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2024-08-04

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精选11篇)

1.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一

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亮点

根据今年9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这么重要的会议都有哪些高能看点呢?

召开时间怎么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根据近年惯例来看,从三中全会到七中全会,全会召开时间一般由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来确定,一次确定召开月份,一次确定具体召开日期。

今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于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六中全会;9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进一步明确,十八届六中全会于10月24日至27日召开。

全会议程有看头!

根据近些年惯例,决定全会召开月份的那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同时确定全会的主要议程。今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如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9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透露出一些信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啥?

今年9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了明确回答: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十八大以来这些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落马”

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王珉、田修思、黄兴国

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王敏、杨卫泽、范长秘、仇和、余远辉、吕锡文、李云峰

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都聚焦啥?

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

二中全会:研究讨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

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五中全会: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

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

2.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 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联社要认真贯彻落实, 在当地党和政府领导下, 为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贡献。

一、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总社和各级联社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 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0多年来, 总社和各级联社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 发展以“两个联合”为主要特征的股份合作制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推进科技创新, 提高企业竞争力,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继续发挥联社作用十分必要。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 城镇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将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加快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 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为联社创新和完善职能, 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出了新要求。

积极稳妥地确定联社的改革模式, 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今年4月下旬深入到全国供销总社调研时指出, 党的十八大指出,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和前途。就是走什么路很重要。我们要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 去认识供销合作社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作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形态具有中国特色, 它既有政府色彩, 又有公益色彩, 还有市场色彩, 是一个有特点的合作经济组织, 怎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这个组织的特殊作用, 既是一个理论问题, 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汪副总理还指出, 要牢牢树立市场竞争意识, 从市场角度出发, 把握设计自身的体制机制改革, 保持自身活力。汪副总理的讲话, 对我们总社这类组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历史上, 手工业合作总社与供销合作总社分别为城乡合作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 除服务对象有所不同以外, 机构性质、组织体系、工作方式、服务内容基本一致。为此, 联社机构改革要贯彻中央指示精神, 从实际需要出发, 从有利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

二、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积极探索联社职能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核心问题是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 根据市场需求, 满足企业需要, 应成为联社的重要职责, 而且大有可为。为此, 各级联社要积极探索职能创新, 主动反映企业诉求, 及时提出政策性建议,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 多方面搭建服务平台, 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开拓市场、企业融资、科技创新、经济合作、人才开发、品牌培育等咨询服务。同时, 在政府职能转变中, 承接部分原政府职能、社会职能, 使联社成为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和协调者, 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 集体经济政策制定的建议者, 中小企业合作互助的组织和参与者。

三、要依法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 正确确定联社机构和资产归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财产不可侵犯, 非公有制经济财产同样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对此,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我国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载体, 对于巩固和发挥公有制主体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作用。集体资产是公有资产, 但不是国有资产。《物权法》规定:“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本集体”一般指集体企业或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政府部门不得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否则, 就可能是对集体资产的平调、侵占、侵吞的违法行为。联社资产是集体企业和职工几十年的积累形成的, 省级联社有总社的投资, 多数基层联社和集体企业有上级联社的投资。

联社深化改革,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从指导、维护当地集体经济的实际出发, 保持必要的机构, 必须明确联社机构和集体资产归属, 充分发挥其作用, 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 为发展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做出新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 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基层, 加强调查研究, 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选择改革模式, 总结实践经验, 反映企业诉求, 妥善解决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开展理论研讨, 加强舆论宣传, 为发展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做出新贡献。

此外, 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地联社深化改革的情况, 请及时向总社城镇集体经济和手工业指导部报送。

特此通知。

3.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三

要点一览

26日起至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可能很多人觉得,这么大的会讨论的问题都很严肃,跟咱们老百姓没啥关系。这就错了!“十三五”规划将是这次会议讨论的核心议题,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也将在本次会议勾画。这可是与你我都息息相关的事!

