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精选7篇)
1.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一
根据《xx区扶贫开发局关于认真开展光伏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光伏扶贫存在问题整改、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数据接入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光伏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情况
xx乡累计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160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0千瓦。
(二)纳入国家补助目录情况
xx乡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电站120千瓦,其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0千瓦。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乡村两级光伏电站,按照规定组建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管理,聘请财物人员,单独核算资金收支。建成使用至今,运行良好,按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落实,均聘请贫困户为专业管护员,定期开展清扫、树叶清理。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存在问题
一是“全覆盖”方面:我乡村两级光伏电站按照项目建设的场地要求,多次选址,最终选定在场地面积符合建设要求且今后设施较为安全的政府楼顶及废弃教舍,没有要求各村重复建设、遍地开花。
二是收益分配方面:安居村120kw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分配未建章立制,分配资金未发放落实。
2.审计署南京特派办2018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经自查,未发现问题。不存在举借政府债务超计划、规模发展光伏产业,光伏电站收益基本上用于扶贫关联对象的收益分配,没有将光伏电站收益作为政府债务的还款来源。
3.国务院扶贫办开展光伏扶贫电站问题自查通知中指出的问题经自查,未发现问题。存在国家补贴申报待批过程中。
4.省级第三方考核评估、实际交叉考核、督查暗访、第三方监测评估、平时调度中发现的问题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地方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机制不健全、运维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安排专人对光伏电站设备进行日常管护、清理,确保收益更高;
二是个别光伏扶贫电站长期故障失修状态,严重影响光伏扶贫电站的问题,我乡丰扶光伏电站于2017年9月建成,且在与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黄山区615kw镇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合同——新丰乡》中明确规定: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无偿维护期限为5年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长期故障失修状态;
三是个别地方未按照要求制定年度收益分配计划,公示公告不透明,程序不规范以及个别地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享受光伏电站收益的问题,我乡在成立丰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光伏电站之初就已经制定出收益分配计划,制定“三无”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经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在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网站和关联的村公示10天后,将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报区发改委、农委、财政局、扶贫办备案。2018年收益分配方案为:“三无”光伏电站发电形成的收益在扣除管理运维等费用后,剩余80%关联到“三无”贫困户,按照人口数平均发放,20%作为结余纳入下年度的分配计划。
三、整改情况
(一)方案制定:限定安居村制定光伏电站利益分配方案,及时提交村民体表大会予以通过,及时兑现落实。
(二)整改措施:4月20日前完成资金分配计划,确保群众收益。
(三)目前进展:正在落实中。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建议区扶贫开发局经常性的邀请专业人员对光伏电站管护人员进行运维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使管护人员具备一定的电站管理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
(二)建议区扶贫开发局加强对村级光伏发电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加快乡镇级光伏电站国家补助的申报和报批,提高电站关联贫困人员的收益分配水平。
(三)建议区扶贫开发局对乡镇级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统一招标、统一管理。
2.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二
二、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庆阳加快扶贫开发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扶贫典型示范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指导性文件。创办并编发《庆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简报》。还率先建立了精准扶贫贷款统计制度,精心设置统计项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统计上报。
(二)创新措施方式,扎实实施金融精准扶贫
把金融精准扶贫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紧密结合,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系统的68个双联村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在示范村率先落实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为每个示范村确定了主办银行,并督促主办银行在示范村积极构建“一对三”(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即主办行利用各自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平台为示范村、贫困户、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对脱贫攻坚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涉农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金融扶贫直接精准到村、到户、到企。
(三)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积极助推脱贫攻坚
