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精选8篇)
1.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一
4.7.2 装运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必须对交货时间、装运地、目的地、分批装运、转运、装运通知、滞期、速遣条款等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明确合理的规定装运条款,是保证装运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
(1)装运时间
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即装运货物的时间。在实践中,习惯上以货物装运的时间,或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作为卖方履行交货的时间,于是就出现了把“装运”和“交货”两个概念等同起来的情形。但在采用实际交货贸易术语的合同中,“装运”和“交货”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装运期一般早于交货期,所以不能相互代替使用。
(2)装运港和目的港
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目的港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一笔交易达成必须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主要是为了卖方安排装运,同时也为了买方接货。在进出口交易中,装运港和目的港不仅是价格术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构成商品价格的因素,同时也与买卖双方承担的运输责任有关。因此在买卖合同中合理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具有重要意义。
(3)分批装运和转运
1)分批装运。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
买卖合同中作出这一规定时,称为分批装运条件。但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分别签发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是同时到达目的港的。
2)转运。转运指远洋货运中,货物装运后允许在中途港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
当在买卖合同中作出规定时,称为允许转运条款。
(4)装运通知
装运通知是在采用租船运输大宗进出口货物的情况下,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条款。其目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促使买卖双方的责任促使买卖双方相互配合、相互衔接。
4.7.3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他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银行结算贷款或进行收付的重要单据。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和多式联运单据,其中最主要的是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并装上船的凭证。他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其性质与作用主要表现为:①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并保证按收据上所列内容交付货物;②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上的收货人或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可在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或凭此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③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证明,是处理双方在运输中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海运提单的种类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① 已装船提单。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必 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某某船上,并载装船日期,同时还应有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
② 备用提单。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
2)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① 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学、宣
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注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规定,除非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以接受的条款或批注,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清洁
提单也是提单转让时的必备条件。
② 不清洁提单。承运人在提单上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
注的提单。例如,提单上批注“×件损坏”,“铁条松散”等。
3)根据收获人抬头不同分为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①记名提单。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明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由于该提单不能背书转让,不能流通,故其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又称为“不可转让提单”。记名提单一般只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货物。
②不记名提单,又称“空白提单”。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此种提单无需背书转让,流通性极强、风险大,故其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③ 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制定”或“凭某某人指定”字样。这
种提单可背书转让,又称“可转让提单”,在国际贸易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背书的方式又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之分。“空白背书”仅由背书人(提单转
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记名背书,即转让人除签字盖章外,还必须列明受
让人(被背书人)的名称。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
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① 直达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不换船而直接运到目的港使用的提单。
直达提单上仅列有装运港和目的港的港口名称。在国际贸易中,如信用证规定货物
不准转船,卖方就必须取得承运人签发的直达提单后才能向银行办理议付货款。
② 转船提单,在这种提单上要注明“转船”或“在……港转船”字样;是指货物须经
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转船提单上注有
“在某港转船”的字样,承运人只对第一承运输负责。
③ 联运提单。是指经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
括全程运输的提单。他虽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中
规定,只承担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货损责任,这种提单与转运提单性质相同。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示提单和略式(或简式提单)。
①全式提单。背面略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③ 略式(或简式)提单,此类提单背面无条款的提单。
(2)铁路运输单据
铁路运单是铁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所签发的铁路运输单据。他是收,发货人同铁路之间的运输契约。其正本在签发后与货物同行,副本签发给托运人用于贸易双方结算货款。在货物发生损失时,还可以用于铁路进行索赔。铁路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3)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是航空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凭证。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性质不同,他只能表示承运人已收到货物,起到货物收据的作用,却不是物权凭证。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不是凭航空货运单提货而是凭航空公司发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所以航空运单不能被背书转让,也不能作为有价证劵流通。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全称和地址,而不能作为指示性抬头。
(4)邮包收据
邮包收据是邮包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凭证,也是收件人评已提取邮件的凭证,当有白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但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
(5)多是连用单据
多是连用单据是指多是连用经营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按照国际商会《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的规定,多是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
4.8货物运输保险
4.8.1货物运输保险性质与特点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一种保险的一种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进入现代社会后,货物运输出现了内河、航空、路上、邮递等多种方式,货物运输保险也因此取得了全面的发展。一笔贸易成交后,货物在从卖方运抵买方所在地的过程中,在运输、装卸、仓储各个环节中,均面临这由于各种外来原因遭受损失的风险。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损失补偿机制,有利于货物运势的风险转移和安全防损工作,为贸易交往提供了保障,在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与一般的财产保险相比,货物运输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标的标准性。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禁止的,而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处于流动状态。
