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2024-09-21

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共8篇)

1.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一

辩论赛:

正方:反腐倡廉事前预防更重要 反方: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

正方 一辩立论

当前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反腐倡廉预防更重要。

贪污腐败是个社会现象,过去有,现在有;中国有,外国也有,要叫它完全绝迹,客观的说,恐怕做不到。但是,又不能因此就松劲。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此,我方认为,反对腐败,事先预防比事后惩治更重要。以下我将通过对预防腐败的科学性、实践性、普遍性三个方面的阐述来确定我方的观点——反腐倡廉预防更重要。

第一: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具有科学性。

因为预防腐败更符合客观规律。预防腐败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方式对症下药、多管齐下,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形成之前,即使有少数腐败现象出现时,也能及时被发现并被处臵。预防腐败更顺应当前的形势。当前,腐败在一定领域内高发易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对此,要注重预防,增强免疫力、提高修复力,这样才能保持党的肌体持久健康。

第二,从实践经验来看,预防比惩治更有效。

从预防腐败的功效来看,注重预防,能够通过制度建设、法规完善和社会监督,使得潜在的腐败主体不能腐败,通过深刻的思想教育,使得他们不愿腐败,这是治本之策。从近年来查处案件的实践看,违纪违法者所造成的危害很大,如果不加快建立教育和预防体制,那么,司法机关惩处腐败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也会不断增加。

第三,纵观历史,横观国际,专注当代,从反腐败经验来看,注重预防,是应对腐败的普遍做法。

从历史经验看。历朝历代统治者吸取前朝败亡的经验教训,毫无例外地采取了加强道德教化,设立专门律法,成立相应的监察机构等预防腐败措施。从国内外的经验看。不论是腐败案件较少的澳大利亚、被评为世界最廉洁地区的香港,还是世界公认廉洁意识最强的芬兰,其根本是隐含在权力制衡背后的预防机制。、从我国当前预防试点经验看。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在推进改革、规范权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及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等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综上,预防腐败的科学性、实践性以及普遍性使其相对于惩处来说,更能够有效的减少腐败,降低腐败损失,因此,我方认为反腐败预防更为重要。

反方 一辩立论

各位领导、主持、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何为腐败?腐败专指那些行使国家管理公共职能的人类群体,忽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为个人以及小集团的私利,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思想和道德水准极度的腐化堕落,致国家以及民众的利益于不顾,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的现象。在反腐问题上,“惩治”是依法依纪对腐败现象和行为人的制裁,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法律制裁等。对方辩友着眼于长远预防,却放弃了眼前惩治,使得“预防”的美好理想化作“雷声大,雨点小”的代名词。在腐败情势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认清严峻形势,抓住惩治主动权。所以我方的观点是: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下面,我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当前反腐的形势看,惩治比预防更关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时代特点决定了我们当前的反腐必须要立足惩治,只要是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严肃惩治腐败就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臵。

第二、从反腐倡廉的内在规律看,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前提和基础。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反腐败只有惩治用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也才能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离开了对腐败现象及时有效的惩治,各种预防方式就只会流于形式,收不到任何实效。

第三、从功效看,惩治最有说服力,最有教育力。

众所周知,朱元璋严厉惩贪杀贪,使明朝很长一段时间吏治清明,官吏不敢越雷池一步。50年代初,中央坚决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在随后将近20年的时间里,全国只发生了2起省部级干部违纪事件。近年来,中央严肃查处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腐败分子,也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增强了人民对中央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实践证明:“坚决惩治”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只有高举反腐利剑,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腐败分子既倾家荡产,又身败名裂,才会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不愿腐败”,更“不敢腐败”。

综上,在反腐问题上预防固然重要,但放眼长远还得立足当前,之前,我们采取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的惩治手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们仍要抓牢“惩治”这个“龙头”,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信于民,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

攻辩

正方问题:反方辩友认为,从反腐倡廉的内在规律看,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前提和基础。我方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惩治与预防、治标和治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前提,但是我方认为预防是才是惩治的基础。惩治不是最终目的,预防才是最终目的。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希望腐败发生后以满足你们的惩治之快,还是希望腐败现象根本就不发生呢?近年来,我们在惩治腐败上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腐败行为却仍然呈现出涉案分子职位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等特点。我们主要是要避免国家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受到损失,我们一味的去严惩,亡羊补牢,其中的人民财富损失谁来弥补?