【主要议题】

作为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从1953年至今,中国已完成12个五年规划(前十个为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2020年既是“十三五”的收官年,也是中国第一个百年梦想实现的时间节点,因此,这份规划将对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五年做出怎样的安排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

【十大领域】

从5月27日至今,习近平接连举行三场座谈会,听取上海、江苏、贵州、湖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在这三场座谈会中,习近平明确了中国在“十三五”期间需要补齐的“短板”,部署了需要取得“明显突破”的十大领域。

一是保持经济增长。“十三五”时期,中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习近平要求,挖掘增长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总量上台阶。

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中国经济增长将完成三个转变:从主要靠投资、出口变为“三驾马车”协同带动;从主要依靠工业变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从主要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变为主要靠劳动生产率的提升。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为提升经济竞争力,中国将改造传统行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并积极培育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

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将在科技、产业、企业、市场、产品、业态和管理等领域全面推进创新。

五是农业现代化加快步伐。相比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当下的薄弱一环。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下,中国将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技术创新的步伐。

六是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强调,改革是培育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围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改革意识,提高改革行动能力。

七是协调发展。目前中国已经推出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多个区域经济战略,未来,区域、城乡发展的协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成为政策重点。

八是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在调研中强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中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九是民生。今天的政治局会议指出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也要求全面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

4.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四

关键词:指导思想

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发布,《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5.十八届三中全会思想汇报 篇五

在万众瞩目与殷切期盼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在11月12日落幕,预热近一年的改革方案终于露出眉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直以来,三中全会都变成了“改革”的代名词,是观察中国“后30年”变革的历史线索。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一共召开过的7次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不变主题。这7次三中全会,有5次议题直接是与深化改革相关,2次则和农村改革与发展相关,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不例外。

大会提出了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把解决发展问题、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会议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2013年11月,中国改革开放走过35个非凡岁月,硕果累累。35年后的今天,中国改革再临深度整合、大幅提速的重要节点。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会议强调,“必须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坚持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绘就明确的路线图,为改革航船再出发指明航向。中国的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是让13亿中国人过得更好,让老百姓分享更丰硕的发展成果。全会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吹响号角,在确定总目标的基础上,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如今,我已是一名即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学生。参加工作后,自己一定要尽心尽力地完成着分内的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祖国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敬爱的党组织,让时间见证我的成长,我将会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蜕变。此致

敬礼

汇报人:#####

6.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六

1 坚守本职,做出深入人心的新闻

记者,记着。作为新闻记者,报道好新闻是本职工作。当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也是各行各业正在做的事情,笔者认为,记者坚守本职,报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闻,其本身也是学习贯彻的体现。

作为时政新闻记者,应怎么报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闻呢?有很多关于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的报道,如部门学习,跑口的单位、行业学习,但对此应简单地进行采访报道,还是深入地了解展示,显然后者更体现记者的坚守。

以实际采访为例,报道江津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任务时,是简单报道,还是挖掘细节?我们选择了后者,在反复沟通后,了解到一个街道的党支部利用专项组织生活会学习全会精神,在哪里,采集了多位普通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同期声,有支部书记说自己平时没有注意和青年党员谈心,没有关注青年党员的发展;有普通党员说平时没有在意组织生活,参加不积极;也有党员提出,支部书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时间不及时,群众有意见。通过生动的同期,表现了该支部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辣味十足,则自然地反映出了党员学习贯彻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既让人印象深刻,也具有示范效应。

深入采访,坚持走转改的新闻报道,可以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闻更生动,更具说服力。用心策划,则能形成更大的合力,展现学习贯彻的成效,同样是坚守本职的表现。在报道重庆市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其中有涉及重庆市持之以恒反“四风”的内容,怎样才能直观地反映反“四风”带来的变化呢?经过认真思考,决定选择一个餐饮企业为例,用故事反映反“四风”的成效:餐饮企业负责人可以谈,最初以为是短时间的行为,用怀疑的态度保留了高档餐饮业态,随后接受并积极转型为大众消费的餐饮业态,企业得到了健康稳定的发展。通过这个事例,从侧面反映出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比直白地表述更加具有说服力,受众也更加接受。因此,肯动脑筋的策划,会让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报道更加深入人心。

2 不忘初心,做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如果说坚守本职是对工作的要求,不忘初心则是对思想的考量。不忘初心,既是要求记者不要忘了入党时的初心,也不能忘了入行时的初心。作为党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义不容辞。要认识到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准则》和《条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地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项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两学一做”,通过学习,努力做一个合格,乃至优秀的共产党员。