2)保险责任范围的广泛性。除了与一般财产保险一样负责表现标的直接损失和为减少
损失所指出的施救费用外按照国际惯例,货物运输保险,对海上发生共同海损牺牲
和分摊费用,也负责赔偿。
3)保险利益的多变性。承保的运输货物在保险期间内可能会经过多次专卖,被保险的货物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的受益人不一定是保险
单注明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
4)保险合同的自由转让性。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需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
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5)保险价值的定值性。货运险是定值保险,投保时按照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发生全部损失时,无论损失时保险货物的市价多少,保险
人按约定的保险价值赔付。
6)保险合同的不可解除性。货物运输保险自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接触合同。
根据不同的标准,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有多种分类。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可以分为海洋、路上、航空运输保险等;按照运输设计的地域不同,可以分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4.8.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货物运输方式,海洋运输保险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最基本形式,是货物运输保险乃至保险的起源,承保海洋运输货物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外来风险其中,海上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海上意外事故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外来风险包括偷窃、淡水雨淋、断量、渗漏等。在我国,国际货物运输最常用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中国保险条款(C.I.C.条款),该条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包括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
下面就以中国保险条款为例,介绍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
基本险又称主险,可以独立承保,而不必附加与其他险别下。中国保险条款中的基本险条款即《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在该条款中,根据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海洋货物运输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范围分别介绍如下:
1)保险责任。
①平安险(英文简称F.P.A)。英文字面意思是“不负责单独海损”,但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此险种的实际责任范围。该险种承保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相关费用。平安险责任范围具体如下:
A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B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下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H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得损失。②水渍险(简称W.A):英文字面意思是“不负责单独海损”。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③一切险(简称A.R)。一切险并不是承保所有的风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认为,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在水渍险责任范围基础上,增加了11种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
2)除外责任。除外对于进一步明确保险责任,特别是判定是否属于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有重要作用。以下除外责任适用于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⑤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
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基本险(主险)的基础上才可以加保的险种。我国保险条款中的基本险又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
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承保可能导致货物损失的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外来风险,包括11种,即:①锈损险;②偷窃、提货不着险;③受潮受热险;④渗漏险;破损、破碎险;⑥混杂、玷污险;⑦钩损险;⑧短量险;⑨淡水雨淋险;10串味险;11包装破裂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已经包含在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中,也是一切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的主要区别所在,投保一切险时,不必再另行附加,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附加。
2)特别附加险。特别附加险承保的风险,与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航行习惯等有关,包括拒收险、交货不到险、黄曲霉素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以及货物出口到港澳地区的存仓火险责任等6种。
3)特殊附加险。主要包括罢工险、战争险两种。
① 罢工险。承保保险货物由于罢工活动相关人员的行动或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② 战争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或由各种常规武器所致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专门险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专门险,是根据一些货物的特性而专门制定 的险别,适用于特定的货物,可以单独投保。主要包括:
1)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适用于需要冷藏运输的鲜货。
2)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适用于再运输途中容易受到污染、变质等损失的桐油。
(4)国际通用的其他条款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一般国家的保险组织都制定有自己的保险条款,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和美国海上保险人协会所制定的条款。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简称I.C.C)更使长期被世界各国奉为经典,共有6种险别:①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②协会货物条款(B);③协会货物条款(C);④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⑤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⑥恶意损失险。I.C.C条款被国际市场广泛接受。在我国,保险公司也可以应投保人的要求,按照《协会货物条款》签订保险合同。
4.8.3 其他运输方式的保险
除了海洋运输外,铁路、公路、航空也成了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的运输方式,以这些运输方式运送的货物,分别适用于陆上运输保险和航空运输保险。此外,对于通过邮政局以邮包方式递送的货物,无论使用何种运输工具(邮包经常会通过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运送),均可以投保专门的邮包保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采用国际多式联合运输形式的越来越多,与之相适宜的保险方法应运而生。
4.8.4 货物运输保险的安排
(1)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1)投保人的确定。凡以CIF和CIP条件成交的货物,由卖方办理投保手续,按FOB、CFR、FCA和CPT条件成交的货物,由买方自行办理保险。
2)保险险别的选择。不同的险别,保险责任不同,保险费用也不同。投保人在选择
2.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二
一、推进中俄农业合作生产基地建设
(一) 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俄农业合作生产基地
要加快建设对俄农产品出口基地, 增强对俄市场的占有率。建设高水平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俄农产品市场需求, 黑龙江省要发展一批高标准的境内外生产基地示范项目, 加快发展符合俄市场需求的绿色、无公害和有机果菜、粮食优良品种, 带动生产、扩大出口。
(二) 积极推进黑龙江省对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的建设
1. 黑龙江省对俄农业经济园区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实效推进的, 重点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2. 加强对俄农业项目建设, 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生产基地上规模、上水平。
3. 建立一批对俄出口加工企业群。积极完善对俄出口加工园区。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开发区中辟建了对俄出口加工区。
4. 培育和壮大对俄农业经济合作的主体。黑龙江省各口岸市县必须加大对俄农业经济合作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形成多个龙头企业。
5. 中俄相邻地区农业经济合作向大规模和产业化发展。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批发市场联结和出口渠道畅通的生产经营格局。
6. 重点扶持边境口岸市、县标准化对俄出口果菜生产基地。
(三) 拓展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农产品合作生产基地的建设