反方答:腐败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公务人员,那就不存在对国家政策等预防手段不清楚的地方。那为什么还是有人腐败呢?!这是由于人的贪欲本性造成的,这是客观存在的!预防好比夏天装上纱窗,但是惩治是彻底杀死蚊子。只有打死了蚊子,那些没有装纱窗的人才会免受蚊虫之害。对于已经发生的腐败案件,预防措施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难道预防能够弥补人民已经损失的财富吗?正因如此,3

我们才要加大惩处力度,大大增加腐败者的违法成本,使贪污者不敢贪,贪不起,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反方问题:对方辩友立论中提到预防腐败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方式对症下药、多管齐下,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形成之前,即使有少数腐败现象出现时,也能及时被发现并被处臵。那我想请问下对方辩友,2009年,有先后16名省部级干部落马,在2010年里则有11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这是以法律之名作出了结论。这11人涉案金额皆在500万元以上,有的达至千万元。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干部、企业中那么多高中层领导,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走上腐败贪污的道路?他们是没有接受过预防的教育吗?他们中不乏各行各业的技术精英,接受高学府的教育,不少更是我们的先进党员代表,接受了无数次党员的培训和熏陶,请问你们的预防工作在他们身上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正方答: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完善预防机制,增加预防手段。从注重治理腐败之标转向注重治理腐败之本,从更加注重惩治腐败转向更加注重预防腐败。必须编织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为一体的,完善健全的预防网络来打造反腐倡廉之剑,其最终目的是使腐败分子无处下手,腐败行为无机可乘,腐败的成本更加高昂。。。

自由辩论

正:对方在立论中谈到朱元璋的整治吏治,他从登基到“驾崩”,尽管“杀尽贪官”运动始终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惩治永远没有结局,这不也正说明我方观点反腐倡廉重在预防吗?

反:我方并不认为惩治能够解决所有的腐败问题,但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必须把惩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臵,同时辅以其他预防措施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正:今天的辩论赛场很干净啊,当一个人准备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时候,我们是提醒他不要扔垃圾有意义,还是等他扔了垃圾罚5元钱有意义?

反:你一直提醒他不要扔垃圾可能没有什么效果,但你处罚了他以后,必定会有所警示,而且还警示了身边的人。所以我方强调,惩治具有双重功能,既可以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又可以警示他人。当前社会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就好像是一棵树长了不少虫子,这个时候需不需要想办法把虫子除掉呢?

正:虫子当然要除掉,但是更重要的是吸取教训,给其他的树做好预防工作。我们与其等成片的树木生虫再花大力气治虫,还不如之前就花几元钱给树刷上石灰防虫,这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反:防虫并不等于杀虫啊,虫子没死,照样会祸害树木。遏制腐败现象,要讲时效、算成本。腐败现象多存在一天,群众的利益就多损失一天。今年6月2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陶校兴因受贿1045万余元财物,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全部追缴。难道对方辩友不认为,这些惩戒所产生的威慑力远比预防警示来得强吗?

正:重在惩治并不代表不去预防。河南省交通厅从曾锦成腐败被惩治,接着一任又腐败又被惩,第三任还腐败还被惩,按照对方观点,还不重预防可能还会有第4任第5任甚至第N任前腐后继,这样恶性循环,在惩治取得一个又一个成果的同时,我们党培养的干部却因为不重反腐倡廉预防工作而倒下了一个又一个,对方辩友不觉得这是一种悲哀吗?

反:这确实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但是,这三任腐败的交通厅长都被绳之以法,恰恰说明了惩治的威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快人心啊。从曾锦成写血书“绝不收一分钱”,到张昆桐、石发亮发表廉政宣言,预防不可谓不到位,但他们却前腐后继,连连落马,请问对方辩友:预防对他们产生了多少作用呢?

正:只有人防,物防,技防都全方位发挥效能,形成严密的监督预防网,让有想法的人没机会腐败,这才能说是预防到位呀。要是重预防、预防工作到位了,对方辩友你们恐怕上台说“惩治”的机会都没有了!同时我们要看到现在不贪的人是大部分,对方辩友这样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措施能起到作用吗?

反:良医治病讲究对症下药,面对当前的腐败顽疾,我们也只有实施惩治这剂猛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严格按照《反贪污法》严厉惩罚,所以政府官员才不敢腐败啊!

