近四年工作量平均值计分)

6、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正校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校长)3年以上得3分,3年以下(含3年)得2分;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职3年及以上得2分,3年以下者得1.5分;担任班主任、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成员或中学教研组组长工作,能按要求完成自身工作每年加0.5分。

以上人员在任职以来受乡级表彰一次加1分,县级以上表彰一次加1.5分,给满为止。

7、表彰(5分)

①任现职以来,受乡(镇)或局直学校综合表彰一次给1分;受县政府获县教体局以上部门综合表彰一次给2分;受县政府或县教体局以上部门单项表彰一次给1分。

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分别加2分、1分;市、县级课改标兵、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加1分;

③国家、省、市、县骨干教师分别加3、2、1.5、1分;

④省、市、县名师分别加3、2、1分;

⑤获得县教体局十佳称号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加3分;

以上表彰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多次获得同一性质奖励的只取最高级别一次计分。累计给满为止

8、论文、案例交流与发表(3分)

任现职以来,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学校评选或由学校选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评选获奖的有关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随笔、反思等,字数必须在l000字以上(少于1000字折半)。

乡镇、局直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 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以上按上述等第分别奖励2.5分、2分、1分。

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字数在 1500字以上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案例发表刊登于各级各类刊物上。(1)发表在《人民教育》每篇3分、《河南教育》(不含增刊)每篇2分;

(2)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社的其它CN教育杂志(不含报刊)每篇 1.5分;

(3)发表在其它正式教育教学杂志、报刊每篇 1 分。

(4)发表在县《教研通讯》上的每篇加0.5分。注:

(1)一稿多用只统计最高一级得分;

(2)同一篇论文重复获奖,或既获奖又发表的,只选取最高级别奖,累计加满为止;

(3)同一学年度多篇论文按最高级别计一次;(4)优秀奖一概不予计分(下同)。

(5)社团、学会收编或各级培训收编的论文汇编不予计分。

9、教学技能竞赛(9分)

(1)由学校主办或由学校逐级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含教育学会)主办的各项课程示范课、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和教学基本功比赛并获奖(6分)。

乡镇、局直学校: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分、0.75分、0.5分;在此基础上,每向上推荐一级并获得一、二等奖的分别加0.5分、0.25分。

(2)由乡镇或局直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项竞赛活动。如演讲、说课、课件(教具)制作等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奖(其它部门折半积分)(3分)

乡级:按一、二等奖分别给0.5分、0.25分; 县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0.75分、0.5分、0.25分;

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分、0.75分、0.5分;

省级以上: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5分、1分、0.75分。

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累计给满为止。

10、指导类获奖(3分)

(l)指导教师:指导学校教师参加由学校主办及由学校推荐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诸如课堂教学及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获奖。

(2)指导学生:指导学生参加由学校主办及学校选送上级教育部门、文体部门主办的学科、科技、文娱、体育、计算机、征文等技能竞赛获奖,其它组织评选不予计分。

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25分; 县级:一等奖0.75分、二等奖0.5分;

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分、0.75分、0.5分; 省级及以上: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5分、1分、0.5分。

指导学生文章刊登发表:(300字以上、300字以下折半)市级以上发表刊登 CN 杂志每1篇0.5分。

注:

①指导教师以主办单位发给的奖状或证件经学校确认为准,同类多级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积分。

②团体比赛计算方法类同单项比赛,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分,指导教师以秩序册为准。

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累计给满为止。

11、岗位职责绩效考核(40分)

正确使用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方案,近四学年来每学年绩效考核结果按名次分为一、二、三、四、五等五个等次,各等次人数均等划分,按等次分别给10、8、6、4、2分,四个学年累加。

12、奖励加分(10分)

在乡镇一类边远学校任教的非本村教师每年加0.75分;二类边远学校每年加0.5分。(在边远学校任教,本村的教师每年加0.25分),累计加满为止。

四、中心学校人员积分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积分细则,要求初中以学校为单位制定积分细则,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积分细则,各单位制定的积分细则须经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

六、本试行方案若与上级人事部门可能新出台的聘任方案不符时,县教体局将视具体情况再作适当修改;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县教体局。

七、本方案从2012年开始施行。原积分方案与本方案有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补充说明:

一、以上积分证书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得、有表彰文件、简报或网上公示的,且当年在中心学校备案,任何证书均不能重复使用。

二、各类奖励证书中,非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教研室、教育学会颁发的证书不计分(高中招奖励证书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除外)

