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2024-07-1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通用12篇)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一

国家基本药物解读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其实,通俗地说,基本药物就是相对物美价廉的常用药。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分具体生产地、企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确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12版)共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317个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520个品种。另外,已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并不是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的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的非目录药物。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处方外购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合理用药十大核心原则。其中,用药应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同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义马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刘小丽)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二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

根据《办法》,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我国基本药物的遴选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基层目录》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药,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说明。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办法》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文/本刊记者王丽目录的,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不得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6种药品,分别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1次。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调整的品种和数量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变化;我国疾病谱的变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照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将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药品标准被取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将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意见》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的,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配备使用的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意见》指出,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卫生部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从2009年9月21日起开始逐步实施《基层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对《基层目录》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根据《意见》,2009年,各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据了解,我国还专门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该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用全新的制度解决“看病贵”难题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中国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李玲表示,此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李玲表示,新制度的启动能保证老百姓用上物美价廉的药品,解决长期诟病的“药价虚高”问题。以前国家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统一配送、降低药品价格、实施医保制度等,但均未能解决问题。此次采用了一个系统工程,从国家制度的层面动起了大“手术”,这表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决心和信心。

李玲分析认为,新制度有三大亮点:首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以国家的信誉为老百姓举荐药物;该制度是一个综合配套工程,多个部门联合参与并实施;制度强调了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有详细的分工计划,以便制度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相关链接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三

【摘要】目的:分析德阳市基层医院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方法:从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使用、报销等方面入手,对医院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供应、使用及报销政策的3个环节是一脉相承、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政策的顺利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Impact of the essential drug list on the grassroots health care facilities

in Deyang of Sichuan Province

Xu Xiaofeng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Impact of the essential drug list on the grassroots health care facilities in Deyang of Sichuan Province. Methods:From the supply,use,reimbursement policies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the problem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s System in primary hospital were analyzed. Results and Conclusion: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upply,use and reimbursement policy is 3 important aspect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will be affected by any a part. All , ensure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has importan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Basic level hospital must earnestly implement the national basic drug system, ensure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has importan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WHO于1977年首次为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基本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概念。目前为止已经有170多个国家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9部委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并开始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距今已实施4年时间,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笔者对基层医院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先分析如下:

1 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

目前,医疗机构的用药都是通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配送的医药公司都是经过招投标获得配送资格,药品的质量和配送就会有一定的保障。然而,回顾2003-2011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这些年,一些疗效好、价格低廉的药品,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国家基药目录品种,如碳酸氢钠注射液(每瓶0.5g:250ml)是临床必须药品,由于一些生产厂家方面的原因[1],造成供断。在如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奋乃静,也是因为价格过于低廉,甚至低于原料价格,导致生产企业难以运行,出现长时间断货,甚至高于挂网价供货的现象。此外,个别生产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蓄意压低招标价格,恶意竞争,导致药品利润过低,导致即使是中标药品,但无药品供应的怪现象。此时,医院为了保持药品临床使用顺利进行,不得不换高价格,供应有保障的品种。在多重因素作用下,导致了物美价廉的药品逐步退出临床,取而代之的是价格更高的所谓的新药。

2 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基本药物的使用是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关键环节。其使用主要涉及2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医院、临床医师;另一方面是患者。临床药品的使用经过数十年的演变,逐步从价格低廉、品种单一,选择范围窄,过渡到了价格、品种多样化,选择范围广的过程。国家明确规定,临床药品的使用原则是首先结合临床实际的基本药物,然后选择其他药物。然而,在医院长期形成的"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四川省借鉴其他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开始试点执行"零差價"销售,势必在某种程度上给医院带来一定的冲击。虽然政府一直强调会出台一系列的补偿措施,但具体的补偿政策和措施的颁布和贯彻需要一个过程。多数医院对次措施持审慎的太多,大多处于观望阶段。

3 基本药物的报销政策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地均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框架体系。全民正享受着"医保"带来的政策待遇。基本药物也全部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保险比例逐步提高,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但是,由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涵盖的范围存在差异,导致各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存在冲突[2,3]。

4 结束语

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让老百姓能看的起病,让跟多的老百姓得到医疗救助,让患者乐于到社基层医院就诊,环境大医院的医疗压力。解决好基本药物的供应、使用及报销这三大主要问题是促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配送、定价、配备使用、报销以及"零差率"销售政策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落实不到位、衔接不上都将影响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 徐伟伟,蒋峰.临床部分药品短缺成因探讨[J].中国药房,2008,19(7):494.