正:惩治,主要依赖于司法手段。但是,腐败这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司法手段能补得回来吗?腐败者贪污受贿的钱,大多挥霍掉了,就算最终法院没收其个人财产,真能抵得上腐败者贪污挪用的部分吗?

反:既然已经犯错,如何将人民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需要严厉的惩治。深圳市委原副书记许宗衡,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经过全力查处,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个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不仅为社会、人民弥补了损失,还在全社会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氛围,这不正意味着我们应该加大惩处力度吗?

正:有些地方出现了连续腐败的案件,应该说惩治是做到位了,但显然预防工作没做好,这导致了原本很好的同志倒下了一个又一个,如果我们的宣传教育做的很好很到位,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廉洁的心,还需要监管吗?还需要惩治吗?

反:不贪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贪心的人即使整个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满足。腐败分子停止腐败行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短信、廉政影片的启发,还是受到了严肃惩治、加强追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慑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对155名受贿人员的调查显示,89%的受贿人员认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反:没有严肃惩治,预防的约束作用在哪里? “事前轰轰烈烈,事后无声无息”的做秀,只会造成《工作规划》的落空,为腐败者所窃笑!没有哪个腐败分子是第一次就贪污成百上千万的,如果他们在一开始腐败的时候就受到了相应的惩治,他们会在腐败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吗?

反方 四辩总结陈词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方认为: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第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2010年的查处贪污数据、金额。由此可见,腐败犹如洪水猛兽,仅仅靠温柔的说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重在惩治,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二,切实发挥制度的反腐作用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对方辩友反复告诉我们,反腐倡廉要加强制度建设。我方也认为制度非常重要,但是仅仅把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叫做加强了吗?没有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惩处,所谓依靠制度反对腐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管干部吃喝的文件发了五六百个,但最终就是没管住这张嘴,原因何在?没有动真格!

第三,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新时期反腐倡廉不再搞群众运动,但反对腐败没有群众的参与却绝对不行。2010年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查处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赫然挂于繁华街头。在今年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表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

严厉惩治腐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法律与纪律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多种手段的综合效应,并没有指出哪个方面最重要。但是,在教育经常但不扎实、制度齐全但执行不力、监督广泛但到位不理想的情况下,只有重在惩治,教育才会有说服力,制度才会有约束力,监督才会有威慑力,惩防体系的综合效应才会得到充分发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人走上惩治的审判席,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让它耀眼的正义之光警诫世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正方 四辩总结陈词

追根溯源,我方始终认为惩治与预防实质上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反腐败治本比治标更重要,因此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重要。

胡锦涛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到“是否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综观当前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主要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拓展源头防治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反腐败其次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坚定信念和民心所向。近年来,全党预防腐败工作逐步发展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增强了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度,人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反腐败才会深入民心。只有将预防腐败做扎实、做深入,让人民感受到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反腐败工作才能取信于民。

反腐倡廉的实践反复证明,如果只注重惩治而忽视预防,腐败现象就会查不胜查。所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预防不似惩治一样的暴风骤雨,看似效果明显,但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预防的效果来得更持久、更实在呀!从哲学层面上来理解,惩治可以促人自发,而预防更能促人自觉。

我方认为,预防腐败能有针对性地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实施监控,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在形成之前,更注重查找源头、科学制约、及时监控,更具科学性。因此,我们必须从更高的意义上认识反腐倡廉规律,必须从更高的层面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必须建立起更加积极有效的预防体系,必须编织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等预防手段为一体的健全完善的网络,将人们的拒腐反腐意识从自发升华到自觉,从而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注重预防,是对国际反腐败经验的吸收和借鉴,是我们从查处腐败案件中总结的重要经验教训。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等道理。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监

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强调:衡量一个国家清廉与否,不仅要看它揪出了多少贪官、挽回了多少损失;更要看它如何在腐败发生之前避免其发生。下面我想引用一则古代故事结束我的陈述。春秋时期,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未发之前。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初起之时。而我治病,是在病情严重之时。治病于未发,才是真正的良医!