1. 扩大对俄境外农业开发, 这是对俄农业经济合作的重点, 要加大对境外农业开发的扶持力度, 推动境外农业开发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2. 充分发挥地缘优势, 联合拓展在俄农业合作。寻找大的投资者, 以大项目牵动促进境外开发, 带动黑龙江省在俄农业开发。大力发展养殖业, 扩大合作领域。
3. 组建企业集团,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走出去”。实现对俄贸易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 发挥其主力军作用。
4. 重点扶持在俄远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项目。园区项目要有政府或企业与俄当地政府或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使示范区成为黑龙江省在俄境内中俄现代农业合作展示窗口与合作交流平台。
5. 在对俄农业劳务输出上, 要注意到中国国内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问题, 不可大力提倡简单的对俄蔬菜种植的劳务输出。
(四) 制定并完善中俄农业经济合作的投资保障措施
1. 建立农业合作发展保险基金。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经济合作的发展, 必须根据一定的比例由参保人缴纳保险金和各级财政的保险金补贴共同出资, 建立农业合作发展保险基金, 主要用于农业保险理赔和特定保险业务支出的专项资金。要给予农业保险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建议以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的方式发展农业经济合作保险;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农业风险基金, 积极推动农业经济合作的发展。
2. 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发展中俄区域农业合作。
黑龙江省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是独具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区域。中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俄罗斯远东发展纲要的实施, 为国际投融资机构、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和商会组织提供了巨大商机。要努力通过相互交流, 推动中俄相邻地区与国际投融资机构和跨国公司等国际组织加强互利合作, 实现互惠互利合作, 实现互惠双赢。
3. 要制定扶持农业种植及加工基地建设的财政金融优惠对策。
尽快完善金融业信贷投放的信用环境, 建立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 调整税收政策;整合资产, 大力发展强化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整合农业类产业资源, 建立专业、行业协会组织, 统筹协调农业与农贸发展。
二、中俄农产品贸易与物流发展措施
为支持中俄相邻地区农业经济合作的发展、帮助农民规避风险、鼓励农民积极开展农业种植和农产品加工, 中国政府和农民协会要联合制定农业投资保障措施, 设立农业保险基金, 对在与俄罗斯的农业合作中产生自然损失和财务损失的农民进行补偿。
(一) 完善农产品贸易信息平台和贸易政策
借鉴国际上农产品贸易和管理经验, 按照农产品市场运行规则, 采用黑龙江省政府投入和农产品投资经营相结合的方式, 打造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信息平台。各地区要积极利用有效信息资源并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 扶植对俄农产品的出口,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完善农产品销售配套的运输、仓储等物流设施。
重点在绥芬河、东宁、黑河、同江等边境地区完善农产品贸易信息平台, 利用此信息平台的作用规划建设一批辐射国内外的农产品交易市场, 条件成熟时可以在俄境内选择适宜地点建立仓储立体基地, 大力发展果蔬产品的加工业务, 开发果汁、罐头及各类精深加工产品, 提高对俄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 推进中俄相邻地区的跨境农业经济合作与农产品贸易。
1. 扩大对俄优势农产品出口贸易, 健全加强推进农产品贸易政策措施.对有一定实力、有发展潜力、品牌农产品给予政策和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打造优质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知名农产品出口品牌, 不断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及时为出口农产品的企业退税, 确保企业发展的资金和后劲。提高黑龙江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综合效益, 注重农产品贸易方式的规模增长, 兼顾农产品贸易的质量效益增长;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 优化和改善农产品出口结构。
2. 抓住俄罗斯中央政府和俄罗斯远东地区对本国农业的重视和出台的鼓励外商对农业开发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契机。坚持重点发展适合俄罗斯市场的粮食种植、绿色食品、生态养殖和天然土特产品开发, 努力使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俄罗斯国家和地区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扩宽中国农产品出口在俄罗斯市场的渠道。
3. 积极促进农产品贸易, 努力开拓俄罗斯市场。以俄罗斯远东农产品市场为基地, 努力拓展东西伯利亚地区中心城市的农产品贸易市场, 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完善抚远三角洲自由贸易区。
(二) 积极开展农产品在俄罗斯的质量认证和获取市场准入
积极有效地应对日益加剧的贸易壁垒, 深入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应对措施培训。全面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高标准的检测检验机构, 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技术升级的科研攻关, 制定农产品加工行业生产的准入标准和推行强制性行业技术标准。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外应沂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应沂。提高对俄罗斯设置新技术壁垒的迅速反应能力, 积极开展农产品在俄罗斯的质量认证和获取市场准入, 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对外交涉, 维护企业利益。要积极与俄罗斯国家质量认证机构合作、联合建立质量认证中心。把握俄罗斯市场准入原则, 支持企业获取俄罗斯市场准入通行证
(三) 围绕俄罗斯远东市场规划建立国际物流体系
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实现物流资源整合为出发点, 营造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 建立配套完善、服务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行政管理机制。
1. 在黑龙江建立若干个大型国际物流配送中心。
要立足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优势与基础, 凭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中东大陆桥桥头堡的战略地位, 以拓展俄罗斯远东后贝加尔地区国际贸易市场, 辐射俄罗斯欧洲部分市场, 连通欧亚大陆桥, 构建黑龙江西部对俄开放的最大贸易物流平台。要建设黑河对俄大通道, 提升黑龙江北部对俄物流发展;完善黑龙江绥芬河对俄物流基地。要逐渐形成以边境口岸为主体, 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为依托的中俄边境口岸物流通道网络。
2. 围绕黑龙江建立东北国际物流体系。
一是加快对俄农产品贸易大通道的建设。从服务黑龙江和全国发展对俄农业经济合作和农产品贸易以及缓解东北地区运力紧张的大局着眼, 必须加快牡丹江机场和绥芬河公路口岸改造, 实施东宁口岸界河桥建设, 开通牡丹江至韩国汉城和至俄罗斯其他城市的国际运输航线, 争取东宁地方铁路与俄乌苏里斯克铁路实现对接, 不断提高对俄货物运输能力, 把佳木斯、牡丹江建设成为中俄经贸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为全国各地企业进入俄罗斯市场服务。二是把黑龙江省打造成东北亚国际物流重要结点。从中国一东北亚物流网络的角度出发, 努力把黑龙江省发展成为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物流结点。随着东北亚区域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物资流通的需求不断扩大, 建设以黑龙江省为重要结点的东北亚国际物流体系, 形成“扇形”国际物流布局结构。同时, 要发展对俄远东地区物流, 扩大对东北亚的物流影响围绕增强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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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讨有机烟叶的生产和管理 篇三
摘 要:所谓的有机烟叶就是按照一定的农业有机生产标准,在整个培养和种植过程中不适用化学合成的化肥、农药、调节剂等,遵循自然以及生态学基本原理,采取可持续策略进行的农业技术,本文将就有机烟叶的生产和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有机;烟叶;生产;管理;质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常规农业中虽然产量一直在攀升,但是在丰富的物质生产背后我们要看到的是大量化学合成物质对环境以及农业产品造成的污染问题,在化学合成物质在农田中的应用中造成了土地的污染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并且对土地的生产能力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如何进行可持续发展,探索农业发展新方式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例如生物农业、持久农业、再生农业、生态农业等是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些新兴农业的不断发展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其中有机农业则是一个要求很高的方式,在有机农业发展的过程中,烟草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业作物需要在有机农业的基本规范、要求和标准下进行生产和管理,但是同时也要注重烟草的特殊性,从而保障有机烟叶的发展和完善。
1 有机烟叶的生产
1.1 有机烟叶生产基地的选择
在有机烟叶的生产中,基地的选择是有机烟叶生产的重要基础,首先需要注重的是气候必须适宜烟叶的生长,水土具有良好的保持效果,生态环境没有遭到污染,周边没有垃圾场、工矿区等污染源,并且便于运输,距离主干道交通大于一公里,在地区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必须具有较高的指数,可持续生产能力较强,只有具有这些条件才能够进行有机烟叶的生产活动,在有机烟叶的生产中要注意产地周围布置绿化带,种植地土壤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绿色产品以及有机产品的要求。
1.2 种植理念
在有机烟叶的生产中,要注意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理念培养,加强关于有机烟叶生产的知识教育和环保教育,加大对相关负责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教育和实践培养科技骨干和烟农,通过生产示范、技术辅助等工作来提高相关工作者和管理者的自觉性和有机意识,最终实现有机无公害烟草的生产和管理。
