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共9篇)
1.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一
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
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38个(含29个一级学科和109个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7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7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3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000名左右(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1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2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其他类别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6.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计划专用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3.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建筑学院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东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其他类考生应在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和考试。
5.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我校指定。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初试阶段的502设计表现、503建筑设计基础、504风景园林设计基础及复试阶段的快题考试,考生应自备考试工具(包括图板、文具和一号图纸若干张)。
6.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以及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硕士生须政审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我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只对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3.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此外,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各类“三助”岗位资助。
4.2012年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8.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院(系、所)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院系
040110
教育技术学
继续教育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4020
3应用心理学
人文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8090
2电路与系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建筑学院
建筑研究所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130400
美术学
建筑学院
艺术学院
9.东南大学本校教职工报考,须按校人字[2008]23号文件“关于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10.若2012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招办网页(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452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邮政编码:210096
2.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二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距今已有72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406人、硕士学位4982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1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85人,硕士研究生1802人)。北外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54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3人(含博士生导师8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2人,讲师275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到目前为止,北外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英语学院新闻学专业,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为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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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三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学术型研究生)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
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
1)通过CET四级考试;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国家承
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
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
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5年以上;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2007年9月 1日前参加工作);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5.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0 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
证)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
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
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
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
关专业的中法班;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
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
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日期
2011年1月15-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详细情况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基金管理(http://gs.tongji.edu.cn))。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
020土木工程学院 朱老师 65980619 zhuym@tongji.edu.cn
030机械工程学院 朱老师 69584641 zhumeihua@tongji.edu.cn
040经济与管理学院 朱老师 65980790 zmrtj100@163.com
MBA中心65982618 mbacenter@tongji.edu.cn
MPA中心65982617 http://
管院工程硕士管理中心65982108 tongjime@tongji.edu.cn
05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陆老师 65982696 luah@tongji.edu.cn
06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袁老师 69580112 yuanyijie@tongji.edu.cn 08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刘老师 69589503 dxygb@tongji.edu.cn
现代农业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刘老师 65980149 ljptj@gs.tongji.edu.cn 090外国语学院 庄老师 65982980 waiyujw@163.com
090外国语学院 庄老师 65982980 tjmti@tongji.edu.cn
101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丁老师 65981138 dingxl0223@tongji.edu.cn 102数学系 樊老师 65983245 fanyajuan@tongji.edu.cn
103物理系徐老师 65983380 physics@tongji.edu.cn
104化学系 陈老师 65982287 chemistry@tongji.edu.cn
106声学所 孙玉莉 65981091 sunyuli@tongji.edu.cn
110医学院 余老师 65983185 yxyzhsh09@163.com
114口腔医学院 从老师 66313723 conglei777@tom.com
120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黄老师 69589879 hpj@tongji.edu.cn
130中德学院 施老师 65984964 stacdhk@tongji.edu.cn
140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马老师 69584714 myping6853@yahoo.com.cn 160生命学院 汤老师 65988653 tanggh@tongji.edu.cn
170软件学院 杨老师 69585627 mszhj@tongji.edu.cn
180汽车学院 田老师 69589841 tianxiao@tongji.edu.cn
190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李老师 65988657 oceanlixia@tongji.edu.cn 200传播与艺术学院 刘老师 69584742 cafetea_2006@yahoo.com.cn
210人文学院 沈老师 65984597 swq1202@yahoo.com.cn
230体育部 王老师 65986851 wangzhen04512@yahoo.com.cn
240法学院 张老师 65980614 fzhjw_y@tongji.edu.cn
法律硕士中心 保老师 65988363 baoxy2010@hotmail.com
250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马老师 65984182 mavivi@126.com
260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老师 65981407 menghua1407@yahoo.com.cn
4.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四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有75个博士点招生,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26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详见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仅限学术型);符合(一)中的第1、3、4、5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和程序按苏大研[2010]40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公开招考和经学校批准的硕博连读考生于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15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待定(预计11月20日左右公布)。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和考试须知于12月22日以后在研究生部网上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2年3月8日—9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事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
内)。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份(见附件,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7)专家推荐书2份(见附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必重视。
2、初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
3、复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计划外)
计划外各专业收费标准见下表:
收费标准及单位
专业类别
10000 元/生年
哲学门类、历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教育学一级学科)、理学门类(数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13000元/生年
经济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理学门类(物理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15000元/生年
工学门类、法学门类(法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体育学一级学科)
18000元/生年
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美术学一级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
20000元/生年
医学门类
八、其它
1、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6、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7、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083
3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
51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
2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与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8、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址:http://yjs.suda.edu.cn/show.asp?id=20
电话: 0512-65227655,65227656
传真:0512-65112816
5.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五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保障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院(系)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组织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面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笔试、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组织要求执行,做好安全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应负责认真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向考生解释、回复。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传播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医学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可以酌情扩大复试比例。各院(系)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南京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细则。
6.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六
(天学考研)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
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根据网报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点并参加初试。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交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将择优给予特别奖励。
(七)其他奖学金。我校设有近30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地区考生免考思想政治理论,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