2.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二

本次展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承办, 围绕“法治与责任”的主题, 共分为“宗旨使命”、“犯罪危害”、“惩治成效”、“警示启迪”、“预防治本”和“建设发展”六个展区, 以6 0多个典型案例、700余幅图片, 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和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的工作成果、举措。

展区内一幅幅图表、一组组数据、一件件案例吸引着大家在展板前驻足停留, 仔细观看有关图片资料和文字说明。通过参观,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较为系统地了解了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举措, 认清了渎职侵权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 充分认识到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不仅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而且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3.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三

关键词:反腐倡廉 职务犯罪 预防教育

加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是加强预防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反腐倡廉教育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成因,进而寻求相应的对策,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是我们必须严肃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企业基层组织在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重点不够突出,实际教育效果欠佳。突出表现在,教育不分层次、不看对象,形成了“三个混为一谈”,即: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党员干部的教育混为一谈,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对普通员工的教育混为一谈,把反腐倡廉教育和日常形势任务教育混为一谈。

二是工作缺乏长远规划,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工作安排上一味依赖上级,上级有要求抓一抓,上级没有要求“一盘沙”;没有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长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意见;缺乏对教育对象思想状况的深入了解,只满足于目前零敲碎打、强化突击式的短期和阶段性教育。

三是方式方法因循守旧,难以引起思想共鸣。表现为教育内容枯燥、乏味,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少鲜活性和吸引力。教育上“一锅烩”,没有结合实际分层次、分重点地开展教育,表面上声势浩大,实际上重点淡化,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难以引起党员干部的思想共鸣。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重视程度不到位。“重生产、轻教育”,对教育重视不够,片面地认为是“务虚”工作,慢工难出细活,费时耗力,效果难以把握,导致日常教育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有些党员干部存在“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心态。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就谈不上腐败,所以就不用接受教育了。上述思想的存在影响了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开展。

二是教育形式和方法的研究不够。一味地停留于老套的教育形式,不注重研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不因人施教,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教育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机制,影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

四是日常管理松懈,考核奖惩不严格。仅仅满足于组织开展教育的次数、参加的人数、撰写的读书笔记篇数和心得体会文章的章数等,单以“量”的多与少为根本依据,奖罚不分明,没能纳入考核体系,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三、对策及建议

(一)选好教育主题

注重时效性,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及时选择既能有效推进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又易于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的教育主题,贴近实际,注重时效,力争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注重针对性,深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摸准心理需求,找出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选取宣传教育的内容。注重系统性,整体规划,既要有一般性教育,又要有经常性教育,既要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又要高扬主旋律,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注重前瞻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站在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开展任前廉洁从业谈话、诫勉谈话,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提高教育的预见能力。

(二)选好教育时机

一是在腐败易发多发时段开展教育。在中秋、元旦、春節等重大节日前夕,要做好“事前监督”工作,积极预防党员领导干部的“节日病”。二是结合实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可通过开展“学案例、谈认识、说体会、写心得”活动,对一些典型案例应进行深入剖析,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纠正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形势教育。以企业发展史、创业史和优良传统为主线,是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全社会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势和任务,宣传反腐败重大决策和取得的成果,增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斗志和信心。

(三)创新方式方法

首先,要构建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中,明确“一把手”是党风廉政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精心组织安排、细化落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长远规划与阶段规划,把反腐倡廉教育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从战略高度加以实施落实。

其次,要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内容力求体现通俗性,形式力求体现生动性,载体力求体现融合性,通过举办诗歌朗诵表演会、书画作品展、“家庭助廉座谈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促进教育贴近工作生活,寓教于乐。要做到因人施教,抓住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开展教育。

最后要加强监督、指导与考核。要制定完善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指导监督,深入基层,扩大受教面,增强教育效果。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把教育效果作为年终评优创先、党政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严考核、硬兑现,真正使“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4.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四

正方:反腐倡廉重在预防

反方:反腐倡廉重在惩治

正:对方在立论中谈到朱元璋的整治吏治,他从登基到“驾崩”,尽管“杀尽贪官”运动始终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惩治永远没有结局,这不也正说明我方观点反腐倡廉重在预防吗?

反:我方并不认为惩治能够解决所有的腐败问题,但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必须把惩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辅以其他预防措施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正:今天的辩论赛场很干净啊,当一个人准备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时候,我们是提醒他不要扔垃圾有意义,还是等他扔了垃圾罚5元钱有意义啊?

Q反:我方多次强调,惩治具有双重功能,既可以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又可以警示他人。当前社会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就好像是一棵树长了不少虫子,这个时候需不需要想办法把虫子除掉呢?

