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

2024-07-15

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6篇)

1.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 篇一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全市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为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安排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办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赴青岛、扬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了发达地区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考察学习之后,相关部门对我市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很好的实施意见。经汇报周市长同意后,这次会议上市政府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庆阳市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希望大家按照文件要求和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这里,我围绕做好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引导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坚持 “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推进税收管理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来讲,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治税体系逐步健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从信息交换、税源管控、发票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综合治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全力支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源监控和组织收入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二是治税能力明显增强。各级财税部门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启动了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上线系统,扎实开展税收普查和专项稽查活动,税收征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利用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涉税信息不畅、税源不清、管控乏力和征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升。去年,全市共实现税收30.76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通过综合治税新增的税收超过1亿元。特别是西峰区组织开展的打击偷、逃、抗、骗税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群众好评,当年新增自查申报纳税1359万元,收缴欠税4693万元。

三是治税范围不断拓宽。针对税种不断增多的实际,进一步拓展税收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些征收难度较大的税种有了较快增长。20xx年,全市企业所得税增长17.1%,个人所得税增长15.1%,印花税增长11.1%;房地产、交通运输、商贸服务、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共完成营业税3.42亿元,占全市营业税总量的89%。

四是治税环境有所改善。各县区和财税部门坚持把税法宣传作为依法治税、综合治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讲解综合治税的内容,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广大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有所增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协税护税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税源税种管控和委托代征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治税环境。截止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共与16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去年共入库代征税款2138万元。

近年来,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地讲,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社会综合治税是财税部门的事情,主动配合开展综合治税的责任意识不强,协作职能发挥不充分。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社会综合治税的依赖性过大,在税收征管和税收稽查上存在松劲情绪。二是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分析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制约了综合治税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个别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心,不及时向财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有的单位虽然提供了一些涉税信息,但不够规范和完整,时效性差,利用价值低。三是一些重点行业和新兴行业税收的管控还不够规范,一些零星分散税种的征管措施还不够完善,形成了税收征管盲区,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四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还不完全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全局意识不强,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按规定办事,私自减免非税收入,甚至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坐收坐支非税收入。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二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稳定的税收作支撑,以雄厚的财力作保障。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税源结构和征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税源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特点更加明显,加上税收量大面广、零星分散、征管力量相对不足,仅仅依靠财税部门很难把应有的税收征管到位。必须通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有效解决税收征管难题,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款流失,提高财政收入的总体质量和效率。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创新机制,拓展领域,大胆探索,挖掘潜力,力求认识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进展,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现新突破。

第二个问题,推进体制创新,努力提升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水平

这次会议印发的《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尽快在全市构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模式。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增强“三种意识”。