把支农再贷款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最有效抓手,通过严格的支农再贷款管理和扎实有效的支农再贷款示范区创建活动,使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在助农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农户贷款8.8亿元,其中:贫困户贷款3.35亿元,非贫困户贷款5.45亿元;利用支农再贷款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发放贷款9.35亿元,通过支持涉农企业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同时,通过督促法人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利率要求,使“三农”贷款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2015年,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平均利率6.16%,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发放涉农贷款的平均利率低3.2个百分点,为贷款农户和涉农经营主体节约成本约0.32亿元。
(四)围绕扶贫重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近三年,辖区金融机构累放涉农贷款498.33亿元,占贷款总额56.17%。累放扶贫异地搬迁贷款20.1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8.4亿元,“双联惠农贷款”14.4亿元,“牛羊蔬菜贴息贷款”4.19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20.39亿元,“金桥工程贷款”13.2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9.32亿元,为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同时,围绕庆阳首位富民产业—苹果产业,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投入,近三年,金融机构共创新涉农信贷产品23个,其中苹果产业专属信贷产品9个,占比39%,累放苹果产业贷款14.68亿元,其中:兰州银行累放“金苹果富农贷”0.76亿元、甘肃银行累放“金果贷”1.78亿元,宁县农合行累放“庆果通”贷款0.97亿元,正宁和合水联社累放“金果宝”贷款1.95亿元,合水联社累放“果业通”贷款1.63亿元,庆城村镇银行累放“果真好”苹果仓单质押贷款0.77亿元、“果真好”农户联保贷款0.35亿元,合水金城村镇银行累放“金灿灿”果业贷款1.58亿元,用于果业的小额信用贷款4.62亿元,有力支持庆阳苹果做大做强,苹果产业对脱贫致富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实施金融创新,破解金融扶贫难题
一是探索形成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庆阳模式”。国开行甘肃分行在庆阳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探索形成了“一体系四保障”(资金借贷体系,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监督服务)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庆阳模式”,为4个县区152个村4910户农户投放贷款1.1亿元,户均2.24万元,二是创新建立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2015年,创新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在全市1261个行政村建立“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兰州银行庆阳分行给予每个社100-200万元“金桥工程”信贷额度,总额度20亿元,地方财政为合作社社员贷款提供2亿元政府担保,贷款利率6%。贷款期限两年。截止2015年底,已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贷款13.85亿元。三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协调建立“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政府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1000万元风险保证金,人保财险公司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专属保险服务,贷款损失由政府、保险、银行按照不同比例共担风险,有效解决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提高以后的风险控制问题,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困难和问题
一是金融扶贫推动难度较大。由于金融扶贫工作量大、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人民银行组织推动金融扶贫面临很大的难度和挑战。
二是保险扶贫成为金融扶贫的短板。从当前的金融扶贫现状看,金融扶贫过分强调信贷扶贫,而忽视了保险扶贫,导致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产品少,一些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是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近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庆阳不良贷款急剧上升,2015年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16.96亿元,较上年增加5.53亿元,增幅48.38%,不良贷款率2.9%。其中: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2亿元,不良贷款率5.93%,严峻的信贷资产安全形势,严重挫伤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对信贷扶贫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思考与建议
(一)建立扶贫信贷投入激励机制
参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国家和省列重点贫困县区的涉农信贷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
(二)建议出台“贴费保险”政策
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扶贫保险产品、创新扶贫保险服务。同时,希望政府比照“贴息贷款”出台“贴费保险”政策,为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提供必要的“贴费或免费保险”。
(三)政府要带头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政府要对本级财政担保的各类扶贫贷款,足额交存担保金或风险补偿金,不得干预或阻碍银行对担保金或风险保证金的约束及代偿权力的行使,同时,要为银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支持。
(四)要切实提高金融创新水平和成效
金融机构应切实提高金融创新意识和能力,有效解决金融支持三农、小微发展中的瓶颈和不足,争取在贷款难、贷款贵等方面取得突破。
参考文献
[1]陈永明.对金融支持老区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甘肃金融,2015(9)
[2]安剑平.金融支持老区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金融,2009(7).
