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12(共11篇)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12 篇一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总包单位(甲方):
工程分包单位(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分包内容: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建立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方案、审批、验收与实施,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安全教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育。
3、审批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申报表,检查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及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对乙方违章违规的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4、审核乙方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依法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凡无证、操作证过期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供电终端(总配电房、柜或分配电箱),并按照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督促乙方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施的安装与使用,与乙方电气负责人办理临时用电移交,签名确认,资料归档备案。
6、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警示标的、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临电安全隐患落实“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整改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检查乙方电工人员的每日临时用电巡查记录情况,及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对记录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乙方电工人员,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确保资料记录的真实性。
8、对乙方采购的临时用电设备、材料进行进场前的检查、验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或是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委托 负责本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全面管理。
2、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内的电工作业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纠正;重大隐患问题应立即上报甲方有关负责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3、电工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各类监护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凡无有效电工人员上岗操作证或操作证无年审、过期的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活动。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临时用电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制止一切临时用电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5、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配备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配电开关箱”系统。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用电电源线。
6、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7、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不大于30米。
8、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编号、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并应配门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配电箱、开关箱应加装防雨、防台风、防尘等措施装置。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必须独立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湿气、潮气、烟气较重的场所。且配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空间通道位置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材料,不得有灌木、杂草,二级分配电箱附近应配备1-2瓶消防灭火器材。
10、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少于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箱应装配在固定支架上,其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安全水平距离不超过3m。
11、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装防止线路被切割拉破绝缘体的绝缘防护套并成束绑卡固定在箱体上,不得与电箱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线),且电缆(线)不得有任何接头,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或熔断器)必须是国家许可生产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器产品。且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开关之使用。每天漏电开关使用前电工应事先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经试跳检查发现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必须进行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6829-2008、GB13955-2005)的有关规定,并有国家认证标志,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
14、配电箱、开关箱应重复接地,所连接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不少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而且严禁断线。
15、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上述颜色标记混用和互相代用。
16、施工临时用电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上及穿越其他设施上进行敷设,严禁将配电箱、分配电箱悬挂在脚手架体上。
1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立即切断动力开关箱并上锁封好。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未经专业电工同意严禁随意改动。
18、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专业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交项目经理部备案。
19、每天开工前电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设施及作业环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0、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21、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每周交甲方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资料中统一归档。
22、施工现场发生触电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总配电系统,组织有效的抢救,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3、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若由此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应负的各种责任。
24、乙方接受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签发整改通知单应按期整改,并书面反馈甲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经多次教育、整改无效的,或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安装、敷设、使用、拆除作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10000元违约金,二次未果,违约金按双倍计算。
25、施工现场,乙方应当服从甲方临时用电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发生工亡事故,按人/次1-3万元。2)发生重伤事故,按人/次0.5-1万元。3)发生轻伤事故,按人/次0.1-0.5万元。
4)发生工伤事故未按规定处理的,按大于有关规定应付费用数额支付违约金。
5)因严重违章、野蛮进行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不放过”原则,除承担由乙方责任造成事故的各项经济费用和赔偿,还应主动全面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担为甲方承担消除各种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不得推诿或消极处理,导致影响范围扩大,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该协议自动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12 篇二