明确“一个目标”,就是要明确财政增收“三步走”目标。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最终目的在于提升组织收入工作水平,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财政收入要实现“三步走”奋斗目标,即到“十一五”末达到54亿元,到“十二五”末迈上150亿元台阶,到“十三五”末突破500亿元大关。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始终把促进财政增收作为自身应尽的职责,积极配合在全市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共管、财税主办、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税、财税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现财政增收“三步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为了确保按期完成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任务,市上确定分四个阶段启动这项工作:第一阶段为筹划准备阶段,从10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主要做好制定方案、成立机构、细化责任等筹备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在市财税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办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完成了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第二阶段为信息平台建设阶段,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各涉税部门配合市政府信息办开展综合治税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建立起市、县、乡上下贯通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搭建信息平台。第三阶段为宣传培训阶段,从12月2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各县区政府和财税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市财政局和市政府信息办共同组织对涉税部门信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信息采集人员全面掌握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录入要求和软件操作流程,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四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社会综合治税正式启动运行,步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突出信息化建设这个重点。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信息采集是基础,信息处理是关键,信息利用是目的。为了提升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水平,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非税局配合,依托现有的庆阳市政务专网,建立覆盖市、县、乡各个涉税系统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核拨了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这项工作。市政府信息办和各财税部门要结合前段时间赴青岛、扬州等地考察学习的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发我市综合治税信息交换管理软件,建立起“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确保12月20日前建成全市统一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各县区、各涉税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涉税信息库建设,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专抓这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熟悉业务、操作熟练的业务骨干具体办理信息采集传送和网络维护工作。11月5日之前,各县区和今天参会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将负责涉税信息采集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信息办要加强与各涉税单位和县区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确保系统及时连接,信息及时传送。涉税信息系统建成之后,从开始,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成立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的工作职责,全面、准确、迅速地采集涉税信息,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相关信息在网络系统上及时进行录入填报。市、县区财政、国税、地税、非税管理部门要借助综合信息平台和软件系统,确定专人抓好涉税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征收反馈工作,真正把涉税信息变成管控税源、组织收入的重要依据,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管控。需要明确的是,市、县区涉税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和落实,网络系统由各级政府信息业务机构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特别要强调的是,及时提供涉税信息、配合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是《税收征管法》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是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尽的职责,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锁涉税信息,影响信息采集和传递工作的正常开展,更不能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要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增强“三种意识”,就是要增强协作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首先,要增强协作意识,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关键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国土、房管部门在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中,要严格审查纳税情况,对未从财税部门取得完税或免税证明的,不得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对未按规定缴纳税费的施工企业,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决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好车辆营运年审关;科技、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对各类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坚决清理造假企业。凡是有代征代扣义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严格落实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制度,该代征的一定要代征到位,该代扣的坚决扣缴,把税源管控工作抓紧抓实。凡是有执收职能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自觉规范征收行为,自觉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自觉接受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和机关要主动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审计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移送审计涉税案件;监察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处理;财政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对坐支隐瞒、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查处;公、检、法、司机关要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为全面推进综合治税保驾护航。其次,要增强创新意识,健全综合治税制度。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是实施综合治税的重要保证。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主体和纽带作用,认真研究和把握财税工作规律,积极创新治税工作制度,尽快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税源监控机制,完善综合治税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税收稽查制度,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第三,要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依法治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条重要治税原则。各级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综合治税的全过程,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要坚持按税法办事,总结税收征管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逐项逐个制定改进办法,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石油煤炭、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坚决查处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坚决堵塞各种“跑、冒、滴、漏”,坚决杜绝“关系税”、“人情税”。对那些偷逃税数额大、屡查屡犯的纳税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非法减免税款,造成税收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个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增加财政收入,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实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靠实领导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机制。为了加快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市上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市财政局专门设立财源建设及综合治税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机构,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工作落实。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治税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查,明确责任主体,指定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宣传是赢得支持、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和财税部门要采取层层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组织专题培训、上门宣讲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大力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工作,陇东报要开辟专栏,庆阳电视台、庆阳广播电台要举办专题节目,庆阳综合门户网站要制作专题网页,加大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认同度、理解度和支持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有效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强化督查,跟踪问效。为了保证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和非税收入征管两个考核办法。各县区也要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这次会议部署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和信息采集、协税护税、依法治税等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配合不力,进展不快,拒报、迟报、漏报、错报涉税信息的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进行反馈,责令限期落实。今后,领导小组每年年终都要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实施社会综合治税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配合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因管控不力而造成税款严重流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财政增收“三步走”战略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 篇二

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坚持税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凝聚社会力量,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市委常委会明确指出,“各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都要有财税意识,要采取综合性手段、专业化管理,认真研究征收环节、征收方式,以及现行税收体制下,支持企业发展,培植税源的具体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如何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强调:要继续强化综合治税,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各项措施,深入开 1 展税源排查和综合治税,挖掘隐蔽税源和潜在税源,加强对薄弱领域的税收征管。

(二)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适应形势变化,破解税收征管难题的客观要求。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税源结构和征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原有的税收征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迫切我们转变治税理念和治税方式。另一方面,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日益明显,同时受到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现代化征管手段相对滞后、涉税信息掌握不够 准确全面等因素的制约,税务部门很难对税源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控,依法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的任务越来越重,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唱“独角戏”,难以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

(三)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是促进财政增收的重要抓手。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不够强,发展还不够充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行业及部分企业仍面临困境,税收深度下滑,税源的整体稳定性不足。形势迫使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辟新的税源,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处在“近水楼台”的位置,税源信息丰富全面,而且具有强有力的行政制约手段,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为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出活、出 力。实践证明,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就是抓住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牛鼻子,是治本之策。

二、把握关键,强化措施,努力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推进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针对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避税智能化的趋势,切实研究把握税收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健全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集约管理、事前监管、标本兼治”的治税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理直气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综合治税是法律赋予的职责,《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支持财政税务等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税收征管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这些规定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综合治税作为部门联合行政的一项有益尝试,其成效不仅体现在财政增收上,也体现部门联动、和谐共赢、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不仅是财税部门的责任,也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3 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级财税部门,必须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财政增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不能一味求稳不作为或少作为,更不能坐在家里等税源。重要的是积极研究对策、消化吸收,只要不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都要大胆地去尝试、去实践,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和配合财税部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为财税工作保驾护护航。