3.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篇三
一、1270个县已全面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8%以上
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1270个,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其中,已竣工项目2093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以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省份由此前的仅重庆市1个,增加到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8个,山西、河北、宁夏3个省份开工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目前,仅河北、广西、福建3省区因土地审批程序等原因,开工率在90%以下,分别为88.6%、84.7%和84.4%。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08万套,92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1345个、卫生院所1347个、安置区活动室1964个。已累计完成总投资951.58亿元,投资完成率41%。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红线”之内。
三、各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实现对年度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计划的全覆盖。截至9月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按照今年249万人搬迁任务要求,用于补助年度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
四、18个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贴息贷款承接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除安徽、福建、河南、重庆4省(区、市)外,其余18个省份省级政府均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其中: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份为现场会后新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同时,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河北、山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0个省份已与两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承接贴息贷款337.7亿元,较现场会前增加238.3亿元,其中云南、四川、湖北3省分别新增105亿元、74.5亿元、47.6亿元;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8个省份已承接专项建设基金189.95亿元,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五、283亿元地方政府债所筹资金已支付到项目,部分省份存在债务资金滞留现象
截至9月底,除山东、湖南2个省份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外,其余20个省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635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3.87%。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在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中,有615.54亿元已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283.06亿元已支付到具体项目,分别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的96.93%和44.57%。其中,内蒙古、吉林、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新疆7个省(区、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全部滞留在省级投融资主体或市县实施主体,滞留资金132.1亿元,其中甘肃49亿元、重庆24亿元、江西和内蒙古各20亿元。有11个省份出现部分资金滞留,其中贵州100亿元、山西34亿元。仅湖北、西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支付到具体项目。
六、搬迁与脱贫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和就业岗位正在加快落实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了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初步统计,今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各地已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2.33万人次,在本地落实就业岗位42.2万个,拟劳务输出人口81.73万人,通过产业扶持人口117.6万人。
七、12个省份专门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四
为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扶贫脱贫工作推进会和邯郸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冶陶镇党委积极组织,政府高度重视,强力落实,立即成立领导组,对我镇扶贫领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冶陶镇及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冯振军任组长,镇长王海明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何亮、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主管武装部长陈书超任第二副组长,冶陶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在镇民政所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由民政主管陈书超部长任主任,左永成、齐俊峰2人为成员。
二、明确重点,梳理排查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对口帮扶不到位等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通过自查自纠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自查方法和成效
我们把纠正“四风”和践行“三到”主题活动贯穿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资的相关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
一是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为镇及时组织召开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会上认真贯彻了上级对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布署了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分区域工作小组,强力推进自查自纠任务扎实完成。
二是重点核查2012年以来的扶贫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充分自查剖析,尤其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和账目规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和随意调项等问题,进行严格、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
三是采取个别谈话、入户走访、调阅档案、检查镇村公示公告情况等形式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全面自查是否存在着扶贫攻坚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此外,本次自查自纠不仅限于基层和农村,我镇也从领导班子自身开始积极对标,自查自纠,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转变作风,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按期落实、健康运行。