1.3 种植技术
借鉴国外有机农业种植技术体系,有机烟叶种植体系应包括:为了保护土壤,保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长时间的植被覆盖,同一区域内既要有合理的种植作物布局与间作、轮作制度,又要保留非生产作物的生长区域,达到保证稳定和多样化的产品供应、多种作物共存,增加田间作物光合时间与光合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作物产量,也为天敌等益虫生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增强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养分循环的封闭性。通过从农业生态系统的有机畜牧养殖中收集有机肥来培肥土壤,减少对外在环境的依赖。提高作物的自我调控系统和作物保护能力。
2 有机烟叶的管理
2.1 管理体系的建立
在有机烟叶的管理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建立健全相关烟叶的生产、管理、评价和监控体系,从而在后续的管理工作中做到有据可依,严格在管理中贯彻实施相关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有机烟叶的质量安全标准,完善管理控制和认证体系,为后续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2 病虫害的管理
对于有机烟叶而言,其生产过程以及环境要求都很高,并且需要很多的劳动力作为基础,在整个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具有较高的经济风险,目前很多地区的有机烟叶生产技术和体系不够完善,尤其是在施肥和病虫害的管理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从而造成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出现漏洞,造成经济损失,生物防治受环境土壤影响较大,大多数技术还处于室内研究阶段,生产推广还有待进一步试验。所以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的从长远、优化、系统等角度进行完善,发展有机烟叶,大力推广有机农业理念,为有机烟叶的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烟草病毒是烟叶生产管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尤其是对病虫害的防治要做好防治措施,保障有机烟叶的高效、健康的发展,目前常见的烟草病毒包括黄瓜花叶病毒定、烟草花叶病毒病、马铃薯病毒病等,在有机烟草的病虫害防治中目前没有有效的方法,所以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我们要注重预防为主,尽可能的降低发病感染几率。
2.3 完善收购及后续内容的管理
在有机烟叶的生产之后要对后续的工作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体系,包括收购、工商交接和复烤加工等,在有机卷烟的开发过程中,常见的有三种类型,其一是生态卷烟,这种卷烟方式通常采取常规烟为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添加剂造成问题,其二是有机生态卷烟,这种卷烟产品是百分百烟叶为原料,在配方中也不能使用添加剂,第三种是有机卷烟,这种卷烟方式采取百分百有机认证烟叶为原料,采用适量的添加剂,以上三种不同的卷烟类型对烟叶的原料要求各不相同,这就需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根据不同的原料要求和卷烟特点进行设计和分类,由于有机烟叶和传统烟叶相比具有更高的生产工艺和更完善的管理系统。
2.4 保障质量管理
与传统的烟葉种植方式相比,有机烟叶的质量明显高于常规种植的烟叶,这种区别不能通过指标来具体表现,所以有机烟叶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有机生产流程来进行,并且在过程中需要质量认证管理体系来进行管理和跟踪,通过烟叶管理系统来保障烟叶整个生产流程过程中的质量,甚至能够通过烟叶质量管理系统直接追溯到烟叶的生产地和生产过程中的病害情况,并且能够通过这个过程来寻找烟叶质量问题的来源,从而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另外对于消费者而言,质量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信任度,促进了烟叶的生产和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有机烟叶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控制有机烟叶的选址、生产理念和生产意识,并且在后续的管理、销售、质量等方面严格把控,最终保障有机烟叶的质量和发展,为可持续农业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郭怡卿,张光煦,马剑雄,王洪云,李家言,张艳波,林云红,金玉棋,赵煜.有机烟叶及其生产[J].西南农业学报,2009,06:1793-1798.
[2]连长伟.烟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研究[D].浙江大学,2006.
4.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四
【发布文号】青政办[1998]17号 【发布日期】1998-03-02 【生效日期】1998-03-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意见
(1998年3月2日青政办〔1998〕17号)
省人民政府:
为了适应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解决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国家民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的通知》(民委(经)〔1997〕269号)及《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7〕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直接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督促检查,注意解决存在的问题,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级有关部门对我省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积极给予支持。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议成立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协调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
各州、(地、市)县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机构,统一称“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属地民委。属地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属地民委主任或副主任任副组长并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参照省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即可,以利上下之间的配合和协调。
二、二、根本宗旨和对象
“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政策,必须体现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根本宗旨。
优惠政策适用于省、州级民族贸易公司经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下乡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的经销活动;民族贸易县内的国有商业、供销社、医药公司、新华书店经营上述商品和乡镇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的经销活动;生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中所列商品的民族用品生产企业。
三、三、积极做好企业改革和试点工作
“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改革要与地方企业改革相配套。各级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确定、逐级上报一批改革试点企业,并集中资金支持试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网点建设。试点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给予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
企业改革试点的推荐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各地民委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对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在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各级民族贸易企业、民族用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边销茶经营企业、少数民族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推荐对象。
推荐程序:属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备选推荐项目,并经企业开户行审核签章后,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后,报全国民贸民品联系会议办公室。试点企业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近三年企业的经营效益情况、企业改革试点方案和有关部门的审查推荐意见以及开户行的评估意见。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把国家和地方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资金挪作他用。
四、四、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提出的税收优惠办法。
五、五、利息优惠政策
“九五”期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贷款实行比正常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利差由中国人民银行补贴(对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的上述贷款,由人民银行按年利率2.88%给予补贴,对中国工商银行1988年1月1日后发放的上述贷款,由人民银行按年利率2.88%给予补贴)。优惠贷款额度的确定,由贷款企业经当地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报领导小组备案,贷款银行按信贷原则发放。凡优惠贷款利率,一律不许上浮,利息优惠部分的70%以上,必须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六、六、“九五”期间,每年由人民银行总行安排我省的贴息贷款,重点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改革试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网点建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其中地方财政贴息部分,省财政贴息25%,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贴息25%,并列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保证及时到位。