(二)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力争早见效,出实效。扎实开展税源培植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已明确由财政牵头,国税、地税共同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快使项目落地生根,早出成效。今天的会议既是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也是税源培植工作动员会、布置会和促进会,会议已对各部门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解读,下面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参照市里做法,结合地区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本地区税源培植计划,并抄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

二是市综合治税办要建立完善税源培植工作机制,研究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绩效进行评估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综合治税办要按月进行考核。

三是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要对税源培植计划的涉税项目进行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只要发现新的税源,都要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分解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税源培植工作长效机制,拓展税源培植计划的社会参与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税源培植工作,积聚群众智慧。

四是税务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税的主体作用。要抓紧与财政部门就税源培植计划中明确的项目进行对接,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将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要密切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收入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妥善加以解决。

(三)以综合治税平台为依托,实现信息协调机制向工作协调机制的转变。

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在以往被动提供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主动担负起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工作职责,充分利用自身行政权力资源,在审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构建起一道防止偷漏税收的“防火墙”,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参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工作体系。

一是要完善基础信息库,掌控税收信息源泉。深入开展综合治税,离不开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没有稳定可靠的信息来源,综合治税工作,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和人员,要进一步拓宽涉税信息采集的层次和范围,职能部门要由40个部门,向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延伸。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综合治税办要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县市和部门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和个人继续进行表彰奖励,力度要加大。要鼓励部门和单位主动提供计划外税源信息,对提供特色信息并转化为税收的,财政部门可以研究专项奖励办法。

三是要充分挖掘信息价值。税务部门要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征管的着力点,同时要针对经济形势和税源状况、税源构成变化,及时提出数据调整需求。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综合开发和利用程度,如可以将数据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作为信贷评估的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税收级次界定工作机制,调动各地培植税源发展税源经济积极性,发挥好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平台信息,定期对税收级次进行界定,并通过文件形式进行固化,切实维护财政收入秩序。

3.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

狂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二、综合治税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

4.关于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思考 篇四

一、推行社会

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社会综合治税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利用,提高对税源预测的准确性,并为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稽查选案和实施税务检查提供基础信息来源。所以说,社会综合治税并非是简单的协税护税,它是税收管理方式的新突破,是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加强税源控管、提高征管效能、促进收入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征管模式的创新和完善,是征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经济决定税收,管理增加收入。税收是国家的税收,而不单是税务部门的税收;防止税源流失,不仅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也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搞好综合治税,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对于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都具有积极而又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税源监控与管理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可以概括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税务主管、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这个新机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充分发挥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以各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参与到税收管理中去。税收是国家的税收,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政府部门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个新机制中,无论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各界,其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靠的就是由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组成的法律体系的约束,以及赏罚分明、责权利一体化的激励机制。

(三)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实现了税源的多源头管理。研究税源监控问题,寻找税收流失的源头,要从征管的流程、税种设置和财务指标上分析。在征管流程方面,要抓住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比如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款入库、纳税检查等等,逐一进行剖析,找出哪个征管环节出了问题。比如在税务登记方面,最突出的是漏征漏管的问题,用经济学的语言讲,就是地下经济的问题。在纳税申报方面,现在要下力气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率。如何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大有用武之地。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可以及时地发现漏征漏管户,打击地下经济活动。通过及时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也可以从中发现虚假纳税申报,有利于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率。从财务指标上分析,从销售收入到销售成本,再到流转环节的税金,到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等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研究。通过社会综合治税,把能够控制税收流失的有关部门很好的组织起来,加强对税源的监控,这是综合治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当前税收已经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已经日益渗透到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说要把税源控制好,单靠税务局自身是孤掌难鸣的,必须同有关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这就是靠社会综合治税。

二、我市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我市于全面启动了综合治税工作。整体实施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市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市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和办法,并对口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大会,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二是建立信息传输平台。在市政府政务办公网上建立了“全市综合治税电子信箱”,构建全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和网络,明确31个有关部门的信息员的责任、义务和奖惩办法,对全市涉税信息、涉税项目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信息处理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连续性和税款征缴的实时性。第二阶段为运行推进阶段,主要是强力推进综合治税运行机制,规范行为,形成依法治税环境。一是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秘书长、财政、国税、地税、纪检监察、审计、政法委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对综合治税工作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奖惩、“一票否决”,促进增收。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二是建立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将综合治税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定期召开综合治税会议,通报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将综合治税放在与行风评议、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同等重要位置进行部署