[2] 池春茗,欧湘峰,潘柳婵. 基层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中国药房,2011, 22(48):4600-4601.

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答2 篇四

我国基本药物含义是什么?

2009年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的含义进一步作了明确和界定,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证供应、,公众可平等获得的药品,基本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如何正确理解基本药物的内涵?

具体来说,“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指优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避免贪新求贵;“剂型适宜”是指药品剂型易于生产保存,适合大多数患者临床使用:“价格合理”是指个人承受得起,同时生产经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能够保障供应”是指生产和配送企业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用药需要;“公众可平等获得”是指人人都有平等获得的权利。

那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纳入各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二是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的。除急救抢、救用药外,一些独家生产品种经过认证,也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品、种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品种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个品种;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率吗?

基本药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举办的基础医疗机构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以执行现行加价政策。

为什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是建立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理念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转变基础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吸引群众到基层就医,让群众得实惠。我乡卫生院什么时候实现零差率,人民群众能得到什么实惠?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测试题 篇五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适宜、( )合理、能够( )供应、公众可( )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2、国家基本药物基本特征是( )、( )、( )、( )。

3、国家采取实行( );( );( ) 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 )招标采购、( )配送。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 )、生产、( )、使用、( )、报销、检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6、《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版)》包括( )和( )、( )、( )。

7、( )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 )9、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卫药发??326号)相关规定基础上,二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品种数、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 )%1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 ),管理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 )A 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D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包括( )。

A 化学药品 B 生物制品 C 中药饮片 D 中草药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有( )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307个品种。

A 307个 B 502个 C 305个 D 317个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几年调整一次?(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5、我国从哪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A B C D 1979年

6、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A 主要是常见并多发并传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 B 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 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 D 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7、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

A 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很少。 B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C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1%。 D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2%。

8、地方可以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吗?( )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未作规定

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六

1 基本药物在中国的发展

197 9年,我国政府积极参与WHO的基本药物行动计划,并于同年4月份成立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小组。1981年8月完成了《国家基本药物(西药部分)》的编订工作,此次编订工作未收录中成药。

1992年,成立由国家卫生部、财政部、总后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基本药物方针、政策和目录的制订,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订与推行工作。药品目录遴选以“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为标准,并于1996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和化学药品(包括生物制品)目录。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订工作。到2004年最新版目录共收载基本药物2 033种,其中西药773种、中成药1 260种,覆盖了绝大多数疾病的治疗药物。

2009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简称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共307种,其中西药205种,中成药102种。

总体来说,我国对基本药物概念引入已久,并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民众的基本用药问题。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现状

据国家卫生部2010年6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2月底,28个省份完成30%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提出至今,全国31个省份共有1 020个县(县级市、市辖区)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全国总数的35.7%。该制度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万个,占全国总数的38.7%。27个省份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基本药物品种、品规。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零差率销售方面,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共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 565个,占实施总数的64.2%。部分地区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始显现成效。如湖南省武陵源区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价格降幅比例近60.0%,群众看病负担得以减轻;江苏省37个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已达到当地总量的45.0%以上,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40.0%以上。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推进的同时,各地也开始探讨新医改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情况,如潍坊市在把握社区基本药物内涵的基础上,契合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形成了社区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即在基层医疗机构对社区基本药物和非社区基本药物实行分类管理,在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基本药物目录[1];武汉市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加200种,扩建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用药需求;浙江省确定了杭州、宁波、绍兴和湖州等3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基本药物实施地区,在试点范围内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浙江省增加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3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由于我国推出的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时间不长,目前现有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新医改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的理论思考和探索,如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评价的经济学思考[2]、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进建议[3]、对新医改方案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4]和基本药物政策的难点分析[5]等。本研究认为我国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3.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设置与居民需求相脱节,且与其他目录并存