在实际建筑施工的现场, 供电形式多种多样, 具体选择哪一种则根据每个建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供电条件而定。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介绍几种建筑施工现场供电电源形式:
1) 独立变配电所供电。这种供电形式适合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项目, 比如:规划小区、学校、大型工厂等。这种供电形式就是先建设好变配电所, 然后再由其直接进行供电, 这样有利于节约资源, 避免出现浪费的现象。当变配电所正式投入使用的过程中, 其管理较为规范, 同时供电的安全系数也较高。其中变配电所主要由高压配电屏、变压器和低压配电屏这几个部分组成。
2) 自备变压器供电。目前很多高压输电的电压一般为10 k V, 而一般使用的设备的额定电压为220 V/380 V。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 便可以利用现场附近的高压电网, 同时增设变压器等配套设备供电。为了节约投资成本, 一般在建筑施工现场采用户外的变电所结构形式, 但是这种形式一般在负荷不大的情况下使用。同时户外变电所的结构非常简单, 其中主要包括:降压变压器、高压开关、低压开关、母线、避雷装置、测量仪表等几部分。
3) 低压220 V/380 V供电。对于一些建筑项目电气设备容量较小的时候, 如果附近有低于220 V/380 V的电源, 则选择在余量允许的情况下, 向相关部门申请用附近低压220 V/380 V电源对施工现场进行直接供电。
4) 借用电源。如果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的电气容量小、施工周期短, 便可以采用向附近借用电源的方法, 这样有利于解决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问题。
2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检查的基本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得出, 在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的过程中, 需要检查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当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 k W以上者, 必须按照 (JGJ 59-99) 标准和 (JGJ 46-88) 规范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当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时, 便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在建筑施工现场, 对于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该采用TN-S系统供电。现场内各种电器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都必须严格采取可靠的接零或者接地保护措施。其中当重复接地电气设备符合要求时, 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4) 在建筑施工现场采用三级配电, 配电室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总配电箱应该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以及其他仪表等。根据实际经验得出, 总配电箱在装设的过程中, 不仅要设置总开关还应该设置分路开关;同时分配电箱也应该设置总开关和分开关;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还应该在开关箱内安装塑料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等。
5)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其漏电保护器应该实行两级漏电保护措施;由于漏电设备特别敏感, 应注意各个参数都要相匹配。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其中,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 A, 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 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 m 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6) 在安装配电箱设置的过程中, 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一般箱体应该采用铁板或者绝缘材料进行制作, 坚决防止使用木材进行制作。严格制作牢固的配电箱体, 能够有效防止雨水渗漏;严格要求在配电箱内安装绝缘材料, 其中不带电的金属箱体同样应该采用保护接零措施;在箱体下面安装的进出口线路, 都应该采取保护措施, 同时配电设备的工作零线、保护零线都应该分别接线端子板, 并且应该通过端子板接线;在安装箱内线路的过程中, 应该采用绝缘线路, 要求各个接头必须紧固, 不得有带电体显露在外面, 同时还要求配电箱内设有安全用电线路图。
7)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的配电线路应该严格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其中必须使用完好的五芯线电缆, 避免使用老化和破皮的电缆。
8) 在建筑施工现场内的其他金属外壳照明灯具都应该采取保护接零措施;同时要求各种照明电源最高只能达到36 V。在安装交流电焊机的时候, 还需要装设专用防触电的保护装置, 并且将电焊把线装置双线到位, 确保电缆线无破损现象。
3 建筑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安全管理原则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的运行, 在系统的实际设置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安全管理原则。通过总结实际工作, 一般概括为四项原则: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管理规则。
3.1 分级分路
分级分路原则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用电从电源进线开始用电设备进行分级分路配送电力。根据相关规定, 其中分级分路规则应该按照以下几个要点进行:
1) 坚持从一级总配电箱向二级分配电箱进行分路配电, 即一个总配电箱可以分为多个分路向电箱配电, 同时每个分路还可支接多个分配电箱;2) 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箱配电也可以分路, 即采用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为若干个开关箱配电, 然而每一分路都可以支接多个开关箱;3) 当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时应该实行所谓的“一机一闸”制, 并不存在有分路的问题, 即每一开关箱只能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 (含插座) , 包括一组不超过30 A负荷的照明器。
3.2 动照分设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应该坚持动照分设原则, 即指施工现场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分开设置。其动照分设可以根据以下两个要点来说明: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进行设置。如果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共同置放于同一配电箱内配电, 则应该坚持将动力与照明进行分路配电, 同时这里所说的配电箱主要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两种;2) 需要将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分开进行设置, 因此, 并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的问题。
3.3 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的主要原则是指除了总配电箱和配电室之外,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间距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尽量采取措施将其缩短。从实际经验中得出, 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可以用以下几个要点来解释说明:1) 分配电箱应该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者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2)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0 m;3) 开关箱与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之间的距离也有相应的规定, 其要求距离不宜超过3 m。
3.4 配电箱与开关箱设计
在建筑施工现场中, 主要是关于非标准的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一般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箱体材料、箱体结构尺寸、箱内电器设备的配置和要求。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还需要采取配电箱内电气接线方式和电气保护措施等, 其中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该与配电线路的设计相适应。为了满足用电设备的配电和控制要求, 这些配电箱与开关箱在设计的时候还应该考虑到配电系统的基本保护方法, 避免出现防漏触电的现象。
3.5 接地与接地装置设计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设计中, 接地是为了确保各个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是为了防止人身直接或者间接的触电所采取的基本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的设计基本上主要根据配电系统的工作和基本保护方式所选择的合适的类别, 再确定各个用电设备接地的电阻值, 并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人工接地体。在设计人工接地的过程中, 还应该根据接地电阻值的实际需要, 设计合理的接地结构、尺寸, 并且将相应的土壤进行合理的处理, 选择相适应的接地材料。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接地装置的设计还包括接地线的选用以及接地装置各个部分之间的连接要求等等。
3.6 防雷设计
在施工现场设计防雷装置, 其中主要包括防雷装置安装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型号, 以及防雷装置接地的确定等。必须坚持防雷装置的设计能够覆盖整个建筑施工现场, 并且能够对雷害产生有效的防护作用。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用电安全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2.