四是立行立改,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达到举一反
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对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们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扶贫资金、帮扶措施、帮扶力量五方面入手,逐村、逐户、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实地抽查贫困户基本信息和生产生活状况,了解帮扶责任人走访到位情况以及脱贫计划落实情况。我们对检查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之处进行了细致剖析,并研究商讨了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即刻整改。
一是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在农村和基层一些主要的共性问题: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产业扶贫资金,使扶贫资金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效果,产生的收益及时发放到位。
(二)干部作风方面。
我们针对扶贫工作中,个别基层干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政策理解不透彻等问题通过对责任人批评问责,加强学习培训,领学相关政策文件,带领各级干部学懂弄通扶贫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针对动态管理不及时、资料整理不规范,档案资料有缺失的问题。镇扶贫和民政部门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四级目录”归类要求,开列出档案资料清单,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对动态管理和公示公告不及时等现象,我们对动态管理以及公告公示流程进行明确,确保动态上报、公示公告及时有效。
(三)违法违纪方面
针对基层干部中个别存在的扶贫工作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的情况。我们镇纪委和扶贫部门通过对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扎起篱笆,树好标杆,经过走访调查和个别谈话,确定均是因责任人本身政策理论水平和理解偏差以及宗旨意识不强导致的,我们在批评教育和警示的同时积极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确保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二是我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也对自身扶贫工作和成效进行了自查自纠和讨论,逐人查摆问题,发现不足,积极整改。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发现,镇党委和政府在扶贫领域的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尽管我们高度重视,做了一系列工作,但是与中央省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异,重视程度仍显不足,没有把该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安排和部署落实。尤其是我镇的扶贫工作主管,镇武装部长陈书超同志,在安排部署全镇扶贫工作时,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会以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同时在扶贫款物的发放使用上还个别存在一发了之,跟踪监督不够的问题。
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确定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班子会,安排班子成员村户调研落实,及时对扶贫款物发放和使用流程进行跟踪核查,逐项逐块落实,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5.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五
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2010年至2011年)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这一重大工作部署,立足我镇实际,通过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镇各村人民的共同努力,始终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为已任,办群众之所需,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按期顺利推进,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机制
自开展工作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把帮扶贫困户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扶贫工作计划,多次进村入户核定帮扶目标对象,收集帮扶贫困户信息,进一步明确帮扶第一责任人,登记帮扶责任人的联络信息。
二、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帮扶措施
1、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络和交流,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结合实际做好规划。在充分掌握贫困户情况的前提下,我镇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缺乏劳动力及部分村民想发展有缺少资金、信息、劳动技能等诸多原因。同时,部分贫困户依赖性强,祈求上级部门的“输血”,而忽略自身的“造血”,缺乏后继发展意识。根据调研所掌握的情况,按照“一户一法”的工作要求和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方案,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2、“因户制宜”制定脱贫措施,多管齐下,认真开展各项扶贫工作。
1)以快出效益帮扶项目为主,改善村及贫困户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发展经济。如养殖猪、鸡、兔、鸭、鱼、种植蔬菜等。
2)建立科技示范户,给贫困户送种子、化肥农药,通过农技推广培训活动,加强贫困户种养技术管理,以点带面,千方百计促贫困户增收,提高经济效益。如今年我镇在***、**、****、***全等几个村建立60户科技示范户,提供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为农户增收近12万元;积极为贫困户向市土壤肥料站争取了20吨的腐秆剂,覆盖面积达1万亩农田,利用水稻秸杆还田技术,平均为每亩农田节约成本约17元,大大提高了土壤有机质,提升农作物产量,增强作物抗性,改善农产品品质,达到增产增收的效果。
3)进行智力扶贫,加强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及贫困户子女上学问题的帮助,积极对读书困难的进行资金扶持,确保贫困户子女义务阶段不辍学。
4)进行保障扶贫。目前,我镇协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申请低保救助共587户,1194人,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救助户,每月给予50元补助,对于生活困难的长期病患者,帮助其纳入新型合作医疗救助范围。
5)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积极帮助贫困户实行危房改造,改善居住环境。贫困户改造资金以贫困户自我筹资为主,政府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资助为辅,现我镇共有低收入住房困难户376户,危房改造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已完成了2010年计划改造任务15户,完成2011年计划改造任务76户,共91户。
三、帮扶成效
我镇辖11个村委会和1居委会,根据上级部门扶贫“双到”工作安排,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帮扶对象共40户,帮扶责任人遍及各个村委。至2011年,我镇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镇各村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共有 38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2501元以上,实现了增收脱贫的目标任务,占市下达帮扶任务的95 %。
四、工作难点及存在问题