按照WHO的基本药物遴选标准,应以循证医学为基础,对各类药品进行评分,选取高分者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在我国,目前基本药物的遴选主要依靠专家经验和集体讨论,且参与讨论的人员偏重大医院专家,导致遴选的基本药物有一定局限性[6]。加之地区间经济状况和疾病谱的差异,导致遴选出的基本药物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时并不能完全满足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此外,许多中成药的疗效是基于临床使用的经验,而不是通过大规模的临床试验来鉴别不同商品药之间的差异。因此,基于严格临床选择的中成药遴选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设置提出了一定挑战[5]。

目前,我国指导临床医师用药的药品目录众多,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还有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同样,在各省、直辖市也有其相应的、独立的药品目录,虽然新医改意见明确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这在主观上突出了基本药物的地位,但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权威性,而且多种目录并存,不仅易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容易影响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行[7,8]。

3.2 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能充分保障

我国绝大多数医药生产企业以仿制产品为主,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制药品降价,使药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而出现部分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包括一些急救用药,生产供应缺乏或不足。这些药物有苯海索(安坦)、洛贝林、多巴胺、氨茶碱片和呋麻滴鼻液等。另一方面,一些比较成熟、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仿制药品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能过剩,重复生产严重,市场上同质化竞争加剧。此外,现行药品价格体系和招投标供应方式(现行招标主要考虑价格,而对产品内在的质量差异等较少考虑,如广东省招标的“拦腰砍价”方式[9])不合理也会直接导致原本价格低、利润少以及使用量小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大大降低,生存状况堪忧,最终出现基本药物“断库”现象。

3.3 国家基本药物可及性不高

虽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还是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颁布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其推行,加之在“以药养医”的模式下,基于利益的驱动,医生在处方时倾向于开大处方、选择昂贵的药品,而对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小的基本药物则采取回避的态度。由于政府对基本药物或“零差率”药品的补贴不能及时到位,使得医院管理者出于对医院生存和发展的考虑,并不对医生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同样,由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不到位,使得群众对基本药物的知晓度不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基本药物就是“价廉质差”的药品,因此,普遍倾向于在就诊时优先选择新药、贵药,最终导致一些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难以在临床上广泛应用,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不高。

3.4 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支持力度不够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国家财政和税收政策对制度的支持力度不够,同样也不利于制度的顺利推行。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卫生总费用中的公共投入部分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国政府公共投入远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即使与中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平均公共投入也较少。同样,在国家财力十分困难时,为了满足医院的经费需求,在1954年制定的药品加成政策,把药品销售的批零差额留给医院。该政策保留至今,并且是当前维持各医院生存、发展甚至是创收的合法途径。政府投入长期不足,短期政策长期化产生的医院“以药养医”甚至是“逐利行为”均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的推广和使用,最终阻碍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4 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对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完善和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离不开多方协调配套,针对当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几项主要问题,专家学者们也从公共决策、经济学、药物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了许多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4.1 确定适宜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适宜的基本药物目录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居民合理用药需求的基础。在基本药物目录制订的过程中要根据WHO提出的基本药物目录同心圆模式和国家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原则,采用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的技术理论,从我国已注册的药品中遴选,分级使用,并为某些专科设立补充药品目录,从而最终确定符合居民需求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指导各级临床医师的临床用药。同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库,定期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0,11];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疾病流行情况对目录进行适当调整,以更符合当地百姓的医疗卫生需求。同时,正确处理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当前指导临床医师用药的各种药品目录的关系,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且价廉的基本药物。

4.2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国家除制定保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与基本药物政府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等各环节的具体实施细则外,还应该按照药物经济学原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价格[12]。此外,还要对基本药品的生产供应进行登记监测,分类管理基本药物,避免基本药物低水平重复和盲目生产。对生产供应不足的基本药物,采取措施确保其生产供应;对因利润低而生产供应不足的基本药物,运用价格杠杆机制促进其生产;对于用量小、生产销售成本高的急救用基本药物,可采取政府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政策保障其生产[13]。

4.3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教工作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要约束医师的处方行为,更应对患者进行基本药物知识的健康宣教。在宣教途径上,可以以社区为单位,采用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或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集中宣传。此外,还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杂志等途径普及基本药物的知识;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医生把基本药物的基本知识及优势普及给患者,患者把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医生,形成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良性循环;对基本药品的宣传和销售要严格管理,对不合理的宣传要坚决取缔,从而最终实现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树立对基本药物的正确认识,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药品的合理使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14]。