记者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还应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会全体代表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代表的讲话精神,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新闻记者提出4点的希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坚持正确工作取向,这不正是记者的初心吗?当前,世界正处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变的媒体变革时代,新闻的形式和内容和以往都有很大的变化,但作为记者,特别是时政记者,更应该不忘初心。因为,当重大事件发生时,需要记者发出权威的声音;当灾难和不幸发生时,需要记者传递爱心和信心;当谣言和不实新闻传播时,需要记者来辨伪去妄。

3 结语

当前,既不能忘记记者的责任,也不能忘记记者的理想,在信息传播渠道越来越广的今天,更需要记者坚守本职,不忘初心,带着正能量坚持前行。

摘要: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时政新闻报道的热点,作为时政记者,应该坚守本职,不忘初心,做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具体事例,讲述一线时政记者该从哪些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关键词:时政记者,坚守本职,不忘初心

参考文献

[1]于平.浅谈经济新闻报道问题及应对策略[J].新闻传播,2014(2).

7.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七

想汇报

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十月召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思想汇报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敬爱的党组织: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靠中国共产党来把握方向、引领前进。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个轮子有效地转动起来,推

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关键的战略举措。

由过去强调从严治党到现在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所谓全面,就是党建内容的全覆盖,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都要从严设计、从严推进、从严考核;同时也是党建主体的全动员,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所谓从严,就是用更严格的标准管党治党,对党员的要求比对普通民众的要求更严格,对党的纪律比其他团体更严明,对党的规定要比一般法规更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要比普通党员的处理更严厉。只有把全面和从严有机结合,才能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管出成效。

从严加强思想建设。理想信念是

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具有先进性和战斗力,首先是因为它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运用科学理论武装自身。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无数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甚至不惜流血牺牲,为的就是这个理想,靠的就是这种信仰。有对共产主义的美好憧憬,就会让自己看得更高、看得更远。

在新的时代,思想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部分党员干部的信仰缺失。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去坚持和奋斗,就会虚伪甚至堕落。对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难以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就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就会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难免犯错误。

如何才能坚定理想信念?关键之一在于理论教育。坚定的信仰来自于对理论的深刻认知和切实把握。中国共产

党之所以确立共产主义理想,其根本原因就是普遍认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当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思想建设要从严,关键是要从严设计、从严管理,建立严格淘汰机制。要奖优罚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导学、督学、验学、奖学的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

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重点是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党员干部,锻造一支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党的先进性要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来体现。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必须严格党员管理教育,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严把入口关,确保党员质量。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必须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制度

化、常态化、长效化,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

从严加强组织建设,关键是要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信息时代和社会条件急速变化的情况下,组织观念薄弱、组织领导涣散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入手。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从严加强组织建设的关键是从严治吏。要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惩

戒。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批评、严厉查处,使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受警醒、事事有约束,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作风是党的形象,是人格的力量。人民群众就是通过自己身边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来了解一个党、认识一个党,进而选择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证明,没有良好群众基础的政党难以维系政权。人心向党,党必然生机勃勃;人心背党,党必然凋零败落。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执政时间越长的政党,越要从严治党,越要加强作风建设,这样才能赢得群众拥护,获得百姓支持。

当前,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绝,一些案件处理不严、得过且过,使得部分干部心存侥幸,没能从思想意识上认识错误、认真反省。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以上率下,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产生了广泛、强大、持续的示范效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的作风建设收到明显成效,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从严抓作风建设,关键是从领导干部严格抓起。一个好的干部,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和稀泥,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领导干部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才能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续不断地抓下去,保持力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会危害社会稳定,甚至产生适可而止、知难而退的想法。这些想法观念都

是错误的。实际上,不反腐就会得罪人民群众,就会危害社会稳定,就会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不但不会损害党的形象,反而会真正赢得民心、获得百姓赞誉,真正树立党的光辉形象。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真抓实干,必须严字当头,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惩治制度和预防腐败机制为重点。严厉惩治不放松,防微杜渐不能停,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从严加强制度建设。从严治党要突出制度管党的根本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了重