在帮扶工作中,面临的工作难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投入帮扶工作需要较多资金,目前筹集资金的渠道还比较窄,帮扶资金主要靠本单位干部职工筹资。二是有些贫困户年龄较大,没有发展生产的能力,帮扶措施上没有更大的突破。三是部分贫困农户存在等、靠、要思想,难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贫困户思想教育,积极引导他们要努力劳动、加强劳动技能的学习及科学文化的学习,逐步摆脱贫困。
二是扩大筹资渠道,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扶贫工作中。
三、加强与市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努力把帮扶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
*****镇人民政府
6.健康扶贫自查报告 篇六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对象参与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式扶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每个干部,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分户包村工作机制和一对一对接帮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康扶贫自查报告,欢迎参考。
健康扶贫自查报告一:
近期,崇信县人社局安排人员入驻新窑镇青泥沟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驻村帮扶调研工作。本着要干事先了解村情的原则,在该村村干部和乡镇包村干部的带领帮助下,采取走门串户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基础设施建设、查阅相关村级资料、与村“两委”班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逐户逐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了解该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摸清了该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青泥沟村是崇信县的贫困村,属崇信县人社局“双联”帮扶村,县人社局50名干部联系64户贫困户。该村位于新窑镇西南部,全村辖4社102户373人,其中,贫困户33户129人,低保户12户37人,残疾人14户16人,五保户2户2人,贫困面33%,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234人;中共党员27名,高中文化程度20人,初中文化程度151人,小学以下(含小学)文化程度196人,退伍军人3人。全村耕地面积亩,主要作物以小麦、玉米、油料(胡麻)为主,户均种植小麦亩,平均亩产660斤,户均种植玉米亩,平均亩产1000斤,户均种植胡麻亩,平均亩产200斤。全村牛存栏171头,其中牛存栏5头以上的10户。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为3124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815元。
(一)崇信县人社局“双联”帮扶情况。XX年“双联”行动开展以来,崇信县人社局围绕“助农增收、为民富民”这一目标,送政策、送技术、解难题,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及时修订完善了《崇信县人社局联村联户》等6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联村联户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对《青泥沟村小康发展规划(XX-2020)》、《崇信县人社局帮扶工作规划(XX-XX)》和《个人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计划(XX-2020)》进行了修订完善,确定了牛果产业、劳务、技能培训等10个方面的帮扶措施。举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和种养殖知识讲座4期,培训群众483人(次),发放培训教材760多份,召开“双联”行动群众会4次,征求帮扶对象意见建议12条,排查化解邻里等纠纷9起,维护了和谐稳定。结合青泥沟村适合发展核桃种植的实际,在新庄、黄湾、杨坪3个社新建480亩核桃示范园,建成后向农民定补资金5000多元。优先推荐帮扶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向华煤集团、崇信电厂等企业输送农民轮换工23人,人均劳务收入达到8万多元。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帮扶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先后进村入户开展帮扶36次,为13户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太空被、食用油、大米、面粉等物资,总价值5000多元;捐款1000多元,帮助1名贫困学生实现了大学梦,投资1000多元修建了5口水井,向村上捐赠办公家具20多件、惠普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有效缓解了村部办公设施紧张的局面。坚持每月深入联系村开展一次帮扶,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同时,积极推行“双联”工作图表式管理模式,确实把帮扶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经济发展情况。XX年,青泥沟村人均纯收入3124元。经济结构较为单一,还是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主要经济来源为小麦、玉米、胡麻(菜籽)等种植、家庭养殖、劳务输出等收入。一是种植业,以小麦、玉米作为口粮只能解决全村的吃饭问题,XX年全村小麦种植372亩,人均1亩;玉米种植388亩,人均亩。二是养殖业,全村现牛存栏171头,养殖5头以上的有10户;羊饲养量68只;兔饲养量30只。三是劳务输出,富余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116人。其中,在县外务工的54人,在家门口就近务工的62人。
(三)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青泥沟村全村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儿童共20人,入学率100%。其中,上幼儿园6人,上小学14人。目前在校大学生6人。
(四)社会保障发展情况。全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73人,参合率达到100%;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对象234人,参保率100%。全村60岁以上老人51人,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村上有医疗卫生室一间,配备了基本的医疗救护药品,有乡村医生1名,但乡村医生为半路出家的赤脚医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学习,医务水平低,村民认可率和就医率偏低。
(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是村级办公场所需要改善。现有村部为XX年修建的3间砖混结构平房,条件所限,没有配备专门的文化室、阅览室、活动室、远程教育室等功能室。二是交通基础设施有待提高。黄湾社至吊沟岭社、黄湾社新农村村社道路未硬化,路面凹凸不平,弯曲狭窄,部分路基常年失修,雨天难以出行。村民出行主要靠摩托车、三轮车等,全村有摩托车50辆,三轮车21辆,拖拉机9台。三是人畜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该村未接入自来水,人畜吃井水的有47户,长年吃山泉水的有30户(所谓山泉水就是在山坡较低的地方挖一个坑,靠雨水和地表渗水聚集而成)。四是通讯设施质量不高。全村电、电话、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均入户,手机信号网络虽然已覆盖,但吊沟岭、杨坪两社手机信号时有时无,且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常伴有短时间的手机、电视信号中断现象。
(七)精神文明建设和村容村貌情况。村民的文明程度和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群众文化娱乐方式单一,主要是参加新窑集市活动。村容村貌、群众精神面貌、卫生面貌较差,牛、猪、鸡到处跑的现象较多,遍地猪牛粪的不卫生状况和群众砍树烧火的习俗在该村比较普遍。
(八)村级组织和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情况。现党支部班子有成员5人,其中支部书记1人,村委主任1人,支部委员3人;村委会5人,其中村委主任1人,村委委员4人。平均年龄42岁,其中初中文化程度4人,大专文化程度1人。二是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情况。目前,村“两委”建立了学习、工作、政务公开等制度,重大问题能集体研究。班子内部较为团结,关系比较融洽,能够保证村里工作的正常开展。村干部作风较为务实、正派,多数群众对村干部比较满意。三是党员队伍情况。全村现有党员27人,其中有女党员3人,党员年龄老化。