[2]陈绍堂, 施建辉.浅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J].建筑施工, 2010 (7) :131-132.
[3]黄桂新.浅谈施工用电的安全问题及其对策[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1 (9) :145-146.
3.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篇三
[关键词]临时用电;电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气装置;五芯电缆;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离不开用电,工程设备、施工机具、现场照明、电气安装等,都需要电能的支持。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的加强,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用电场所更加广泛,可以说没有电力就没有现代化的施工,没有电力就没有施工水平的进步。施工现场由于用电设备种类多、电容量大、工作环境不固定、露天作业、临时使用的特点,在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元件、电缆的选配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为,容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被住建部列为建筑施工企业四大伤害之一。因此,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按照规范用电,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可以归纳为“1 2 3 4 5”来理解和操作。
一、施工现场的一条电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一进行组织设计,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个取电来源,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毕,必须做全面的检查验收。
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电气技术人员,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内容空洞,照抄照搬规范不能指导施工,与现场实际脱节,不能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没有用电维修、检查制度,用电检测资料凭空填写,电工缺乏配电知识等,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规范规定建筑施工工地应该结合现场的特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当做到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临时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就是说,临时用电应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用电线路的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中的“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及其以上的保护,漏电保护器是安全用电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
在实际工作当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配置不合理,末级电箱漏电保护器电流过大,发生漏电后直接引起总箱漏电保护器动作,没有形成分级配置。施工项目发现问题不是检查、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规格和性能,查找漏电原因,及时排除故障,而是单纯增加漏电保护器的数量,加大了用电成本留存了事故隐患。
三、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和查找故障。总配电箱要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要远离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的场所,或者做环境防护。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四、电器装置的四个装设原则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要设置专用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得同一个开关箱、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这就是规范要求中“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的四个装设原则。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其额定值要与控制用电的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要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五、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实行TN-S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电缆的型号和规格要采用五芯电缆。为了正确区分电缆导线中的相线、相序、零线、保护零线,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导线的颜色要使用不同的安全色。L1(A)、L2(B)、L3(C)相序的颜色分别为黄、绿、红色;工作零线N为淡蓝色;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PE线)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六、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不善是电气安全隐患的另一重要因素。现场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总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采用TN-S三项五线制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七、结语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事故频率高于其它事故频率。近年来为了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施工现场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地方还没有彻底消除。因此,加强用电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1 篇四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为贯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11)规范,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责任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临电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临电管理。
3.负责提供符含制定厂家的联系和购买产品后的验收工作。
4.对施工现场的临电维护人员进行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并监督防护用品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
5.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自检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6.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个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协调工作,并对安全用电的信息进行反馈。
7.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2.使用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JGJ46-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中建二局三公司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宜昌市安全文明工地。
3.乙方所使用的临电器材必须是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
(JGJ46-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甲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4.项目经理部提供的配电箱、电缆导线、用电标识,由临电队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损坏由乙方赔偿。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和拆除电器元件及电箱、电缆和用电标识。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需要用电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得到准许后到指定开关线路上进行接线。
6.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悬挂标示牌。
7.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我项目安全部根据本现场情况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于两名电工。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牢固,漏电开关灵敏可靠、箱内无杂物。
9.配电箱应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米内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砸、防破坏。
10.用电设备必须有三级箱、开关箱供电,所有大、中型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 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由二级配电箱漏电开关接出。
11、三级配电箱、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2、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的开关电流额定值与动作电流整定值与用电设备应逐级匹配。
13.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米,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