4.4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补偿力度

实践证明,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政府应在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投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切断卫生服务机构过度使用药品的趋利机制[9]。通过合理核定收支,设立合理的补偿拨付标准,及时拨付应补偿的资金,使医疗机构收支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从而杜绝医院和医师的逐利行为,真正做到根据临床需要合理用药,降低居民的疾病经济负担。

5 小结

7.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篇七

基本药物的由来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基本药物”的理念,并由此制定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以及标准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其目的是促进和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WHO将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

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目前,全世界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基本药物: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明确,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指优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避免贪新求贵;“剂型适宜”是指药品剂型易于生产保存,适合大多数患者临床使用;“价格合理”是指个人承受得起,国家负担得起,同时生产经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能够保障供应”是指生产和配送企业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用药需要;“公众可公平获得”是指人人都有平等获得的权利。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三个愿意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使医疗机构愿意配,医务人员愿意开,就诊人员愿意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基本药物对普通百姓的意义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简称《处方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编写,其目的是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作为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时的参考资料。

《处方集》满足基本利润小

从《处方集》目录遴选范围和需求来看,《处方集》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不能满足大中型医院的诊疗需要,也与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药品和各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有较大不同。因此存在“不够用”的反映。

另外,有些收载品种价格低廉,不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目前,多数基本药物处于微利或者微亏状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压缩了,其生产供应势必面临很大的困难,致使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较差。出现了“用不上”的问题。

虽然如此,制定《处方集》的意义依然重大。《处方集》是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技术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基层的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供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考使用。尤其是其内容重点突出收载药品对基层常见多发病的药物治疗,简明扼要,深入浅出,能帮助基层医务人员建立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和习惯。

8.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整理 篇八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为什么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公平、公正。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从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权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有哪些原则、标准和程序?

基本药物遴选应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首先要与我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要符合我国疾病谱的特点,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的需求;应是临床首先选择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配备、并能够保证可及供应;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上市、不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等要求。基本药物遴选程序包括:根据药品安全性等信息,按照专家咨询评价、多方征求意见、多方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审核、审定的程序,科学公正遴选国家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的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制定基本药物价格要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鼓励企业生产供应,同时要严格控制流通环节费用,减少不合理加价行为。主要措施:一是基本药物由国家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经营者在不突破政府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实际购销价格。二是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

含配送费用。三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政策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药品政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和安全用药,涵盖三个基本内容:第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生产供应,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第二,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促进药品临床合理使用,保证用药安全;第三,完善“新药创制制度”和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医药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如何从生产、流通和储备等环节保证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和足量供应?

第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药品购销双方要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

第二,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产。建立基本药物短缺报告处理机制,采取相应的生产保障措施,消除基本药的供应短缺现象。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

第三,按照有关法律规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行为,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有哪些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确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二是制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

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学技术人员在规范临床用药中的作用。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是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考核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怎么报销?

凡是纳入医保报销基本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基本药物如此,非基本药物也是如此。

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医保报销方面的不同有:一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非基本药物仅有部分纳入;二是国家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患者在哪些方面可以得到实惠?

使用基本药物,患者能够获得四个方面的实惠。一是省钱,基本药物不但本身价格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能够有效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二是安全有效,政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遴选,药品质量有保障。三是可以避免药物滥用,防治患者耐药性的过度提高。四是方便可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

我县是怎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

按照省、市医改方案的有关精神,我县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4所县直医疗单位、23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临时用药,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推向临床,2010年12月1日前在6所丙类卫生院试点施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2011年5月31日起,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也就是基层医疗机构所购进药品按进货价格出售给患者,不赚一分差价。下一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将扩大到村级医疗机构。

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品

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共307种,考虑到我国土地面积广阔,各地的病种不一样,地区之间发展差异大,用药习惯也不一样,因此允许各省适当增补目录以外的药品,增补方案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我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的基础上增补了148种,即455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04种,中成药151种),这些药基本覆盖了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2011年3月22日,省卫生厅为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主要常见慢性疾病双向转诊用药管理,适应上级医院转诊基层的主要常见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阻肺、冠心病、高血脂)治疗的需要,又增加了61种药品作为基层常见慢性疾病双向转诊用药。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以来,取得了那些成效