三、任现职以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票否决对象,不能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1、课内或课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赌博、迷信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纪律松弛者;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者;

4、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工作安排的,不能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5、近五年内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者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或驱赶差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

②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者推销物品资料、违规收费的;

④在招生中进行金钱交易的;

⑤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⑥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言论的;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在申报职称积分(荣誉)时造假,或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⑧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旷课的;

⑨纪律性不强,旷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⑩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或涉足社会丑恶现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6、违反教育教学常规受到县通报批评而没有及时做好整改者;

5.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五

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评审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被聘用在下列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教师,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正高级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一)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市及区县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全市中小学学生及教师队伍规模、区县中小学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区县、高新区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学段各1个名额,文昌湖区小学、初中学段各1个名额,每所市属学校(单位)1个名额进行推荐。对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竞聘推荐前按《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

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推荐数量不超过全市推荐名额的15%。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相关学校(单位)成立由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民主推荐本单位1名教师参加正高级教师推荐。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并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学校(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三)区县审核推荐。

区县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教育教学工作、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组织推荐。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之前将正高级教师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33-3189116、3182501),逾期不予受理。

四、市评议推荐和研究上报

(一)市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组建淄博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对区县、市属学校(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要求和分配名额提出推荐人选建议。推

荐委员会由外聘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二)研究公示和上报。

市教育部门根据市评议推荐委员会推荐人选建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上报省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社会公认、业绩突出的教师选拔出来,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对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广泛深入学习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相关政策。区县、市属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推荐质量,各级要加强对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会后要按照要求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证推荐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6.职称考核方案 篇六

2013职称考核方案

根据蔚县教育局蔚教[2014] 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金鑫

成员:胡万军李俊斌闫永杰张玉生殷帅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高鹏飞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从严把关、民主集中的原则;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设立四个考评小组,分别由四位分管领导及所管辖处室主任组成。特岗教师不计为学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基数,优秀名额按特岗教师考核人数的15%产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特岗教师考核均按照蔚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核

工作的指导意见》(蔚教【2010】7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产生,优秀指标测算时如出现小数,只舍不入。由考评小组根据考勤情况、招生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四个方面推选出职称考核优秀17名;事业单位考核优秀20名。

五、考核程序:

第一、教职工在所辖的考评小组进行述职。

第二、民主评议。

第三、考评小组考核,推荐考核等次。

第四、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公布考核结果,无异意后上报。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评优:

第一、全年请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或连续请假半个月以上的。第二、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工作的。

第三、由于自己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7.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七

2018年9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按照苏职称〔2013〕4号、〔2013〕5号文件、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原则:所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具备文件中所要求的4A,不具备人员不参与评选。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

2.任现职以来,近五年考核优秀一次加2分。(限积6分)3.师德或政治上受国家、省、市、县、镇党委政府表彰分别加12、10、8、6、4分。

党委政府部门表彰降一格次加分(各类好人、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等(最高级别计,封顶10分)

4.具有学校集体荣誉感、团队精神,在各级各类活动(包括:创建、验收、应急、临时等工作)中,通过学校公开宣传,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官滩小学争得荣誉和团体奖,主要负责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四次按每学期5分,三次按每学期4分,两次按每学期3分,一次按每学期2分计分,主要参与者:按参与人数折算计分。(以证书及相关证明为准)。(执行时间:从2017年9月起,封顶10分。每年职称评定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并记录,已打分过的证书及相关证明不再参加下一的积分,打分过程中有异议的由职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资历要求

1.教龄每年记1.5分。2.职龄每年记2分。3.任现职以来,校龄每年1分。(支教、挂职学习享受,借调不享受)4.学历:研究生 8分 本科5分 大专3分

三、表彰

(一)综合表彰

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县教育局(镇政府)、县政府、市教育局、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政府、国家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分别记5、7、9、11、13、17、20分。(最高级别计)

(二)单项表彰

省9 市7 县5(同类取最高级别,不同类累计加分)(限积20分)

(三)学术表彰

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级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按省市县分别积10、9、8、7;9、8、7、6;8、7、6、5;7、6、5、4。(不累计,取最高)

四、班主任(教育教学管理)

1.任现职以来,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班主任、副主任、主任、副校级、正校级等管理工作,只任单职的,按照管理级别每年分别加1、2、2、3、4、5分,身兼多职的,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副主任、主任、副校级、正校级等,按管理级别每年分别再加 1、2、2、2、3、4、5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育教学管理获得县教育局、县政府、市教育局、市政府、省教育厅、省政府、国家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分别记6、8、10、12、14、16、18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

