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购房新政策

2024-07-11

昆明购房新政策(精选10篇)

1.昆明购房新政策 篇一

我们对于房屋的需求从未减小过,那么当我们需要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别人时,应该准备一份怎样的购房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协议书,欢迎阅读。

昆明市房产购房合同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拆迁安置房________栋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为________元,需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内付清,每个月的支付期限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交付首付款后年内甲方和村委会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会保证乙方享有居住权利和使用权并通电通水,甲方保证签订合同之前该房屋与任何个人和组织没有债务和利益纠纷,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应当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确保其居住权和使用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5、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产权证和土地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土地证和产权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办理,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7、如果因为本合同第五条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元,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侵权仍在继续的,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起诉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给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明市房产购房合同2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准。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共有权人本人在签署时需到场)。

(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卖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买方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买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方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全款支付,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元人同币,年月

日前支付元人民币。

2.贷款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买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卖方;

(2)买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买方对卖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年月日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年月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方名下。

买方和卖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卖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卖方在退还款项时,可直接将违约金扣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质量状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在双方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质量出现明显变化(如遭受水淹、火灾、车辆撞击等),双方对合同价格重新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上述状况是由于一方故意造成,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1][2][3]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第九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方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卖方的责任,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承担已付款的%作为违约金。买方不退房的,自买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方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卖方_______份,买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份,_______份。

卖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共有权人:

年月日

昆明市房产购房合同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_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昆明市房产购房合同3篇

2.购房退税政策 篇二

时隔三年,房产市场处于政府政策重磅调控阶段,原先所有的“救市”、优惠政策早已取消,但对于在08年、09年买房的购房者,或许会有疑问,当时购买的房源是否还可享受退税政策?具体办理到哪里办?怎么办理?……

今天,小编特地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了相关情况。

什么是退税政策

2008年10月14日,基于当时的楼市现状,杭州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中,关于购房税费补贴的描述如下:

“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买卖个人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均为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在2009年1月10日,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购房补贴方面,制定了新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在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将给予房款总额的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上述住房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在2010下半年,随着楼市的逐渐回暖,楼市出现供不应求现象,于10月11日,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共有22条内容,该《意见》第五条同时规定: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因此,购房补贴房款总额1.3%的政策享受期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0月11日。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由于政策发布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和2010年1月10日两次,具体内容也不一样,因此申请也因情况而异。

1、购房时间在2008年10月14日到2009年12月31日,杭州地区(包含余杭区)套内面积在140平以下,可享受退还契税80%的优惠。

2、购房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杭州地区(不包含萧山、余杭)套内面积在140平以下,可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

怎么办理:

在退税政策的办理上,主要分为余杭地区和杭州主城区两类。

杭州主城区:

退税地址: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

咨询电话:8724111

1所需资料:

1、房产三证原件

2、“浙江省契税专用缴款书”和“杭州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3、身份证原件

余杭地区:

退税地址:余杭良渚农税:余杭良渚大桥南。

咨询电话:887718

51所需资料:

1、房产三证原件

2、“浙江省契税专用缴款书”和“杭州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3、身份证原件

3.成都购房入户政策 篇三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以下由小编告诉您成都入户都有哪些方式。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4.杭州购房落户政策 篇四

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10月14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将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等区域。昨天,从杭州市公安局发布,目前警方已对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有关事项作出调整。据杭州警方户政部门介绍,此次外地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区域主要是市区范围,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时间从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在市区购买一定价值单套住房(含二手房),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一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滨江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钱江新城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下沙区域内购房入户的,由下沙分局审批签发。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由于此次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相关政策和程序调整较大,杭州警方请前来办理购房入户的相关人员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所需材料是否齐全,并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付款。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据杭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有

5.新政下上海北京深圳购房政策 篇五

1、首套住宅

1)商住楼产品(使用年限为40-50年),不论面积大小,首付必须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普通住宅产品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不得低于3成,在基准利率的情况下可享受9折优惠。