我们简单从这几个指标比较一下,首先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可以达到25%,这其中有国家调控下,采购价格的下降和原来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的取消,其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和住院次均费较去年同期下降,再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诊疗人次和住院诊疗人次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大病到大医院,小病到卫生院”的就诊分流导向取得一定的成效。第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的比重降低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如何解决药物品种减少的矛盾呢

第一,基本药物是国家组织专家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遴选出来的,充分考虑了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并参照了国际经验。而且各省根据当地实际增补了一部分药物,同时适时增补了基层常见慢性病双向转诊用药,所以,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是比较合理的,能基本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需要改变的是医生和群众的用药习惯,小病不一定要用新药、贵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我国普遍存在的滥用药物现象。第二,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大医院的功能定位不一样,卫生院主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大医院侧重解决疑难重症。大病到大医院,小病到卫生院,这样的分工,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也有利于病人的医疗安全。第三,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日常运转经费只能依靠政府财政。如果任由卫生院无限制地向医院发展,许多地方的财政是承受不起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政府在投入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何支持措施? 根据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机构收入将减少。为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同时,将严格限定其服务功能及使用的技术、设备、建设规模,改革运行机制,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具体讲,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四是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差额补助的核定要充分考虑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实行绩效工资等多种因素。

9.国家基本药物制实施工作制度 篇九

一、坚决执行省、州、县相关基本药物的政策、法规。

二、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

三、基本药物的购进必须百分之百上网采购,定点企业配送。

四、临床工作中必须百分之百使用基本药物。

五、基本药物必须零差价销售。

六、基本药使用后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七、相关责任人要做好基本药物购进的审核、验收、保管及票据上报存档工作。

八、药、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已购进得药品,发现近3个月—6个月到有效期的药品要与配送企业协调退回药品或调节同类远效药品。不得将无标签、无使用说明书或破损、变质、霉变、过期失效等药品上架出售。

九、定期参加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并积极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十、领导小组要定时对辖区内卫生院<站>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10.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四) 篇十

19.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可能会影响药品零售企业基本药物的销售。但是,由于零售药店网点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后,药店在方便老百姓买药、销售品种多样等方面仍具有竞争优势。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

20.为什么要由政府统一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

药品消费属于被动消费,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药品价格进行必要的管理。按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以及少数特殊药品,都由政府制定价格。基本药物必须全部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财政予以一定补偿。药品价格关系到财政补偿、医保基金支付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群众公平享有基本药物,同时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价格合理形成,由政府统一制定指导价格是必要的。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格是最高限价,经营者可以降价销售。

21.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是如何制定的?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基本原则是,既要使基本药物价格水平有所下降,又要考虑生产经营企业获得合理利润,从而鼓励企业生产供应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指导价格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原则上由政府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格,不区分具体生产企业。制定指导价格有四个基本程序:一是成本和市场交易价格调查;二是专家评审三是听取各方面意见,四是向社会公布指导价格水平。

22.国家基本药物市场实际零售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它与零售指导价是什么关系?

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是按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起“限高”作用。市场上销售的基本药物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允许降价销售,具体价格水平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受品牌、质量、信誉、服务和竞争策略等因素影响,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基本药物实际零售价格是不同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标,并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以及相应的药品加成政策确定实际零售价格。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基本药物,在不超过国家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由其自主确定零售价格。

2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价能降吗?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下降。一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较大,成本较低。二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三是基本药物实行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根据招标情况,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确保合理的性价比。

1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十一

1 基本做法

1.1 加强调查研究, 全面出台政策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基石”之一, 是中央医改近期主要任务之一[4], 是我县医改最为紧迫的任务。对此, 我们高度重视, 深入调研, 力求在实施这项制度前把问题想得更加全面一些, 把政策制定得更加切实可行一些, 把思想工作做得更加过细一些。一是认真测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数据和职工收入情况数据, 为政府补偿提供依据。二是确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目标, 就是惠及百姓、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实现基层卫生事业继续得到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卫生系统和谐稳定。三是学习首批实施县的经验,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玉环县、普陀区进行了学习考察, 并了解本市周边县区的实施情况。四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县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沟通, 在政策出台前形成共识、达成一致。五是领导重视, 亲自拍板, 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布置工作, 亲自研究政策, 亲自协调重大决策, 县医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行讨论。在以上工作的前提下,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安吉县委、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安吉县基层医疗单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试行) 》、《安吉县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偿方案》等政策文件。县编制委员会核定了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县卫生局出台了《安吉县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安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具体补助方案》、《安吉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方案 (试行) 》、《关于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等医改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从医改总体布署、人员编制、财政补偿、绩效考核、基本药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作出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2 考虑长远发展, 核定人员编制