正:虫子当然要除掉,但是更重要的是吸取教训,给其他的树做好预防工作。我们与其等成片的树木生虫再花大力气治虫,还不如之前就花几元钱给树刷上石灰防虫,这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C反:防虫并不等于杀虫啊,虫子没死,照样会祸害树木。遏制腐败现象,要讲时效、算成本。腐败现象多存在一天,群众的利益就多损失一天,对方辩友对此还视而不见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所产生的社会价值难道不比有限的金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吗?

正:依照对方辩友逻辑,为更多的社会价值,我们反而要倡导腐败了。况且清廉官员产生的社会价值不比惩治腐败来的更好吗?

P反:老百姓在崇敬清廉的同时,更多还是担心腐败的孳生呀!香港廉政公署有一种穷追不舍的反腐精神:“只要你贪污,就算死了也要把钱追回来。而且还要把钱生的钱也追回来”,惩处做到这样彻底,还有多少人敢腐败呢? 正:没有反腐倡廉的预防机制,反腐精神从何而来,实行反腐精神的人从何而来?

C反:对方辩友不要一篙子打死一船人喽。不贪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贪心的人即使整个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满足。腐败分子停止腐败行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短信、廉政影片的启发,还是受到了严肃惩治、加强追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慑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对155名受贿人员的调查显示,89.5%的受贿人员认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正:河南省交通厅从曾锦成腐败被惩治,接着一任又腐败又被惩,第三任还腐败还被惩,按照对方观点,还不重预防可能还会有第4任第5任甚至第N任前腐后继,这样恶性循环,在惩治取得一个又一个成果的同时,我们党培养的干部却因为不重反腐倡廉预防工作而倒下了一个又一个,对方辩友不觉得这是一种悲哀吗?

P反:重在惩治并不代表不去预防。三任腐败的交通厅长都被绳之以法,正好说明了惩治的威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从曾锦成写血书“绝不收一分钱”,到张昆桐、石发亮发表廉政宣言,预防不可谓不到位,但他们却前腐后继,连连落马,请问对方辩友:预防对他们产生了多少作用呢?

正:只有人防,物防,技防都全方位发挥效能,形成严密的监督预防网,让有想法的人没机会腐败,这才能说是预防到位呀,对方辩友岂能说”发表廉政宣言”就是预防到位呢?要是重预防、预防工作到位了,对方辩友你们恐怕上台说“惩治”的机会都没有了!同时我们要看到现在不贪的人是大部分,对方辩友这样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措施能起到作用吗?

T反:原来对方辩友也承认发表廉政宣言没有多大效果啊。良医治病讲究对症下药,面对当前的腐败顽疾,我们也只有实施惩治这剂猛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严格按照《反贪污法》严厉惩罚,所以政府官员才不敢腐败啊

正:预防的手段和作用更多,不仅是在反腐方面遏制腐败的滋生,更在倡廉方面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周恩来一生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经常反省预防,便成就了一个举世敬仰的廉洁典范。

P反:周总理是我最敬佩的人。1959年底,工作人员趁他出差,对西花厅进行了装饰。总理回来后立即对此严肃批评,并撤掉了所有新添置的物品。如果没对此事进行及时惩处,能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吗?孟德斯鸠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会停止。这个界限在哪里?在被预防还是被惩治?

正:那我们更应该在滥用权力之前用预防体系去约束他,教育他,做到真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啊!对方辩友,我县是国家级文明县城,外地朋友都说石门环境好,我想这还是预防工作做得好的成效吧!

Q反:卫生创建的时候,一只蟑螂可值500呢!这难道不是惩治的作用吗?无惩治的威慑,预防又能有多大成效呢?再者,对卫生做的不好的单位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并责令整改,难道不是惩治吗?

正:对方辩友今天惩治的范围可真是广啊,曝光只是警告了小部分,却是预防了大多数,这不还是预防在起主要作用吗?我想问对方辩友是做好预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环境得民心,还是惩治贪官让人看到腐败众多得民心啦?

C反:创卫活动中这些大多数是如何被预防住的呢?还不是害怕自己也被曝光嘛。这正是惩治具有预防功能的体现。严肃查处贪官既得党心民心,更得老百姓对反腐败的信心!

正:一个小区没有案发而另一个小区发了一件案子但是破了,哪一个小区让人民更有安全感更满意呢?