3)普通住宅产品,面积小于90平米,银行和楼盘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定的松动,首付可以降到2成,但难度相对较大,银行利率优惠程度也相对较小。

2、二套住宅

不论面积大小,首付必须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如果工作单位是政府或者事业单位,部分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银行资信程度进行适当的优惠,但幅度也相对较小。

3、三套住宅

目前三套住宅基本要求一次性付款,银行不受理其贷款业务。

新政下北京购房政策:

1、首套住宅

1)商住楼产品(使用年限为40-50年),不论面积大小,首付必须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普通住宅产品,面积小于90平米,首付20%,贷款利率可享受7折优惠(前提:申请人是北京市户口或者在北京有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3)普通住宅产品,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不得低于3成,在基准利率的情况下可享受的优惠程度根据银行而定(前提:申请人必须是北京市户口或者在北京有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2、二套住宅

首付必须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三套住宅

目前三套住宅基本要求一次性付款,银行基本不受理其贷款业务。

新政下深圳购房政策:

1、首套住宅

1)商住楼产品(使用年限为40-50年),不论面积大小,首付必须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2成,在基准利率的情况下可享受7.5-8折的优惠,视情况而定,目前招商银行的优惠是8折。

3)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不得低于3成,在基准利率的情况下优惠程度不大,基本为9折。

2、二套住宅

不论面积大小,首付必须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关于二套住宅的界定由银行来确定。目前售楼部不作任何承诺和界定。

3、三套住宅

目前三套住宅要求一次性付款,银行不受理其贷款业务。

应对策略:

1、现在离婚买房 成规避政策好方式?这只是目前趋势,可行度还在应验中。

2、用第三方身份购房,第三方出具买卖委托书等

6.萧山区购房入户政策实施细则 篇六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萧山区建设局关于下发《萧山区购房入户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各派出所,区建设局下属相关部门:

现将《萧山区购房入户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萧山区购房入户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萧山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萧政发〔2008〕88号)及杭州市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确保区外人员在萧购房入户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区公安分局和建设局共同研究,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购房入户条件

非萧山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我区购买房产公司开发的单套商品住宅房(含存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含)以上,并符合如下条件的,可向区公安部门提出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萧山区非农户籍的申请: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随迁子女户口的,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同时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迁移人未曾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5.人均购房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

二、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

1.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派出所核准受理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3.经公安分局审批同意后出具准迁证。4.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落户申请报告、《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契证》(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除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应关系证明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

4.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5.对合伙购买一套住房要求办理购房入户的,只能进萧落户1人(户),由合伙购买人自行商定后,出具其他合伙购买人自愿放弃书面承诺书并附其他合伙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7.昆明购房新政策 篇七

近期中央“吹风”要把限购政策范围扩大至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消息传出后一些房价涨幅明显的国内二、三线城市开始“人人自危”,限购对地方经济房地产产业影响太大。

现在二、三线城市的限购风声又起,是不是非要出异地购房政策打压楼市呢?我曾跟很多业内人士谈过这个问题,观点各异。个人认为只要政府真心实意为房地产市场长远的健康而去思考,在调控房价方面有所作为,那么即使不采取异地购房政策也能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

目前助涨房价的最大推手是外来投资客,只需要落实好之前颁布的异地购房政策,即异地购房者一定要出示真实的当地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完善房贷审批监管环节,异地投资客根本无法大规模购房,现在情况之所以失控,关键还是在于异地购房环节的相关证明审批过松,缺乏监管,导致政策出台了也形同虚设。

8.昆明购房新政策 篇八

一、深圳市各级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在深创业或就业;

2、申请人年龄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5、在深缴纳社保达6个月以上;

6、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7、在深有商品房(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

8、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未超生;

9、已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任期内有效)或者近五年获得以下职称之一得;

1.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

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

创新奖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1名;