我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有乡镇卫生院29家, 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160家 (其中卫生院内设站28家) 。卫生院实有在岗正式事业编制职工400人, 合同制临时工207人, 村级服务站有乡村医生和合同制临时工357人, 共计在职在岗964人。这说明, 我县卫生院和服务站非在编人员共564人, 比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多164人。非在编人员是历史形成, 工作确实需要。因此, 在考虑卫生院编制核定时在总量上必须与现在的实有人数相匹配。在这一考量下, 根据《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浙编办发[2009]19号) 精神, 开展了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一是按每万服务人口15名、每张核定床位增0.7人的标准共计核定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908名, 以后还要考虑村级服务站的编制核定。这一核定人数, 与现有全部在职人员数相差已不大, 给未来招聘正式事业编制职工余留有了很大的空间。二是针对临时工人数多的问题, 从现状实际出发, 允许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服务站编外聘用人员数控制在588人以内, 将现有临时工纳入政府财政供养, 以解决定编人员未满时院、站公共卫生和医疗业务的用人需要。以上核编工作方案经安吉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县编委已于10月19日下发了核编通知。

1.3 确立公益理念, 落实财政补偿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 县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药品 (除中草药外) 全部实行零利润销售, 必须认真解决原先主要靠药品利润维持基层医疗机构的生存问题。据测算, 按照2009年的水平,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毛利润损失总额为3 583万元。这个损失占卫生院正式工、合同工和乡村医生964人年总收入 (含“五金”) 5 389万元的66%。虽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偿不宜完全按药品利润损失来计算, 但如果没有这个额度的补偿, 职工收入就会下降, 或者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将受到影响。主要基于两点理由:一是我县基层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并不高。2009年, 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人员人均年总收入61 976元, 其中现金收入52 384元, 五金支出9 592元;卫生院编外合同制职工人均年总收入45 437元, 其中现金收入39 953元, 五金支出5 484元;乡村医生人均年总收入45 340元, 其中现金收入41 958元, 养老金支出3 382元。这一收入水平在我县来说是不高的, 应该说是较为合理的。二是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装备还很落后。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不少卫生院“六大件”还不全, 或者急需更新, 所以卫生院每年都需要有建设发展经费来支撑。三是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早在2006年开始就已经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严格的人、财、物、事一体化管理, 药品全部由卫生院配送, 收入全部上交卫生院, 乡村医生的工资福利都由卫生院支付, 所以,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同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于以上考虑, 从保持2009年职工收入水平和院、站发展水平来看,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县财政的补偿总额应该达到3 583万元 (不包括实施绩效工资后卫生院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 根据当年结余情况, 经严格测算后, 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第一年在原有县财政安排的卫生事业经费、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不变的前提下, 政府财政新增补助总额为3 200万元, 其中包括人员经费、服务站运行经费、建设发展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人员经费的补助标准按2010年部门预算制定的标准执行, 大学生村医工资和“五金”支出按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补助, 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运行经费按632万元总额核定 (每站4万元) , 建设发展经费为补助总额的10%左右, 多余部分考虑医改前职工总体收入水平用于平衡收入过度下降。根据以上补偿总额及总体要求, 县卫生局根据公平、公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原则, 编制了对各卫生院的具体补助方案。具体补助时间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次月开始。即2010年补助1个月, 2011年按年3 200万元总额逐月均衡下拨。12月份, 县财政拨付的266.679 6万元补助款已足额下拨。据测算,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县乡镇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职工年人均可获政府财政补助6.2万元, 临时工和乡村医生年人均可获政府财政补助2.59万元, 卫生院事业发展经费一年为409万元。