落实,推动了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体系,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中确定兼职信息员(约700人),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治税网络。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重点抓落实,抓好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加强考核,确保社会综合治税收到实效。一是明确信息员职责,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按照涉税内容和时限要求按时、如实对涉税信息进行分类、采集、传递、落实、反馈。二是丰富完善综合治税网络平台,对涉税信息进行跟踪问效,使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地反馈对税款的征缴情况,确保各类涉税信息落实到位,将涉税信息变成控管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三是定期召开综合治税会议,增强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三、我市推广社会综合治税取得的成效我市自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代征平台,税源控管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充分调动了各部门依法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涉税信息由地税单向“采集”变为部门多向“汇集”,形成了全过程、多方位、立体化的税源监控大格局。上半年,我局累计采集部门信息89177条,涉及30个部门。通过信息比对,补办税务登记634户,发现建设项目12个,补征税款1037万元。通过综合治税,确保税收管理员管住了户、明确了数,征管质量、税收收入有大幅增长,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四、进一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思路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综合治税要进一步延伸到当地党委、政府,引起他们的重视,取得他们的支持,争取地方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召开市、县两级综合治税推进会议,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辟与各政府部门的联系渠道,及时通报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委托代征、源泉控管、信息交流等重大问题。

(二)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分析处理机制信息的采集是税源控管的起点,也是综合治税最基础的内容。因此要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征收反馈工作,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督促综合治税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将掌握的涉税信息提供给地税机关。对于进入系统内部的涉税信息,要充实加强涉税信息整理工作力量,搞好涉税信息的整理加工,经过筛选、分类、整理、分发、储存等环节将有效的涉税金额,加工成有关税种的计税金额,并根据其动态变化情况,分析其中的征收额和控制额,使涉税信息变成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一旦涉税信息变成计税依据,要及时组织征收,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防止反应迟缓丧失时机,造成税款流失。各单位要着力围绕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处理到征收反馈积极开展工作,做到环环相接,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规定及时支付代征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部门代征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代征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配合不力、造成税源流失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追究责任,直至政纪处分。

(四)建立健全税收源泉控管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的规定,在政府的支持下,明确争取部门支持的重点,确保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做好地方税收的代征、控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行业管理。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实现房地产业、建筑业、服务业、医疗卫生业、采掘业及事业单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收源泉控管;要强化分散税收管理,实行委托代征。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对车船使用税、从事客货运输、房产交易、转让土地使用权、家庭装修劳务、房屋出租等分散的税收,分别委托交通、房管、国土等部门代征,切实强化源头控管。

(五)以网络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实现综合治税信息化在初步建立政府网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开发相关软件,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系统,规范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业务流程,使各种涉税信息能及时通过综合治税软件系统进行整理、录入、对比、汇总,按照处理流程再转入下一环节,直至信息得到完全利用,税源得到有效控制,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工作规范、科学、高效、透明,减少执法随意性、杜绝人情税。同时,通过信息化的管理,还可以随机查询每项业务工作的质量、过错、责任等,从而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综合治税取得实效

5.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回报 篇五

各位领导: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围绕“三大平台”建设这一主线,以第一责任人的的姿态,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原创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

今年年初,因我镇领导班子的调整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变化,我们及时调整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作为整顿规范经济秩序、破解财政困难的重要抓手,紧抓不放,亲自督导。及时召开了新的领导组成员会议,统一了领导层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20xx年半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和排查不足之处,于20xx年4月份召开了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在此次会议上,张益群镇长肯定了我们去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就20xx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

镇综治税办根据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__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点的通知》(皋综税办[20xx]2号)的精神,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及各个税种征收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各单位信息传递的具体内容。财政、税务部门与各部门、各村居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涉税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将涉税信息向工业、工商、服务业延伸,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信息采集上,不仅主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还形成了覆盖各个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初步形成工作联系、联合办公、双向控管、数据交换、自行采集的工作制度。

各信息传递单位、各委托代征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采集、传递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本辖区的涉税信息传递给镇综治办。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逐步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网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新格局。我们的工商、公安、交管等部门大力配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推动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3、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镇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金额也不小,特别是近年来镇区园区工程建设、通达工程、河道疏峻、防渗渠等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严格要求必须取得20__新版的专用票据,否则不得支付工程款项,这已作为一条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镇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对非正式票据一律予以纠正,退回原单位或个人,重新补票入账。如果不能重新取得正式发票的,我们将视同不合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支出,依法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预付的工程款限期换票结算,完工工程待验收通过或审计报告出来后,开票结转支出。