要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党内部分法规碎片化、形式化问题已经凸显,急需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从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应突出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顶层设计,搞好配套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功能;二是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激发制度活力;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徒法不能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效力必经强有力的执行方能发挥彰显,否则制度就只能徒有虚文。要坚持制度治党,既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必须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年月日

敬爱的党组织:

我们党的发展历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我们党不断从严治党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期我们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尤其需要从严治党。在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中不断凸显着从严治党的必要性;从严治党在新时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科学治党的前提;在新时期从严治党的方法论中,制度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到以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都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是依靠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我们党才在革命和建设中取得辉煌成就。当今中国处于深化改革阶段,正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时期,面临着四大危险四大考验利益固化藩篱等命运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因此,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只有从严治党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稳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党的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

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必要性

我们党的发展历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不断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创建之时,一大就始终严明党的纪律,大会决定接受党员要特别谨慎,严格审查。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进行过多次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严肃党的纪律,整顿党风、惩治腐败、从严治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面对经济建设中暴露的弊端,邓小

平坚决地指出,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从严治党在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并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在党建部分中反复重申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的十七大将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贯穿党建始终。仔细分析党的历史上着重突出从严治党的时间节点便能清晰地发现:在党面对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生死存亡的时期,我们党尤其强调从严治党。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越是面对危险和难题之时,越是需要加紧对党的治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之时。因此,对当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来说,从严治党不仅具有历史意义,更有深刻的现实内涵。

之所以强调党的十八大之后新时期语境之下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原因主要有:一是从世情方面来看,随着中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世界中承担着更多的大国责任,中国已经与世界各国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构成命运共同体,如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彰显世界意义,如何使中国道路更加可持续,如何打消中国威胁论黄祸论等西方偏见,始终要依靠作为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因此,我们党能否加强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面对复杂国际形势作出正确判断的关键。从严治党的世界历史意义在于,我们党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各种风险与困难,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二是从国情方面来看,虽然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均取得新进步,迈出了新步伐,但是需要看到的还有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

范、诚信缺失现象;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多等等。保持既有成就和解决新问题,同样需要我们从严治党。三是从党情来看,我们党执政已逾耳顺之年,除了党所处的社会生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自身情况也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这个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综上所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党必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在新时期蹄疾步稳地进行全面深化改革。

新时期从严治党的重要内涵

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历史上,因统治集团严重腐败而导致政息人亡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因为执政党腐化堕落,导致脱离群众进而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一个清正

廉洁的执政党,一定会对形成崇廉敬廉的社会风气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一个勇于对自身的不廉洁行为从严惩治的执政党,也一定会对整个国家的廉政建设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有权力异化、进而腐化变质的可能性。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再次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

因此,从严治党的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严字看似抽象,但是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从严治党语境中的严下了精准的定义,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以修身,才能率先垂范,坚决抵制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以用权就是有权者严格、科学地使用公权力,坚持公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同时也是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的必要条件。由此看来,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从严治党不仅仅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重要的是从严治党内嵌着科学治党、民主治党的治党机制,既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中的基础环节,又是认真执行党规党法,并将其贯穿到改革和发展之中的行动力体现。

科学治党的前提条件。从严治党不仅仅是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更是作为治党中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手段。科学

治党即党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的党的制度科学化,即推进党的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从严治党作为统领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在党进行各个方面的具体建设之时就表现为科学治党。从历史上看,当科学治党与从严治党契合时,党的建设就能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党领导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当二者背离时,党的建设就会成效大减、党的领导就会面临挑战,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曲折。在新时期尤其需要强调科学治党是因为在进入改革开放深水区之后,我们党面对比以往任何时期都多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避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如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在纷繁的社会思潮中坚持主流意识形态,如

何更好解决民生问题、公平公正问题等,都是需要我们在治党中用科学理念着力解决的问题。科学治党作为治理党的一种机制,渗透着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思维方式,这五种思维本质上是一种科学思维,在治理党的过程中化作科学的执行力。