(8)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9)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3)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14)省专利奖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5)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8)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9)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特别贡献奖;

(20)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21)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副组长前2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8)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9)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0)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11)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

b.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4.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6.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深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

7.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8.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9.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次运动员;

10.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2至3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3人次冠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11.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12.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

13.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14.近5年,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3名,研究小组前2名)者;

15.近5年,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16.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5%-15%的人员;

17.近5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验收;

18.近5年,省、市(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9.近5年,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限一次性申报3人);

20.近5年,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校长、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21.近5年,获得特级教师称号且在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者;

22.近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3.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深圳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24.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25.近5年,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者;

26.近5年,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4至8名次的现役运动员;

27.近5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28.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深圳注册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者(每个单位限报1人);

29.近5年,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且在深圳注册的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成员;(每个单位5年内限一次性申报1人,并与地方级同类条款“核心投资决策团队负责人”同时申报);

30.近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且项目通过验收;

31.近5年,入选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32.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企业推荐一个人才,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

二、深圳市人才购房补贴金额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4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购房补贴续发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影响余额发放。

三、其他领取政策规定

1、领军人才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自其离职当月起暂停发放货币补贴。

领军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通过新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继续发放货币补贴剩余部分。

2、申请购房补贴之前已经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租住过免租金住房的,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领军人才或者其配偶的人才层级提升后,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补发购房补贴差额,且不受拥有商品住房套数的限制。

3、领军人才自首次领取购房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用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

9.昆明购房新政策 篇九

1、当前契税政策(2010年11月1日起至今)

郑州市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新契税政策,首套房契税政策不变,二套房今后无论面积大小,均执行4%的契税额度。郑州市最新契税政策

套数 面积 调整前 首套房

90以下 1% 1% 90-143 2% 2% 144以上 4% 4% 二套房

90以下 2% 4% 90-143 2% 4% 144以上 4% 4%

以上调整从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2、当前房地产商业贷款政策(2011年2月起至今)本市户口居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30%,利率无折扣;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0%,利率1.1倍; 本市户口居民购买三套房:基本停贷;

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银行不得向上述非本地居民提供按揭贷款。非本地居民在郑州购房:如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

商业办公用房贷款,从原先基准利率的1.1倍,上调至1.15-1.2倍。

对于第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本市银行多是以购房套数为准,而不是以贷款记录为准。

3、当前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0年11月3日起至今)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郑州限购政策:限制外地人在二环以内购房

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

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10.张家港购房、落户政策 篇十

《张家港市户口准入登记办法》中规定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迁入张家港,通过购房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75平方米以上;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

3、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由申请户口迁移人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10万元以上(由市税务部门出具证明),依法经营、依法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买房落户所需材料 ☑ 工资收入证明 ☑ 计划生育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

☑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 户口申请表 ☑ 户籍证明、身份证

☑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本)

☑ 企业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

☑ 个体户经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 买房如何迁户口

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房限制政策

购房限制政策

大家都知道周边城市陆续出了限购政策,尤其是上海、苏州和无锡。张家港是一直没有出炉限购政策的城市,也就是说在张家港有钱就可以买买买。

张家港商业贷款政策

对于商业贷款,大家比较在意的就是首付,张家港现行的首付政策相对还是比较宽松的,对于首套、二套房来说,购买起来都是比较容易的。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基本上遵循的原则是认贷不认房。

PS:因不同银行的贷款首付比例及折扣优惠和贷款人的自身条件和信用情况有关,具体贷款还需咨询各自贷款银行

首套房与 购房

首套房:曾经有过房贷记录,但已经还清,可算做首套房,首付不少于30% 购房: 使用住房贷款购房,个人征信没有房贷记录,首付不少于20% 张家港公积金贷款政策

注意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注意二: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两次, 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能申请二次贷款,夫妻双方一方使用过,再次使用视为二次使用。

注意三:借款申请人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普通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至住房总价的80% 贷款年限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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