七、七、对国务院〔1991〕16号文件确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在“九五”期间继续执行。
八、八、“九五”期间(1998-2000年)省财政每年从“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拿出5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改革试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网点建设补助,具体项目按程序办理。
九、九、对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如边销茶),由省贸易厅做好专项储备和供应工作,省财政按规定继续给予一定的储备利息补贴。
十、十、根据《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7〕47号)精神,“九五”期间,各地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大胆地利用多种形式加快我省企业的改革步伐,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的特殊政策,在加强内部科学管理的同时,努力探索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新路子,这不仅是“九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改革的重点,也是我们下一步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为此,我们在具体措施中,把人民银行总行安排我省的专项贴息贷款,重点用于改革试点企业。按照这个任务,建议由省贸易厅、省轻纺工业总会起草规划,省计委衔接,省民委汇总,报省政府批准执行。请各级各类银行积极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在当地政府的协调和各级民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具体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优惠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优惠范围。
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5.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五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1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在这封信里,您将不会看到不切实际自夸和华丽动人的辞藻,您只会看到一个真实的我。
我是贵州财经学院国际经济学院20xx届毕业生,现在我惴着梦想,踏出校园,步入社会,在纷繁的市场中充满自信地找寻着人生的新起点。我鼓足勇气叩响贵单位的大门,我深信门里必定是一个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世界。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美好的、令人难忘的,它不仅给了我一个新的生活环境,更给了我一个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我的广阔空间。在以知识经济为主体的21世纪,高素质人才是社会的要求,也是贵公司招聘人才的首选目标,我懂得:只有不懈努力地辛勤耕耘,才会有好的收获,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所以在校期间,我勤奋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不仅多次获得奖学金,还顺利的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使我具备了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Word、Excel、PowerPoint、Photoshop、Flash、VF编程语言等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而且为了更好的适应本专业的工作,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考取了国家报检员资格证,为日后从事报检工作铺平了道路。而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我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实践活动,并获得了一些成绩。
如在担任班长期间,不仅锻炼了我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等能力,还养成了热情、勤奋、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获得了20xx届优秀毕业生的光荣称号。在不耽误班内工作的同时,我还利用假期和周末时间从事康师傅、统一、伊力、蒙牛产品的校园促销活动,不仅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和社会经验,也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
我不求安逸的生活和优厚的待遇,只愿能用自己的所学,干出一番事业,愿意用一颗饱蘸真诚的心去开启那扇走入社会、走向生活的大门。我相信贵公司能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若蒙不弃,定竭尽所能,倾洒青春热血,用自己的智慧与才华为贵公司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增添艳丽奇葩。
随信附上简历和其他材料一份,如需更深了解,期盼您的面试!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的名字叫xx,我是师范学院20xx届的一名毕业生,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在面临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
我热爱行政管理专业,在校期间我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并且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是自己向复合型人才的方向发展。在课余时间,我还进行了一些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努力使自身适应社会需求。
我性格开朗、自信,为人真诚,善于与人交流,踏实肯干,责任心很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并敢于接受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培养自身能力,提高专业素质,拓展内在潜能,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自己,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靠“聪明”才能完成,成功更青睐于勤奋、执着、脚踏实地的人,也许在众多的自荐者中,我不是最好的,但我可能是最适合的。“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脚踏实地”是我做人的原则,我相信我有足够的能力面对今后工作中的各种挑战,真诚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来证明我的实力,我将以优秀的业绩来答谢您的选择!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3
尊敬的人力资源部主管:
您好!
本人从网络上看到了贵公司发布的行政文员招聘信息,这个工作岗位很吸引我,因为我的专业背景和技能非常符合贵公司对这一岗位的要求。
我叫,山东人,20xx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在校期间我参加过行政商务培训,并已获得国家秘书从业资格,对现代办公设备较熟悉,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和PS软件,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在校期间学生会秘书的工作经历奠定了我坚实的文字功底,另外,我已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通过了国家计算机一级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工作经验对职场新人来说弥足珍贵,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也为了改变踏入职场缺乏工作经验的处境,我在校期间曾多次利用假期进行实习活动。其中在立晨运输公司担任行政助理的实习活动,让我获得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担任行政助理期间,我参与了立晨公司的绩效管理、考勤、采购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人组织和协调过各种集体活动例如集体外出旅游,受训,公司聚餐,晚会等。而在阳光网络公司的实习经历则让我进一步提高了办公软件操作水平,熟悉了各种办公设备的操作。如投影仪的使用,幻灯片的制作,公司会议的组织准备等,这些从未有过的工作经历即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对行政工作有了切身体会,又增强了我的工作热情,提高和锻炼了我的组织协调能力。
本人性格开朗,易与人相处又不失原则,做事谨慎负责,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喜欢随时随地学习。真诚希望贵公司能给我这次机会,我随时期待贵公司的回音。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4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名字叫,我是师范学院20xx届的一名毕业生,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在面临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
我热爱行政管理专业,在校期间我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并且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是自己向复合型人才的方向发展。在课余时间,我还进行了一些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努力使自身适应社会需求。
我性格开朗、自信,为人真诚,善于与人交流,踏实肯干,责任心很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并敢于接受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培养自身能力,提高专业素质,拓展内在潜能,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自己,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靠“聪明”才能完成,成功更青睐于勤奋、执着、脚踏实地的人,也许在众多的自荐者中,我不是最好的,但我可能是最适合的。“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脚踏实地”是我做人的原则,我相信我有足够的能力面对今后工作中的各种挑战,真诚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来证明我的实力,我将以优秀的业绩来答谢您的选择!
此致
敬礼!