健康扶贫自查报告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三门峡市20xx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三门峡市黄金管理局,现在编人员35人,其中局领导6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29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生产计划科、安全环保科、总工办等8个科室。
二、首先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格分工:党委书记、局长卫月胜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琳负责人事劳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景平负责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有光负责黄金协会工作。党委员委、副局长张大铸负责生产、安全、安全评价、总工办、安全评价事务所。调研员陆向元负责财务、三产工作。
三、党委书记、局长卫月胜同志在年初就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坚决按照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放在同样高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深入贯彻预防腐败的思想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坚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通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最大限度推行阳光政务,切实建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制度建设和纪律监督防线扶贫工作自查报告XX扶贫工作自查报告XX。
(三)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反腐倡廉建设沿着健康发展的轨道顺利进行。
健康扶贫自查报告三:
市委督查室: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乡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扶贫开发决策部署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和万委办发〔XX〕56号、〔201*〕124号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推动,确保了全乡扶贫开发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乡长刘前银为组长,副乡长苟华鑫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精准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站、所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专题研究,制定方案
及时召开党委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准式扶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乡精准式扶贫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扶贫人口识别提供了认定依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强化宣传,统一思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社社召开群众会64场次,印制宣传标语14副,村务公开28次,标语宣传28条次。通过广泛宣传,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乡村干部思想。
4.动员部署,强化培训
一是及时召开精准式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乡精准式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召开精准式扶贫工作培训会,对驻村干部和村三职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了精准式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建指导组4个,分片对各村精准式扶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成效。
(二)认真开展贫困识别工作
1.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分片负责等工作原则,以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评判主要指标,将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2736元的人员作为拟扶贫对象,坚持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识别,坚持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文化程度、住房现状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对象公开等程序,严把审核调查关,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了全面摸排、调查真实、合理定性、全程公开。优先将低保五保、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纳入贫困人口范畴,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再对拟扶贫对象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精准式扶贫工作的质量。XX年全乡共识别贫困人口1359人。
2.精准识别贫困村。始终按照国家“一高一低一无”识别总要求识别贫困村,综合考虑道路、通讯、饮水、年人均收入等因素,XX年全乡共识别刘家坝村、**坝村、小河村、长坪村、高桥沟村、廖三坝村等6个村为贫困村。
(三)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到村到户
一是抓好走访调研。市级帮扶部门和驻村干部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实地调查研究,找准了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帮助贫困村制定了帮扶规划,落实了帮扶措施。二是认真组织驻村干部填写《扶贫手册》,并逐一发放到户。
(四)认真落实减贫计划和减贫对象
一是通过帮扶措施和帮扶规划的落实,XX年全乡完成减贫任务360人,下剩扶贫人口999人。二是认真落实XX年减贫计划,将XX年预脱贫人口225人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并逐一落实帮扶计划。
(五)整合扶贫资源
一是全面整合扶贫资源和项目,形成合力。自扶贫开发工作启动以来,解决了廖三坝村人畜饮水问题和通讯难问题,整治**坝—廖三坝村道公路4公里,正在实施**坝——廖三坝村窄卡子公里村道公路硬化工程,逐步解决325户1293人出行难问题。二是充分运用群众路线工作法。开好三个会,即:开好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群众会,宣传扶贫开发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共同脱贫致富。
(六)认真开展帮扶工作
市级领导和部门、驻村干部结合本乡实际,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帮扶手段,重点发展核桃、魔芋、板角山羊等特色产业和抓好劳务输出培训,认真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规划,确保了扶贫帮困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被确定为贫困对象后会获得很大的利益。
7.扶贫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七
一、脱贫攻坚工程评价
(一)农民人均收入得到显著增加。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118元,是2008年的1.24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3∶1,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