14.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
15.用电设备必须用好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保护零线接在能看得见的地方,严禁使用绝缘老化及破损的线和非橡胶套缆线。
16.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该绝缘或S钩挂设,高度不得低于1.8米。
17.不得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或其他固定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保护。18.所有用电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测绝缘电阻值,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现场使用。
19.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灯架高度不得低于3米。
20.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该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或护套线和其他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21.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本现场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箱五线制TN-S系统。
23.甲方负责维护一级箱、二级箱和监督现场各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甲方。
24.乙方负责三级箱、开关箱和维护和检修、电箱有门、有锁、有负责人和单位名称。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甲方负责安全用电的技术指导及总包单位范围内的临电器材的及时到位。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如有违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清退出本现场。
3.本协议一式两份,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从 2012 年 6 月 20 日起到工程竣工之日止有效。
甲 方: 乙 方:(盖章)(盖章)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篇五
甲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工程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主城区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及安徽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标准规范。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现场临电方案的设计、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向乙方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且完善交底手续。
3、临时用电人员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指导,并建立值班电工,确定电气维修人员。
4、督促乙方维修人员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的要求,并持证上岗。
5、审查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督促落实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 1 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进行备案。
6.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器材进行进场检验,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器材禁止进场和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临时用电存在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8.对乙方用电操作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及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每周组织一次临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属于乙方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用电。
10、施工现场实行集中手机充电、集中开水、集中食堂、集中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集中宿舍的“五集中”措施。
11、定期进行施工现场临电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和记录存档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组织学习施工安全用电知识,落实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各项制度。
3、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4、电气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装置。
5、机械设备必须装置“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
6、大、中、小设备的保险装置、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
8、临时用电配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表面敷设。
9、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10、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11、工作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2、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没收并加以处罚。
13、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不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应不超过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 3 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6、施工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8.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19.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20.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21.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临电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确定后,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处罚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500元。
2、上述乙方责任的(1)至(21)条,在实施过程中如有1条不落实,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元至500元,属于个别工人一般违章,处罚工人本人50元至100元。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应有相应事实资料),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5、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总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探讨 篇六
李建鸣
摘要 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显示,工程建设施工是工伤事故多发领域,因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导致事故发生约占30%。本文对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管进行探讨,旨在引起施工管理者高度重视,防范事故发生。
关键词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常见问题 原因分析 管理思路
一、常见问题
通过对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存在以下四类常见问题:
(一)临时用电制度落实较差。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配、用电无专人管理、无停送电挂警示牌、无定期检查维护等完善的制度和手续;临时用电超过五台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专项技术措施方案等。
(二)临时用电布线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电缆电线通过运输道路、作业通道布线,没有采用地下穿管敷设和采用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电缆或电线未按要求采用绝缘瓷瓶和穿管进行敷设,有的满地乱拖乱放,有的用铁丝直接绑扎的钢管脚手架等处上进行固定;动力设备保护未按规范要求接在专用接线柱(螺丝)上,而是另接在其他设备的外壳上;接地极采用螺纹钢筋或截面小于规定;保护接地(零线)线采用多股铜芯线时,连接不规范,随便缠绕在接头上;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未作接地保护;重复接地线上窜接或并接多跟接地线或进行对接、缠接;行走式起重机轨道未作电气连接,超过30米未增设一组接地极等。
(三)临时用电设施缺乏检测。主要表现在接地和防雷装置未作定期测试;未定期对振动设备中的电器装置或潮湿场所工作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和保护接地(零线)线的检查;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直接在露天、潮湿或金属构架的施工场所上使用;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的保护电流>15mA;交流电焊机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嫌麻烦而将保护器短接后使用,起不到保护作用等。