如前文所述,科学治党的重要性在新时期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凸显,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科学治党始终是要在从严治党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没有从严治党的严,科学治党的科学维度便不能彰显,抑或是科学的效能无法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只有以严为前提,管党治党一刻不松懈,严明党的纪律,才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使党法党规有科学运行的前提条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从严治党和科学治党是内在统一的,在相当多的时候,在规定合理的条件下,严格执行某项规定本身就体现着对此规定的科学执行。所以说,新时期下科学

治党需要从严治党作保证。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8.入党思想汇报-十八届四中全会 篇八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23日在京召开,因为我时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所以我也关注了下四中全会。这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了50余次,“依法治国”也是高频词。这到底透露了什么信息?专家普遍认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进程也必将加快。

在我看来,这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他们被划出了一道道为官从政的“底线”和“红线”;而对老百姓来说,面对无理不合法的要求,可以硬气地拒绝。对老百姓的生活也有一定变化,假如他们家里有孩子上中小学,以后他们恐怕要多上一门课:法治课。假如他们做生意办企业,以前遭遇政府或者其他单位无理的要求,今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请拿出法律依据,如果你的要求不合法,对不起,我拒绝接受!假如他们跟人打官司,二审判决就是终审了。假如您不服判决,想要申诉的话,就别上访了,他们得考虑请个律师,让律师代表他们申诉。要是经济压力太大,负担不了律师费,也没关系,他们可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让政府替他们买单。

之所以有这些变化,因为这届四中全会中指出了七大部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要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当然,我们必须也要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总而言之,无论有哪些阻力与障碍,还是腐败与贪污,只要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一切困难都会慢慢解决,我们实现中国梦,也便有了坚实的根基。汇报人:

9.关于18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篇九

总体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发展规划

1.创新发展

(1) 培育发展新动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释放新需求, 创造新供给, 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发展分享经济,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2) 构建产业新体系, 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实施《中国制造二〇二五》,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3) 构建发展新体制, 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 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2.协调发展

(1) 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 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3.绿色发展

(1)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2) 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 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4.开放发展

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推进双向开放, 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 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5.共享发展

(1)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教育质量,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3) 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全会描绘的“十三五”的主题是,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 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大关键词

10.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 篇十

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即“一中全会”到“七中全会”。

深化“三中全会”部署

“一中全会”一般紧接着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召开,聚焦“人事”,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一般在全国两会之前召开,主题也以“人事”为主,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安排;“三中全会”则以“经济与改革”为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四中全会”,一般与“三中全会”相隔一年左右,会期一般4天,会议内容通常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

8个月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0月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多以“党建”为主题

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四中全会”还常聚焦“党建”。十二届四中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均以党建为主题。

20个月前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8个月前的“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3个月后召开的“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汇报人:xiexiebang

11.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的解读 篇十一

农村改革是我国启动改革开放的起点,仍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明确提出了“三个赋予”、“七个允许”、“四个鼓励”、“五个保障”、“六个推进”、“三个建立”、“六个完善健全”、“四个制度改革”、“五个城乡统筹”的农村改革任务和举措。

三个赋予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七个允许是: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允许通过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四个鼓励是: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五个保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六个推进是: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三个建立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六个完善健全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四个方面的制度改革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五个方面的城乡统筹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整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决定》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政策突破是: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向农业企业流转,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些重大论断和政策突破,必将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 《决定》明确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从理论上讲,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内在联系决定了城乡要一体化发展。农业和工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支柱产业,农村和城市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两个基本区域。工业和农业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有机的联系,彼此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