3.任现职以来,获得周恩来班县级6分、市级10分(取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教学

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学设计(优案)、教学基本功大赛(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获得省、市、县、校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7、6、5;6、5、4;3、2、1分。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取最高级,不同项目不同内容累计加分(封顶30分)2.任现职以来,学科竞赛辅导(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指导证书)获省、市、县、校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5、4、3;4、3、2;3、2、1同一类活动,以最高奖项计算;(封顶 15分)。

3.任现职以来,优课评比获得国家、省、市、县、校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9、8、7;8、7、6;7、6、5;3、2、1分,“一师一优课”按县一等奖计分。(该项校级限积6分)

4.任现职以来,开设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一次分别加6、7、8、9分。5.个人竞赛: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包括演讲、普通话、歌咏、书画、体育竞技等),省级6、5、4,市级5、4、3,县级4、3、2,校级3、2、1。(限积15分)

6.教学成绩:

按近三年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累计加分,平均分:主科教师教学成绩与第一名平均分相差3分得5分,平均分相差3.1~6分得4分,平均分相差6.1~9分得2分,平均分相差9分以上不得分。合格率:主科教师教学成绩与第一名合格率相差3个百分点得5分,合格率相差3.1~6个百分点得4分,合格率相差6.1~9个百分点得2分,合格率相差9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外校教师提供教学成绩降一格次得分。技能课教师工作出色,为学校争得县级以上荣誉四次按每学期10分,三次按每学期9分,两次按每学期8分,一次按每学期6分(以证书及相关证明为准),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未出教学事故得4分。

六、教科研

1.论文发表(需在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查询、维普、万方)市级以上每篇6分,第二作者每篇3分,第三作者不计分。(限积30分)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县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3、2、市三等奖、市二等奖、市一等奖3、4、5、省三等奖、省二等奖、省一等奖4、5、6、国家级奖5、6、7分。(同一篇论文评比获奖只取最高级别,第二作者计一半分,第三作者不计分,限积30分。)

3.主持课题研究的分别计:省级20分、市级15分、县级10分。核心课题组成员(前五位)计:10、8、5分,其余课题组成员8、6、3(以课题结题证书为准);已开题,正在研究,未结题的,按级别,主持人计6、5、4分,其余课题组成员按级别,计3、2.5、2分;已开题,虽研究,但已经超过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不计分。(注:所有课题必须经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及领导签字的开题、结题报告方为有效。)

4.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并获市优秀校本教材,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计一半分,第三作者不计分。

七、考核积分规则

1.参评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2.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于积分后留存,原件由本人现场带回;

3.由考核小组现场打分,所有参评人参与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殊情况可另行向考核小组反映;

4.现场积分后,无异议的予以签字确认,有异议的待核实后重新积分;

5.积分公示。

八、材料时间与要求

1.所有证书的截止时间一律以上级规定为准。

2.所有材料一律以原件为准,涂改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3.普通类教师2015年以后,所有教科研类材料必须与个人申报学科一致。乡村类教师不作要求,但所有证书必须有与时间一致的工作任职经历。

4.所有论文评比、教师学术竞赛和表彰,必须为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同意,所有证书须提供获奖文件(县级以上提供证明)。

5.如积分相同,先比教龄,再比年龄,最后比职龄。

6.高级职称打分时含校级材料,上报时根据情况取舍装订。7.校级各类证书限近五年,封顶20分。8.所有证书只能记一次分。

9.评审领导小组如有成员入围参评的或直系亲属入围参评的一律实行回避原则。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3.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的,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纪律松弛,敷衍塞责的; 4.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或阳奉阴违的; 5.搞有偿家教的;

6.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私自乱收费、乱销售复习资料,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7.受处分或处分未撤销教师;

8.违反官滩中心小学“十条禁令”要求的。

九、关于领导小组及未尽事宜

8.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八

一、总则

(一)该《细则》制定的依据是《安徽省中小学中专职评文件选编》和埇桥区教育局文件(教人{2008}18号)。

(二)学校和个人都要公开、公平、公正的执行该《细则》。

(三)以下所有量化考核时间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时间。

二、量化标准(分值)

(一)政治思想和工作态度

(1)、服从学校安排,勇挑重担,工作认真负责,尊重和爱护学生,团结同志。该项满分10分,由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赋分,取平均分。

(2)、考核全是合格的赋基本分8分,获得一次以上优秀另加2分。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区)、校(含镇)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分别赋10、8、6、4、2分。