在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财政补偿后, 县人事、财政、卫生部门及时研究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于2011年1月4日下发了《关于安吉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人发[2011]2号) , 同时由县财政全额落实了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其中2010年12月31日前补发生活补贴556万元, 2011年1月1日起全年约586万元。在春节前, 全县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全部按规定领到了生活补贴。

1.4 强化工作责任, 实施绩效考核

药品零利润销售, 财政补偿到位以后, 从政府部门到卫生系统内部, 大家都有一个担心, 就是医务人员会不会因此而积极性下降。如何调动积极性, 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另一方面需要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各级政府的要求, 也是改革现实情况提出的要求。为此, 我们确立了绩效考核要体现了三个负责任的指导思想:体现对人民群众负责任, 群众和患者要享受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体现对政府和纳税人负责任, 政府和纳税人的钱不是白给的、不是用于养懒汉的, 而是用来买优质服务的;体现对医务人员负责任, 医务人员只要努力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能够得到财政有效保障的, 如果不好好工作、不把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做好, 是会受到制约和惩罚的, 只有这样, 政府的补偿机制才会是长效的。县卫生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安吉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方案 (试行) 》。方案提出绩效考核主要从上班时间、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六个方面进行。整个绩效考核主要把握6个环节:一是员工记录个人工作日记, 每天记录、每周上交, 从工作日记看员工的工作量。二是员工撰写《个人当月工作目标任务书》和《个人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实行工作的目标管理。三是开展员工满意度测评。卫生院或服务站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自选2名服务对象为自己测评满意度, 让员工每天都感受到只有把群众服务好, 才会有好的评价结果。四是提出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考核奖) 的扣减事项, 对上班不认真、工作不努力、服务不到位、纪律不严肃的要扣减基本工资和考核奖。五是实行考核评分制。制作了卫生院员工和服务站员工月度考核表, 建立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六是设定奖项奖额。各单位确定一、二、三、四等奖的名额和各奖项的奖金额。按一等奖10%左右, 二等奖20%左右, 三等奖40%左右, 四等奖20%左右, 无奖10%左右, 根据考核得分对号入座。各奖项的系数设定从本单位实际出发, 适当拉开差距, 一等奖与四等奖之比的最高控制规定为2比1。12月份, 各卫生院和服务站已全面开展对员工的绩效考核。

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服务站乡村医生工作苦乐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5], 局里及时下发了《关于尽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安卫[2011]16号) , 要求各卫生院尽快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考核, 考核奖的发放与服务站门诊人次和责任医生上门访视量相挂钩。

1.5 坚持惠利百姓, 科学遴选药物

10月22日, 县卫生局组织由22名临床、中医、中西药剂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吉县基本药物遴选工作技术小组, 从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遴选出我县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的使用目录, 共894种。经对可比较药品2 515种次的价格相环比, 平均药价降幅达48.2%。药品遴选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与省统一原则。药品目录全部从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50种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选择。二是价格优先原则:在规格、质量相同的前提下, 选择价格低者。三是一规一厂原则:每个品种的药品只选3个规格, 每个规格的药品只选1个厂家的品种。四是同价选优原则: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 选择质量优、信誉好、货源近的大公司的品种。药品遴选的程序是:首先对我省招标确定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中标目录”中每个规格的药品进行价格排序, 选出该规格中价格最低的品种形成新的目录。第二, 专家组讨论、投票决定同一药品的3种规格, 没有3种规格的药品不需进行规格选定。第三, 出现同一规格同价格情形时, 由目录遴选技术小组讨论、投票决定生产厂家。以上遴选程序过程中, 基本药物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包括全部卫生院院长) 在场监督。

1.6 做好宣传发动, 确保平稳实施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中央新医改意见实施的重头戏, 是近年来医疗卫生改革最重大的事项, 关系群众利益, 关系医务人员利益, 关系事业发展, 因此, 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实施[6]。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以后, 县卫生局从10月中旬开始一个月内召开了7次乡镇卫生院院长会议, 讨论和宣讲政策, 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11月19日, 卫生局召开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动员大会, 共有360名医务人员参加。各卫生院也已多次召开员工大会进行传达布置。卫生局还要求各卫生院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做好现有药品的盘存工作;做好本院一品两规的目录编订工作;做好药品价格的调整转换工作;做好新进购药品的准备工作;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配送商;加强对服务站药品的清查, 强化对服务站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培训工作;自觉引导群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等。各卫生院、服务站从11月10日起同时在院站显著位置悬挂横幅, 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11月25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实施后, 局领导深入院、站调查研究, 及时发现问题, 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重点督促卫生院医师和服务站乡村医生学会使用对国家基本药物, 督促在药品进购过程中加强计划性和与配送商的协调, 督促卫生院加强对服务站的管理。