农业和农村发展,离不开工业和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同样,工业和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业和农村的支撑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充分发挥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如果把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割裂开来,使它们失去相互联系,形成两个封闭的体系,那么农业和农村的健康发展就会遇到极大障碍,农业和农村就发展不好;工业和城市的健康发展也会遇到极大困难,工业和城市也发展不好。也就是说,城乡分割,城市和农村都发展不好。只有城乡一体,才能实现农业和农村、工业和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这个主要障碍。所谓城乡二元结构,就是在制度层面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从身份上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公共资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向城镇和城镇居民倾斜,农村得到的公共资源和农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滞后于城镇和城镇居民,农民不能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不能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比如,在户籍制度方面,户口在性质上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民被登记为农业户口,城镇居民被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不能自由转换为非农业户口。在这种二元户籍制度下,大量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已经不再从事农业,大部分时间也不在农村居住,但并不能真正获得市民身份,无法在城市安家落户和融入城市,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合法权益不能得到 充分保护。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方面,财政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的投入强度明显低于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水平明显低于城镇,特别是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务工农民的覆盖度较低。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2年单位或雇主为务工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只有14.3%、24%、16.9%、8.4%、6.1%。在土地征收和交易制度方面,城市国有土地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不是按照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补偿,而是按照土地的原有用途收益补偿,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由于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导致城乡资源不能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城乡生产要素不能平等交换,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均等,使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发展差距拉大。从根本上讲,这种以城乡分割为特征的城乡二元结构不破除,城乡发展一体化就实现不了。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大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关于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出了明确方向。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这是一个重大论断和理论创新。

第一,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和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就是适应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就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发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在规模、效率、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充分发挥企业经营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的先进生产力作用,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使农业经营方式更加丰富、更加具有竞争力,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制度活力。

第二,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能有效完善农地权能结构,推动农地制度创新发展。即由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并行分置”向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并行分置”发展,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和权益关系,提高农地资源配置和生产经营效率。农村改革之前,我国农地制度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和经营集体土地。农村改革建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成功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民,这种“两权并行分置”的农地制度较好处理了国家、集体、农民权益关系,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呈现出良好的制度绩效。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发展,大量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这部分农民虽仍具有农民身份但已不再从事或不主要从事农业,虽仍是集体土地的承包主体但已不再是或不主要是集体土地的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流转大量发生,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日趋普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权设置越来越呈现出实践必要性。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2.7亿亩,已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顺应实践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承包权”和“经营权”分权设置,明确经营权流转及行使的法律地位,建立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并行分置”的新型农地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是承接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载体。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家庭经营是基础,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主要是在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就可以有效推动实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权设置,形成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并行分置”为特征的新型农地制度,优化农村土地所有、占有、使用、收益权能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布,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农地资源有效配置和现代农业发展

三、关于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决定》明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是一个重大政策突破。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使农民对承包地的权能更加完整和充分。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同土地的关系,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保护土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用益物权,有利于扩展农地的生产经营功能,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经营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现行情况下,农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两个部分,一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按有关法律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另一个是宅基地使用权。另外,农民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集体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获得“四荒地”承包经营权。按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农民享有的承包地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流转方式。但是,由于《物权法》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因而使得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不完整、不充分。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使用权权能,就是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抵押、担保等权利,使农民能够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等活动。将抵押担保权注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可以充分活化土地使用权的金融功能和作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难题,使农业农村发展获得有效金融支持,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所以,在农民已经拥有的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流转方式权能基础上,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使农民拥有的承包地权能更加完整和充分,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中央政策已经在林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进行了成功实践,受到农民广泛欢迎。2003年,《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年中发9号)》规定,林地使用权可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中发10号)》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使用权进行转让、入股、抵押。林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成功实践,为在一般意义上规定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抵押、担保权利提供了有力支持。另外,近年来,不少地方对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权利进行了探索,极大改善了农民融资难状况,农民利用这些抵押贷款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投资创业,大大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这些实践也为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的政策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

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不会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绝对不会出现所谓的农村集体土地改变性质问题。有人担心,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会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这种担心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从法理上讲,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所抵押的只是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用益物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并不会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即使出现抵押风险,所转移的也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即转移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并不会发生转移,因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会因为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担保权利而改变。

四、关于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

《决定》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为农村土 地流转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农业企业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并列,成为承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载体,是一个政策突破。