(二)贫困户、经济薄弱村脱贫状况良好。截至2010年,全省449.62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362.38万人实现脱贫,脱贫率达80.6%; 2010年全省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8.5亿元,帮助3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123.83万人实现脱贫,苏中地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苏北地区2011年底基本实现脱贫目标,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经济薄弱村方面,通过产业带动、整村推进、集体经营(资源承包、资产承包)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脱贫效果。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有604个村基本实现脱贫目标。
(三)各项脱贫措施富有成效。
1.产业化开发。通过产业化开发带动贫困户就业与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高效农业(包括大棚种植和畜禽养殖)项目的推进,各地将脱贫产业项目与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建立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二是通过标准厂房的建设,获取资金收益,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三是通过发展“三来一加”等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以沭阳县的“安阳工艺”为例,该公司已经在胡集、塘沟、十字等8个乡镇、社区设立28个加工点。每个加工点月均产值近百万元,可以带动农户月增收10万元。
2.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投资回馈收益。例如滨海县在正红小额贷款公司注资450万元,通过委托理财,每年向滨海县4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回馈收益1万元。二是通过集体经营的方式获得盈利,主要包括农田、水域等资源的承包,固定资产租赁等。三是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的租金。
3.小额贷款与资金互助提供金融支持。通过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会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资金困难。以沭阳县万匹乡扶贫发展互助资金会为例,该资金互助组织现有入股会员462户,互助资金13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5万元,会员入股119万元(其中306户贫困户入股资金27.8万元),农户借款132万元,借款农户316户,共有138户建档立卡户因此而脱贫。
4.提供社会帮扶服务。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二是妇联采取的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除此以外,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他弱势群体开展了各式各样的社会帮扶。
5.劳动力培训。一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二是发展高效农业的技术培训;三是结合“三来一加”等项目的技能培训。以沭阳县为例,该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实施意见》,择优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任务,实行划片到乡、包干到校、责任到人,乡镇与培训学校“捆绑式”考核,建立乡镇贫困劳动力培训目标保证金制度;以短期实用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办班和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为主,受培训农民的就业率达97%。
6.农村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新农合制度、新农保制度覆盖率的提高和临时性求助的增加等,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网络,使得贫困户暂时脱离了贫困。以新沂市为例,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万8千多户,3万7千多人,补偿标准为210元/月;农村五保户4667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补助3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30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工程在提高农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脱贫与返贫并存、边缘经济薄弱村现象日益显现、贫困户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小额信贷政策标准与需求存在差异、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来源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保政策体系对贫困户的特殊政策不完善、扶贫主体单一“等、靠、要”现象突出等。
二、“十二五”扶贫新思路
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江苏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贫困的标准逐步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变化,这就需要调整扶贫观念,采取新的扶贫策略,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扶贫。
(一)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江苏省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转变成农民持续增收难以及相对收入扩大的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视角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扶贫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让贫困群体脱离贫困陷阱,而是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因此扶贫对象也不仅仅要考虑绝对贫困户,而且还要考虑低收入者,即所谓的相对贫困群体。
(二)从开发式扶贫到发展式扶贫。江苏省脱贫攻坚项目采取开发式扶贫的策略,这对消除绝对贫困是十分必要的。在新时期,扶贫的重点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以后,新一轮的扶贫方式应转向发展式扶贫,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对不同贫困农户采取不同发展策略,从而保证扶贫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二是在宏观上,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模式,如苏北地区,可以采取以整村推进、产业带动等为主的开发式扶贫的模式,对于苏中以及苏南的点贫困问题,可以通过贫困农户单独能力建设与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扶贫,从而保障扶贫工作高效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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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各国反贫困经验表明,在扶贫的过程中,政府并非唯一的行动者,贫困人口、市场组织、民间组织等都是反贫困中不可或缺的行动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主体组合,通过不同方式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多管齐下,使贫困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新的扶贫模式应该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向政府带动、其他组织辅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
