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2024-08-2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精选7篇)

1.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篇一

设备、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报废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不能达到要求。

3、设备、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经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

二、设备、设施报废手续

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报表》,经技术部、安全设备部鉴定,确认并签署意见。

2、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设备、设施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使用部门应将设备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及时向安全设备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4、及时销毁报废设备,防止流失给社会构成事故隐患。

5、特种设备报废处理按一般程序进行。而且由安全设备部向抚顺市特种设备安全检察部门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

6、厂内机动车辆的报废,按《机动车辆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三、设备、设施拆除

1、在设备和容器拆除前,要由负责设备拆除的单位(部门)会同技术部、安全设备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拆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负责设备拆除的单位(部门)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对危险源的辩识和作业中的风险评价按《危险源的辩识、评价与控制程序》进行。

4、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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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篇二

A.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需要更新改造,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更新改造方案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按设备购置程序执行。1.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2)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经过预测,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的技术改造原则是促进生产发展的有效程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织实施:

(1)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

(2)改革产品结构,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性能和质量;

(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B.设备的封存、启封:

1.设备封存是指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电科批准后,填写封存单,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批准后,交财务科办理停止折旧提交手续,封存设备必须达到完好。2.封存设备需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填写启用单, 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批准后,交财务办理折旧费用提成手续。

3.停用封存、启用申请要填清理由、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日期、技术状况、用途等。

4.封存设备的所有附属设备、附件、专用工具等,随同主机清点封存,切断电源,做好防锈、挂牌保管工作。C.设备的调拨:由机电科按局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拨单,其它单位不得私自调拨设备。

D.设备的报废: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明细和意见,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机电科办理手续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高耗、低能不能改造利用; 2.使用年限未到,但效率低,达不到环保要求,无改造价值;

3.设施、设备更新与改造管理规程 篇三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设施、设备的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施、设备的更新与改造的管理。

3.职责

由设备工程部与使用部门共同参与。

4.工作程序

4.1、专职设备员根据生产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编制设备自制、更新、改造的计划,设备主管组织讨论并给出结果,部门经理审核后总经理批准。

4.2、主要依据:

4.2.1、设备更新的主要依据:

4.2.1.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仍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的; 4.2.1.2、设备严重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

4.2.1.3、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设备; 4.2.1.4、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4.2.1.5、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4.2.2、设备改造的主要依据:

4.2.2.1、设备部分技术性能下降,不能达到工艺要求的;

4.2.2.2、设备老化,经改造后能提高或恢复性能,费用比设备更新较为经济; 4.2.2.3、经改造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

4.2.3、设备自制的主要依据:缺少与生产工艺相配套的设备,技术要求不高,制作费用不大,制作周期短,材料易于购买或可利用已有的废旧材料。

4.3、设备更新、改造、自制的工作流程:

4.3.1、各部门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现状和技术要求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自制的书面报告,按“设备前期管理制度”执行。

4.3.2、专职设备员接申请后提出设备外购或设备自制、改造的可行性方案,由使用部门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4.3.2.1、设备外购按“设备前期管理制度”执行。4.3.2.2、设备自制

4.3.2.2.1、由专职设备员按技术要求,本着符合GMP对设备的要求、方案切实可行、经济效益明显、技术先进适用的原则编写设计方案(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图纸、制作方

案和工艺),设备主管审核确认后组织有关人员(包括申请部门、工程部、质量管理部、使用部门等)进行讨论。确定方案后报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字,并由工程部组织实施。

4.3.2.2.2、设备自制完成后,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包括申请部门、工程部、质量管理部、使用部门等),合格后专职设备员填写设备移交单,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如属需验证的主要设备,必须经过验证并有验证的全部文件(验证方案、报告等)方可移交使用。交付使用后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填写更新或自制记录,保存归档。