Q反:正是案子被侦破所造成的威慑力,想犯案的人才不敢去犯.积极破案和发了案却只一个劲地喊防贼,哪一种更让百姓有安全感呢?《士兵突击》中有个许三多,我们身边也有个三多:政策多,口号多,规定多。许三多办事雷厉风行,这个三多却是挂在嘴上说完就行。对方辩友怎样看待后者?

正:政策、口号、规定多绝不等同于全方位的预防,更不等同于预防到位,对方辩友所说的三多现象正说明预防工作还没真正发挥作用,按照胡主席的说法反腐倡廉建设还应“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另外对方辩友大谈特谈惩治腐败,可见对方辩友对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那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希望腐败发生后以满足你们的惩治之快,还是希望腐败现象根本就不发生呢?

C反:我们正是因为希望腐败不发生,所以才要发挥惩治的威慑力,让人不愿贪,更不敢贪。请对方辩友注意,胡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的前面还有一句话,那就是坚决惩治腐败。没有哪个腐败分子是第一次就贪污成百上千万的,如果他们在一开始腐败的时候就受到了相应的惩治,他们会在腐败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吗?

正:对方辩友请看这幅漫画,你方为何非要等干部腐败了再去惩治,而不建立完善的反腐预防机制,隔断贪与人的联系,来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不受腐败之害呢?

Q反:靠预防能杜绝腐败发生吗?高尚的道德也只能减少冲动啊。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等158名官员卷入腐败案,难道是这些腐败分子都没有受到过廉政教育吗?难道是他们的单位都没有制定过预防腐败的制度吗?

正:对方辩友他们难道不知道东窗事发的后果吗,但还是贪了。我们预防的大网破了点口,就能说这张网就不重要了吗?重要的是修补漏洞,更全面地预防啊。

T反:没有严肃惩治,预防的约束作用在哪里? “事前轰轰烈烈,事后无声无息”的做秀,只会造成《工作规划》的落空,为腐败者所窃笑!当前各种反腐举措你方唱罢我登场,但这些举措又制止了多少腐败呢?

正:这些举措不正如春雨吗,是润物细无声啊!对方辩友如果你的儿女说:我希望有个廉洁的好爸爸,这对你心灵的震撼要比看到贪官的下场来的更重吧。你方为何一定要重惩治轻预防本末倒置呢?

P反:预防在前面,所以预防就最重要,照这种逻辑,散步的时候我走在您的前面,我就比您更重要了吗?通过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发现工作的漏洞,从而有针对性的加强制度建设,这不正发挥了惩处的治本功能吗?

正:制度建设正是一种预防措施啊。

T反:没有惩治,不知道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何谈预防的针对性?据10月份召开的常德市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会议通报,2006年以来,我市共发生了50多起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件。集体腐败就像传销一样,如果没有通过惩治来斩断利益的锁链,这种恶性发展能停止下来吗?

正:当预防到位的时候,没有利益的锁链,还需要斩断吗?房间里是给窗户安上窗纱还是不停的打蚊子,哪样效果更好呢

5.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五

民政局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XX县民政系统2012年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民

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市、县纪委全会及县预防办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民政系统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改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民政形象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了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开展了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救灾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程序,建立责任制度,明确纪律要求,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健全完善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发放相关制度,提高救灾物资监管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巩固2011年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今年,省审计组对民政救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乡镇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并积极主动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优化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审批部门和人员职责。

四是加强了优抚安置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优抚安置专项资金检查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加强优抚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安全。

二、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力度,树立民政部门好形象

一是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引导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的民政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的方式方法。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评选表彰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标兵、优质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向上级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是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核评分体系,规范示范单位验收检查工作程序。

四是深化提升“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严格对照“四个重在”、“四个关键”、“四个带动’’的要求,把“转正提”活动与日常学习、工作、为民服务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水平、服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扎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效益、效果、效应,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得到较好实践,各项民政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加强了对“****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履行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做得好的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差的典型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扎实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评估,建立综合执法监察机制,防止和纠正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开展社会组织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县预防办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试点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小金库”问题整改和相关问题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积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避免违纪和损害公众利益资金收支问题的发生。

6.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六

等地接受警示教育

9月15日下午,醴陵团市委组织基层团干部共计50余人来到市博物馆、李立三故居和市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中心接收警示教育。先后参观了反腐倡廉成果展、警示教育展,观看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电视片。通过生动形象的教育,所有团干部普遍感到深受启发和警示,决心用好手中的权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反腐防变能力,做一个觉悟高、原则强的党的干部。