第一,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留在农村务农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后继乏人问题日益严重,“将来谁来种地”已成为我国农业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2012年底,全国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已超过2.63亿人,40岁以下占60%,平均年龄37岁。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1~60岁占21.3%,60岁以上占11.2%,即农业从业人员近1/3已超过50岁。动态看,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发展很快。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相比,第二次普查时50岁以上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了14.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44个百分点。按此趋势,到2016年第三次农业普查时,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比重将超过50%。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2012年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49岁,2003~2012年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增加5岁,平均每年增加0.5岁。与老龄化一并出现的还有农业从业人员女性化和低文化程度化。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53.2%,超过男性6.4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超过50%。在一些工业化、城镇化先行地区,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女性化更为严重。浙江省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占比达到53%,30岁以下的仅有6%;江苏省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平均年龄已达58.2岁。即使在农业大省,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也很明显,据湖南省粮食生产大县宁乡县调查,该县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比高达63%,女性占比高达65.7%,20~29岁的仅占3.5%。对照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标准,劳动年龄人口中45岁及以上劳动力为老年劳动力,老年劳动力占比超过15%时为老年型劳 动力结构,我国农业劳动力年龄结构已明显处于老年型。所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分迫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承包经营权向这些经营主体流转,有利于推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成长。

第二,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是发展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需要。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户均土地规模不足10亩,不少农户的土地还分散为几个小块,90%左右的农户养肉牛数量在2头以下,93%左右的农户养猪数量在10头以下,80%左右的农户养羊数量在10只以下。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是推动农业实现规模经营的根本途径,有利于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三,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是提高农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小规模分散经营情况下,农民靠土地种植实现不了充分就业,为了增加收入,必然要兼业,导致农业出现兼业化、副业化,难以成为有市场竞争力和经营吸引力的产业。吉林省的调查显示,规模在30~70亩的玉米种植大户,净收益可超过2万元,同 外出务工收入基本相当,这部分人会安心以农业为主业。农业部的调查表明,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户均耕种100~120亩,就有规模效益,农业就具有吸引力。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显示,种植经济作物的规模不低于170亩,种植粮食作物的规模不低于300亩,这样的农业规模才具有国际竞争力。很明显,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和途径。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实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提高农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根本举措。

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推动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公开市场上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五、关于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

《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

合作经济在革命导师马克思和列宁的经典思想中受到高度重视。马克思在1864年10月所写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高度评价了当时工人创办的“合作工厂”,认为“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因为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雇佣劳动,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把合作经济的联合劳动看作是取代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一种经济形态。在1871年所写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更明确地指出:“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总的计划组织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下不可避免的经常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的痉挛现象,那么,请问诸位先生,这不就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吗’?”恩格斯在1886年的《致奥古斯特·倍倍尔》一文中也明确指出:“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在充分体现其新经济政策思想的《论合作制》中,列宁宣称:“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合作经济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农业的农户分散经营特征,决定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农产品大市场的矛盾,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发展合作经济是解决这一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合作经济是联结市场和农户的中介和载体,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改变单家独户农民进入市场势单力薄的弱势地位,扩大农产品商品销售规模,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联合起来,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一体的组织结构、适度的组织规模进入市场,实现分散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大提高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和竞争能力,是组织和服务农民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农业生产领域以外,合作经济还可以在广泛的农村事务中有效解决一家一户农民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解决起来不经济的事情,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农村经营方式的主体,必须通过 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区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提高农业农村生产力水平,增强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农村发展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作,是一个普遍的世界性现象和趋势。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农民合作社都受到广泛重视。目前,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农民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农民普遍参加合作社,美国5/6的农民参加各类合作社,法国4/5的农民参加农业流通合作社,荷兰农民生产的产品80%以上通过合作社销售,日本农民几乎百分之百参加合作社,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民依赖和依托的主要经济组织。特别是在人多地少国家或地区,农业合作十分发达,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在荷兰,3个奶类合作社的经营额就占领了全国80%的牛奶供销市场,2个合作拍卖行几乎销售了全国所有的花卉,1个淀粉用马铃薯合作社占领了全国100%的市场,1个种用马铃薯合作社在全国市场中占有70%的份额。通过合作社的生产和技术交流、加工、销售活动,使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形成了紧密联系,有效提高了农业的竞争力。这些经验为我国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提供了很好参鉴。

六、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决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理念上的重大突破。