(4)、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区)、校(含镇)级其他与本专业相关奖项的,分别赋4、3、2、1、0.5分(此项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4分)。必须是经学校同意派出的,个人参加的社会活动不予认可。(5)、同一人在同一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多次获奖,累计赋分计算。

(二)、教育教学

(1)、所带班级获省、市、县(区)、校(含镇)级先进班级或先进班主任的每次分别加5、4、3、1分,如学校当年未评先进班主任或先进班级,以政教处的班级量化考核和教导处的全年班级教学成绩两项总评居全年级的前三分之一为准。高三年级的班级高考成果获外出考察资格的班主任。在“控辍保学”中受到上级和学校表彰的享受同级别的先进班主任待遇,(区级以上“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须经校长室和党支部同意后申报,可按同一级别的一半赋分);同一同一奖项以最高分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的),同一人不同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凡有假证明、假证书、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2)、获得省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含鼓励奖)的分别赋6、5、4、2分;获得市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含鼓励奖)的分别赋5、4、3、1分;获得县(区)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含鼓励奖)的分别赋4、3、1、0.5分;(参加各级课堂比赛须经学校选拔推荐,自行参加的学校不予认可。)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2、1、0.5分;同一同一奖项以最高分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的),同一人不同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3)、被评为省、市、县(区)、校(含镇)级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或教学骨干的教师分别赋6、4、3、1分。(区师训办的荣誉证书一律减半认定)同一同一奖项以最高分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的),同一人不同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4)、所任学科在中考、高考、学业水平测试、市区级统考、抽考中,成绩在全区名列前茅(同一级别学校的前三分之一)的加8分。学校考试中,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分别赋8、6、4分。该项由教导处提供结果并赋分,同一学区级以上与学校考试只取其一,不累计赋分。担任高三课的教师在每一年得分的基础上乘1.1,高

一、高

二、初中九年级教师乘1.05,初中七、八年级乘1.0。跨课头教师取平均分。

(5)、每学期提供签字的原始、完整的备课笔记本赋2分,(跨课头的老师每缺一科备课笔记扣0.4分),按学期累计计算。高三教师高考复习部分提供有原始备课记录的复习资料。学校检查备课总评为良好以上的每年另加一分。(限提供2009~2013四学的备课笔记)

(三)教研、科研

(1)、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教科研(教改实验)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在结题后分别赋8、6、4、2分(以教研部门文件为准),参加者折半,没结题的分别按3、2、1、0.5赋分,参加者折半。(结题时间已到但未结题者不赋分。结题时间未到的课题,开题一年后生效,第一年按相应分数20%计入,第二年按相应分数60%计入,第三年按相应分数100%计入)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计算。

(2)、凡在省(含以上)、市、县(区)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不含增刊),分别赋5、4、3分,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算(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

(3)、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专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材(如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的(参加编写的各类习题集、试卷不予认可)赋4分。受聘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教材编写的教师赋1分。(4)、获省级以上论文(包括教学课件、软件、教学设计)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5、4、3分,获市级论文(包括教学课件、软件、教学设计)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3、2、1分;获县(区)级论文(包括教学课件、软件、教学设计)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0.7、0.4分(凡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名义组织进行论文评选的奖项,不予认可)。

(5)、按照要求上市级示范课或公开课(含经验报告)者赋1分,上县(区)级示范课或公开课(含经验报告)者赋0.5分,公开课要评价成功。

(6)、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省(含以上)、市、县(区)分别赋3、2、1分,同一次竞赛或同一项竞赛以最高奖励为准。(学生竞赛须学校派出的,以个人名义参赛的不予认可)。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评定:(1)、学考核不合格者。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及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5)、不符合其他规定要求的。

(五)工作实际

(1)、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第一年赋1分(不足一年不赋分),第二年赋1.1分,第三年赋1.3分,第四年赋1.5分,以后按每年1.5分累计计算。班主任工作中断后从新累计。

(2)、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每一年赋1分,累计计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所在的教研组、年级组获市、县(区)、校级先进的分别加3、2、1分。学校或处室领导(第一责任人)所主持的工作获省(含以上)、市、县(区)先进的分别加5、3、2分(所属人员参与此项工作的赋一半分)。

(3)、每旷课1节扣1分,旷工1节扣0.5分,病假1天扣0.1分,事假1天扣0.2分(不含法定假)。学校例会、班主任会议、各部门会议每缺1次扣0.5分。任职期间每学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旷课超过5节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说明