(四)配电箱使用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在把配电箱作为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电器设备;动力和照明合用一组熔电器和开关;配电箱设置处无安全通道和空间,开关箱随地乱放乱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熔断器或漏电器不匹配,有的相距超过规定要求;对失灵的开关、破旧的导线、存在隐患的设备等不更换、不维修,照常使用;在露天使用的电源插座无防雨措施等。附图(以下图片均拍自于某发电厂脱硝施工现场)因网络上传限制,故略。
二、原因分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临时观念。施工场地是临时的,建成竣工就离场;施工人员是临时的,不同工种轮番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完成就走人;施工机具是临时的,不同工种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施工供电设施是临时的,随着施工进展需要经常拆装移位。临时观念,导致从施工人员到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去做长远考量,这是问题的关键。
二是嫌麻烦。纵观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一些行为,无一不是嫌麻烦,怎样省事就怎么干,习以为常,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因而不按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措施及要求去做,只求通电,能用就行,以致施工现场用电设施、操作违规现象较为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是怕花钱。当今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运作,多为低价中标。工程承建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施工现场的几乎所有设施都从简,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布置临时用电重复使用旧电线、旧电缆、旧配电箱等情况屡见不鲜;购置产品、材料选择廉价的,质量较差,安全得不到保证;用电设备、电线、电动工具等损坏或故障不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凑合使用的情况十分突出。利益驱动为临时用电埋下安全隐患。
四是监管难。建设单位都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虽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也发现不少问题和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施工单位不认真整改,彻底解决。在没有发生事故前,业主单位安监人员一般不会要求其停工整改,目前的管理办法效果不佳。另外,安全隐患整改涉及的资金成本谁都不愿意投入。施工方是安全责任主体,对违规操作、不规范设施处罚过重易引起纠纷或冲突难以处理。所以,建设单位图省心、省事、省麻烦以包代管、而监理、施工单位包而不管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管理思路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结合本人多年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提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思路如下:
(一)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术、技术规范、资金投入等相关内容作为工程承包准入条件纳入招投招文件之中。投标单位必须在标书中阐明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的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保障措施和资金投入计划,并纳入工程承包经济合同,作为业主方安全监管的依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违者按合同条款处罚。
(二)施工现场布置临时用电设施和布线时,依据招投标文件对其实施的组织设计、技术标准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避免既成事实改也难。使用中施工方擅自改变则按合同条款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时按合同约定处罚,避免安全监管中的随意性。只有这样,才有约束力和口服心服。
(三)严格安全资质与适用技术标准审查把关。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评标时,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设计、技术标准、安全规范与措施、安全资质等作为专项进行评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电工作业上岗资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与器具、电线电缆、电气材料的质量纳入监理范围,确保安全可靠。业主安监人员必须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按规范和标准要求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查。通过上述体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以下事项:
1、重点关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检查配电箱里各开关的选择和接线,尤其是漏电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在用电设备中,应该重点检查它们所使用的电缆及其接线,尤其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2、重点关注漏电保护开关安全可靠。发现灵敏度不高或失灵,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
3、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移动式、手持式这类临时性电气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和作业人员操作情况。
(四)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与技术培训。经常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对劳动者的最好爱护,只有他们真正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才能确保施工现场平平安安。可采用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班前会、违规操作点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五)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在安全监管中要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7.浅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篇七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
临时性强:这主要是由施工工期决定的, 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设施就要拆除, 因此这部分用电设施不可能象永久设施那样坚固安全。
用电量不固定:工程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 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差异较大。
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严密程度差、防护屏障上缺警告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普遍存在。
用电接零保护不规范:诸多现场施工人员认识模糊, 未将安全性纳入考虑范围内, 仍沿用三相四线制, 个别采用接地保护。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三相五线制, 但重复接地仅有1~2处, 或没有重复接地, 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这一现象在施工现场也是普遍存在, 这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是不容许的, 违背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及“三线配电、二级保护”等规定。
用电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施工现场是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场所, 非电气专业人员使用电气设备相当普遍, 而这些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和技能水平又相对偏低。
另外,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以及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也是导致用电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二、应对措施
结合以上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 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 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 必须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有指导性、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要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个取电来源, 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 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由专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 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并进行用电量预测、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 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 而且做到分级控制。
对外电路要进行认真防护。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 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 做好方案, 保证用电的安全。
正确敷设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工地, 电缆要埋地, 且覆盖材料要合乎要求, 要加设接线盒, 沿墙要做到顺直, 高度符合要求。