第一,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实现城乡居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城乡不平等的一个深层次表现是,农民和市民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不平等。比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房屋具有完整产权,可以抵押、担保、买卖,农民自己在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却不具有完整产权,不能抵押、担保,也不能出售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企业获得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等活动,农民拥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担保等活动。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但这些权利在经济上缺乏有效的实现形式。财产权利的不足,严重制约农户财富的培育、积累、扩大,制约农户财产进入社会财产增值体系、信用体系、流动体系,制约农民同城镇居民在经济权利上的平等,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赋予农民平等的财产权利,以实现农民平等的现代化人格地位,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是我国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实现城乡居民在权利上平等的必然要求。

第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增加农民收入和财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必然要求。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不仅不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制约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扩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对巩固工农联盟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也会形成不利影响。根据统计资料计算,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2%,如果剔除城乡居民收入核算方法和内容的不可比因素,把农民人均纯收入也转换为可支配收入,则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相当于城镇居民的比例还要更低一些。动态看,1980~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12%,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速比城镇居民平均每年慢0.2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相对差距(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由2.5∶1扩大到3.1∶1,扩大24%;绝对差额由286.3元扩大到16648.4元,扩大近60倍。所以,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是缩小城乡差距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对解决好“三农”问题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培育新空间和开辟新途径。从农民收入构成看,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4个部分中,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 很低,是增加农民收入最大的潜力所在。应该把增加财产性收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动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动农民财产权利在经济上有效充分实现,就可以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财产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从而有效拉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第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内涵上就是要保障农民依法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使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充实农民土地使用权权能,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依法获得土地股权投资收益;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使农民依法获得土地流转收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通过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使农民依法获得宅基地和房产转让收益;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使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推动财产真正成为农民发展和致富的重要手段。

七、关于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主要要求和举措是: 第一,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这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点。基本要求是“三个保障”,即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现行体制机制下,农民生产要素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劳动要素方面,进城务工农民没有实现同城镇职工的同工同酬,相同劳动岗位农民工所得收入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一半左右。土地要素方面,城乡土地交换农民得到的补偿较少。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10%。资金要素方面,农村存款资金大量流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农民长期面临“贷款难”。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必须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使农民在劳动、土地、资金等要素交换上获得平等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就是要改革城乡不平等的就业和劳动报酬制度,使农民工享有同城镇职工同等的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就是要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就是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和体系,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

第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这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方面。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安天下、稳民生的战略产业,粮食是城乡居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消费资料,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但是,由于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市场需求弹性和收入弹性不足,与工业品等其他产品相比缺乏市场价格优势,相同数量的土地和资金从事粮食等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收益要远远少于其他产业。因此,粮食生产大县、农业大县往往都是工业 小县、财政穷县。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就是要进一步从资金投入、价格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形成支持保护农业的长效机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农业补贴对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的促进作用,调整补贴方式,改变实践中存在的不管种不种粮食以及种多少粮食、农业补贴都按承包地面积平均发放的简单做法,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补贴资金的使用要向种粮农民等粮食生产者集中,特别是新增补贴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倾斜,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让农业补贴真正发挥支持粮食生产的作用,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同时,积极探索新增农业补贴资金集中使用、集中用于改善粮食生产条件等农业基础设施的有效途径,发挥补贴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就是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弥补粮食生产在经济上的弱势,使粮食主产区人均公共财力和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种粮农民和产粮大县在经济上不吃亏,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种粮和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这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重要形式和途径。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有利于弥补农村储蓄资金、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外流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有利于弥补公共资源配置的城乡不均衡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持农村建设,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 18 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积极支持农村发展。

第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目标。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加大公共财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力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八、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这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在这里,主要创新点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发展经验表明,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经过城镇化而实现了现代化的。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要超过70%。据世界银行统计,2011年美国、日本、德国的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2.4%、91.1%、73.9%,超过我国几十个 百分点。所谓城镇化,就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从而使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历史过程。因此,没有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就没有城镇化的实现。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上看,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突出表现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人口城镇化速度远远慢于土地城镇化。2000~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78.5%,而同期城镇人口只增长了45.9%。2012年,我国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达到52.6%,而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35.3%,二者相差17个多百分点。2000~2012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10.5个百分点扩大到17.3个百分点。中国社科院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仅有40%左右。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也无法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生活,实际上处于半城镇化状态,不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社会阶层和谐和城镇化质量。农村存在的大量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是这种半城镇化的直接结果。所以,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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