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7.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七
为促进校际交流和学科交叉,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20我院将继续加大招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力度,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领域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211工程”、研究生院、“985工程”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城规学院、法学院可接收学科专业排名全国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联盟学校、西部招生交流协会联盟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毕业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
二、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入预报名网址预报名后方能下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预报名,预报名网址:graduate.cqu.edu.cn。
2、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教务处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3、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预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寄申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请与申报学院联系),过时不再接收。
四、优惠政策
1、凡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不分学术和专业学位均享受学校A等奖助金(全免学费)。
2、接收校外“985高校”学科专业排名前5%的,接收本校推免生学科专业排名前3%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接收校外“985高校”学科专业排名前10%的,接收本校推免生学科专业排名前5%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可享受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公派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访学交流。
5、推荐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生的优秀生可跨学院学科申请硕博连读。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申报志愿,且学院同意接收,将在硕博连读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1、符合推荐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含接收校内、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详见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专业的备注栏的复试科目,请符合条件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方式多样化,可组织异地复试等。
注:参加我校2012年研究生“学术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或学院复试通知。来校复试时请自备照片一张,到重庆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合格学生尽快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通过省级招办审批后,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14日。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不能录取。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七月十日
附: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5286 65102374
传 真:023-65111374
邮编:400030
2、学院联系电话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001贸易及行政学院
023-65102373
015建筑城规学院
023-65126327
002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023-65103527
016土木工程学院
023-65123363
003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023-65126260
017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023-65126160
004外国语学院
023-65112871
018化学化工学院
023-65112804
005艺术学院
023-65678502
019生物工程学院
023-65102508
006数学与统计学院
023-65678628
020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
023-65102422
007机械工程学院
023-65106174
021体育学院
023-65102312
008光电工程学院
023-65112744
022电影学院
023-65106372
00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3-65127303
023法学院
023-86661063
010动力工程学院
023-65102471
024软件学院
023-65112331
011电气工程学院
023-65111935
025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023-65678272
012通信工程学院
023-65111359
026农学及生命科学研究院
023-65112535
013自动化学院
023-65102481
027物理学院
023-65678367
014计算机学院
8.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八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点击查看:20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近一个月内的`);
6.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2)、两位申请攻读学位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7.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gs.bjtu.edu.cn/cms/zszt/),查阅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 申请人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的相关通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申请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免专业目录中的博士招生专业;
3. 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4. 参加复试者在参加复试前需通过我校“硕士推免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5. 各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四、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不再发放纸质版推免生接收函。
五、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元/年)。
2.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我校还每年派出优秀博士研究生与国外进行联合培养或短期访学。
3. 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且其导师为“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可享受“2011计划”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10000元)。
4. 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可参与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并签订培养协议,可享受直博生待遇。
六、其他
1. 我校招收15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辅导员。
(1)申报条件: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4) 发送至邮箱bjtufdy@126.com。联系电话:51685224。
2. 我校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
(1)申报条件:熟练掌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有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学科背景;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jobadmin@bjtu.edu.cn。联系电话:010-51685912。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eaie.bjtu.edu.cn/) 010-51687344-803 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scit.bjtu.edu.cn/)・ 010-51685847 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sem.bjtu.edu.cn/)・・ 010-51687171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trans.bjtu.edu.cn/)・・ 010-51688002李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civil.bjtu.edu.cn/index.asp) 010-51687240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mece.njtu.edu.cn/) 010-51687039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ee.bjtu.edu.cn/)・・ 010-51688369黄老师
理学院(sci.bjtu.edu.cn/)・・・ 010-51688373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wshkxxy.njtu.edu.cn/) 010-51684573 刘老师
软件学院(rjxy.bjtu.edu.cn/)・・ 010-51684092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aad.bjtu.edu.cn/)・ 010-51684824 张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yyxy.bjtu.edu.cn/)・ 010-51688622卢老师
法学院(law.bjtu.edu.cn/)・・・ 010-51688708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北方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篇九
教育部关于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暂时按照教育部关于《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遵照执行,并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我校2012年有488位指导教师在9个学科门类的26个一级学科的91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57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办法另定)、入学申请考核(办法另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简章另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简章另定)、中法联合培养(办法另定)。
2.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3.我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详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公告》。
2.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兼职,则为我校独立招生的兼职博导。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兼职*,则为我校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合作招生兼职博导,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招生名额,即无独立招生名额。
四、学制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五、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的硕博连读的本校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通过选拔的直接攻博的本校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专业与所报考博士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应试语种六级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高考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年龄可放宽。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报名(在线输入),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三)报名内容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自行体检、寄送材料等工作,详细安排请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四)报考材料
1.考生在12月14日之前将下述材料,向报考院系所寄送以下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封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体格检查表》(自行完成体检);
(4)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5)和(6),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2.考生来校领取准考证时(3月7日-9日),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送交以下材料:
(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3)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五)考试安排
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分开进行。
1.初试时间: 2012年3月10日至3月11日;初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复试时间约为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委培、定向(限国家专项计划)、自筹(个别超龄非在职人员)。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具体规定等,确定学校各报考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各招生院系所的录取人数。各招生院系统筹确定本院系各报考类别考生的具体录取名单。
3.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委托培养合同,并交付培养费。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5.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毕业就业
一般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委培、定向毕业生按规定回原单位。
九、招考方式调整
我校自2011年起在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和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试行入学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继续在部分院系和部分专业试行入学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在部分招生单位试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的办法》。2012年试行院系和专业为: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学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
十、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我校对2012年招收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资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3.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4.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5.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学校代码:10269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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