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 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以三相四线制居多, 工地应设置自已的总配电箱, 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 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 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 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米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 保证每处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欧, 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联。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 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 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 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通过学习, 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使每个人都认识到其危害性, 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 特别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使其对施工用电的维护、巡视、检查真正起到作用。
从施工现场发生的用电事故分析中, 可以看出“安全技术”的实施与“安全管理”的执行必须同时并举才能产生最佳效果。所以, 只有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技术”得以严格的贯彻、落实, 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 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 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达到杜绝人身意外触电伤害事故的目的。
摘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和安全施工的基础, 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通过目前通辽市一些施工现场实际用电情况的了解, 结合有关电气规范的要求, 对施工现场临时供配电安全等问题进行若干探讨, 提出用电的正确设置和防护方法, 以推动用电安全。
关键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12 篇八
关键词:施工 管理 临时用电 安全
在对送变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中,存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不科学、安装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意外的触电伤害事故。虽然这些隐患暂时可能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我们长期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这些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终将积众难返,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下面仅就如何做好送变电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提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认真做好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有明显的时间性,当现场施工结束后即拆除该线路。但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基础,是临时用电系统安装、检查验收、现场管理、安全检查、完工拆除的依据,丝毫不可懈怠。应当做到:
1、方案应当符合现场实际,选择采用架空线路或电缆布设,满足对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的要求;
2、通过现场勘查确定电源进线、配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通过负荷计算确定变、配电设备及导线类型、规格,要考虑留有一定的余度;
4、绘制现场电气控制布置图及接线图;
5、编制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临时用电技术安全要求
1、对于架空线路,电杆宜采用木杆和木横担,其材质必须坚实,不得有腐朽、劈裂及其他损伤。木杆总长度不宜小于8米,梢径不宜小于140mm。电杆的埋深见下表(为方便记忆,一般以1/6计算埋深)。装设变压器的电杆,其埋深不宜小于2米。拉线坑深宜为1.2~1.5米,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o,当受到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o。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施工现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在人员频繁活动区或大型机具集中作业区,应采用绝缘线。绝缘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电杆、树木、脚手架上,不得拖拉在地面上;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2、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米;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低压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米;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3、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侧应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TN-S系统)或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系统(TT系统)。但由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不宜同时采用上述两种系统。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当施工现场不单独装设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而利用原有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原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4、对于配电箱及开关箱,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闸及分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5、对于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米。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保障
1、确保配备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从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严格按图完成;
3、现场电气控制系统接线完毕后,须对整个系统的线路部分及线路上所接所有设备、电器都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投入使用;
4、对于现场临时用电使用人员必须做好安全用电、电气防火等措施的技术交底,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四、定期、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检查人、设备、工具生产运转过程中的安全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执行情况。
1、及时发现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纠正;
2、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3、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4、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生产先进经验;
5、通过察看、询问、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
6、要奖罚分明,对于好的要表扬、奖励,对于差的要批评、惩罚。
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临时用电完毕即时拆除
临时用电结束后,立即拆除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所有用电设备,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12 篇九
摘要:文章首先简要论述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可能带来的危害和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流程的必要性。接着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场所进行分析,并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缺陷的角度出发探究了危险因素。最后,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事故预防主要措施和管理制度,以及罗列了需完善的专项方案和岗位职责,为规范和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流程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施工现场;事故;管理流程;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0引言