(1)、教龄每年赋1分,中师每年乘以1,专科每年乘以1.1,本科每年乘以1.2。任现职期间,周课时数比正常工作量每超出1节当年增加0.1分。每少1节减0.1分。(2)、校龄每年0.5分。

(3)、所有获奖均以证书原件为准。(4)、定量分数由校职评领导小组统计、审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的由校职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宿州市大店中学

9.教师评职称工作总结(推荐) 篇九

自工作以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兢兢业业,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良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优秀教师应有的职责,受到上级、同行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几点:

一、思想政治方面

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中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新时期,我牢牢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使所有学生都能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二、班主任工作方面:

班主任工作是一件责任大而烦琐的工作。对农村大部分学生来说,学习都比较吃力,我首先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克服他们的自卑心理,树立学习的信心和勇气,树立班级良好的学风。部分同学品行有缺失,遵守纪律不够,我多次找他们谈心,从思想上引导他们,增强他们的纪律观观念,形成好的班风。在平时,我从生活上和学习上等方面关心爱护学生,和学生打成一片,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此,我平时非常注重与学生的交流,通过与学生谈心,家访等各种手段,排除学生思想上 1的顾虑,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有利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1、在语文教学工作中,我认真研究教材,力求准确把握重点,难点。坚持认真备课。备课中我不仅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做出总结,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上课时注重学生主动性的发挥,发散学生的思维,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思维的严谨性及逻辑性,在教学中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保证每一节课的质量。

3、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我经常上网查找相关内容的题目或根据实际自己出题目。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在上课时作出分析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4、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强课外辅导,善于发现这些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鼓励。在注重个别学生的辅导时,注意分层教学。在课上练习时间或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同时加大了后进生的辅导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使所有学生都愿学,乐学,学有所得。

5、我特别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求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远大的志向。对学生”严字当头,爱在其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将爱心洒向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建立家访制度,使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当然,我还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吃苦精神不够,二是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三是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努力工作,再创佳绩,不负教师这个光荣称号

教师:边志刚

10.教师职称考核推荐方案详解 篇十

2011年度各项目辅导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少年宫本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文明办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绩效考核为前提,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爱生、敬业奉献的精神,调动我宫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少年宫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考核实施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为陈家河贺龙希望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中受聘于陈家河镇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教职工。

2、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3、说明: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少年宫办公室将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辅导老师的奖励性津贴。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要突出对计划总结、教学过程、汇报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计划总结、教学过程、汇报效果三个方面,每项占100分,共300分,每项考核后分配辅导补助资金100元,共计300元。

(一)计划总结(100分):

各项目辅导小组按照要求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记满分。计划内容包括:申报表一份(5分),学员花名册一份(5分),培训计划一份(5分),签到表八份(3、4、5、6、9、10、11、12八个月每月一份签到表)(40分),课时教案10课时(低于10课时每课时扣4分)(40分),总结一份(5分)。

说明:计划总结以办公室已经装订成册的资料为准。

(二)教学过程(100分):

以本学期少年宫开展活动以来教导处的检查记录为依据,凡是活动确实已经正常开展的,根据少年宫教务处检查记录情况按比例分摊该项的100分。

说明: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为辅导老师管理不严或者使用方法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扣除过程管理分10分,然后酌情赔偿。

(三)汇报效果【100分+50分(奖励分)】:

(一)、根据少年宫本学期的总体安排,决定于2012年元旦在陈家河乡村学校少年宫举行少年宫培训成果汇报展示会,只有正常开展活动的小组才有资格参加汇报展示。届时本少年宫将聘请专家或者当地知名人士担任评委组,对各项目兴趣小组的成果汇报展示做出等次的评价,评价等次按五五开分为优秀和良好两大类,优秀类记150分,良好类记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只计汇报效果基准分50分: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培训,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其他时间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兼职活动影响本职工作,情节严重的。

3、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4、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5、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四)学生获奖(20分):

1、凡是兴趣小组有作品在县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的,县级5分/篇,市级8分/篇,省级10分/篇。此项可累计记分,累计20分为满分,不再追加记分。

2、参加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比赛、演出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分、7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分、9分、8分。此项可累计记分,累计20分为满分,不再追加记分。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1、本宫本学期按规定程序设立考核小组,在陈家河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领导下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钟秋生、沙鹏、谷成章、向左强、赵元彬五人组成。

2、考核小组的职责是:(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宫考核工作的考核方案;(2)组织、指导、监督本宫各项目辅导教师考核工作;(3)审核部门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4)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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