(四)从外部推动到能力建设。政府扶贫措施的核心就是要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使得贫困户能够脱离贫困陷阱。因此,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将重心从外部推动转变到能力建设中来,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培养贫困群体的劳动技能,使这部分群体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财政帮扶资金直接投入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有效带动了贫困户的脱贫。但过于依赖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使得脱贫主体的资金使用成本为零,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与低效率性。因此,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有必要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采取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办法。
(六)社会保障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只是针对于那些能够通过产业带动、能力培训、金融支持而脱贫的农村贫困群体。而对于那些没法通过上述途径脱贫的贫困户来说,则需要社会保障来解决其贫困问题。因此,在下一轮的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保障要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
三、政策建议
江苏省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消除了绝对贫困。如何帮扶农村地区的低收入群众奔小康成为下一阶段扶贫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扶贫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要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更加注重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能力的培养。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内在动力与活力。要强化县级责任,建立政府扶持以县为主、上级政府奖励相结合的扶贫新体制。
(一)实行贫困户分类管理。一是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无法自救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实行救济式扶贫。二是对于那些缺乏技术、资金等资本、社会因素致贫的具有发展潜力贫困户,实行开发式扶贫,即加强贫困户的能力建设。不但扶持生产,更注重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坚持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效做法。三是对贫困户进行合理划分基础上,确定选择开发式扶贫还是救济式扶贫方式,工作重心采取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培育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相结合的方法有效促进脱贫。
(二)划定相对贫困线。在相对贫困线的划定方面,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将收入少于平均收入的1/2或者1/3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群体。从最近开展的“百村万户”的调查显示,灌南县农村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户数占23.8%,人口占18.4%;新沂市农村人均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占15.4%,在3000—3500元之间占7.3%,约占23%的人群属于相对贫困群体;楚州区农民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占比为0.77%,2500—4000元占比为35.32%;海安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占比为4.15%,7000元以下占比为21.76%。建议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应该采用“绝对数额和相对比重相结合”的方式,经济薄弱地区以农民人均收入3500元为相对贫困线,其他地区以农村总人口的15%—20%的最低收入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
(三)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金融支持的扶贫力度。一是提高扶贫贷款发放的额度。对于大户贷款的额度,从原来的5万元提至8—10万元,不断增强大户的带动性,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大户带动额度不应超过25%;对于贫困户,将原来最高的贷款额度从1万元提至2万元。二是资金互助合作社在资金筹集上,上级财政适当增加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在运营管理上,要保证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封闭性,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
(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主要通过实行教育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临时救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等方式;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采取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低收入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由于多方原因,我省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随着帮扶工作进入新阶段,可考虑将“治本”措施放到相对优先的位置。通过帮扶政策资金与相关用于“三农”政策资金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资金合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那些经济薄弱村,政策力度可以更大些。从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收入提高。
(六)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项目。一是开发式扶贫应与地方产业相结合,并扶持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经营融入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化体系之中。二是开发式扶贫项目应采用体现规模效应的发展模式。
(七)积极开展“参与式”培训,与项目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一是注重参与式培训,强调“从干中学”;二是注重与产业相结合,突出“产业带动”;三是针对贫困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贫培训。
(八)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与使用财政资金可以确保扶贫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要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合理分配启动资金与奖补资金;二是优化帮扶资金使用模式。优化各参与主体的责任配置,特别是县级政府承担更大责任,有利于激发其内在动力,避免出现道德风险,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主体承担的出资份额要与其能力相适应,既要体现帮扶的导向,又要保持适度的压力。专项帮扶资金要与相关用于“三农”的投入进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好帮扶资金的使用与其他相关资金各自为战、“两张皮”的问题。
(九)建立多元化的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积极强化低收入户的主体作用,支持引导其他组织参与扶贫,形成多元化扶贫模式。要采取必要措施,激发低收入户的发展热情和意愿,激活内生动力;对非盈利性的扶贫组织,政府应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并加强沟通,共同扶贫;鼓励引导营利性组织在市场机制框架内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成效明显的可给予适当的表彰和鼓励;支持特殊组织的扶贫,如妇女扶贫等,可加强与相关组织的合作,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等。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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