7.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七

一、坚持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委关于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要组织全委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六观”教育。要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要求,进行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近年来新任职的司、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慎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当前,特别要结合在全委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我委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和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文化氛围。通过各种有的放矢的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研究和探索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提高教育效果,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今年,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围绕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强化监督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贯彻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围绕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规范稽察工作程序,创新稽察工作方式,提高稽察工作效率,加快《重大项目稽察条例》的立法进程,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研究制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围绕促进政务公开,制定我委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办法。

建立健全我委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

三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根据我委的职能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施,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查处违法乱上项目、滥铺摊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党员更好地参与党内事务,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党内民主。

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我委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对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监督。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力度,提高预防腐败的实效。

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做好效能监察工作。解决办事推诿、拖沓、资源浪费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公务员的勤政高效。对行政效能低下和疏于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惩处机制。

二、以改革统揽反腐败工作的全局,深入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配套制度,改进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后续监管,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批。

(二)以投资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投资监管的各项配套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推进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稽察监督,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提高。

(四)推进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价格制定、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检查监督,使之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

三、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五种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定程序办事。继续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受礼品登记上交等制度;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歪风的成果,防止反弹回潮。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办班,节约经费开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出国(境)管理工作。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一)依纪依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和《信访条例》,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突出的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整合信访资源,提高信访管理水平。

(二)继续保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法违纪和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处收送现金、“跑官要官”等五类典型案件。

(三)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重视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领导批办的案件,要认真研究,及时查处,提高案件查处的能力和水平;明确办案责任,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实效;坚持重要案件领导亲自抓,分工专人负责。建立案件检查工作协同配合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四)重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各单位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剖析,及时改进管理,制定规范,堵塞漏洞。

五、积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我委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安排部署,积极抓好我委牵头和配合参与的有关工作。要围绕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环境,加强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执法监察活动,规范政府投资的管理和监督。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反腐倡廉预防辩论赛 篇八

时间:2011年02月16日 09时00分来源:《求是》作者:曹建明

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都突出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2010年9月,吴邦国、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并作了重要指示。同年12月,党中央专门听取并审议了中央纪委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一文件,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了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预防,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0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指出了查办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检察机关继续把加大查案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犯罪预防,结合查办案件全面分析研究渎职侵权犯罪的规律特点和演变趋势,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机制,形成合力。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重要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党和人民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自觉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总体格局,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领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易发多发。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增强依法办案、秉公办案的勇气,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要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高度重视查办危害科学发展和政府投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促进党和国家保障人权、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案件,尤其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渎职犯罪案件。

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加强跨地区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协作配合和统一指挥,增强排除干扰、侦破案件的能力。增强证据意识,研究制定各类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进一步提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认真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等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办案公开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渠道。

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等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加快推进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视居住的适用,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行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办案方式方法,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要高度重视执法办案效果。深入分析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行为、办案能力、办案重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细化改进措施。认真落实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共同审查机制,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对渎职侵权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

三、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

中央领导同志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危害性的教育、权力责任相统一的教育,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预防和减少犯罪也是成绩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查办案件与加强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惩防一体化机制。深入剖析渎职侵权犯罪发生的原因,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筑牢防止渎职侵权的思想防线,自觉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探索建立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和专项治理制度,抓住影响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预防。全面推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制度,研判本地区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和演变趋势,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四、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难题

结合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依靠各级纪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一是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必要时组织联合调查组,建立查处重大复杂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多方面智力、技术和政治优势突破案件。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监督配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参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危害国土资源案件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发生案件的调查机制,严肃查处事故、事件、案件涉及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三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情况,对非法干预、阻扰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四是积极推动完善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重点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数罪并罚、徇私舞弊和损失后果认定以及渎职侵权犯罪处罚偏轻等问题,及时作出司法解释,提出立法建议。

五、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

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提高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能力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狠抓渎职侵权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结合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职责与使命”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加强素能培训、实战训练和案例研讨,继续抓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侦查人员交流、培养等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具有专业技能、善于攻坚克难的办案专家和能手。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干警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和各项检察纪律,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基层检察院和西部地区检察院反渎机构不健全、办案力量不足、装备保障落后等问题,为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提供必要条件。

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检察机关要坚持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觉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思路、部署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加强与本地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行政执法及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宣传,抓好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深刻揭示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及时回应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氛围。

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上一篇:老教师师徒结对发言稿下一篇: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