在我国众多施工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已逐渐让“基建强国”的美誉变得名副其实,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成就蒙上阴影。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典型事故中,触电事故往往会直接造成人身伤亡[1],因此备受关注。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区域广、情况复杂,如线路敷设、维修未按规定落实,用电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线路未及时维护,均可能发生触电或者火灾事故[2]。触电事故与其他常见事故相比,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事故无明显和直观预兆[3],但事故的危害何后果十分严重。人体能承受的流经电流为10mA[4],大于这一数值时,人体在病理和生理方面将面临危险,而随着流经人体的电流维持时间增长、电流强度增大,将必然会使得人体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直至窒息,这一过程仅需两三分钟,具有明显的瞬时性,因此,在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不够完备健全的情况下,人体是触电事故中最易受到直接伤害的一环[5]。而且,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域,因线路老化,电气设备维修时未断电或断电后开关处无人监护、非专业电工维修同样有可能发生触电甚至是火灾事故。显然,探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流程对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1事故风险分析
在明确和制定安全管理流程,首先应对事故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这也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1.1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场所分析施工过程中,设备数量多,投入人员多,用电设备多,分布区域广泛,极易发生触电事故,给施工安全管理造成了很大挑战[6]。公司机关、分公司驻地及参建单位驻地、施工现场均可能发生触电事故。但公司机关、分公司驻地和参建单位驻地电气线路相对固定、接线规范、人体直接接触电缆、用电设备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发生触电事故的场所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1.2危险因素分析通过对施工环境、人员、设备等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活动(状态)主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有线路老化及破损、电气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设备金属外壳未接地等。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未按“三相五线制、TN-S接地”要求敷设电缆、电气维修未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将线路架空或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用不合格导体作为接地连接、带电作业、电缆挂设在脚手架等导体上、电缆上晾晒衣物、一闸多机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主要有电气维修开关处无人监护、配电室未铺设绝缘垫、变压器未设置隔离、无证上岗、应急措施不够完善、无正确的处置程序及措施等。
2事故预防措施和管理制度
在对事故风险进行分析后,安全管理流程的重点将集中在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管理制度,而制定预防措施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对症下药,防患未然”[7],落实各项措施则需要各级人员统一思想,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演练。
2.1事故预防主要措施
在项目开工前,对可能导致触电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并落实;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审批后的方案架设电气线路。施工时,除定期检查外,需抽查并开展触电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落实电工持证上岗情况;对电气线路架设实行验收制度,确保电气线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架设;对于变压器、配电箱等电源附近,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此外,需监督各参建单位编制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配备齐全各类应急保障[8]。
2.2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电力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临时用电必须满足和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各项相关标准、规定。结合事故风险分析,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机构负责,即项目现场必须设立临时用电管理机构,并将管理人员及相应技术等级的电工配备齐全,值得注意的是临时用电的电工不得越级兼任更加专业的结构电工等职务[9];②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齐全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定期和按例检查更换;③需要专业电工在场监督的`施工场合主要有:临时用电安装、调试、维修、拆除的全过程;④专业电工及技术人员需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并严格对具体用电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有具体内容的技术交底;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两级漏电保护,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在电气维修时必须先断电并设警示标志,配备专人看护,并在作业前进行测电;⑥临时用电现场需采用胶盖闸时,也只能用做明显断开点,且需与其同型号的磁插保险,严禁用铜丝、铝丝等导线做临时代用的保险丝;⑦拆除照明设备或电动机械设备时,除作业人员需进行严格绝缘防护,仍要先拆除或对导线做绝缘处理;⑧项目专业电工要配合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项目所有临时用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合理分部的落实整改措施,并据实严格填写临时用电记录表[10]。在明确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后,管理流程中仍需专项方案的制定,例如,现场照明规定、电气防火措施、工区用电注意事项、生活区安全用电要求、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电气设备的设置要求、用电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维护等。
2.3临时用电管理职责
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对施工用电安全负第一责任。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临时用电架设线路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各类用电和导电设备的使用管理,对现场临时用电负有领导责任。项目办公室负责临建方案中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方案设计,并制订防触电、防电路火灾相应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负责对架设、线路使用、维护、撤消全过程实施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指导,对现场临时用电负有管理责任。作业队长负责对辖区内用电线路组织实施线路的日常防护以及用电设施防火工作,对现场临时用电负有直接责任。项目经理部电工负责线路架设方案设计,编写电料采购计划,对现场临时用电负有直接责任。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例行的线路巡查,及时发现电伤害和火灾隐患,将有关事项通知作业队队长,并监督其进行符合要求的维护和检修,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志;并依据“权责对等”专职,安全员有权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和相关工序停工整顿,并有整顿后的复工决议权,对场内自设用电线路架设安全生产检查负直接责任。制度重在遵守和落实,以及明确职责和权限,因此,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流程中,安全教育和执行仍然是重中之重。
3结语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临时用电带来的事故危害,需在明确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对安全管理流程不断改进和调整。虽然施工现场情况复杂,用电线路不尽相同,但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观,加之对管理流程和预防措施的不断完善,将一定会促进引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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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阳.建设工地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J].科技创业月刊,,30(09):111-112.
[3]叶常清.探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30(04):43-44.
[4]张小龙.工地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7(S1):59-62.
[5]孙建新,崔勇.浅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安全措施[J].科技与企业,(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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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雷.检修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9):132.
[8]孙建新,崔勇.浅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安全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3(09):68.
[9]董绪明,刘效国,武银凤.浅谈落实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科学之友,(18):117-118.