4、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镇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各自的辖区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重则进行处罚。对接受不合法票据入账而导致税源流失的,除追缴流失税款外,对单位将处以1—5倍的罚款。通过奖惩措施的落实,形成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和鞭策落后的约束机制,努力营造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二、信息传递、取得成效方面:

通过以上组织措施的落实到位,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稳步健康地向前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体现在:

1、进一步扩充信息传递内容。

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今年对部分基础信息资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首先,我们与各村、各单位的信息传递员、代征代扣员签订了考核责任书,同时由单位负责人向政府递交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其次,我们根据去年的资料,对工业用地、屠宰户、房屋出租户、个体建筑工匠、企业用电量等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使得我镇综合治税工作横向能到边,综向能到底。

2、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传递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归类、汇总、分析、利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加强“两税”清理。“两税”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是召开会计例会,让他们在思想上能主动与税务部门配合。二是组织力量进行清理,重点是羊毛衫生产大户和纯营业税户。三是清理在建工程中已开始使用而未从次月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户。仅此就入库25万元。

(2)加强建筑业的清理。我们对辖区内的建筑业纳税人采取建立台账,及时跟踪,逐户走访,强化征管,按形象进度征收。上半年征收入库40万元,其中企业30万元,个体户10万元。

(3)加强纳税评估力度。我们针对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通过评估,新增税款15万元。

(4)加强和工商、国税等部门的协调。一是对已办工商登记的进行核对,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二是与国税的门临开票情况进行交换,重点是毛衫编织户和毛巾织造户。如丽人针织、隆泰针织、金光毛巾厂等,清理入库税款24万元。其中通过国地税的信息交换,我们查补金光毛巾厂少计销售800万元,查补税收4万元;其他个体羊毛衫纺织户查补20万元。

(5)加大委托代征力度。我镇牲猪屠宰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前期状况不够理想,5月份以来,我们通过政府协调,与牲猪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委托代征合同,二个月来共代征入库税款24000元,城建办代征建筑营业税47156元。

三、建议:

1、国税门临开票情况虽然能及时与地税进行信息传递,但国税征税在前,而地税利用信息在后,总是存在一个滞后的问题,地税在组织查补时,固定企业的部分尚且没有问题,问题是部分个体户及部分流动户,容易造成税源的流失。因此,我们建议国税在门临开票时帮助代征地税,一方面防止了税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减少了部分重复劳动。

2、房屋出租营业税的征收依据是公安部门提供的房屋出租合同,这部分由于涉及面较大,我们建议这部分请公安部门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实行代征。

3、运输营业税对我镇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由于其流动性强,活动范围广,不利于地税部门跟踪查访,对其经营状况不了解。因此,我们建议这一税种委托交管部门代征代管。

6.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 篇六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思想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对全市2010年综合治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财政供给的重要措施,是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在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相适应、财政政策性减收增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充分认识到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参与综合治税工作,为加强税收征管、增强政府保障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综合治税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贯彻落实,把开展 1

综合治税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市规划局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我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对我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上级安排部署的综合治税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我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运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全程指导、相关科室密切配合、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方法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局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报送

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我局在综合治税中的职责为: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建筑开工前的公示及审批房屋建筑规模等规划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疏通信息传递交流渠道,确保涉税信息按时传递。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主管科室,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采集、报送涉税信息。专职人员同时负责认真对综合治税有关纸质和电子原始信息台账、处理资料和有价值的综合治税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齐全完善的档案资料。

二是规范报送程序。每季度末,先由综合科对本季度的有关

信息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再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查复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报请局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专职人员及时通过交换平台上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通过层层把关,确保我局报送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提高信息质量。报送的信息中,具体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投资总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纳税人编码等内容,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全面完整的纳税人信息。

四是严格运转程序。我局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发证,制定有严谨高效的运转程序,每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报建、审查、会议决策、公示、放线、验线、核测、竣工验收等环节,并严格登记,有效防止了迟报漏报现象。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在综合治税日常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凡是我市召开的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或业务培训,我局均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围绕提升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工作新情况,提出工作新思路,制定工作新措施,提升我局综合治税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内部考核。我局在综合治税信息采集、组织、协调、报送等方面加强考核,并列入局行政效能考核内容,与考核挂钩。对思想重视、信息传递全面及时、成效明显的科室和人员,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造成税收流失的科室和人员,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工作中我局加强与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和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推进。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报建窗口、科室受理等多种形式,广泛向让建设单位和群众宣传综合治税相关政策,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提高纳税意识。对于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报建项目,努力营造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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