4.3.2.3、设备改造 4.3.2.3.1、专职设备员接申请表后,本着符合GMP对设备的要求,方案切实可行、经济效益明显、技术先进适用的原则起草设备改造的可行性方案,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后组织有关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专职设备员、工程部经理)进行讨论,方案确定后,总经理审批签字,并由工程部下达维修组组织实施。

4.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篇四

编制:马娜

审核:郭信良

批准: 吴健民

公 司

2014年 09 月 01 日 实施

旧设备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易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设备;在公司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容器,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

2、设备的拆除、报废需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拆除、报废。

3、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工作内容

(1)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前,由设备动力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部门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3)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5)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6)生产设施的拆除须有专人负责,重大项目必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对拆除和报废的设施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

项目,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生产科和综合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并填制验收合格记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8)拆除过程中如涉及排放或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参加生产设施拆除的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10)生产设施拆除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11)生产设施拆除前,应组织各部门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把生产设施交付给作业部门施工和组织拆除。

(12)生产设施拆除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等)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13)生产设施拆除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

(14)凡需拆除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15)设备设施需报废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交上

5.机械设备的改造和报废制度 篇五

一、设备报废的主条件:

1、设备老化无修理价值。

2、设备淘汰无修理配件。

3、设备的技术性能差无利用价值。

4、公司财政能力等情况。

二、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是:

1、使用期限已达到效用年限或使用年限较长,无修复价值,又无安全保证的机械、设备。

2、非国家定型产品,已无配件来源,技术性能低下,无法满足正常的施工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

3、经多次大修,磨损严重,修复后不能满足正常的施工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

4、磨损虽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高,经济效率低的设备。

5、设备修理费用达到设备原值50%的设备。

6、排污、噪音超过国家环保标准的设备。

三、设备报废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1、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由使用单位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上公司物质管理部门。

2、经物质管理部门再次鉴定后,方可报废。

3、凡达到设备年限和折旧已提足的设备,方可报废。4.4、经公司批准报废的设备。

四、报废设备的处理:

1、对已报废的设备,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备的任何部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将设备自行处理。按规定必须上交公司物质管理部门。

2、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禁止重新投入使用。

6.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篇六

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分解为每季度需要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提前统计,统计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更新改造原因、预计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责任人。

2、各单位于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机电部备案,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机电部,由机电部上台账进行统一管理。

3、针对未按计划完成的设备更新改造任务,机电部负责落实原因,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于责任人进行每台次1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处理,并进行备注登记。

4、针对临时产生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由相关单位于当月进行补报。机电部对未按时补报或未补报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100---200元范围的处罚。

5、以上规定至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篇七

一、幼儿园园领导和各班级、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师生及家长进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二、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由财务室专人保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在园长领导下,每学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四、每年添置一定数量的保教设施设备,并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五、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分班定人管护,落实责任制。如有变动,必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六、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由幼儿园负责打扫与保养,有损坏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修理。

七、建立治安组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防火灾、盗窃、意外事故的发生,每天下班后应由保安人员普查一遍门窗关闭情况,闲杂人员不能进园。夜间加强巡视制度。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护园。

八、注重平时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幼儿园教玩具使用管理更新制度

一、教玩具使用制度:

1、未经教具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取用教具。

2、需用教具一般提前半天或一天到教具室借用,并填写借用时间、教具名称和数量,要及时送还。

3、电化教具一般当天借还,要转借时需办理转借手续。

二、教玩具管理制度:

1、对各种玩具、教具必须全部编号登记,分类保管,对新添教玩具要及时通知各班教师,以便提高教玩具的使用率。

2、教玩具要保持整齐、清洁,教玩具都要分类存放,取用方便。

3、手风琴、电子琴、录音机、投影器、图片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一律做好登记。

三、教玩具更新制度:

1、每年对教玩具进行一定数量的更新。

2、使用教玩具人员,正常损坏了教玩具,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合理及酌情处理,由于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幼儿园图书室使用管理及更新制度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室无灰尘、卫生整洁。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每年进行一定数量的图书购买,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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