自荐者:xxx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5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是苏州xx学院20xx届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应届毕业生。由于在网络上看见贵单位的招聘信息。所以借此择业之际,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追求。真诚向贵院作个人自我介绍:
在校期间,我始终积极向上、奋发进取。还被学校凭为“二等奖学金''、''优秀班干、''优秀团员''。并且报考了江西自考大专学习。经过两年专业课程的学习。已具备了较为扎实的护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即将要下临床实习了。经过暑假期间的见习我也明白了作为一个合格的护士是需要有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规范熟练地进行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在生活中我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吃苦耐劳,热心主动,脚踏实地,勤奋老实,独立思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人。
过去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实的内涵。对于实际工作,我相信我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假如有幸能够进入贵单位实习,我坚信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为贵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我热诚期待您的回音。
虽然没有高的学历,但是却喜欢学习新的事物,也喜欢接触不同的事物,对工作更是积极向上,认真仔细,努力塌实,不怕苦不怕累;和朋友关系融洽,有团队精神,服从领导的指示
1、在广州假发厂学习高针,并任职了一年。
2、在贵人鸟专卖店做过营销和店长一年。
3、在居家宝家具公司学习做业务只做过一段时间。
本人曾是学院体育部部长,曾带领体育部全体成员组织过学院的多项体育活动,并获得学院学生会最佳部门称号。本人为人诚恳谦和,善于交往,遇事冷静,处事沉着,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积极进取。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自荐材料。我相信我的真诚和努力可以打动您,使我们能够在不远的将来有更广泛的交流和合作。
大学四年,经过大学的教育培养和个人努力,我自信已经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除系统地掌握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外,还在平时的自主学习时间有意识的涉猎了经济学和法学方面的内容,并能够熟练的操作计算机。
激烈的社会竞争,对我们大学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正因为对于这种形势的深刻认识,我选择了英语作为我的第二专业。当别的同学周末去玩耍放松的时候,三伏天在家开着空调看电视的时候,而我还在为了自己不悔的选择—英语双学位努力学习。
付出总有回报。我不仅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双专业的学习,而且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成绩突出,掌握了较强的听说读写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交际能力尤为突出。
系统的学习,为我今后的工作夯实了根基;充实丰富的社会活实践,培养了我成熟稳健的处事风格,并且教会我怎样与人交往合作;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信息接受能力,帮助我和这个世界进行更好的沟通;良好的身体素质为我干事创业提供了保障。
这是我人生中又一次重要的选择,我明白她的神圣,也相信自己的眼光,更期待着我在贵公司的应聘中脱颖而出,荣幸地成为你们中的一员。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查阅我的自荐信,同时也希望您能给我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诚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生自荐信7
尊敬的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泉州师范学院在校应届毕业生,专业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今年7月我将顺利毕业并将获得经济学士学位。近期获知贵公司正在招聘人才,我自信我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能够有助与我来应聘职位。
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在大一时就已经通过了全中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核。现在能熟练的进行windowsXP操作。我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从大一到大三都有专门的外教教课。在大二时就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和六级,成绩分别是512和493。在大三时,去参加雅思考试并取得5。5成绩。
在大学期间,时常获得多次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奖学金和”优秀三好学生“的称号,能跟同学和睦相处,积极配合班委的工作。具有优秀的团队精神:曾经跟小组拍过一部商业电影(外教的作业)。跟另外的一小组计划过模拟建立一家公司的整体财务报告。
我很希望能到贵公司工作,发挥我的才能。随信附上我的简历。如有机会与您面谈,我将十分感谢!
此致
敬礼!
xxx
6.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六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5月1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5]33号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针对现阶段经常项目项下收汇特别是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对经常项目项下外汇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审核,规范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的真实性审核。?
二、银行在收到收汇单位的境外汇款后,应当根据汇款指示认真审核汇款性质,依据本通知和现行有关收汇、结汇管理规定为收汇单位办理相应结汇或入账手续。?
三、对于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的下列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由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的专项外汇账户──待结汇账户:?
(一)预收货款;?
(二)转口贸易收汇;?
(三)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
(四)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
捐赠、国际汇兑等性质的境外汇款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直接进入相应的经常项目特殊账户。?
四、待结汇账户的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经批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同一收汇单位待结汇账户之间的外汇资金原币划转,以及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结汇。?
五、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暂不纳入外汇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
六、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银行办理结汇后应在核销单正本银行签注栏上签注对应的结汇金额、日期。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
(二)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银行办理结汇后应在转口贸易合同上签注对应的结汇金额、日期。?
(三)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
(四)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银行办理结汇后应在核销单正本银行签注栏上签注对应的结汇金额、日期。?
(五)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
(六)银行为收汇单位办理结汇手续时应留存相应单证原件或复印件。?
七、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对外支付按照现行有关付汇管理规定办理。同一收汇单位待结汇账户之间可以办理外汇资金原币划转。转出方银行在办理待结汇账户之间外汇资金原币划转手续时,应在附言栏签注“待结汇账户资金划转”字样。?
待结汇账户与同一收汇单位待结汇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以及其他单位的外汇账户之间不得相互划转。?
八、在预收货款入账或结汇后,收汇单位向银行申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时,银行应审核收汇单位提供的核销单正本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核对核销单编号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标注的核销单编号一致后,在核销单银行签注栏上签注对应的收汇金额并加盖业务公章,方可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九、出口预收货款、转口贸易收汇结汇或入账后因故申请退回境外的,外汇局应当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核。?
十、银行应当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向收汇地外汇局报送待结汇账户的开户、收付汇、结汇及余额情况(格式见附件1)。各地分局应于每季度前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报送待结汇账户的开户、收付汇、结汇及余额情况(格式见附件2)。
十一、外汇局要加强对已收汇未核销数据的清理,对大额、超期的已收汇未核销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对异常情况的分析、核实、排查,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及时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查处。?