10.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篇十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
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由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所属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级报告。
2、进场前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施及线路,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甲方备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在甲方指定的配电箱接用;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5、乙方自备的配电箱、流动式开关箱、各种电线、灯具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装拆、接用由乙方现场专业电工负责,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胶线。自备的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违反规定在自管施工区域内和管辖的设备设施上发生的各类用电事故,责 任由乙方自负。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一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甲方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一切非生产用的各种电热器具,如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根据规定处理。
9、乙方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交付甲方或执行经济合同及其它约定。
三、争议
当甲、乙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
部门认定的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1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几个问题的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漏电保护;接零;接地
1接地系统方式的设置
1.1必须严格按照JGJ46-2005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临电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及其管理。
1.2若施工现场无《临电规范》中要求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比如施工现场提供的电源为市区公用供电线路时,若公用线路为TN-C系统时,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可确定为TN-C-S系统;若公用供电线路为TT系统时,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可确定为TT系统。但若施工现场确定为TT系统时,碰壳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R≤36Rɑ/(220-36)(其中Rɑ为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一般为4欧姆,安全电压确定为36伏特),即R≤0.78欧姆,因临时用电中使用的都是针式接地极,几乎没有板式接地极(板式接地极造价较高)。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要实现这样小的保护接地电阻是较难实现的,因此在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采用此种接地形式。
1.3不同的接地系统之间不能混接。应当明确的是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护接零是TN系统中保护零线与设备外壳做电气连接,保护接地是TT(IT系统本文不涉及)系统中设备外壳通过接地线与设备处的接地极做电气连接。?临电规范?5.1.2中规定:“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那么同一部分设备是否可以同时既做保护接零,又做保护接地呢?某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大量存在同一设备外壳既和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同时又和其附近的接地体做电气连接,笔者认为这是不可以的,这明显是TN与TT系统混淆不分,不能保证防护电气有效动作,一定要防止TN与TT系统混用的潜在危害。
2“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结合某污水处理厂做简要说明)
2.1《临电规范》提出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是强制性规定,“三”是最低标准。施工现场业主一般均提供一个总配电箱,施工方再设置“三级配电”;业主提供总配电箱一般不设置漏电保护器,以防止整个施工现场及生活、办公区断电。某污水处理厂由四个施工队施工,业主提供一台总配电箱,内设一个总断路器,五个分断路器,其中四个分断路器分别连接四个一级箱,第五个分断路器提供给生活办公区使用,这样以来实质上就是四级配电。
2.2“二级保护中”的“二”也是最低标准,通常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网络防护采用的是三级漏电保护网络。
一级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在100毫安至150毫安之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在0.1秒至0.2秒之间;二级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在40毫安至50(75)毫安之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三级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但潮湿场所,开关箱中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开关。对于特殊设备(如竖向电渣压力焊机等容量较大的设备)专用开关箱可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开关。
2.3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熔断器之前,但对于电磁式漏电保护器是可以安装在熔断器之后的;施工现场大多数都采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熔断器式隔离开关之后,并直接和负载相连。
所有照明线路导线,包括中性线在内,均需通过漏电保护器,且中性线必须与地绝缘,电源进线必须接在漏电保护器的正上方,即外壳上标有“电源”或“进线”端,出线均接在下方,即标有“负载”或“出线”端,若把进出线接反了,将导致保护器动作后,烧毁线圈或影响保护器的接通、分段能力。
漏电保护器在安装后选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不得出现误动作;再用试跳按钮试验三次,应能正确动作(即自动跳闸、负载断电)。按动试验按钮,时间不要太长,以免烧坏保护器;然后用试跳电阻(试跳线)接地试验一次,应能正确动作,自动切断负载端的电源。方法是:取一只7000欧姆(220伏特/30毫安=7300欧姆)的试验电阻,一端接漏电保护器的相线输出端,另一端接触一下设备外壳或良好的接地装置,保护器应立即动作;否则即使按动试验按钮保护器动作,此漏电保护器也为不合格产品。绝对不允许用相线直接碰触接地装置。
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用试验按钮(但最好使用试跳电阻)试验一次,以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性能是否正常。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用电设备控制开关的现象,由于将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将损坏或影响其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
2.4如果人体的不同部位同时接触(脚穿绝缘鞋,与地保持良好的绝缘)不同的相线,不同的相线之间的电压为线电压380伏特,电流会从人体的第一个接触部位流通到人体的第二个接触部位,由于人体电阻在1900欧姆左右,通过人体的电流可确定为380伏特/1900欧姆=0.5安培,这样的电流难以将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同时由于没有“漏电”,漏电保护器也不会动作。尽管此种电击现象在施工现场很少见(原因是很难做到人体与地保持良好的绝缘),但还是存在的,应注意加强防范。
还有一种情况,人遭到电击后,漏电断路器也不动作。某酒厂包装中心工程,在三伏天气某电焊工在焊接钢筋时,由于全身是汗,湿透了衣服,其手触及了裸露的焊把,二次电流通过焊工的身体,造成其触电身亡。但其使用的电焊机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是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为何不动作?这是因为交流电焊机实质上是一台电磁感应的变压器,此变压器的二次线圈通过电磁感应产生电动势,就相当于二次侧的电源,即二次侧是另外一个相对独立的回路,虽然二次侧部分电流发生异常波动,但电焊机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流入电流和其流出电流仍然相等,即一次侧PE线中没有故障电流,故漏电保护器不动作。
了解交流电焊机原理后就知道,焊机工作状态时的二次侧的电压为二十几伏特,二次侧的空载电压为七十几伏特,远大于安全电压。故?临电规范?要求“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二次触电保护器是通过降低二次侧空载电压而不是通过断电来实现的。
3控制好临时用电线缆的安装与敷设
3.1室外电缆线路应采用具有保护性能的带护套电缆,埋地、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沿瓷瓶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在钢管等金属物上。
3.2电缆垂直敷设上下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空洞等。
3.3电缆线尽量短且无接头。如一定要有,则须采取防止接头拉伸的加固措施,避免线路端子接头受力。
3.4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220伏特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严禁在四芯(三芯、二芯)电缆外侧敷设一根PE线代替五芯(四芯、三芯)电缆。这种作法的弊病是: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强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更重要的是PE线与相线的距离变大,导致线路的电抗增大,进而导致流过PE线故障电流变小,不能保证漏电保护器有效动作。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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