2 初步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个月, 已显现初步成效:一是药价明显下降。据11月25日零时库存药品价格转换后统计:全县卫生院和服务站全部库存药品向群众让利总额达639.091 3万元, 销售价降幅平均为47.47%。各卫生院对可比较的2 515种次药品的价格进行环比, 未来全部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后, 卫生院和服务站平均药价降幅将达48.2%。二是业务量上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3个月时间,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门急诊人次共计33.781 9万人次, 同比3个月为25.471 9万人次, 同比增长32.62%。三是均次费用下降。实施3个月均次费用平均为44.34元, 同比为84.48元, 平均下降了47.5%。3个月共计为群众减少医药费支出1 360.98万元。四是医务人员的收入得到了切实保障。政府财政及时拨付12月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偿款266.679 6万元, 并在2011年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增补助3 200万元, 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职工实施了绩效工资, 还对卫生院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进行了足额安排。五是院、站平稳运行, 职工普遍思想情绪稳定, 工作积极性提高。医护人员反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 没有了药品利益趋动, 看病按规律进行, 容易多了, 感到自己的地位大大提高了。六是群众为党和政府的政策叫好, 认为这项制度惠及百姓, 是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下一步, 将进一步总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 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与药品配送商的协调, 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 并增加配备品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 使医护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能懂、能用;三是引导群众认识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优点, 让他们改变用药习惯, 接受国家基本药物;四是出台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摘要:为积极稳妥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安吉县早调研、早宣传、早布置、早准备, 在实施前就出台了医改各项配套政策文件, 做到了政策到位、补偿到位、编制到位、绩效考核措施到位、药物遴选到位、宣传组织工作到位。安吉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个月时间,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卫生室) 门急诊人次共计33.781 9万人次, 同比增长32.62%;门急诊均次费用为44.34元, 同比下降了47.5%;3个月共计为群众减少医药费支出1 360.98万元。

关键词:医疗卫生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实践

参考文献

[1]徐存林.安吉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10, 30 (11) :922-924.

[2]兰一, 杨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1, 14 (1) :42-43.

[3]黄心宇, 钱新峰.浅谈我国基本药物政策的问题及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05 (19) :66-68.

[4]陈竺.深化医改:问题与解决思路[N].中国医学论坛报, 2010-08-26.

[5]许强, 刘高伍, 程才, 等.我国医疗机构面对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趋势与对策[J].现代医院, 2008, 8 (12) :75-76.

1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篇十二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规范采购及药品配送情况展开全面检查的报告

根据《》()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了对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及药品配送存在问题的一次全覆盖、严要求的重点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我市自2011年6月1日起响应上级部门的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2014年4月,我市个乡镇卫生院、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村卫生室全部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一律参加省集中招标采购,未均允许不得私自采购,二次议价药品。

2、检查情况:

1、我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所用的药品都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乱收费和加价行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均属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范围内药品,无私自采购药品情况;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无跨越和违规情况;

4、经上年综合整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均在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平台进行统一采购;平台无法采购到药品,严格按报批备案采购药品,有台账,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中心卫生院因治疗服务量大,有手术和住院病人,非基本药物使用量大,虽控制在10%以内,也已跨越在警戒线上,需要在接下来的药品选用过程中,控制和缩小非基本药物使用比率;

2、有的村卫生室由于硬件设施配置差,药品储存存在问题,构成用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改善储药环境,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现有药品采购平台上,仍然有部分必须药品采购不到的情况,需尽快完善今年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和审核工作,保证药品规范化配备和使用;

4、自执行药品点对点采购以来,县市级卫生局无监管平台使用,仍然使用老的采购账号做统计工作,失去一些监管上的必须功能;

5、医药公司配送企业在药品配送环节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人员未按时上报信息,直到市卫生局进行检查时才口头告知,失去了对药品配送企业应有的管理职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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