十二、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办理结汇手续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未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四十九条规定处罚;银行、进出口单位违反本通知其他规定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外汇管理规定处罚。
十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等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经济区域企业不适用本通知。
十四、本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辖中心支局、外资银行和相关单位;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7.生产和贸易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 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 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核发。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专家委员会, 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支持工作。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权限核实、处理。
第二章生产许可证核发
第六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 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 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 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 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 组织进行现场审核, 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第八条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九条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一) 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 签订委托合同, 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方应当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还应当标明受托方取得的生产该产品的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 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发
第十二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按照企业设立程序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一) 增加、更换生产线的;
(二) 增加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品种的;
(三) 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 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不变:
(一) 企业名称变更;
(二)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三) 企业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
(四) 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第十四条生产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 应当在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由发证机关补发生产许可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 企业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发证机关。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并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 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十七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填写备案表, 将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4月底前将企业备案情况汇总上报农业部。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发证机关注销生产许可证:
(一) 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依法被吊销的;
(二)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续展的;
(三) 企业停产一年以上或依法终止的;
(四) 企业申请注销的;
(五) 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产许可的, 饲料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生产许可。
第二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由发证机关撤销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生产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
(一) 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 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二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复合预混合饲料, 是指以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 与其他饲料添加剂、载体和 (或) 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其中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基本营养需求, 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1%且不高于10%。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质微量元素与载体和 (或) 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其中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微量元素需求, 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1%且不高于10%。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维生素与载体和 (或) 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其中维生素含量应当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维生素需求, 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0.01%且不高于10%。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9年12月9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4日发布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8.新疆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贸易分析 篇八
新疆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贸易分析
陈 兵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农产品具有很强的特色,以其绿色、有机、优质的特质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新疆特色产品市场需求增幅较大,同时国家西部发展战略及对新疆特殊发展政策支持,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大有作为。
一、新疆特色农产品发展现状
新疆出口贸易结构对特色农产品贸易有着天然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新疆外贸发展势头强劲,外贸依存度超过30%,但是新疆地产品所占份额较少,新疆特色农产品更少,一定程度上影响新疆经济发展。新疆是资源大省,地产品中以农产品为主,这种较为单一的结构反而促进了特色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原因有二,一是新疆农产品的地位可获得更多政策支持,二是这种产业结构减少了工业污染,更加优化新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成为新疆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目前新疆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棉、啤酒花和番茄酱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甜菜糖和瓜果生产基地。由于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新疆农产品进出口额不断增加,农产品贸易的地位不断加强。主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由1981年的425万美元发展到 2009年的49651万美元,增长了115.8倍,年均增长率为399%,从1999年开始,由于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贸易顺差逐年增加,2008年新疆农产品出口量98.8万吨,下降3.1%;出口贸易额8.16亿美元,增长37%。2009年,农产品出口额大幅增加,进口额又有所减少,贸易顺差进一步提高。2009年,新疆主要出口商品的8个品种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制品就占了5个席位;出口量主要是以棉花和番茄制品为主。其中番茄制品出口量处于领先地位,原棉出口量居次,棉纱和棉坯布出口量紧随番茄制品和原棉之后。以下是棉花、番茄水果等主要特色农产品的情况。
(一)棉花生产及贸易现状
新疆是中国最大的棉花产区,面积、单产、总产和调出量已连续18年位居全国之首,是中国唯一出产优质长绒棉的省区和彩棉主产区,棉花总产占全国的40%左右,具备建设大规模高产棉区的良好条件。2009年棉花播种面积为134.33万公顷,总产250万吨, 2008年棉花产量为301.55万吨。
中国入世以来,新疆棉花贸易迎来机遇与挑战,2002年增长,出口量2003年达到历史最高值,但贸易额较低,到2006年棉花贸易量呈下降趋势,之后开始逐渐上升,但09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贸易有所下降,2008年棉花贸易量和金额分别为9329吨和2188万美元,2009年为1487吨和388万美元(2010年新疆统计年鉴)。棉花价格呈上升态势。
作为国家商品棉基地之一,新疆棉业享受着国家的价格补贴和其它优惠政策。新疆党委和政府把棉花种植作为主导产业,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制订棉花产业优惠政策,对新疆的棉花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棉花价格较高,棉花贸易形势不明朗,但从长期来看,棉花等原材料型产品的地位逐渐提高,棉花产业发展前景喜人。
(二)番茄生产及贸易情况
新疆番茄由于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具有较高的红色素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而降雨量少、空气干燥以及灌溉农业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及烂果,并能进行无支架栽培,新疆准葛尔盆地南缘和塔里木盆地北缘的大片内陆地区,是世界上最适宜种植番茄的区域。番茄种植规模不断扩大。2001年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为22.09千公顷、139.13万,2009番茄酱总产达到101.83万吨,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新疆番茄生产加工基地。与之相对应,新疆番茄加工企业快速成长。90年代初,新疆番茄生产企业已经增加到30多家,产量、出口量连年增加,番茄加工成为新疆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大主营番茄制品的上市公司产量占新疆番茄酱总产量的90%以上。在世界番茄酱市场上新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世界番茄组织报告,中国番茄酱出口份额 2009年达到30%,其中,新疆的出口量已占世界贸易总量的1/4,新疆已经成为继美国、意大利之后第三大番茄制品产地。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番茄国际贸易不断上升,但受自然条件和国际市场的影响期间呈阶段性波动。1990年—1996年间番茄酱出口量(额)增长比较缓慢,1996年—1999年间番茄酱出口量、出口额出现第一次大幅波动,之后出现了七年持续增长,尤其是2003年增速较快。2007年再次迅速增长,出口达到52.95万吨,比上一年增长了39.1%;出口额是31372万美元,增长了57.7%;2008年出口51万吨,首次出现下降,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其出口量值下降为 44万吨和42006万美元。
(三)瓜果业的生产及贸易情况
新疆大部分水果主要集中在南疆塔里木盆地边缘的喀什、阿克苏、和田及库尔勒等地区,北疆的哈密盆地、伊犁河谷地带也是新疆水果生产的主要基地。主要贸易水果有葡萄、梨、杏、苹果、红枣等,出口呈现年年创新高的趋势。2005年新疆口岸出口水果成倍增长,出口水果近3万吨,贸易额1000多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近2倍和4.4倍;2006年经新疆各口岸出口水果达4万余吨,货值1500多万美元。2007年出口的水果达5.64万吨、贸易额2367.71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5%以上。鲜、干水果和深加工果产品出口18.5万吨,贸易额9746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6.2%和66%。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新疆水果在国内外市场上贸易表现抢眼,供不应求,而且价格较之往年高出50%以上。东南亚、日本、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新疆瓜果及其加工品的出口主要市场。2007年新疆出口库尔勒香梨有一半进入美国市场。2007年底到2008年初,新疆库尔勒香梨再次成功出口英国。葡萄是我区向欧盟出口的重要水果之一,2006年8月,新疆鲜食葡萄首次出口欧盟市场。苹果、鲜梨、鲜葡萄等,通过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红其拉甫及新怡发等口岸进入中西南亚市场,而且在当地市场上的价格很高。
(四)薰衣草、枸杞、打瓜、红花等其它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及贸易情况
薰衣草、枸杞、打瓜、红花等产品具很强的特色,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但由于市场营销滞后、品牌知名度不高等原因,其国内外贸易还处于起步阶段。新疆是中国的薰衣草种植基地,是中国的薰衣草之乡,伊犁河谷是主要的薰衣草种植区,占全国薰衣草种植面积的90%以上,产量占全国总产80%以上,新疆的薰衣草已列入世界八大知名品牌之一。新疆枸杞年产1万吨以上,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左右,已成为全国枸杞四大主产区之一,精河县是“中国枸杞之乡”。打瓜又称籽瓜,新疆生产的打瓜籽,籽粒饱满,色泽鲜艳、品质优良,主要生产区域分布在塔城、阿勒泰、昌吉、伊犁、巴州、博州等地州。新疆的红花产量占全国的80%,是一种集药用、油料为一体的特种经济作物,红花籽中的亚油酸含量高达83%左右,居世界首位,堪称“亚油酸之王”,产地主要集中在塔城和吉木萨尔,其中塔额盆地红花种植和产量均占全疆的80%以上。
二、新疆特色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市场较为单一
新疆农产品的出口尤其是特色农产品出口市场较为单一,主要出口市场是中亚、东南亚、和欧美等少数发达国家。中亚国家与新疆毗邻,有较强的经济互补性,但是中亚市场存在经济及社会政治环境不稳定的风险,影响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出口。西亚市场出口较少,2009年库尔勒香梨首次进入沙特、阿联酋、伊朗等国,打开了西亚市场。东南亚地区资源较为丰富,新疆水果出口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有少数产品如棉花、蕃茄酱、香梨、葡萄等。相对新疆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市场结构较为单一,导致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降低。
(二)产品结构不合理
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产品较少出口,反映出产品结构不合理。如蕃茄类产品贸易主要以大桶蕃茄酱为主,而深加工产品如小包装蕃茄酱、蕃茄红素贸易量值很少;新疆棉花产量占全国的40%,纺织规模占全国的6%,而棉纱产量仅占全国的 1.5%(中国纺织网,2010)。2008年、2009年乌洽会上对深加工产品需求增加,可是本地几乎没有企业能提供这类高端产品,这为新疆加工业的发展同时也是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提出了一个不新但急待解决的问题。
(三)贸易壁垒多且复杂
农产品贸易历来是各国贸易壁垒的主角,其形式多样化、隐蔽化,如卫生检疫制度,植物检疫制度,品质认证制度等。2006年欧盟、日本相继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农残检测标准,极大提高了新疆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以库尔勒香梨出口为例,库尔勒香梨获准出口美国经历了13年的艰苦谈判,其中贸易壁垒包括要求提供库尔勒香梨产地所有的有害生物名单、开箱检测率要达到10%、而且切果不能少于1000个、运输全程都要用冷藏车等。按照国际惯例,开箱检测率最多为2%,切果不超过40个。而香梨采摘后新疆已是秋冬季节,要求冷藏运输不必要也增加成本。
(四)品牌推广力度不够,市场营销薄弱
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从1999年到2008年共评定了135个,形成了“红旗坡“牌苹果、“拓普”牌库尔勒香梨、“天山密王”牌淖毛湖晚熟哈密瓜等一批初级农产品品牌和“解忧公主”牌薰衣草精油系列产品、“庄子开拓”红花醋口服液、“乐升”牌葡萄干等产品。精河枸杞、哈密瓜、吐鲁番葡萄等一批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成为新疆农业的金名片。
尽管如此,新疆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业名牌数量还比较少,主导产业产品的优势不明显,大多是“一等原料、二等加工、三等价格”。虽然新疆特色农产品拥有独特品质,但其品牌知名度普遍不高,从性价比上还未获得大多消费者的认可,其主要原因是品牌推广力度不够,市场营销网络不发达,营销技术急待提高。如新疆神内胡萝卜汁就是很好的例子。
三、新发展形式下对新疆特色农产品贸易的建议
(一)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形成强影响力的品牌
着眼于国内外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强有力的市场营销网络。实践表明,市场是新疆特色农产品优势发挥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建立结构完整、信息通畅的市场网络;注重品牌、质量;规范市场管理,重视市场调研。品牌是新疆农产品的名片,目前新疆已有一批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具较好的竞争力,运用名牌战略促进新疆特色农产品的发展。
(二)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联合,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政府和企业要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这是关系新疆农产品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的重要举措。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必须要实现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并带动相关行业发展,这就需要高科技作为支撑。
(三)应用高新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
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促进新疆农产品加工业的升级换代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必须明确,市场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要实现产业化,必须加强人才培养,现有农产品加工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缺乏,面对新技术在农产品产业链上的推广应用,人才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必须结合农产品产业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各层次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近年来发生的全球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威胁了人类的健康。这正是新疆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契机,新疆农产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食品安全放于首位。因此新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认真地推行国家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国际市场中,尤其要注意农产品出口的一些国际标准、法规、条例等,同时关注各国不同的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保持信息的畅通,并制定配套措施使农产品符合绿色贸易的国际标准,为其开辟更广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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